侠义小说在对待男女之情上,女侠们思想比较独立,有主见,敢爱敢恨,崇拜武艺高强的侠客,愿意与之结为夫妻,有的甚至成为男侠事业上的助手。这种对于爱情的执着与勇敢的女性形象是以前侠义小说中没有的。例如《绿牡丹》中江湖侠女花碧莲对将门之子骆宏勋一见钟情,于是大胆主动地表达自己的感情,几经波折终于成就美满姻缘。在这里,男女侠客的武艺相当、互相倾慕是他们结合的基础,他们常常通过比武来增进感情,如祝永清与陈丽卿、展昭与丁月华等。这在武侠小说史上影响深远,它开后世“侠情”之滥觞,为后来的武侠小说开拓了一种特殊的创作题材。
需要说明的是,此时侠客们的爱情与婚姻,仍然是在礼法允许的范围内展开的。发乎情而止乎礼的爱情准则他们是要遵守的,同时这也是他们最终取得美满结局的根本原因。在当时的环境下,男女侠客的相爱,必须争得父母、师长或是君王的支持,也就是说必须符合伦理道德规范,否则不仅不能成就姻缘,还要被人唾骂。因此,铁中玉与水冰心“宁失闺阁之佳偶,不敢作名教之罪人”,即使暗室相处亦不敢有一丝逾越礼法之处,最后由最高统治者验明正身之后才结为夫妇。而粗豪勇武的十三妹铲除恶僧之后,突然想起与安公子“幼女孤男”在古庙荒山独处未免于礼不合,以至内心惶恐不安。十三妹的最后皈依于封建伦理家庭,无疑为其后女侠的归宿指明了方向。那就是顺乎情而不悖于礼,当“情”与“礼”和谐地统一时,侠的婚恋才会得到认同。侠客的爱恋,无论怎样开始,要想得到美满结局,必须获得礼法和世俗的认同。这种婚恋观是侠皈依儒家伦理道德的一个重要体现。
3.营造自由自在的理想世界
文人在文学中塑造侠客形象的同时,也营造了侠客赖以生存的世界。这个世界叫“江湖”,它也是文人理想的世界。
“江湖”一词最早出自《庄子·大宗师》:“泉涸,鱼相与处于陆,相呴以湿,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这里的江湖,最初是指自然的江河湖泽。后来逐渐泛指避世远隐者的所在,跟庙堂官场相对应。与自然界风景秀美、人迹罕至的山林不同,江湖上充满是是非非,欺诈邪恶,恩怨仇杀。也只有这样,侠客在江湖里才真正有用武之地。
古代文人很早就关注江湖,并成为他们向往的理想世界。陶渊明的“良才不隐世,江湖多贱贫”,高适的“天地庄生马,江湖范蠡舟”就描述了江湖。这里的“江湖”都不只是一个简单的地域概念,也不只是泛指人世间,而是隐隐有和朝廷相对的所在。朝廷有朝廷的法律,江湖有江湖的规则,在现实社会中,王法至高无上,但在江湖中,侠客为江湖义气所激,可以置王法于度外。“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江湖的秩序和规则,人人要遵守和维护,其唯一的宗旨是匡扶正义、惩恶扬善。在江湖世界中:“人类社会错综复杂的政治斗争,被简化为正邪、善恶之争,斗争形式也被还原为最原始的生死搏斗,而决定斗争胜负的主要因素则是双方各自武功的高低。”在这个世界里,人类社会所遵从的伦理纲常和各种清规戒律,都被抛到九霄云外,相当自由。
陈平原在《千古文人侠客梦》中分析说,“武侠小说中的江湖世界,大体上可分两种:一为现实存在的与朝廷相对的‘人世间’或‘秘密社会’,是历史上爱管闲事的侠客得以生存的空间;一为近于乌托邦的与王法相对的理想社会,那里的规矩是凭个人良心与本事替天行道惩恶扬善。”在中国社会历史上,江湖世界一直存在,消长起伏,代代不同,这与当时朝廷政治的清明与否、法治的健全与否直接相关。朝政腐败、现实险恶的时候,江湖世界就异常活跃,侠客也赢得生存空间和用武之地。这是人们生存的需要。人们憎恶王法庇护下的社会不公,就将公道和正义的希望寄托在远离朝廷教化的“江湖”上。将江湖世界作为一个不受王法束缚的法外世界、化外世界,实际上是在重建中国人古老的“桃源梦”。所以说,这个江湖,实际上是民间百姓或者文人的理想世界。
文人大都希望“济苍生,安社稷”,可是,他们自身社会地位低下,能力有限,哪有什么神力去改变现实?文人就借用手中之笔让侠客们代替文人去劫富济贫,改变社会分配的不公;去除暴安良,扭转强权裁决的不公。文人希望过上自由无拘、浪漫潇洒的生活,而穷酸文人只有在小说里做一回缠绵悱恻的春梦,让一身正气的侠客,偶遇自己的红颜知己,开展一场轰轰烈烈、惊天地泣鬼神的爱情游戏。江湖世界中侠客们敢怒敢骂,敢打敢杀,主持正义,铲除邪恶;浪迹天涯,潇洒浪漫,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主。这种生活就是现实中文人心目中理想的生活。
“江湖世界”的理想主义色彩,始终会在历代文人的侠义作品中呈现。江湖中的人物,其能力或行径如大侠超人式的体能,或令人费解的经济来源,都是现实世界的规则所不能解释的,但却是江湖中人的常态。这样才能让读者在阅读侠义小说时,可以获得对侠义精神如醉如痴的满足和对江湖理想世界的虚幻体验,并与作者产生感情上的共鸣。
4.创造侠客生存的理想模式
《施公案》《三侠五义》中侠客“侠义”并具,更注重“义”。与其他侠义小说不同的是,《施公案》《三侠五义》中“义”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报私恩”而是“赴公义”,具有鲜明的伦理意义。而“清官+侠客”的组合模式,正是统治者、下层民众、侠客和文人四重理想的体现,体现出“为王前驱”与“为民前驱”在封建语境下的不可分离,也体现出文人自我价值和时代需要的融合。
首先,从统治者角度看。在打江山时,几乎所有的政治集团都会借助侠客的力量,但是没有哪一朝代的当政者会在政权稳固之后还继续容忍“侠”在社会中存在与发展。凸显自我、无视王法的侠客往往是在社会动荡、纲纪不振的时期出现,他们代表着下层民众的意愿,维护他们的利益,奉行以暴抗暴的准则,在行动过程中会采取一些法律不允许的手段,会对封建秩序造成一些破坏。为了稳固自己的统治,各朝各代统治者都会打压任侠行为,都有屠杀游侠暴民的政策。正如梁启超《中国之武士道》所言:“故文、景、武三代,以直接间接之力,以明摧之,而暗锄之,以绝其将衰者于现在,而刈其欲萌者于方来。”用高压手段加以抑制,力求使“侠”为我所用或者消亡,那么“侠”及“侠道”的消亡也就不可避免。但是,相较于武力血腥镇压,收罗人才、为己所用的手段更有优越性,既消除了潜在的对抗力量和不稳定因素,又增强了统治天下的实力,统治者何乐而不为呢?
清官是这一政策的直接实践者。首先是封建正统权力机器的一部分,“为王前驱”、服务朝廷是他们的阶级本分,只要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政权的安全,清官是可以执行由清剿侠客到联合侠客的转变的政策的。同时,清官常常替民申冤,很容易成为仇敌的攻击目标,自身需要保护,因此,同本领超群的侠客结合,的确是一个理想的方案。
《三侠五义》中清官包拯就与侠客结成了完美的组合。主持正义、不畏强权的包公遭到仇人的报复,多次身处险境,都是侠客展昭搭救,包公感激地说:“本阁屡得义士救护,何以酬报!……从今后,务望义士常在开封,扶助一二……”《三侠五义》后半部分及其续书中,清官断案之功更是逐渐被淡化,“名臣大吏”的功用实际上已抽象成一面旗帜,使得旗帜下的众侠客们除奸救厄更加“名正言顺”。
其次,从下层民众来看。清官与侠客的理想组合,是处于底层的市井社会惩恶扬善愿望的理想化阐释。《水浒传》第三十一回中所说:“金宝昏迷刀剑醒,天高地远总无灵。如何廊庙多凶曜,偏是江湖有救星。”下层人民长期处于弱势地位,遇害常常不能自救,因此寄希望于明镜高悬的清官以及“赴士之厄困”的侠客,自然而然便会衍生出这种黄金组合。虽然侠是草野、民间的非正统散逸力量,而清官则是在位的正统官方代表,两者在身分地位、思想观念、行为方式、活动区域上都有很大的差异,但在普通民众的心中,都是他们的保护神。“民众也盼望侠客义士能够堂堂正正作为一种政治力量来为他们的经济目的和政治目的服务。”因此这种结合方式合乎历史的实际,也是现实生活的需要与理想化期待的综合产物。于是,《水浒传》中的英雄皈依朝廷的悲剧以及《施公案》侠客堕落成鹰犬的义愤在《三侠五义》中得到纠正,形成清官侠士的微妙联盟。
再次,从侠客来看。官侠互补模式是在长期实践中逐渐摸索出的一种互相成全的生存途径。先秦刺客多是政治斗争的工具与牺牲品,唐朝任侠行侠也是个人私欲或是私仇居多,虽然行侠过程大快人心,但大都没有结果。久而久之,侠肝义胆慢慢演变成了“侠义恩仇、江湖义气”,真正侠义精神却越来越淡了。宋明之后,忠奸对立观念日渐明晰,清官崇拜日益增强,濡染到江湖文化中,便形成了侠敬清官的普遍民俗心理。孤立来看,侠义精神的确可歌可泣,一旦放其至复杂多变的社会生活和历史发展中去考察,其局限性就十分明显。太个人化、情绪化,过于凸显自我、目无法纪使得侠客行为往往与社会的稳定相乖离,相当多的任侠行为给正常的法制进程制造了混乱。于是,历代统治者就会屠杀侠士。面对正统的压力,对于具有匪盗身分的侠客来讲,重返正常的社会并得到认可,无疑是一个极大的诱惑,投身官府,谋得一官半职,也不失为理想之举。《三侠五义》中,王朝、马汉、张龙、赵虎原本是山贼草寇,得到“招安”后,立刻“将山上的粮食金银俱各分散,只带了得用伴当五六人,前来开封府投效,以全其行”。
侠客与清官的组合多数情况下是侠的自觉选择。清官以其个人魅力以及感情投资征服侠客,使得侠客体会到了自我价值被肯定的无比快慰。展昭跟随包公是因为包公尊重他、敬仰他,体现了“士为知己者死”的价值取向,两人在互相帮助中实现了完美结合。白玉堂扮作金公子三试颜查散,可以说是《三侠五义》中最有趣的情节,也为后文心高气傲的锦毛鼠甘心伴侍颜查散奠定了基础。
侠义小说中的侠客争取到了“合法”的身分和更为广阔的生存空间,并且参与到治理国家的权力中去,这需要付出一定的代价。这种代价主要是失去无拘无束的生活和压抑来去任我的自由个性。这样会引来侠客的怨气,展昭就在茶楼上对丁兆蕙说:“今一旦为官羁绊,反觉心中不能畅快。”
最后,从作家来看。侠客崇拜是作者英雄崇拜的另一种表现,而官侠互补模式承载着文人的治国理想。悉尼·胡克《历史中的英雄》在论及人们崇尚英雄的心理根源时,列举了三个主要原因:一是“心理安全的需要”;二是“要求弥补个人和物质局限的倾向”,即“把个人的缺陷投进比较幸运的人们的光荣成就里,借以取得补偿”;三是“逃避责任”,借建立英雄(侠客清官)形象,自觉将自己置于弱者与被拯救者的地位,以求得庇护,巧妙逃避自己的责任。这里揭示了文人的创作心理——“缺失体验心理”。缺失体验,是作家处于生存中的某种缺乏而产生的关于人生的意义、目的和价值的审美把握。心理学研究表明,人在缺失状态下会使机体失衡,于是人的机体就会产生一种要求重新取得平衡的内驱力,即产生获得需要和解除缺乏的动机。例如人体内缺水,就会产生喝水的动机,如果现实无法满足这种需要,就会产生“望梅止渴”的幻想。作家处于生存中的某种缺失,有的是物质的,但更多是精神的,或者是两种缺失兼而有之。这种缺失体验很可能形成作家文学创作的心理动机。
侠义小说一直被称为“成人童话”。侠客形象是作家“英雄梦”的投射,“清官+侠客”模式是文人向统治者提供的治国方略,是文人干政的一种方式。
在封建时代,读书人个个想做官,希望通过科举考试进入仕途,实现“济苍生、安社稷”的理想。但是千军万马挤独木桥,能够幸运步入庙堂的毕竟是少数。那些落马失意、没有机会做官的文人们,不得不回到严酷的现实,暂时收起美好的梦想,为生计而奔波。但是他们辅佐明君、治国安邦的美梦并未泯灭,相反会在适当时候用适当的方式表现出来。有人写诗作词来抒发治国平天下的雄心壮志和胸襟抱负,或者宣泄理想与现实的矛盾冲突和痛苦;也有人写小说(或者参与修改加工),通过塑造理想的人物形象、变换多舛的人物命运表达自己的思想观点。侠义小说中清官侠客完美结合的故事模式就是文人作家治国理想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