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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商代书法

在中华文明史上,夏、商、周合称三代。到目前为止,考古发现还不能证实夏王朝已经发明了文字。文献上的记载与考古发现所勾画出的夏王朝还是支离破碎的。但是商代却不同,出土的大量地下文献,再与考古发现以及历史文献相印证,几乎可以复原出一个鲜明完整的王朝。在这一点上,出土文献即商代的文字起着决定性作用。《尚书·多士》载周公之言“惟殷先人,有册有典”,也明确地告诉我们,文字是殷商先人创造使用的,中国的书法史也从这里开始起步。

甲骨刻辞及其形式与规则

甲骨文又称卜辞,是商、西周时期刻在龟甲、兽骨上用于记录占卜内容的文字,其中以商代甲骨文最具代表性。商代的甲骨除殷墟小屯外,侯家庄、后岗、四盘磨等地也都有出土,直至2003年在济南大辛庄又出土了大批的甲骨。虽然深入的研究还没有展开,但有学者已初步断定,这批甲骨属于商代的一个诸侯国。如果认为现存的商代甲骨均出自殷墟是不正确的,不过对于甲骨文的认识与研究仍然主要来源于商代甲骨。甲骨文是刻在龟甲兽骨上的,龟甲有腹甲与背甲,占卜所用以腹甲居多;骨有羊、鹿、猪、虎等兽骨,占卜所用兽骨主要是牛的肩胛骨。占卜所用的甲骨首先要经过一定的整治,然后在整治平薄的甲骨片的背面施以钻凿。钻就是在甲骨的背面按一定的程式钻一个圆形的凹槽,凿就是在已钻好的凹槽一侧再凿出一椭圆形的凹穴。在相连的凹槽中施灼,槽穴底部甲骨较薄,一经灼烤,发生爆裂,正面就显现出裂痕,称为兆纹,纵向的为兆干,与兆干相交的为兆枝,甲骨文占卜的“卜”字就是兆纹的象形字。施灼就是占卜,人们通过爆裂显现出的由兆干和兆枝构成的卜形兆纹来判断所问事务的成败吉凶。在甲骨的正面、兆纹的旁边,用文字记录下占卜的内容,就是卜辞。这是一套繁琐却又严密的程式。卜辞的契刻遵从着一套严格的程式,这套程式也奠定了中国书法最初的书写规则。

一篇完整的卜辞,字数多寡不同,多者将近百字,少者只有三四字,一般情况为二三十字左右。卜辞内容通常由叙事、命辞、占辞、验辞四个部分组成:叙事主要记录占卜的时间和占卜人的名字;命辞是占卜人征问之事;占辞是卜兆所示对所问之事的成败吉凶;验辞是记载应验与结果。在卜辞中,叙事、命辞、占辞、验辞四项俱全者为数不多,一般都无验辞。甲骨文中除大量卜辞之外还有一些记事刻辞,比如甲子表、祭祀表、四方风名以及记录龟甲的进贡与兽骨的采集等。除了记事刻辞外,甲骨文中还存在一些习刻,这说明甲骨文的书写与契刻者是训练有素的。习刻是3000年前的书写者最初留下的技巧训练的痕迹,通过习刻,我们看到了中国书法从最初的稚嫩拙涩向着美轮美奂的境地前行时的步履。

甲骨文的书写规则,即通常所说的行款对于中国书法形式法则的确立也是至关重要的。前人对此有过一些探讨,胡小石著有《甲骨文例》,专论行款。但内容繁琐,把许多枝末掺杂其中,反而不得要领。甲骨文无非如下三种(个别例外可忽略不计),即:

竖列左行例;

竖列右行例;

左右对贞,则左侧左行,右侧右行。

三种行款又有共同之处,即每行字都是竖向排列的。这样的排列方式一直延续到近代,这样的行款是中国文字独具的特点,是中国书法始终遵循的一个重要形式法则。我们用现代视觉心理学的知识可以知道,这样的行款(文例)、行气(书法)以垂直轴为参照,获得了优势定向。因为人们对于图式均衡感的判断是以垂直轴的定位为基准的。

甲骨文的竖向排列,不是严格地沿着一条垂线,而是有机地随顺着甲骨的边缘和质地组织的走向向下逐步推移的。在甲骨文中,我们还发现有漏刻横画的甲骨,由此可以推知甲骨的契刻者是以竖画为主导的,竖画随顺于甲骨质地的组织,便于刻得挺健顺畅。相反,由于契刻的限制,环曲斜出的线画就弱化了。甲骨文的契刻与材料的有机结合,使得甲骨书法的体势以纵势为主导,这也为此后的书体规范作了充分的准备。

甲骨文的分期与书风演进

对甲骨文的分期问题作系统研究的,以董作宾的《甲骨文断代研究例》为早。也较系统。他奠定了分期研究的初步基础,他将甲骨文分为五期:

第一期 盘庚 小辛 小乙武丁(二世四王)

第二期 祖庚 祖甲(一世二王)

第三期 廪辛 康丁(一世二王)

第四期 武乙 文丁(二世二王)

第五期 帝乙 帝辛(二世二王)

在甲骨文的断代分期研究中,董氏还规定了作为依据的十项标准,即:一世系、二称谓、三贞人、四坑位、五方国、六人物、七事类、八文法、九字形、十书体。董氏的方法很周全,也为后世学者所遵循。不过董氏所处的20世纪三四十年代,甲骨文的研究还不够深入。之后的很多学者,在他的成果的基础上进行更加深入的研究,纠正了他在断代学研究中的错误与不足。比如目前发现的殷墟卜辞,始于武丁时期,那么董氏第一期中就只有武丁一世一王了。董氏断代的另一个问题是将今天看来风格相承续的一类大字作品分置于第一、四两期。这在书风的断代上引起了混乱。甲骨学经过了一个世纪的发展,学者们对于甲骨文的断代研究已经梳理出了一个较为清晰的脉络,尤其是对于贞人组耐心细密的排比,使断代分期研究更加信而有证。

商代的贞人集团是直接职司占卜与契刻的一个文化群体。不同时期的贞人可区分出不同的贞人组,不同组别的甲骨书法也表现出不同的书法风貌。历时200多年的殷商甲骨文风格多姿多彩,大致可分为两种类型,即以“宾组”、“历组”、“无名组”为代表的大字作品和以“出组”、“何组”、“黄组”为代表的小字作品。从风格的延续性上看,它们应该分属于两个世代传承的贞人集团。就时代的先后,卜辞大体可分:

组卜辞;

宾组卜辞;

历组卜辞;

出组卜辞;

何组卜辞;

无名组卜辞;

黄组卜辞。

需要指出的是,甲骨文的契刻者不一定是卜辞中的贞人。因为一个贞人组一般包括多个贞人,有的多达几十人,但这一组的书法风格并不那么纷杂,而“历组”卜辞,贞人只有“历”一人,但又呈现出了不尽相同的几种样态。贞人组之间也有贞人的交叠,显示出各组之间的相互承续与过渡。

组卜辞是现存商代甲骨文最早的作品,相当于武丁早期。字体以大字类为主,字形保留较浓的图画性和笔意。尽管契刻已将笔画进行了线条式的简化,但线条仍保留明显的丰中锐末的粗细变化,有些部分仍然保留有图画式的块面填实处理。书法行气还没有达到应有的贯注,因此章法表现得散漫天真和自由随意。

宾组卜辞所见贞人有“王、彀、宾、争、内、者、韦、永、吏、古”等。字体以大字为代表,在时代上相当于武丁中晚期至祖庚早期。甲骨文书法经历了师组刻辞的一段积累,到宾组呈现出第一个高峰,字势阔大,结构均衡,线质挺健,章法气脉贯通。在文辞上也出现了几十字以上的长篇和几段卜辞充实于整块骨版的作品,表现出充沛而博大的气度。因此,这一时期的刻辞也成为甲骨书法的经典之作。宾组也有一类小字作品,风格不甚突出。

历组的刻辞也有大小二类作品,而且这二类作品还可以细分。这一组中,小字作品的契刻显示了刀法的纯熟与结构的精致;大字作品不同于宾组的阔大,显得略为修长。

出组是承续宾组而发展的,这一组的作品,大体相当于五期中的第二期。这一期在契刻的刀法上普遍采用了单刀中锋,线条化的程度很高。在此之前的刻辞,刀法是多样的:单刀、双刀、复刀等,不一而足。这不能说此前的契刻者技法如何多变,而是刀还常常依附于笔,为了传达笔意,刀法还是较为被动的。出组的单刀中锋说明,这时的甲骨已经从以前可能的先书后刻,发展到直接刻写了。

何组卜辞在时间上跨度很大,大约从五期中的二期一直延至四期,无名组则相当于二期的后半段延至四期。这一时期的作品无新奇可喜之状,以小字作品为多,或工致整洁,或略为潦草,其大字则稍嫌疏阔。可以说,这一时期的甲骨书法是较为平庸的。

黄组刻辞是甲骨书法绚烂余晖的回光返照,相当于五期中第四期后半段及整个第五期,当文丁、帝乙、帝辛之世。这一时期普遍采用小字刻辞,为小字之冠,直接刻写却精丽异常。这一时期又有一类大字作品,先书后刻,以《宰丰鹿骨匕记事刻辞(帝乙、帝辛)》为代表,双刀深刻,准确地传达了笔意,其气味的醇古深厚不让于金文。

传世的殷墟甲骨不下十几万片,如此庞杂的一份书法遗产,过于细密的分析常会失于不得要领。总之,甲骨文书法以武丁时期为最,原创之际,元气勃发,格局阔大,体势遒迈。祖庚、祖甲时期则在于完善技巧,拓展风格。廪辛、康丁、武乙、文丁之世的书法虽然少有特出超逸之品,但是大量的书写,于文字于书法的演进都成为不可或缺的一环,不求外形的新奇而转注于内部空间的调整,不乏积微储变之功。帝乙、帝辛时期,虽是商朝末世,而此时的甲骨文书法未尝不是一个穷则思变的历史转捩,其小字愈细愈精,而大字深刻已经气通钟鼎之文了。

殷商金文书法及其他

大量的甲骨刻辞在量的方面无疑构成了商代文字与书法的主体,但是在这个青铜时代已经步入辉煌时期的王朝里,伴随着灿烂的商代青铜文化而出现的铜器铭文(又称金文),则是商代书法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商代金文大体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以字词为主的少数作品,通常称之为族徽文字。另一类则是文辞连贯、篇幅渐长的作器铭功之文。族徽文字不仅指族名徽识,一般也把祭祀对象的先人庙号与器主私名等也包括进来。这是因为这几个部分在商代铜器中常常结合为用,谐调统一。族徽文字保留着鲜明的氏族先人的图腾,如鸟、兽、鱼、虫的形象或职司出身所业等。如亚形、弓形、负橐担贝、执戈御马等形。先人庙号是以祖父等字配以天干而成,如父丁、祖辛之类。这类文字由于形象性(族徽)与抽象性(庙号、和名)、绘画性与书写性、平涂填实的块面结构与线性结构、肥硕粗犷的笔致与细致的空间分割、简洁的框围(亚形外框)与多变复杂的内部组合等如此多重因素的错杂为用,对比协调,成就了一件件完整而独特的作品。这类作品最初字符较少也无所谓行气之类,只是构成一个完美的图式而已。及至后来文字增多,才由上至下延展开来,一行、二行有了行气,书写性也渐渐加强,这时的族徽文字就渐为作器铭功之文所替代了。

商代篇幅稍长的铭文不多,时代也都稍晚。帝辛时代的邺其三器(二祀、四祀、六祀)是一组难得的作品,三器递差二年,风气却已经显现出不小的变迁。二祀、四祀器盖铭文不同。盖铭皆为“亚貘”、“父”字,表示“亚貘”族人铸器以报于父丁宗庙。二祀器铭字势舒展,线条圆畅挺健。“丙、王、田、正”等字中的几何形状截然分明,神采飞扬。相形之下,四祀器铭线条厚实,结构凝练,虽得行间茂密之致而风神远逊于二祀铭文。与前二器不同的是,六祀器盖同铭,族徽的标记已从独立的地位变为附属的地位,“亚貘”二字紧接铭文,置于下部很局促的空间里,铭文已表现出很好的书写性或实用性,线条匀圆平和,这种风气似乎已开西周金文之先了。

《小臣俞尊铭》、《小臣邑罛铭》字形古拙,横画微向右上倾斜与宰丰鹿骨刻辞意味略近。横画略作斜势的铭文还有《小子满卣铭》《亚嚣奚角铭》等,这类作品一个共同的特点是字与字排叠紧密,线条短直,节奏急促。

另一类则是以《戍嗣子鼎器铭》为代表,字势开张,结构均衡,线条舒展,节奏舒扬,一派雍雍穆穆的大雅气象。

在商代金文中还有一件作品是不应该忽略的,那就是《乃孙作祖已鼎铭》。它是中国书法史上的方笔之祖。其方硬劲折的线质传达出刀凿斧劈时才具有的锋芒,其风神似乎只有西周的《大盂鼎铭》、三国吴《天发神谶碑铭》等少数之作可以为继。在中国书法史上,从六朝人评述杜度“杀字”到董其昌所主张的“太阿斩截之势”都是对刀笔相师的体认。方笔的斩截是自商代遗传给中国书法的一个重要的基因,是隶书全面贯彻的一种笔法。

除了金文,商代还有墨迹(包括朱书和墨书)。虽然出现不多,并且还很零碎,但是它们却是最早的笔墨遗迹,这些零碎的材料,足以证明早在商代,我们的先民就运用毛笔写字了。在商代的墨迹中有两件是留存在甲骨上的,书而未刻。由此我们得知,有些甲骨文是先书后刻的。另外,玉器上和陶器残片上也有留下或墨或朱的笔迹。

此外还发现有刻石、刻玉书法作品。比如殷墟妇好墓出土的石牛、石磐上爽健的“永启”、“永余”刻字和“小臣妥”玉器铭刻等,风格介于甲骨金文之间。

商代书法,是中国书法史的源头,甲骨卜辞际合天人,其吉金铭文又贯通于书画。天迹心象,浑融一气,开拓出中国书法恢弘高旷的精神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