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农业林业宁夏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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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宁夏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典型经营案例(5)

在设施农业发展中,村党支部发挥“领头雁”作用,引导农民组建各类专业合作社,组织农民发展设施农业。马园村党支部组建马园蔬菜产销协会,通过协会与农户签订协议,流转土地1716亩,进行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建成日光温室780栋,返包给农民经营,种植蔬菜、瓜果等名特优新品种,每座大棚年均收入达到1万元以上,年总收入在950万元以上。该协会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全方位服务,深受农民欢迎,也提高了马园蔬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彭堡镇姚磨村党支部通过组建瑞丰蔬菜专业合作社,流转农户承包土地后建成了彭堡镇姚磨村西芹种植示范基地,极大提高了农民参与设施农业生产的积极性。2008年,中河乡3个村240户农民以2300亩土地入股组建并成立了原州区首家土地信用合作社。农户将全部或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入股,以入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分红依据,入股收入按经营效益的高低确定。这种模式不仅使分散的土地实现了统一经营、统一管理,还大大提高了劳动生产率,促进了合作社的发展,也推进了村集体经济的发展。

2008年,听到福建省“农字号”龙头企业华林公司打算在宁夏建设蔬菜种植基地的消息后,西吉县立刻组成专门班子论证将该基地放在当地的可行性,主要领导多次带队拜访客商,做出为基地免费配套水、路、渠、井的承诺。华林公司总经理林水英考察后,最终决定在西吉投入2.2亿元,以每亩500元的价格租赁农民土地从事农业开发和农副产品深加工。2009年华林公司已投资1000万元在西吉县建起预冷库,投入6000万元在西吉县吉强镇、兴隆镇建成总面积5000亩的4个蔬菜种植基地。兴隆镇黄岔村村民王杰将3亩承包地全部有偿流转给华林公司经营,自己就地为华林公司务工,每月收入1000多元。

吉强镇黄家川村共有2500多亩土地参与流转,村党支部书记张占吉说:“以前农民一年到头围着土地转,只见流汗不见收益。现在每亩土地净收入翻了一番,加上就地打工收入,参加土地流转的140多户村民户均增加收入1万元。”西吉县以发展马铃薯、西芹等主导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带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采取“合作社+基地+农户”等方式带动农业产业规模化发展。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原则,先后在吉强镇、兴隆镇、马莲乡成立土地流转合作社,把农民的承包土地以租赁的方式流转给西吉天禄农业产业化合作社、福建华林蔬菜基地有限公司和宁夏佳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规模化经营,建成了千亩西芹生产基地、千亩绿色无公害蔬菜基地和万亩马铃薯三级种薯繁育基地。通过统一规划、统一提供优良品种、统一种植技术、统一投资,实现了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和集约化管理,农民就近在基地打工促进增收,实现了土地从“地尽其力”到“地尽其用”的转变和土地增收效益最大化。目前,西吉县农村土地流转总面积达6.4万余亩。

彭阳县土地流转总面积19641亩,占总承包耕地面积的2.2%,涉及145个行政村2719户农民,签订土地流转合同1881份,签订率为69.2%。主要有转包、转让、互换、出租四种流转形式。彭阳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主要有五个特点,即:在合同签约上,以口头协议为主,以书面合同为辅;在经营方式上,以农户分散经营为主,以规模化经营为辅;在流转途径上,以农户自发流转为主,以组织引导为辅;在流转用途上,以农业用地为主,以非农业用地为辅;在土地流转金支付上,以现金为主,以实物为辅。

隆德县通过政府引导、产业带动、政策推动,共流转农户承包土地2.7万亩,涉及农户4800户,促进了农业特色优势产业的发展和农民增收。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出台各类扶持优惠政策措施,积极鼓励有资金、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农业企业、种植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单位或个人,围绕当地主导产业和特色产品投资效益农业,通过统一规划,促使土地向生产能手和优势产业聚集,实现了土地流转后的规模经营。同时,专门组织人员赴外观摩“取经”,吸取成功经验和做法,目前已在6个乡镇的7个村建立了农村土地信用合作社,存贷农户承包土地面积达到2660亩。

泾源县土地流转面积达26054亩,涉及农户2207户。为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探索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路子,结合本地实际,泾源县提出了农村承包耕地的流转暨农村土地信用合作社试点方案,为土地信用合作社统一制定了《章程》、《经营宗旨和经营原则》、《存贷地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等规范化管理制度。目前全县已成立了3个试点社,共存入土地1991.3亩,存地农户372户,存入的土地全部贷给有能力的苗木种植大户经营,从而整合了土地资源,推进了苗木产业的规模化发展,增加了农民的经济收入。

第五节宁夏农垦土地经营权流转案例

一、宁夏农垦土地经营权流转的现状

宁夏农垦创建于1950年,现辖有14个国有农林牧场、12个全资和控参股公司、5个事业单位,分布在全区4个地市的12个市县(区)。拥有土地总面积280多万亩,总人口12万人。

2006~2007年,通过招商引资,莲湖农场、巴浪湖农场先后与香港优之菜、合利、东珠公司合作,通过土地合理流转,集中8400亩土地,安装了喷灌设施,利用井水喷灌,按照绿色蔬菜生产标准组织生产并适销港澳地区。生产的蔬菜包括菜心、芥兰、奶白菜、上海菜、四季豆、豆苗、小红茄等十几个品种。通过分期播种、错期采收、冷藏保鲜和冷链运输,产品全部销往港澳地区,使每亩产值达14400元。由于生产的蔬菜品质好,深受港澳市民的欢迎,使南方蔬菜在北方种植一举获得成功,并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土地使用费由每亩250元升值为每亩580元,亩增值330元,同时带动了运输业、包装业、贮藏业和劳务经济的发展,亩增加运输收入1000元,增加包装收入500元,增加贮藏保鲜收入150元,增加劳务收入550元,不仅通过延长产业链增加了收入,而且真正实现了产加销一体化经营。

2008年,在借鉴香港优之菜公司生产经验的基础上,农垦企业集团公司从职工手里有偿流转土地8000亩,安装了喷灌设施,配套新建保鲜库5000平方米、育苗中心4200平方米,种植菜心、奶白、学斗白、西兰花等供港蔬菜品种,实现了由出让土地使用权到自主经营的过渡,使宁夏农垦供港蔬菜生产基地总面积达到1.5万亩。农垦企业集团在供港蔬菜生产中采用全新的种植模式、工业化的管理、标准化的生产,提升了宁夏蔬菜产业种植水平,填补了宁夏蔬菜冷链保鲜加工运输的空白,为带动辐射周边地区的蔬菜生产,为宁夏“夏菜南下”、出口创汇探索出了一条新路子,同时也激活了当地物流配送业的发展,被自治区确立为重点推广的“莲湖模式”。

二、“莲湖模式”对发展设施蔬菜产业带来的启示

什么是“莲湖模式”呢?“莲湖模式”就是充分利用宁夏自然和生产条件与南方形成的季节差异,以国外及东南沿海发达地区和城市为目标市场,应用现代农业手段,采取一体化经营、工厂化管理、标准化生产、规模化发展的经营方式,按照市场—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的顺序组织反季节生产国外和南方高端市场需求的蔬菜,实现夏菜南下的外向型蔬菜产业化生产模式。“莲湖模式”给我们带来的主要启示是:

(一)有明确的目标市场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什么?生产多少?都要根据市场的具体需求来定,同时还要考虑产品有没有竞争力,因此,目标市场的选定至关重要。“莲湖模式”之所以成功,首先是科学地进行市场和产品定位。在目标市场的选择上利用南北季节气候差异形成的市场供求旺淡差异,瞄准了港澳、东南亚及我国东南沿海发达地区的夏季市场,产品定位以绿叶菜为主。这一目标的选定是基于该区域市场对绿叶菜情有独钟,而且人口密度高,市场需求量很大,每到夏季,受高温梅雨的影响,当地无法生产喜冷凉的绿叶蔬菜,需要大量从北方调入。然而,随着市场对绿色蔬菜产品的需求量越来越大,生产加工环境已成为重要的限制因素。宁夏是夏季能够生产加工绿色(有机)喜冷凉蔬菜的为数不多的最佳地区之一,这就为发展夏季蔬菜提供了巨大的市场空间。

(二)区域生产优势得到充分发挥

莲湖农场地处宁夏引黄灌区银川平原腹地,是塞上江南的典型代表区域,发展夏季蔬菜生产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一是光照充足、热量丰富、干旱少雨、蒸发强烈,十分有利于作物光合产物的制造,农产品干物质积累量大,含糖量高,品质优良,不利于病虫害的发生,其夏季相对干燥冷凉的气候特点与南方高温梅雨天气形成明显的季节差异,便利的灌溉条件,弥补了降雨量的不足,气候条件与灌溉相得益彰,夏季生产蔬菜的条件得天独厚。二是土地平整、集中,土壤熟化程度高,人均耕地相对较多,集约化、组织化程度高,产业发展容易上规模。三是绝少工业污染,具有生产无公害、绿色乃至有机食品得天独厚的条件。这些优势是其他地区难以复制和比拟的,由此转化出来的产品优势,在近年来的生产实践中得到了充分的证明,所生产的产品在香港市场比其他地区生产的同类产品价格高出20%左右。

(三)经营方式新颖独到

“莲湖模式”的经营主体是直接与市场对接的公司,由公司引领,通过采取一系列的变革,使蔬菜生产的产、加、销有机融为一体,大大提高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在土地利用方面,通过有偿流转,变分散经营为集中经营,为开展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奠定了基础;在生产手段上,采用现代喷灌设施,与当地冷凉干燥的气候共同构成了有利于绿叶蔬菜生长发育的小气候,为生产高质量的蔬菜创造了条件;在组织管理上,引用工厂化管理理念,将生产作业标准细分为不同工段,采取量化定额管理,工效与薪酬挂钩,调动了员工的生产积极性,彻底打破了大锅饭,提高了工效和质量;在产销衔接上,采取以销定产、错期播种、均衡上市,避免了生产的盲目性,并通过应用现代保鲜和冷链运输技术,解决了鲜细蔬菜货架期短、长途运输难的问题。通过建立稳定的市场,建设保证产品质量的基础设施(如喷灌、冷藏库、冷藏运输车等),完善保证标准化生产组织形式,采取公司化、市场化、品牌化经营方式,走出了一条夏菜南下的成功之路。

第六节吴忠市土地经营权流转典型案例

吴忠市位于宁夏中部,引黄灌区的精华地段,素有“塞上江南”“塞上明珠”之美誉。吴忠市南靠固原市原州区,北连银川市永宁县、灵武市,东部与陕西省榆林市定边县毗邻,东北、西北与内蒙古自治区的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和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相连,东南与甘肃省庆阳市环县接壤。全市总面积为2.04万平方公里,占全宁夏总面积的31%,总人口130.8万人。

吴忠市现有44个乡镇,522个行政村,2892个村民小组,农户26.2万户,农业人口110.4万人,集体所有农用地总面积1662.2万亩,其中耕地总面积383.9万亩,家庭承包经营耕地面积371.9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81%,2010年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总面积达到241914亩,占农户承包耕地总面积的6.3%。

一、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现状和特点

近年来,吴忠市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小城镇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大幅增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呈现出明显加快的势头。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流转面积逐步扩大

2006年全市土地流转面积58869亩,占家庭承包耕地面积的1.9%;2007全市土地流转面积96956亩,占家庭承包耕地面积的2.5%;2008全市土地流转面积168611亩,占家庭承包耕地面积的4.4%;比2007年增加71655亩,增长74%;2009年全市土地流转面积188281亩,占承包耕地面积的5.09%,比2008年增长12%,截至2010年7月新增土地流转面积5.3万亩,土地流转总面积达241914万亩,占农户承包耕地面积的6.3%,较2007年增加14.5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