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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大家与小家 (1)

在某种很特殊的意义上来说,梭罗是个人的提倡者;当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他又是个人的辩护者。在康科德居民的眼中,这位隐居者行为十分怪异。夏日的一个上午,从日出到中午,他会一直坐在洒满阳光的家门口,全神贯注地思考问题,周围树影婆娑,有松树、山核桃树和漆树。直到太阳照射在他的草屋西面的窗户上,或是远处的公路上响起一辆游客的四轮马车的嗒嗒声,他这才意识到已是午后时分。他的目标是成为一根雪松木桩,浑身潮湿、阴冷,青苔渐渐爬满全身,他愉快地享受着苔藓轻柔的撩拨。此时,他俨然一名印度瑜珈修行者,或是庄子一样的圣贤,头顶筑有鸟巢,腋下生长着垂柳。

梭罗曾经发表过许多极其出色的言论,其中的一条出自于他在1856年12月6日写给哈里逊·布莱克的一封信。在信中,他说道:“……一般情况下,我认为如烟的往事像篱笆桩一样可以不必过分关注……那么,如果我变为一根雪松木桩,难道我不能满意吗?如果我变为雪松木桩而并非栽下木桩的农夫,难道我不愿意吗?难道我不愿意成为向农夫传道的使者吗?难道我不愿意拜访栽满木桩的天堂吗?我觉得自己一定会喜欢那个地方。可是,我不会在乎自己是否会在那里生根发芽,长成一棵大树,枝繁叶茂,开花结果。”对于普通意义上的美国智慧来说,梭罗的思想表现得有点偏激了。梭罗曾写过一篇关于“日厨镇”的随笔,当时作为编辑的詹姆斯·拉塞尔·洛威尔果断删除了其中的一行文字,即:“它(松树)和我一样是不朽的,它也许会进入更高的天堂,矗立在我的头顶。”

在邻居们的眼里,梭罗和他那个时代的许多古怪的人——改良派、社会主义者、业余预言家、催眠术师、颅相学者——一样,处在“精神错乱的边缘”。他生活的那片土地上到处都是思想的信徒,正如树林里随处可以见到浣熊和花栗鼠一样。然而,梭罗却一直在深入探索生活的本质。达尔文努力证明的是人类的动物血统,而爱默生和梭罗正通过直觉的超验方法试图建立起人与自然之间的亲密关系。尽管邻居们觉得梭罗是个怪人,他很清楚自己在快乐地生活着;他知道,从早晨到中午一直坐在松树林里,或是主持一个个黑果木聚会,正是人类需要的生活方式。既然他在内心里已经坚定了这一绝对的信仰,他自然而然地就会认为如烟的往事像篱笆桩一样可以不必过分关注。

因此,当爱默生宣称个人与国家平等、与教会平等、与其他任何人平等,正如两个主权国家彼此平等一样的时候,梭罗的主张更深入了一步,他对事态的看法可谓高瞻远瞩:“我不希望与任何人任何民族发生争执。我不希望把头发分开,拥有左右区分鲜明的发型,或者把自己的仪容整理得比邻居显得光洁。可以这么说,我甚至找到了一个理由必须遵守这片土地上的法律。其实,我非常乐意遵守这些法律……从较低的立场上看,宪法虽说存在各种缺陷,但却符合民众利益;法律和法院庄重威严令人敬畏;即使现在这个国家,这届美国政府,在许多方面也受到民众的敬仰;还有其他几件难得的事例令国民感激,不少作家都曾对此做过精心的描述。但是,从一个稍高的立场上看,我已经在前文对上述事情做过专门讨论;从更高的或是最高的立场上看,又有谁会对这些事情发表看法?或者又有谁会认为它们值得大力关注值得用心思考?”(《非暴力反抗》)

因而,梭罗对于现代人的重要性体现在,他认真、诚恳地提出了一个主张,即:个人比国家重要。他的这一主张清晰而强烈,宛如一阵嘹亮的号角声。他所感觉到的并非一种特异反应,而是一个与美国人的本能相符合的基本事实。和这类本能相反,如今的很多人常常忘记这一事实。他将自己的理论付诸于实践。他拒绝效忠于马萨诸塞州;并且,当《逃亡奴隶法》激怒他的时候,他“从容地对马萨诸塞州宣战”。当黑人伯恩斯被逮捕并重新沦为奴隶时,他默默地计划要“颠覆马萨诸塞州”。有一次,在一名牧师的支持下他拒绝缴纳税收,并准备蹲监狱,但“不幸的是”,有人替他交了税。于是,他随后干脆拒绝缴纳一美元五十美分的人头税。一天上午,他去一个修鞋匠那里取鞋,在路上,他被逮捕了,然后被投进了监狱。由于再次有人替他交税,他只在监狱里待了一夜。第二天上午,他继续前去取鞋。穿上修补好的鞋子后,他和一群人一起赶往两英里外的一座最高的山岭参加黑果木聚会。在那里,“再也不用受到马萨诸塞州的束缚”。

梭罗一向特立独行。他的所作所为具有鲜明的个人特征。然而,在他自愿入监一夜的行为背后蕴含的真理具有前瞻性。正如亨利·塞德尔·坎比(Henry Seidel Canby)所言,他“为永恒”制定法律。下面一段文字是关于美国民主极为重要的一则声明。

“一个国家只有逐渐意识到人的个体拥有强大的自主权,它才可能成为一个真正自由、文明的国度。”

——亨利·大卫·梭罗

现在的政府当局,即使我愿意服从它——我乐意顺从比我懂得多做得好的人的意志,在很多情况下,我甚至也情愿听从说的做的比我差的人的意见——它也是一个有缺陷的政府;从完全公正的角度来看,它必须要得到受管辖人民的拥护和赞成。它对我的人身和财产并没有绝对的管辖权,它所控制的范围只是我所认可的事情。从大权独榄的独裁专制到受到限制的君主政体,从受限的君主政体再到民主政治,整个进程中越来越体现出对人类个体的真正尊重。即使是那位中国哲学家也明智地认为人的个体是管理国家的基础。

我们所了解的民主难道是改善政治体制的最后一个可能的因素吗?难道我们的努力不能再进一步以便促使人权的明确化和制度化吗?一个国家应当逐渐意识到人的个体拥有强大的自主权——这是国家的一切权力产生的基础——并且不同的个体应当运用不同的方式去对待,只有这样,它才可能成为一个真正自由、文明的国度。一个国家最终可以做到对待任何公民都不偏不倚,把每个人都当作自己的邻居去看待;假如有几个公民的生活方式不符合这个国家的一贯要求,他们既不干涉国政,也不受到它的约束,而他们却履行了邻居和同胞的所有职责,那么,这个国家并不会认为他们的做法有损于它的安定团结。我一想到这些可能发生的情况,心里就欣喜万分。一个国家若能孕育出这样的果实,并容许它在成熟时尽快脱离母体,这个国家的体制将很有可能变得更加完善,更加值得称颂。同样,我只是想象着这些情况,但目前它们却尚未发生。

——《非暴力反抗》

美国很少有人像梭罗那样“喜欢蝗虫而不喜欢讲道”,所以,美国也很少有人能够领悟并效仿他的极端个人主义思想。然而,梭罗的确在印度有一个门徒,他的身份丝毫不低于圣雄甘地。东方人总是比美国人更容易理解梭罗的思想,因为梭罗的思想更接近于东方人的价值标准。梭罗从印度本土就汲取了许多思想养分。

在各个民族思想的交流和融合过程中,梭罗对甘地的影响是一个很有趣的话题。1841年,在爱默生的家里,梭罗读完《麦努的律法》后写道:“《考鲁加评注的麦努律法》这一标题对我来说具有很强的冲击力,它仿佛扫平了整个印度斯坦平原;当我的目光停留在那边的桦树、水中的太阳,或者树木的阴影上的时候,我的眼中似乎预示着所有这些现象的规律。”他于1845年进入森林,于1847年离开。1849年,他写出《对政府的反抗》(《非暴力反抗》)一文。1907年,大约六十年后,甘地在南非读了这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