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红楼梦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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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千古奇书 旷世巨著——也说《红楼》(2)

二是关于曹雪芹的名、字、号问题。最早见于曹雪芹的朋友张宜泉诗《题芹溪居士》的原注:“姓曹名霑,字梦阮,号芹溪居士。”但这种说法,一直受到好些红学专家的质疑,代表人物为周汝昌先生。周先生通过考证分析后认为“梦阮”不应该是曹雪芹的字,因为:古人名字之间在典籍上是一定有某种联系的,如宋代文学家苏轼字子瞻,就是取用了《左传·曹刿论战》“登轼而望之”的典故(“望”即“瞻”之意)。而曹雪芹的名“霑”与字“梦阮”却找不到任何典籍上的联系。如果实在要寻找所谓的“联系”,那似乎就只能这样:在带“霑”的词语中,有一个并不常见的词叫“霑醉”,而由“霑醉”一词联想到“酒醉”,再由“酒醉”联想到“嗜酒之人”,再由“嗜酒之人”联想到晋朝的“阮籍”,再由“阮籍”来关合“梦阮”。周先生说,如果是这样的话,这似乎太曲折、太牵强了,古人从来没有这样取名字的。再说作为曹雪芹的封建家长们也决不会希望他们的后代子孙成为像阮籍那样放荡不羁的人。由此,周汝昌先生认为曹雪芹的名、字、号应该是:“曹雪芹,姓曹,名霑,字芹圃,号雪芹、芹溪,别署梦阮。”因为,周说,用“圃”作字的,旗人中最多,如“筠圃”、“芝圃”、“芸圃”等;《诗经·鲁颂·泮水》:“思乐泮水,薄采其芹。”曹雪芹的长辈给他取这个名、字,显然是取“雨露”霑溉了“芹圃”的关联,是指科举功名的用意。大概曹雪芹极不喜欢这个“禄蠹”字,所以自己另取苏辙“园父初挑雪底芹”诗句或范成大“玉雪芹芽拔薤长”诗句,而以“雪”冠“芹”,弃去“圃”字,这种细微地方似乎也曲折地反映了他反封建思想的一面。

三是关于曹雪芹的祖籍及家世问题。曹雪芹的祖籍,向来也有两说,一为河北丰润,二为辽宁辽阳。“丰润”说是1931年李玄伯在《故宫周刊》上发表文章首次提出的,而坚持最力的是《红楼梦新证》的作者周汝昌;“辽阳”说早已有之,而1963年在北京发现的《五庆堂重建辽东曹氏宗谱》记载了曹雪芹祖籍为辽东,后经冯其庸等人的考证和研究,进一步证明了辽阳说,且为大多数人所接受。

对于曹雪芹的家世,红学家们的观点倒是基本一致:曹雪芹出生于显赫的仕宦之家,祖上原为汉人,后加入旗籍。从曾祖曹玺开始,曹家三代四人承袭江宁织造的官职,共达60年之久。曾祖母孙氏曾是康熙的保姆。祖父曹寅曾做过康熙的侍从和伴读,并且曹寅又是当时的“名士”,能诗、词、戏曲,还是当时有名的藏书家。著名的《全唐诗》和《佩文韵府》就是他主持刻印的。曹寅曾有两个女儿被选为王妃。曹寅死后,由儿子曹顒和过继儿子曹頫袭江宁织造。康熙六次南巡就有四次驻跸在江宁织造府中。由此可见,曹雪芹的家庭既是一个“百年望族”,又是一个“诗礼之家”。康熙死后,雍正即位。曹家两次被抄,家道逐渐衰落。因此,曹雪芹的一生便经历了两个截然不同的生活阶段:少年时的“荣华富贵”和衰败后的“穷愁潦倒”。曹家被抄后,曾几度迁居,从金陵旧居迁到北京,又从北京迁到北京西郊的小山村。曹雪芹的晚年生活相当贫苦:“蓬牖茅椽,绳床瓦灶。”(《红楼梦》第一回)“举家食粥酒常赊。”(敦诚诗《赠曹雪芹》)有时还不得不靠卖画和亲友们的接济来过活,最后在贫苦交加中离开了人间。雪芹的早逝,使多少后世读者肝肠寸断!人们为失去这样一位伟大作家而痛心、惋惜。如与曹雪芹同时代的爱新觉罗·永忠(雍正弟十四之孙)就在其诗《因墨香得观红楼小说吊雪芹三绝句》中云:“传神文笔足千秋,不是情人不泪流。可恨同时不相识,几回掩卷哭曹侯。”

四是关于曹雪芹的性格、才貌及其他。据传曹雪芹其貌不扬,性格豪放,兴趣广泛,才华横溢。裕瑞《枣窗闲笔·后红楼梦书后》说他“其人身胖头广而色黑,善谈吐,风雅游戏,触境生春。闻其奇谈娓娓然,令人终日不倦……又闻其尝作戏语云:‘若有人欲快睹我书,不难,惟日以南酒烧鸭享我,我即为之作书’云”。敦诚《佩刀质酒歌·序》写他“酒渴如狂,余因解佩刀沽酒而饮之。雪芹欢甚,作长歌以谢余……”曹雪芹多才多艺,能诗善画。敦诚说他的诗有“奇气”,诗风近乎李贺。其传世之诗,除《红楼梦》小说中的诗词以外,现仅残存《题敦诚〈琵琶行传奇〉》两句“白傅诗灵应喜甚,定教蛮素鬼排场”(意即:如果太子少傅白居易地下之灵有知,我想他一定会教两个能歌善舞的侍妾樊素、小蛮登场排演一番的)。他的画也很有名,尤其擅长画石头。敦敏《题芹圃画石》云:“傲骨如君世已奇,嶙峋更见此支离。醉余奋扫如椽笔,写出胸中块垒时。”

红学界把对《红楼梦》作者曹雪芹的研究称为“曹学”。“曹学”是红学中的一个独特分支。1979年,美国耶鲁大学教授余英时首次提出了“曹学”这一术语;1982年,周汝昌在《什么是红学》中又首次提出红学应该包括“曹学”;1991年,冯其庸更是史论结合,对曹学的外延、内涵,与版本学、探佚学、脂学等的关系,作了全面的论述。

关于《红楼梦》后四十回作者问题,一向存有争议。有“程续、程高合续、程高续补、无名氏续、曹雪芹续弦杜芷芳续”等诸说。

一般认为,《红楼梦》后四十回的续者是高鹗。高鹗,字兰墅,别号红楼外史,辽东铁岭人。为乾隆年间进士,曾做过内阁中书等官。他有一部诗集《月小山房遗稿》,前有其学生觉罗增龄所作的序,称高鹗:“兰墅夫子,铁岭汉军人也,由乙卯进士历官给谏,誉满京华,而家贫官冷,两袖清风,故著作如林,未遑问世竟赍志以终。”另著有《兰墅砚香词》、《兰墅文存》等。

“高鹗续书”说最早的根据,是张问陶《赠兰墅鹗同年》一诗的诗注:“传奇《红楼梦》八十回以后俱兰墅所补。”胡适主要据此考证出《红楼梦》后四十回的续者为高鹗。而赵国栋《红楼梦之谜》认为,高鹗只是参与了将后四十回“补上”、“凑齐”的工作;舒芜《关于〈红楼梦〉后四十回的一夕谈》说:“胡适的考证,是不是完全合乎事实,后四十回是不是完全出于高鹗一人的手笔,我倒有些怀疑。”王昌定《关于〈红楼梦〉后四十回的著作权问题》也云:“胡适、俞平伯等人的判断也失之轻率,并无足够的说服力。我个人根据多次研读《红楼梦》的结果,得到的初步判断是:后四十回一半以上的东西,乃是程伟元、高鹗‘竭力搜罗’来的曹雪芹手稿,而高鹗(还应当加上程伟元)在连接、充实、删改、增补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其著作权仍应归属曹氏。”我们认为,《红楼梦》后四十回主要为高鹗所续,也不排除有些内容是他根据“‘竭力搜罗’来的曹雪芹手稿”加工而成的。

对于高鹗所续的《红楼梦》后四十回,历来就存在着不同的看法:

一种看法是总体肯定,认为至少有以下三方面的成就:续完全书,使《红楼梦》首尾完整,便于流传;依据原书线索,完成了宝黛爱情悲剧,写出了贾府的破落衰败;有些篇章和段落也还写得精彩动人。黛玉之死、元春之死、迎春之死、探春远嫁、湘云早寡、惜春为尼、妙玉遭劫、巧姐下嫁、宝玉出家、宝钗守寡等情节均出自高鹗之手,从而完成了这部伟大不朽的悲剧。正如鲁迅《中国小说史略》所云:“后四十回虽数量止初本之半,而大故叠起,破败死亡相继,与所谓食尽鸟飞独存白地者颇符,惟结末稍振。”指出后四十回除了“结末稍振”的描写不符合曹雪芹原意外,将《红楼梦》总体写成了悲剧,未落入才子佳人小说大团圆的俗套,与曹雪芹设置的“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的结局颇相符合。

又如胡适《红楼梦考证》云:“我们平心而论,高鹗补的四十回,虽然比不上前八十回,也确然有不可埋没的好处。他写司棋之死,写鸳鸯之死,写妙玉的遭劫,写凤姐的死,写袭人的嫁,都是很有精彩的小品文字。最可注意的是这些人都写作悲剧的下场。还有那最重要的‘木石前盟’一件公案,高鹗居然忍心害理地教黛玉病死,教宝玉出家,作一个大悲剧的结束,打破中国小说的团圆迷信。这一点悲剧的眼光,不能不令人佩服。”俞平伯《红楼梦辨》也说:“幸而高氏假传圣旨,将宝黛分离,一个走了,一个死了,《红楼梦》到现在方能保持一些悲剧的空气,不至于和那才子佳人的奇书,同流合污。这真是兰墅的大功绩,不可磨灭的功绩。即我们现在约略能揣测雪芹底原意,恐怕也不能说和高作后四十回全无关系。如没有四十回续书,而全凭我们的揣测,事倍功半定是难免的。且高氏不续,而被妄人续了去,又把前后混为一谈,我们能有研究《红楼梦》的兴趣与否,也未尝不是疑问。这样说来,高氏在《红楼梦》总不失为功多罪少的人。”当代著名作家李国文也说:“一些近代红学家,对于高鹗的续作的否定颇为激烈,以至于恨得咬牙切齿地声讨,对此,我始终以为有欠公允。”“无论红学家怎么说他的后四十回比前八十回,在艺术成就上有着天壤之别,但他在续书中,敢于悖中国人喜好大团圆结尾的欣赏习惯,虽然有‘兰桂齐芳’的世俗之气,但能保持悲剧气氛到底,真是一位了不起的大手笔。‘钗婚黛死’以及‘宝玉出家’到整个家族的衰败,那效果毫不逊色于前八十回。”

另一种看法是总体否定,认为高鹗续书简直一无是处。早在清嘉庆年间,有一个叫陈镛的人就在他的《樗散轩丛谈》里说:“《红楼梦》……后四十回乃刊刻时好事者补续,远逊本来,一无足观。”这“一无足观”的评价几乎可以说是对《红楼梦》的全盘否定;而红学大师周汝昌在其《红楼梦新证》里更是痛骂高鹗“这家伙”是个“败类”,号召“我们该痛骂他,把他的伪四十回赶快从《红楼梦》里割下来扔进字纸篓里去,不许他附骥流传,把他的罪状向普天下读者控诉,为蒙冤一百数十年的第一流天才写实作家曹雪芹报仇雪恨!”并且指出高鹗的“目的就是用续书(冒充‘全本’原著)的方式来篡改歪曲曹雪芹的思想”,“高鹗之续书,是有后台授意的,是有政治目的的,所以他才胆敢那样全无遮掩地‘面世’。”因此,高鹗是《红楼梦》的“罪人”。

对于以上两种关于高鹗续书的对立看法,邓云乡先生《红楼梦导读》认为:“各有各的道理,而且似乎应该说都对。这不只因为都能言之成理,而更重要的都是事实,客观的存在。高鹗所续《红楼梦》后四十回,就是这样的。”确实,一部文学作品,仁者见仁,智者见智。高鹗续书可以说既符合曹雪芹原意,又不符合曹雪芹原意。再说,高鹗就是高鹗,他不是曹雪芹,他除了照顾《红楼梦》前八十回的整体构思以外,他还要在续书中表现自己独特的思想、观念和情感,所以高鹗所谓“违背曹雪芹原意”的说法似乎没有多大意义。

一般认为,高鹗续书至少存在以下不足:某些地方歪曲了宝黛的性格,如写黛玉也说“混帐话”、宝玉中了举人,红学家张锦池先生在其《红楼十二论》中认为这是釜底抽薪,抽去了宝黛爱情的思想基础;过多地宣扬因果报应等封建迷信思想,如对王熙凤、香菱等人物结局的安排,按照曹雪芹的构思,王熙凤最后应该是被贾琏所“休”后“哭向金陵事更哀”,香菱则是被薛蟠正妻夏金桂迫害致死(即判词“自从两地生孤木,致使香魂返故乡”之意),而高鹗却写王熙凤最后得了多种怪病、痛苦不堪而死,夏金桂不但没有害死香菱反而自己害死了自己、香菱被扶正,这表现的就是一种典型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因果报应思想。对高鹗续书的不足,俞平伯先生在《红楼梦研究》中提出了具体批评:“高氏真是撒谎的专家。我以前给颉刚的信曾起诉高氏有五条:宝玉不得入学中举。黛玉不得劝宝玉读时文。宝钗嫁后,不应如此不堪。凤姐宝钗写得太毒;且凤姐对于黛玉,无害死她的必要。宝玉出家不得写得如此神奇。”

当然,对于高鹗续书的是非功过,见仁见智,似乎也没有必要强求大家一定要统一一个观点、一种认识。

《红楼梦》实在既是一部永远读不完、解不透、“说”不尽的千古奇书,又是一部永远吸引着诱惑着我们去解读、去研究的旷世巨著。“大哉《红楼梦》,再论一千年!”著名红学大师冯其庸先生的预言一直鸣响在我们的耳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