书城文学《读者》·卷首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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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论快乐(1)

伊壁鸠鲁孙有中译

快乐于我们乃至善且自然之追求,正因为如此,我们并不选择每一种快乐,而是偶尔放弃多种快乐,因为这些快乐会带来更大的不安;同样,我们认为许多痛苦优于快乐,因为当我们长期忍受痛苦之后,更大的快乐便随之而来。就其与我们之自然联系而言,每一种快乐都是善的,然而并非每一种快乐都是可取的;同理,虽然每一种痛苦都是恶的,但并非每一种痛苦从本质上都应当加以躲避。不过,我们必须依据某种鉴别的尺度,通过权衡利弊来形成对于一切事物的判断。因此我们有时将好事视为坏事,反之则将坏事视为好事。

必须看到,有些欲望是自然的,另一些欲望则是无益的;在自然的欲望之中,有些是必需的,而另一些纯属自然而已;在必需的欲望之中,有些是幸福之所需,有些是身体安康之所需,而另一些只在维持生计……

苦恼或源于恐惧,或源于无益的毫无节制的欲望。然而,倘若一个人能克制欲望,他便为自己赢得了彻悟人生的至福……在种种欲望之中,所有那些即使无法满足也不导致痛苦者,均属不必需之列。而当其所求之目标难以实现或似乎有可能带来危害时,此类欲望随即烟消云散……有些自然的欲望即使无法实现也不带来痛苦之感,人们却求之不舍。此类快乐均源于无聊的想象,其所以未能驱散,并非本质使然,实乃根于人之幻想……

无论是拥有巨额财富,还是荣誉,还是芸芸众生的仰慕,或任何其他导致无穷欲望的身外之物,都无法了结心灵的烦扰,更不能带来真正的快乐……我们不可悖逆天性,而应顺性而为。所谓顺性,乃是去满足必需的欲望,以及自然的欲望,如果后者并不带来危害的话。反之则应严加抵御……顺性而不为妄言蛊惑者,可独立于天地之间。凡满足天性者,一点一滴便足以使人富有;而若是填补欲壑,纵然是万贯家财,所带来的也不是富有,而是贫困。

你之所以困难重重,乃因为忘却天性,是你为自己设置了无穷的恐惧与欲望。

与其锦衣玉食却忧心忡忡,不如粗茶淡饭却无忧无虑。

自在有道

〔台湾〕林新居

英国诗人华兹华斯曾说:“一朵微小的花对于我,可以唤起不能用眼泪表达出的那样深的心思。”诗人的心思是细致的,观察力是敏锐的,所以能察人所未察,道人所未道。

法国小说家乔治·桑则以物我合一的体悟,来描述她的心路历程:“我有时逃开自我,俨然变成一棵植物,我觉得自己是草木、是飞鸟、是树顶、是浮云、是流水、是天地相接的那一条横线;觉得自己是这种颜色或那种形体,瞬息万变,来去无碍。

我时而走,时而飞,时而潜,时而吸露。我向着太阳开花或栖在叶背安眠;云雀飞时我也飞翔,蜥蜴跳时我也跳跃,萤火和星光闪耀时我也闪耀。总而言之,我所栖想的天地仿佛全是由我自己伸出来的。”

乔治·桑这种心境,真是“天地与我同在,万物与我并生”。此时此景,惟自在二字而已。

天生万物各司其职,且毫不保留地显现自己的本来面目,只有人想尽办法掩饰自己如璞玉般的美质,任虚伪、妄念充溢我们的心灵,以至于烦恼丛生,塞自悟门,怎么看得到一粒沙里有一个世界、一朵花里有一个天堂的启示呢?

人如果能舍弃自我的执著,随时与山河大地融合在一起,和大自然的脉搏一起跳动,和诸佛菩萨同一鼻孔出气,一花一世界,一叶一如来;春来任他百花开,秋天随他黄叶飘。在翠竹黄花中蕴含着无穷的般若,在山河大地中可以看到不假造作的实相,何等放旷、何等优游;那乘虚物外、落落独往、芳韵孤清的写意,是人间极乐!

也惟有在凝视天地万物之美、心物合一时,我们才能超越自我,内心里所有的糟粕与渣滓,才得以在大自然的清流里漱洗、净化,心灵也因此得以不断提升……

智慧与丰实,将由此孳长、衍生。

我们不只要做一个万物静观皆自得的人,更要做一个与大自然浑然为一的人,混除物我对待,而进入没分别的等观、绝对里。如此,才能成为一个“行亦禅,坐亦禅,语默动静体安然”的“无位真人”。

生活,也让别人生活

〔德国〕阿·叔本华韦启昌译

在这世界上生存,具备一定的预见能力和宽恕能力合乎我们争取幸福的目的:

前者帮助我们避免受到伤害和损失,后者则为我们免除了人事纷争和吵闹。

谁要是生活在人群当中,那他就绝对不应该摒弃任何人——只要这个人是大自然安排和产生的作品,哪怕这个人是一个最卑劣、最可笑的人。我们应该把这样一个人视为既成的事实和无法改变:这个人遵循一条永恒的、形而上的规律,只能表现出他的这个样子。如果我们碰到一些糟糕透顶的人,那就要记住这一句话:“林子里总少不了一些怪鸟。”如果我们不这样做,那我们就是不公正的,我们也就等于向这个人发出了生死决斗的挑战。原因在于没有一个人能够改变自己的真实个性,这包括道德气质、认识能力、长相脾气,等等。如果我们完全彻底地谴责一个人的本质,那么,这个人除了把我们视为他的仇敌,别无其他选择,因为我们只在这个人必须脱胎换骨、成为一个与那永远不可改变的他截然不同的人的前提下,才肯承认这个人的生存权利。

为此原因,要在人群当中生存,我们就必须容许别人以既定的自身个性存在,不管这种个性是什么。我们关心的只是如何使一个人以本性的内容和特质所允许的方式发挥他的本性的作用,既不应该希望改变,也不可以干脆谴责别人的本性,这就是“生活,也让别人生活”这条格言的含义。这种做法虽然合乎理性,但具体实施却并不容易。谁要是能够一劳永逸地躲开那许许多多的人,那他就是幸福的。

要学会容忍别人,我们不妨先利用死物锻炼我们的耐性。物件由于机械和物理的必然性顽固地妨碍着我们。每天我们都有这样练习的机会。在这之后,我们就可以把在这种练习中获得的耐性应用在人的身上了。我们让自己习惯于这样的看法:

别人拂逆我们的心意,妨碍我们的行动,但他们这样做完全是出于一种严格的发自本性的必然性,它与物体活动所根据的必然性一般无异。所以,针对别人的行为动怒,就跟向一块横在我们前进路上的石头大发脾气同等的愚蠢。对于许多人,我们最聪明的想法就是:我不准备改变他们,我要利用他们。

心灵的空间

周国平

泰戈尔写过一段话,意思是说:一个富翁的富并不表现在他的堆满货物的仓库和一本万利的经营上,而是表现在他能够买下广大空间来布置庭院和花园,能够给自己留下大量时间来休闲。同样,心灵中拥有开阔的空间也是最重要的,如此才会有思想的自由。接着,泰戈尔举例说,穷人和悲惨的人的心灵空间完全被日常生活的忧虑和身体的痛苦占据了,所以不可能有思想的自由。我想补充指出的是,除此之外,还有另一类例证,就是忙人。

凡心灵空间的被占据,往往是出于逼迫。如果说穷人和悲惨的人是受了贫穷和苦难的逼迫,那么,忙人则是受了名利和责任的逼迫。名利也是一种贫穷,欲壑难填的痛苦同样具有匮乏的特征,而名利场上的角逐同样充满生存斗争式的焦虑。至于说到责任,可分三种情形,一是出自内心的需要,另当别论,二是为了名利而承担的,可以归结为名利,三是既非内心自觉,又非贪图名利,完全是职务或客观情势所强加的,那就与苦难相差无几了。所以,一个忙人很可能是一个心灵上的穷人和悲惨的人。

这里我还要说一说那种出自内在责任的忙碌,因为我常常认为我的忙碌属于这一种。一个人真正喜欢一种事业,他的身心完全被这种事业占据了,能不能说他也没有了心灵的自由空间呢?这首先要看在从事这种事业的时候,他是否真正感觉到了创造的快乐。譬如说写作,写作诚然是一种艰苦的劳动,但必定伴随着创造的快乐,如果没有,就有理由怀疑它是否蜕变成了一种强迫性的事务,乃至一种功利性的劳作。当一个人以写作为职业的时候,这样的蜕变是很容易发生的。心灵的自由空间是一个快乐的领域,其中包括创造的快乐,阅读的快乐,欣赏大自然和艺术的快乐,情感体验的快乐,无所事事地闲适和遐想的快乐,等等。所有这些快乐都不是孤立的,而是共生互通的。所以,如果一个人永远只是埋头于写作,不再有工夫和心思享受别的快乐,他的创造的快乐和心灵的自由也是大可怀疑的。

我的这番思考是对我自己的一个警告,同时也是对所有自愿的忙人的一个提醒。

我想说的是,无论你多么热爱自己的事业,也无论你的事业是什么,你都要为自己保留一个开阔的心灵空间,一种内在的从容和悠闲。惟有在这个心灵空间中,你才能把你的事业作为你的生命果实来品尝。如果没有这个空间,你永远忙碌,你的心灵永远被与事业相关的各种事务所充塞,那么,不管你在事业上取得了怎样的外在成功,你都只是损耗了你的生命而没有品尝到它的果实。

自然和感伤

〔日本〕秋山骏陈喜儒译

我肯定是个感伤的人。

感伤这个词,现在大跌其价,好像没有人在自己身上使用。然而,在浪漫文学全盛期的19世纪初叶,可以说感伤是人性的标志。

我似乎喜欢感伤的人。那位大革命之父卢梭,就是一个感伤的人。他常到森林中去,与自然对话,思索人的命运,昂奋起来,抱树而泣。

凡·高也是个感伤的人。他向阿尔的自然和太阳挑战,做可怕的苦役,同时他又描写垂着枯干的乳房哭泣的妇女。他在画面的下部写道:在这里,一个女人为什么被抛弃而绝望?

在日本,感伤者应首推国木田独步。他也喜欢与自然对话,思索着人的爱、人的孤独,常常热泪长流。

——由此看来,也许真正热爱自然的人,就是感伤的人。细想起来,人无论何时何地都是独立生存的,或许正是人的孤独感,使人向往自然,进入自然的怀抱。

最近,不是出于感伤,而是基于现代的冷漠,把亲近自然当做一种体育,一种休闲。我认为这是欺骗。邂逅美丽的自然,年轻人幸福的微笑,只是国营铁路的宣传照片而已。毋宁说,现代的年轻人是被驱赶到自然中去的。说起来,他们是丧失故乡的群体。不能说他们对自己的生存没有一点忧虑,珍惜这种忧虑的感情——就不会不懂感伤。

我在看电影或通俗电视剧时,会突然难为情地流下眼泪。倘若妻子在旁边,会感到很没面子。

是什么画面使我这样感动呢?一般来说是一个年老的父亲,一边等待背叛自己到远方去的儿子归来,一边辛苦劳作的情景。

不知为什么,我以为这就是生命的原生态。如果说人类是自然的儿子,那么自然就是那衰老的父亲。

我这种感觉不奇怪吧。

你见过那棵树吗

罗伯特·S·凯弗

关于那棵树,最初是我的邻居加根太太告诉我的。那天,我坐在后院欣赏着10月的暮色,加根太太过来问我:“你见过那棵树吗?”

她接着说:“就是那边下去拐角的一棵,五颜六色的,漂亮极了,好多车路过都停下来看,你该去看看才是。”

我对她说我会去看的,可转眼我就把这事全忘了。三天后,我在街上跑步,脑子里牵挂着几件恼人的小事,昏昏沉沉的,忽然,一片耀眼的橘红色跃入眼帘,一时间,我还以为是谁家的房子着火了呢,但我马上就想到了加根太太说的那棵树。

我朝那棵树走去时,不由渐渐地放慢脚步。这棵树的形状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只是一株不大不小的枫树。但加根太太说得不错,它的颜色确实奇特。整棵树就像画家手中五彩斑斓的调色板,树底部的枝丫是鲜艳的梅红色,树的中部则燃烧着明快的鹅黄色和橘红色,再往上,到了树梢,枝条又缓缓地过渡成绛红色。在这火样的色彩中,流淌着浅绿的叶子汇成的小溪,深绿的叶子则斑驳点缀其间,竟似至今未曾受过一点秋天的侵袭。

这棵枫树集各种颜色于一身,它张开宽大的枝丫,历数着四季轮回,容纳着五湖四海,俨然是一个缤纷的地球。深浅错落的绿叶,昭示着南半球的春夏,灿黄的叶子和光秃秃的枝丫勾勒出北半球的秋冬。整个星球就围绕这一时空的交集点和谐运转。

我慢慢走近这棵枫树,就像虔诚的朝圣者缓缓步向神殿。我发现靠近树梢的地方有几根光秃秃的枝丫,上面黑乎乎的小枝像鹰爪一般伸向天空。这些枯枝上落下的叶子一片猩红,像地毯似的铺在树干周围。

我不禁为这棵树无所不包的美惊叹不已。这时,我想起了著名作家拉尔夫·沃尔多·埃默森有关星星的那段评论。他在《自然》一书中写道:倘若星座一千年才出现一次,那么,星座的出现是一桩多么激动人心的事;可正因为星座每夜都挂在天上,人们才很少去看上一眼。

对于眼前这棵树,我也有同感。这棵树此时的华美只能维持一个星期,所以它对于我们就相当珍贵。可我竟差一点错过了。

有一次,当著名诗人埃米莉·迪金森的父亲偶然看见马萨诸塞州上空一道炫目的北极光时,他立刻跑到教堂鸣钟以告知所有市民。现在,对这棵树,我也产生了这种传颂它的冲动。我愿成为秋天忠诚的信使,让田园乡村每一个角落的人们都了解它的奇妙。

可我没有教堂的大钟,也没有快马,但我会在回家路上每遇见一位邻居,就去问他那个加根太太曾问过我的极其简单又极其重要的问题:“你见过那棵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