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农业林业宁夏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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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宁夏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典型经营案例(6)

(二)流转形式多样化

吴忠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有转包、转让、互换、租赁经营等多种形式,其中以转包、租赁形式为主,多样化趋势较为明显。据统计,目前全市流转土地总面积为24.19万亩,从流转形式看,转包95251亩,占流转总面积的40%,涉及农户12625户,占农户总户数的44%;转让5263亩,占流转总面积的2%、涉及农户512户,占农户总户数的2%;互换13456亩,占流转总面积的6%、涉及农户2034户,占农户总户数的7%;出租113602亩,占流转总面积的47%、涉及农户137044户,占农户总户数的47%;入股12000亩,占流转总面积的5%、涉及农户85户,占农户总户数的0.03%。从流转期限看,全市流转土地年限在5年以下的面积为144108亩,涉及流转出农户数18587户;5~10年流转面积74408亩、涉及流转出农户数9162户、10~20年面积13037亩,涉及流转出农户数769户;20年以上流转面积4512亩,涉及流转出农户数262户。

(三)流转主体呈多元化趋势

除散户之间流转外,近年来一些龙头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等规模经营主体作为受让方参与流转,呈逐步增加趋势。截至2010年6月,在全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总面积中,流入散户面积89123亩,占流转总面积的37%;流入合作社面积46347亩,占流转总面积的19%;流入企业面积29220亩,占流转总面积的12%;流入专业大户的面积46347亩,占流转总面积的19%。

(四)流转规模逐步扩大

特别是在设施农业、畜牧养殖、葡萄、优质粮食、马铃薯、红枣等主导产业的带动下,全市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步伐明显加快,效应逐步凸显。目前,全市流转用于种植粮食作物的面积94048亩。流转规模经营50-100亩农户33户,流转规模经营面积1000亩以上的17户。2010年红寺堡区马铃薯种植面积达到8.6万亩,其中连片种植上50亩的大户120户、100亩以上的大户15户。青铜峡市汇丰源合作社2010年流转土地面积扩大到10000亩,流转土地主要用于种植优质水稻。

(五)流转效益逐步凸现

未取消农业税前,一些农户为了完成税费或减轻经济负担,把土地无偿转包给别人,土地使用权不仅没有效益,反而成为一种负担。近几年,随着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步伐的加快,特别是农业税费取消后,国家实行种粮补贴政策,使土地产出效益明显提高,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由被动变为主动,农户参与土地经营权流转的积极性明显提高。据对已流转出土地的25户农民的调查统计,年人均收入比土地流转前增加650元。利通区东塔寺乡流转6074亩土地,规模发展特色经济作物、花卉苗木和果蔬种植等6个千亩特色种植示范基地建设,全乡90%的农户从中尝到了甜头,年亩均实现效益7500元以上,比过去分散经营每亩水稻、小麦、玉米效益翻两番。

二、土地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成效

(一)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推进了优势特色产业的发展

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有序流转,为建设区域特色农业,形成布局合理,规模化经营格局奠定了基础,促进了特色突出的设施农业、优质粮食、甘草、葡萄、马铃薯、畜牧养殖等十大农业基地建设。一些有资金、懂技术、会管理的种植、养殖业大户、企业和合作组织通过流转土地扩大生产规模,增加投入,实施规模化经营,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通过土地经营权流转,盐池县逐步形成了以甘草、牧草、设施农业等为主的地方特色产业规模化发展模式,具有代表性的如盐池县绿海苜蓿产业有限公司,租赁花马池镇田记掌村土地8000余亩,发展牧草产业;青铜峡主要围绕设施农业、优质水稻、养殖业发展进行土地经营权流转,例如,叶盛镇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基地,成功引进宁夏汇丰源农机专业合作社流转土地8300亩,规模种植有机和富硒水稻;红寺堡区主要依托专业大户和企业从事葡萄、马铃薯种植,其中,红寺堡瑞丰葡萄产业专业合作社流转土地11.6万亩用于发展葡萄种植;利通区兼顾了农户、合作社、企业和专业大户为主体的流转方式,主要以设施农业和养殖园区为主,例如,利通区三郎果品连锁超市公司,在白寺滩村流转土地1050亩,用于发展葡萄和蔬菜种植。

(二)促进了土地资源和劳动力资源的优化组合

通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把农民从土地中解放出来,腾出精力,外出务工或从事第二、第三产业、就地打工,实现了劳动力转移和农民增收的双赢。青铜峡市辖区内的宁夏正鑫源公司依托塞外香公司和自身农机专业优势,2009年在青铜峡叶盛镇地三村流转2650亩土地发展订单有机水稻、在地三村和蒋顶村流转1700亩土地发展订单优质冬麦,土地流转期限为10年,土地流转费每亩500元。第一年正鑫源公司略有盈余,第二年的收入大幅度增加。对农民来说,2009年流转土地费每亩收入是500元;有30%~40%的劳动力可到正鑫源公司流转土地经营的农田务工(每亩用工400元左右),平均每人可获得400~500元的收入;还有30%~40%的劳动力围绕黄河金岸建设等打工,平均每人获得500~600元的收入。2009年地三村农民将土地经营权流转出去后,农民人均增收近1000元,并继续享受国家对种粮的政策性补贴每亩地近100元,农民只承担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一事一议”筹劳的义务。流转土地后农民不付种地成本,不担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既可获得稳定的土地租金收入,又能从企业务工中获取劳务收入。例如利通区三郎蔬菜果品配送有限公司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和规模经营示范作用日益彰显,辐射带动效果提升,2010年流转了驻地所在村300户共计1035亩土地,用于发展种植蔬菜和水果产业,流转期限10年,每亩流转费700元,生产季节平均每个月发放劳务工资10万元,农产品流通量日均达到2万公斤,通过土地经营权流转使驻地所在村农户户均增收2万元左右。

(三)促进了农业机械化程度的提高

通过推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开展种植业规模经营,促进了农业机械化程度不断提高,为全市土地流转、规模经营、农机作业服务及农民增收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也为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树立了样板。汇丰源专业合作社通过土地经营权流转后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生产,改变了大农机、小田块的作业模式,使农机作业效率提高85%以上;通过实行全程机械化作业,解放了大量的农业劳动力,聘用了土地流转后30%的劳动力到合作社就近务工,60%左右的劳动力进城打工或从事第二、第三产业,使土地流转后农民收入由原来每亩地800元的效益提高到1100元以上,比没有实行土地流转的农民人均增收500元以上。

(四)促进了产业化经营模式的转变,形成了土地流转多种模式

在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过程中,因地制宜,探索出具有鲜明特点的土地流转规模经营模式:

一是龙头企业带动型。即以龙头企业为依托,以经济效益为纽带,以特色农业为主导,实行“公司+基地+合作社+农户”模式,发展规模经营。全市向龙头企业流转土地面积达8.5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48%。例如青铜峡市汇丰源合作社2010年流转土地面积扩大到10000亩,流转土地主要用于种植优质稻。东塔寺乡通过引入三郎果品连锁超市公司,由农户直接与企业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每亩租金为700元,在白寺滩村流转土地1050亩用于发展葡萄和蔬菜种植,实现了“基地生产+冷链保鲜+工厂加工+物流配送+连锁超市”的产供销一体化经营方式;

二是主导产业带动型。即以主导产业为龙头,结合区域优势,建设标准化、专业化、规模化农产品生产基地,带动和辐射周边,形成规模效益。2010年以中航郑飞塞外香为主的粮食主导产业集群,深入农村推进订单农业,走“科研+农户+订单+股东”的经营模式,对实行土地流转种植粮食的企业、合作社和种植大户,按每亩5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为农户提供每亩总投入60%的贷款担保。通过调查核实,2010年通过塞外香流转土地经营权面积达3.53万亩,其中利通区流转0.83万亩,青铜峡市流转2.7万亩。通过土地经营权流转探索出一条通过龙头企业推动解决“三农”问题的新路子,实现了企业、经营大户和农民共赢;

三是合作组织带动型。即形成“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的运作模式,通过建立合作社,将农户不愿种、种不了的承包地由合作组织对其进行统一整合、统一规划、统一产供销、统一管理,进行集中连片经营,引导农民调整结构、发展特色产业。如利通区郭家桥乡吴桥村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与农民签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以每亩500元地租费,共流转3000亩土地进行集约化经营和种植,与企业签订收购订单,保证在有机水稻收购价格6元/公斤,富硒水稻每公斤收购价高于市场价格36%的基础上,亩产值2400元。同心县圆枣专业合作社流转土地1000亩,进行圆枣育苗种植,每亩地可繁育酸枣嫁接苗8000株,两年出苗,每亩地可实现销售收入16000元,2009年共实现服务和销售收入155万元,成员人均增收450元,实现盈余返还17万元,股金分红10万元;

四是专业大户带动型。即积极引导有一定实力的种养能人通过他们的资本集中土地,建立基地,发展特色产业。全市流转给种养大户经营的土地面积达到1.72万亩。较为典型的同心县重点在石狮开发区和王团镇引导农民出租土地,其中,南村和北村积极引导20户流转种植大户直接从1700户农户手中以每亩500元的价格承租土地5000亩,建设标准化日光温室1800座,每座日光温室年可创收6500元以上。盐池县花马池镇柳杨堡村村民郭金繁以每亩60元租金,承包本村位于西滩的35户1023亩旱耕地用于发展育苗和机械化种植玉米、油葵等作物,每年净收入在10万元左右。流转土地经营权的35户农民到郭金繁的规模种植基地务工,每户可获得季节性劳务收入3000余元,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收益;

五是农业项目带动型。通过国家、自治区、市(县、区)项目政策扶持,改善农业生产基础条件,促进了土地流转。同心县2006年争取到国家项目投入资金1200万元,由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牵头,承租了下马关镇下垣村、赵家庙村和韦州镇马庄子村480户农户的7747亩旱耕地,用于建设万亩节水喷灌示范区,并与农户签订了土地租赁协议,农户每年从每亩土地上可获得100元的租金。

三、土地经营权流转中存在的问题

(一)流转行为不规范

一是有的流转合同签订不够规范。一些农户之间的土地流转只采取口头约定的形式,有些土地连片流转虽签订了合同,但合同要素不齐全、条款不规范,应该进行备案鉴证的流转合同没有履行手续,一旦遇到纠纷无据可查难以解决。二是有些土地流转价格确定不科学。一些早期流转特别是流转期限较长的地方,由于没有充分考虑国家政策和市场价格变化等因素,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土地市场发育和物价上涨,土地的远期价值难以准确评估,事先简单约定的流转价格死而低,造成转出承包户的经济利益得不到保护,引发了一些社会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