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的字和句的各部分,要用连词连接,我已经一再说起。中文如果照英文的结构翻译,势必要连,不过连了以后,念起来就累赘,而且也不太明白。最好的翻译法是把它切断(有时候是“易位”),本书里别的例句也有很多切断的例,现在专举这方面的来谈一谈。
先从最简单的说起:
a recent afternoon...
我们看了这句,会译成“近来的一个下午”,也可以算是标准译文了。不过中国人表达这个意思,有些不同,我们说“新近有一天下午”。“的”是个连接词,我以前已经详论过,这是个可有可无的字。近来的人毛病在用得太多。许多地方可删则删,一句里切不可用到三个以上。
我见过一句译文,“历时五小时的手术很成功”。中文嫌太长,要切断它:“手术花了五个钟头,很成功。”能少用这个连接词“的”,就少用。
the best way of coping with the housing emergency was to...
我们碰到这一句,会译成“解决房荒问题的最好办法是……”,但是这样译还有斟酌的余地。第一,句子里的“的”是个连词,这里最好不要用。(为了念起来方便,应该在“最好”的后面加个“的”。)要把它拆开,办法是改译:
要解除房荒,最好的办法是……
又如:
The reasoning behind this commonly made statement is...
也是极简单的句子,可以译成“这种普遍说法的理由是……”也很好,不过如果切断就更像中文,我主张把它译成“这种说法很普遍,理由是……”。
Why should it be made longer than is necessary?
初做翻译的人自然而然会译成:
为什么要使它拖得比需要的更长呢?
英文的连词-er+than(“比……更”),我们说话不一定照这个样子。我以前说过,英国人用比较级多于中国人,这是另外一个例子。我们说话的习惯是分开来说,比较的意思已经包含在内,比不比其实没有关系。英国人也不一定时时刻刻比较。上面这句话的意思,无非是嫌长了一些,觉得用不着。因为语言的构造既便于比较,又能表明“关系”,使上下连接,所以就比较一下。
再说,英国人要说一句简单的话,词序和中国人的差不多,这句也是一个例子。切成两段,意思丝毫不受影响。所以可以把它一切为二,就不会太不像中国话了。
为什么拖得太久呢?用不着嘛。
又如:
His chief contribution was making me realize how much more than knowledge I had been getting from him.
我见到的译文是:
他主要贡献是在于使我了解过去我从他得到的不仅是知识。
这句虽然不太长,却叫念的人透不过气,也漏了译how much(more)。可以切开:
他让我悟到,过去我跟他学的,不仅是知识,还有很多别的东西,这是他最大的贡献。
又如:
...screen them with utmost care
可以译成“极端慎重地选择他们”。不过如果不连就更好:“……选择他们,极端慎重。”
...was skilled enough to...
可以译成“……技巧纯熟到(得)可以……”。如果不连,就删去“到”字,换个逗点(“技巧纯熟,可以……”),这样更自然。
his angry diatribes to the youth
这句的译文一般都是“他的向青年的愤怒的漫(谩)骂”。这样译,即使删去第一个“的”字,仍旧有两个,很别扭。其实可以拿掉,就说“他愤怒地向青年漫骂”。
现在再研究长一些的句子:
But his easy,spirited good-humour,his genial manner,his handsome looks,his natural gift of adapting himself to whomsoever he pleased,and making direct,when he cared to do it,to the main point of interest in anybody's heart,bound her to him wholly in five minutes.
这一句里提到的人,一个是男主角的同学司棣福(Steerforth),另一个是他的保姆裴格蒂(Peggotty)。这一句最大的危险是把一连串“他的”做主语,末了再说出谓语,如:“但他那随便的活泼的好性格,他那和蔼的态度,他那俊秀的面貌,他那应付所喜欢的任何人的天才,以及当他高兴时投合各人心中主要趣味的天才……”全是主语,管的是下面一句谓语“在五分钟内完全俘虏了她”。
中文没有这么长的主语,中国人念中文也没有这么长的气,所以最好的办法是切断它。我的译法是这样的:
可是司棣福举止随便,精神足,脾气好,态度亲切,仪表出众,还有不问什么人他要讨那人欢心就能跟那人合得来,只要他高兴,一下就把话题引到任何人喜欢谈的主要一点上,天生有这种本领。为了这一切,五分钟之内裴格蒂就对他完全倾倒了。
两种译法,可各画一个图表来比较,第一种译法是:
这种结构,英文里用来毫无不妥。英国人的谓语可以背很多主语,即使再加一打,也无所谓。可是中文则不然,中文会“吃不消”,要分开来说才行。译这一句,一个方法是先说他为人如何:举止随便、精神足、脾气好、态度亲切、仪表出众、跟人合得来、谈人爱谈的话。这些全不相关,然后再提纲挈领,总括一切,说:为了他这一切,裴格蒂倾倒他。论内容,两者完全一样,不同的是说法。
这是切断一法。再看这一句:
I laughingly asked my child-wife what her fancy was in desiring to be so called. She answered without moving,otherwise than as the arm I twined about her may have brought her blue eyes nearer to me...
我看到的一个译法是把otherwise than起头的那个短句写在括弧里:“她一动也不动(除了我那搂住她的臂膊会使她的蓝眼睛更接近我外)回答道……”我觉得这也不是很好的办法。我的译法是:
我笑问我那位孩儿妻[5],她要别人这样称呼她有什么用意。她因为我一双膀子搂住了她的腰,蓝眼睛更靠近我一些,此外毫无别的动作,这时回说……
就把“她一动也不动”切开了,“除……外”也切开了,这样读者才可以透口气。中文可以不连,但这并不是指我们写中文可以毫不用心,乱说一阵。中文虽然不需用那么多的连接词,我们也需要用很多的心,把层次分清,还要用有限的连词如“而”,副词如“就”,这样前后才能贯串,念起来才像文章。
It was her first hesitant approach to a faith in which she was ultimately to find the strength and comfort she sought.
照一般的译法:
这是她抱着犹豫的心情初次接近后来给她所追求的力量与安慰的那种宗教信仰。
大家都会觉得太长。我们把它切开来试一试:
这是她接近宗教的初次,心里犹犹豫豫地,日后这个宗教给了她在寻找的力量和安慰。
又如:
Will the decision to bomb the country's oil lifeline persuade their leaders to end its armed infiltration of their neighbouring countries?
轰炸该国石油命脉之举的决定会叫他们的领袖停止武装渗入邻近各国吗?
这个长句只要拦腰一斩,就短了,也好念了:
轰炸该国石油命脉的主张,会叫该国的领袖裹足,不再武装渗透邻近各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