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料仓的加料应有足够数量的装载机,以确保拌和楼各仓集料充足,并且相互之间数量协调。在每天结束使用前应将拌和楼清理干净,对其进行检查和适当维护,尤其要注意避免水泥结块而堵塞水泥下料口。
5.混合料运输应采用大吨位的自卸车,车况应良好,数量应满足运输要求,装料时,车辆应前后移动。拌成的混合料应尽快运送到铺筑现场。当摊铺现场距拌和厂较远时,混合料在运输过程中应加以覆盖,以减少水分损失。在摊铺机前,应配备一名熟练的工人指挥自卸车的卸料,以避免自卸车撞击摊铺机。
15.5.4摊铺
1.待等候的混合料运输车多于5辆后,便开始摊铺混合料,并应保持摊铺连续。
2.当有大功率的摊铺机时,可采用单机全断面摊铺,并通过试验段比较来确定采用单机还是双机方案。不论采用何种摊铺方案,都应配备一台可自动伸缩以调整宽度的摊铺机。
3.采用单机摊铺时,应采用两侧走钢丝的方法控制高程。采用双机联合摊铺作业时,两台摊铺机型号应相同,前后相距5~10m,前台摊铺机采用路侧钢丝和设置在路中的导梁控制路面高程,后台摊铺机路侧采用钢丝、路中采用滑靴控制高程和厚度。前后两台摊铺机摊铺宽度应重叠50~100cm,中缝辅以人工修整。内侧一台摊铺机应采用宽度自动伸缩式摊铺机,以适应内侧宽度变化的需要。
4.在摊铺过程中,应根据拌和能力和运输能力确定摊铺速度,避免摊铺机停机待料的情况。
5.在摊铺机后面跟随修整小队,对于局部粗细料离析现象,可采用细料进行修补,严重部位挖除后应采用符合要求的混合料填补,挖除深度不得小于15cm。
6.摊铺加宽部分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合理划分摊铺带,确实无法采用机械摊铺的部分应采用人工摊铺,人工摊铺时应采用挂线法控制高程,松铺厚度应适当高于机械摊铺部分。
(2)应组织熟练工人进行人工摊铺,中途不得停顿,要加快摊铺和碾压,以确保碾压质量。
7.摊铺桥头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应在施工前一天对桥头工作面进行彻底清理和修整,处理好欠压实、不平整等问题,并扫除松散材料和所有杂物。
(2)正交桥头作为摊铺起点时,不允许人工摊铺,应使用相应厚度的垫块,并应严格按照设计衔接路面结构层和过渡板。
(3)在斜交桥头等摊铺机无法工作的部位可采用人工摊铺,并控制好操作时间、松铺系数和平整度。
15.5.5碾压
1.在摊铺、修整后应立即用压路机跟在摊铺机后,在全宽范围内进行碾压。碾压应遵循先轻后重、先慢后快、从低到高的原则。
2.碾压程序应按试验路段确认的方法施工。碾压时,应重叠1/2轮宽,后轮必须超过两段的接缝处。各部分碾压到的次数应尽量相同,两侧应多压2~3遍。压路机压不到的地方应用小型平板式振动器施振密实。
3.严禁压路机在已完成的或正在碾压的路段上调头或紧急制动,以保证水泥稳定碎石层表面不受破坏。
4.压实后表面应平整,无轮迹或隆起,不得产生“大波浪”现象。
5.可用方木或钢模板作侧模进行碾压,或碾压后对边缘进行人工拍打,使边缘整齐、密实。
15.5.6接缝处理
1.施工中应避免纵向接缝。在不能避免纵向接缝的情况下,必须保证纵缝垂直相接,在下一幅施工前,应将接缝处松散的混合料铲除。
2.每天施工结束后要做施工横缝。首先用3m直尺检测端部水泥稳定碎石层的平整度,确定切割的范围并画线,然后沿画出的线将平整度不合格的混合料铲除。在全幅范围内的横缝严禁采用企口缝,上下两层横缝要错开。
3.摊铺机摊铺混合料时,如因故中断时间超过2h,也应设置横向接缝。
15.5.7土工布覆盖养生及交通管制
1.应先人工将透水土工布覆盖在碾压完成的水稳层顶面,然后用水车洒水养生。
在养生期内,应始终保持水稳层处于湿润状态。养生结束后,将覆盖物清除干净。
2.水稳层养生期不应少于7天。
3.在养生期间,应采取隔离措施封闭交通,除洒水车外,严格禁止其他车辆通行。
4.养生完成的水稳层上未铺封层或面层时,除路面施工车辆可慢速(不超过30km/h)通行外,禁止其他车辆通行,确保水稳层不受到污染和破坏。
15.6质量管理及检查验收
15.6.1必须建立健全工地试验、质量检查及工序间的交接验收等项目制度。试验、检验应做到原始记录齐全,数据真实可靠。
15.6.2原材料试验应按照《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034-2000)表9.2.2规定及招标文件技术规范有关规定进行。
15.6.3施工过程中,质量控制的项目、频度和质量标准应符合《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034-2000)表9.4.3的要求及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
15.6.4施工过程中,外形尺寸检查项目、频度和质量标准应符合《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034-2000)表9.4.2的要求。
15.6.5竣工工程外形的检查项目、频度和质量标准应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表7.7.2的要求。外观方面应做到表面平整密实、无坑洼、无明显离析,施工接茬应平整、稳定。
15.7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15.7.1施工用电应由有专业资格的从业人员操作和管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设置用电安全告示牌。
15.7.2应在施工用电、油料、拌和楼等易发生安全事故的重点部位和工序设置危险地点及危险物品地点安全警告标志牌,并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同时设置专职安检员对其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确保施工安全。
15.7.3拌和机运行中,禁止人员靠近各种运转机构,也不得使用工具伸入滚筒内掏挖或清理,搅拌鼓内需要清理时,必须停机,人员进入鼓内工作时,鼓外应有专人监护。料斗提升时,严禁有人在斗下工作或通行。
15.7.4严禁路面施工人员疲劳作业,禁止在施工机械附近休息。
15.7.5尽量避开夜间施工,如有特殊情况需夜间施工时,必须上报夜间施工保证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方可实施;且项目部必须安排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值班。
15.7.6施工现场布置
1.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在施工路段起终点、拌和楼等显著位置悬挂安全文明生产、质量管理、廉政建设等标牌标语,各标识牌应符合本系列指南工地建设分册的相关要求。
2.现场必须设置宣传栏,以及时反映现场安全、质量和进度情况。
3.项目部应根据季节特点,做好“防汛”应急预案,确保工程安全。
4.现场机械设备应布置有序,必要时应悬挂安全操作规程,规程采用白底黑字的形式。
5.现场各种防火、防高空坠落、安全帽等安全标识牌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统一制作,悬挂于工地醒目位置。
6.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应设置“工程施工告示牌”,其他主要施工点和道路交叉口,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必要的指路牌、限速牌等标志牌。
15.7.7各个工序的施作应严格按技术规范、安全生产要求施工,坚决杜绝违章施工、野蛮施工的事故发生;严禁打架、斗殴、赌博、偷窃等不文明现象出现。
15.7.8加强路面养生及交通管制工作,保持施工路面的干净、整洁。当拌和站、停车区和服务区的施工车辆无法避免与路面工程交叉施工时,必须在进出口处设置轮胎冲洗设施,其面积和配套设施应满足使用要求,污水应集中排放。
15.7.9路面施工单位应负责施工便道、拌和厂内外及高速公路进出口一定范围内的环境卫生,并严禁直接在任何路面结构层上堆放砂石、拌和砂浆等,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确保路面不受污染。
15.7.10若施工时不可避免的有交叉作业时,应提前采取措施,使污染源与结构层隔离,避免路面受污染。
15.7.11对施工材料运输车辆应采取有效的封闭措施,防止材料沿途泄漏,造成对环境的污染。
15.7.12施工废料应倒在指定地点,严禁乱倒,并应采取措施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15.7.13保持道路通畅,避免占道、阻车等现象发生。
15.7.14应处理好机电、房建、绿化、交通安全设施、防护工程等交叉施工项目与路面工程的关系,减少路面污染。
15.7.15路面施工机械必须安装安全警示、提示装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