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道级别
柔道比赛分为无差别、体重别、段级别、年龄别4种,比赛时两名身穿柔道服、赤脚徒手的选手,在特定的比赛场的席子中央进行。双方立定敬礼,主裁判在场内一宣布比赛开始,两名选手便扭作一团,以把对手摔倒或让对方背着地达30秒为胜者,也有拿住对手肘关节或绞住双手的颈部迫使他认输。
柔道分10段,段级是嘉纳制定的,根据各自的技术水平、资历、著作和对柔道的贡献而定。段的级别以系在腰间的段带颜色区别。初段到5段为黑色,6~8段为红白两色,9~10段为红色。女子柔道手的段带正中镶有白色横线。低于段的称“级”,1~3级用茶色,4~5级用白色,无级别的初学者所系的腰带是深蓝色。
比赛要求体重
轻量级:男子60千克,女子48千克;
次轻量级:男子66千克,女子52千克;
轻量级:男子73千克,女子57千克;
次中量级:男子81千克,女子63千克;
中量级:男子90千克,女子70千克;
次重量级:男子100千克,女子78千克;
重量级:男子100千克以上,女子78千克以上。
犯规的惩罚
关于比赛点数和得分有四种判罚方法。最轻的犯规是koka,其次是yoko,在比赛中最为严重的犯规是一本犯规,但在判罚前,裁判需与边裁商定。96年奥运会柔道次轻量级冠军——法国选手玛瑞尔-克莱瑞尔在比赛中击败了对手波兰选手拉瑞萨。
在比赛中防守过度,将对手推挤出比赛区域或故意躲避对手,给对手造成危险都属于犯规。但是,柔道手在比赛中被对手用合乎规则的动作摔出场外则不属犯规。超出比赛区域指的是柔道手身体的任何部分超出了比赛区域。
如果参赛一方将另一方摔出,而本身由于失去重心而跌出场外,则按照被摔选手的落地时间来判断其是否犯规:被摔选手若先着地,则不算犯规,反之,算犯规。
比赛的分数
比赛时,根据运动员使用的技术,按其质量和效果评为4种分数:
一本
四种情况获得“一本”:比赛的一方控制对方并使用投技以相当的力量和速度把对方摔成大部分背部着地状态;在“压技”比赛中一方把对方控制住,使其在宣布“压技开始”后25秒钟内不能摆脱控制时;比赛的一方用手或脚拍击垫子或对方身体两次或两次以上,或喊“输了”时;当比赛的一方使用绞技或关节技,充分显示出技术效果时。另外,当比赛一方受到第四个“指导”的处罚时,另一方则获得“一本”得分。当一方获得“一本”后,即获得该场比赛的胜利。
技有
有两种情况获得“技有”:比赛一方控制对手并使用投技摔倒对方,但技术效果在评判“一本”的三个条件中有一项不足时;在“压技”中,比赛一方把对方控制住,达到20秒钟以上。另外,当比赛一方受到第三个“指导”的处罚时,另一方则获得一个“技有”得分。比赛一方在一场比赛中获得第二次“技有”时,即获得胜利。
有效
有两种情况获得“有效”:比赛一方控制对手并使用投技摔倒对方,但技术效果在评判“一本”的三个条件中有两项不足时;在“压技”中比赛一方把对方控制住15秒钟以上。另外,当比赛一方受到第二个“指导”的处罚时,另一方则获得一个“有效”得分。
效果
有两种情况获得“效果”:比赛的一方控制对手并使用投技有速度、有力量地把对方摔成一个肩或大腿或臀部着地时;在“压技”中,比赛一方把对方控制住10秒钟以上。另外,当比赛一方受到“指导”的处罚时,另一方则获得一个“效果”得分。
一场比赛中,运动员获得“一本”后,该场比赛即可结束,获得“一本”的运动员获得本场比赛胜利。一场比赛中没有出现“一本”胜利时,在规定的比赛时间内,则按“技有”、“有效”、“效果”的多少评定胜负。但是一个“技有”胜过所有的“有效”和“效果”。一个“有效”胜过所有的“效果”。如果双方得分相等,则进行加时赛,加时赛中先得分者获得该场比赛胜利。加时赛结束后,如果双方得分还没有改变,则由场上三名裁判经过商议后举旗决定胜负。
裁判员及辅助人员
在通常情况下比赛设一名主裁判员和两名副裁判员。在裁判委员会的监督下,主裁判员和副裁判员在记录员和计时员的协助下进行工作。
计时员、记录员、记分员和其他技术辅助人员必须年满21岁,至少参加过三年全国性裁判工作,并且对柔道竞赛规则理解透彻。组织委员会必须保证他们在执行任务之前受过系统训练。比赛要求至少有两名计时员,一名计整场比赛的时间,另一名专门计“压技”时间。假如可能,可设第三名计时员对上述两名计时员进行监督,以避免错误和遗忘。
负责计整场比赛时间的计时员在听到“开始”或“开始吧”的口令时启动计时器,在听到“暂停”或“原姿势暂停”的口令时关闭计时器。
负责计“压技”时间的计时员在听到“压技开始”的口令时启动计时器,在听到“原姿势暂停”的口令时关闭计时器。在听到“开始吧”的口令时重新启动计时器。负责计“压技”时间的计时员在听到“压技解脱”的口令时应关闭计时器并把“压技”的持续时间通知主裁判,或在“压技”时满(30秒钟,当被压的一方先前没有过被压25秒的记录,或没有输掉过一个“有技”,或受到过“警告”处分),用适当的信号通知主裁判“压技”结束。
负责计“压技”时间的计时员在听到“原姿势暂停”的口令时应关闭计时器,举起蓝旗,在听到“开始吧”的口令时应放下蓝旗,童新启动计时器。
负责计比赛时间的计时员在听到和看到“暂停”或“原姿势暂停”的口令和手势时,应关闭计时器,举起黄旗。当他听到“开始”或“开始吧”的口令时应放下黄旗,重新启动计时器。
当一场比赛的时间到时,计时员应以清楚的、可听得见的信号通知主裁判。
比赛的记分员必须保证学过并能运用规定的符号和记号把比赛记录下来。
除去上述人员之外,应设一名记录员负责记录全部比赛的过程。
假如使用电动计时系统,其程序同上。
比赛者在三次点名后(每次点名之间应间隔1分钟)仍然不出场比赛,将被取消比赛资格。
主裁判的位置和职责
主裁判位于比赛场内,他的职责是指挥比赛并进行判决。主裁判应该确实保证他的判决被准确无误地记录下来。
当主裁判宣布他的评分时,应一面注视着比赛者,一面保持他的评分手势,同时注意观察副裁判是否由于处在更有利的观察位置而得出不同的评分、并打出表示异议的手势。
在寝技中如双方运动员的脸均朝场外,主裁判为了便于观察可以站到安全区内。
在执行一场比赛的裁判工作之前,主裁判和副裁判应熟悉本比赛场地计时员用来通知比赛结束时的铃声或其他负责一个比赛场地裁判工作的主裁判和副裁判应确实保证该场地的表面洁净,垫子之间无空隙,副裁判的座椅放在规定位置上,主裁判应确实保证观看比赛的观众、比赛双方的支持者、以及摄影师们所处的位置不会妨碍裁判工作或对比赛的双方造成伤害。
副裁判的位置和职责
两名副裁判应坐在比赛场外两对角的位置上协助主裁判进行工作。
每一名副裁判如对主裁判宣布的评分、判罚标准持不同意见时,须用规定的正确手势表示出自己的意见。如主裁判表示的评分或判罚标准高于两名各持不同意见的副裁判时,他须按照两名副裁判中表示较高那一位的意见,更正他的判决。
如主裁判表示的评分或判罚标准低于两名各持不同意见的副裁判时,他须按照两名副裁判中表示较低那一位的意见,更正他的判决。
如一名副裁判的意见高于主裁判,而另一名副裁判的意见低于主裁判时,则主裁判可以维持他的判决。
如两名副裁判都对主裁判的判决有异议,而主裁判又没有注意到他们的手势时,他们可以站起来,同时保持着他们的手势,直到被主裁判看到并对自己的判决加以更正为止。
如经过一段时间(几秒钟)之后,主裁判仍然没有觉察到站起来的副裁判时,靠近主裁判一边的副裁判则应立即走近主裁判并把多数意见通知他。
副裁判必须用规定的手势对界内施技有效或出界表示出自己的意见。裁判员之间意见不统一时可以商议,除非主裁判或一名副裁判确实看到了其他两名裁判没有看见的情况,这时少数者的意见也可作为判决的依据。
副裁判必须监督记分员正确无误地把主裁判的宣判记录下来。
如主裁判认为某一比赛者有正当理由暂时离开比赛区时,其中一名副裁判必须陪同前往以避免出现违例现象。这种准许离开比赛区的现象仅限在特殊情况下使用(如更换不符合规格的柔道服)。
副裁判(和主裁判)在发奖期间或在长时间间歇时,应离开比赛场地。
副裁判必须按下述姿势坐在比赛区以外:两腿自然分开,上身抬起,两手掌心向下放在大腿上。副裁判如发现记分板上的记录不正确时,他必须提醒主裁判注意。
如副裁判的位置危及到比赛时,副裁判应迅速携座椅一起移动位置。
如一名副裁判不同意主裁判做出的判决,或主裁判没有做出判决,他须用手势表示自己的意见。
副裁判不许在主裁判之前打出表示得分的手势。
对于在边界上所施的技,副裁判应首先做出表示该动作在界内还是在界外的手势。然后,如果必要,再打出其他手势。
假如一名比赛者需在比赛场外更换服装,而副裁判均非同一性别,则应由竞赛委员会指定一名同性别的工作人员陪同前往。
在本比赛场地没有比赛,而在相邻的场地比赛正在进行的情况下,如果本比赛场副裁判的座椅影响到相邻场地的比赛时,须搬开他的座椅。
第八的手势后应保持原姿势同时转体,以便副裁判能清楚地看到主裁判所做的手势。但在做转体的同时须使比赛双方保持在主裁判的视野之内。
当比赛双方同时受到“缺乏斗志”的提醒时,主裁判应分别指向比赛双方(左手指指向他左边的比赛者,右手指指向他右边的比赛者)。
更正判决的手势须紧接在取消评分或判罚的手势之后。
当取消一个评分或判罚时,只打手势,没有口令。所有的手势均需维持至少3秒钟。
在宣判胜利时,主裁判应回到该场比赛开始时他所在的位置上,向前上一步,指出胜方,然后再退后一步。
比赛场所
比赛必须在比赛区进行。当一方或双方在比赛区以外时,所施的技术动作均无效。具体指的是在站立摔时比赛者的一只手、一只脚或膝在比赛区外,或在施“舍身技”“巴头”时,身体的一半以上在比赛区外,均作在场外论。但下列情况例外;
1▓比赛的一方把另一方摔出比赛区,在该技术动作有了明显效果之前,施技的一方仍然在比赛区之内,所施的技应判有效。
当一个技术动作从双方均处在比赛区内开始,但在施技过程中,被施技的一方步出比赛区,如果该技术动作继续不停顿地进行,并且施技的一方在该动作出现明显效果之前处于比赛区内时,可以考虑判该技术动作有效。
2▓在宣布“压技开始”之后,压技时满,一方认输,或宣布“压技解脱”之前,只要比赛任何一方的身体的任何部分,仍然触及比赛区,就被认为“压技”仍然在继续。
3▓在施大内刈、小内刈等技术时,施技者的脚或腿离开比赛区移到安全区的上方,但只要施技者身体重心不在离开比赛区的那一只脚或腿上,该技术应判有效。
4▓在投技比赛中,从场内摔到场外,不论是否得分,允许接着打寝技,直到全部脱离比赛区或寝技无进展时为止。
当压技在边线进行时,假如比赛者触及比赛区垫子的那部分身体变成悬空状态(被提起与垫子脱离接触),则主裁判应宣布“压技解脱”,然后再宣布“暂停”。
在施投技过程中,施技一方的身体在比赛区外处于悬空状态(在空中与垫子脱离接触),只有在被摔者的身体比施技者身体的任何部分在比赛区外先着垫子,该技术才能被判为有效。
由于红色危险区是比赛区的一部分,在站立摔时比赛者的任何一方只要他的脚仍然接触红色危险区,则被认为是在比赛区内。
在施舍身技时,施技者身体的一个或一半以上在比赛区,所施的技有效(施技者的任何一只脚,在他本人的背或臀部着垫子之前不能离开比赛区)。
在投技中,施技者在施技时倒在比赛区外,该技术动作只有在对方的身体比施技者的身体先着垫的情况下才能被考虑评分。因此,假如施技者的股、手或身体的任何部分比对手先触及安全区,任何技术动作均无效。
一旦比赛开始,比赛者离开场地必须得到主裁判的许可以后才能离开,这种离开比赛场地的现象,仅仅在非常特殊的情况下才出现。例如有必要更换不符合规则第三条规定或撕破、弄脏的柔道服等。
比赛时间
世界柔道锦标赛和奥林匹克运动会柔道比赛的比赛时间如下:
男子:实际比赛时间5分钟。
女子:实际比赛时间4分钟。
任何比赛者在两场比赛之间有权得到10分钟的休息时间。
比赛时间和比赛形式由竞赛规程决定。
主裁判在进入场地之前,应该知道每场比赛的时间。
凡是主裁判宣布“暂停”和“开始”,以及“原姿势暂停”和“开始吧”之间的时间,不应计算在比赛时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