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公司就是朝廷.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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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权力流动 (9)

皇帝想“事无大小,咸决于上”,但这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更是不合理的设想。明太祖朱元璋废了宰相制,可谓为中国传统政制的一大倒退。黄宗羲说“有明之无善政,自皇帝罢丞相始也”,打破了明代之前“权归人主(皇帝),政出中书(宰相)”的二元分权结构。个中道理,黄宗羲分析过:君主世袭,“天子之子不皆贤”,但如果君主仅仅作为主权象征存在,而不亲细务,那么即使是庸主也没有关系,因为国家是宰相团队在治理,而宰相是通过“选贤与能”选拔出来,相对能够保证质量,而且宰相干不好的话大可更换掉。用晚唐贤相李德裕的话来说:“宰相非其人,当亟废罢,至天下之政,不可不归中书。”

公司治理也是一样道理。一个家族企业在开创时期,创业者因为是企业家,兼任CEO当然合情合理,但谁能保证企业家的子子孙孙都有卓越的公司治理之才呢?所以长远发展,还得依靠一个更专业的CEO团队,有赖一个可以“选贤与能”的公司治理框架结构。

§§§第三节

王朝公司最优治理结构:

遏制“四类人”,宋公司严防“身边人控制”痼疾

相比较而言,宋代是历史上少见的没有出现严重“身边人控制”的朝代,其公司治理框架可谓历代最合理的,大体上没有出现内朝钳制外朝的局面,相权能保持相对的独立性与制度化的运作。女宠、宦官、外戚、皇室秘书、幸臣等非正式权力集团大体上都受到遏制。即使是贵为天下主权者的君主,对于政事也不能一个人说了算。时人评价宋代皇帝“守法度,事无大小,悉付外廷议”。用宋人的话来说,“与士大夫共治天下”。士大夫,就是帝国的职业经理人团队。

当然,宋公司并非公司治理的理想模式,只是相对而言,宋代较好地解决了“身边人控制”的痼疾,更加注意行政的程序化与法制化。

遏制四类“身边人”

宋人的公司治理思路,可以用两位士大夫上奏给皇帝的意见来概括:其一,北宋的吕公著对神宗说:“自古亡国乱家,不过亲小人、任宦官、通女谒、宠外戚等数事而已。”其二,南宋的洪咨夔对理宗说:“臣历考往古治乱之源,权归人主,政出中书,天下未有不治。”换成我们的话来说,优良的国家(王朝公司)治理框架,应当是君主(董事长)象征主权,宰相(CEO)执掌政事;而政局的败坏,都是由“身边人控制”引起的。

吕公著所说的“小人”,含义宽泛,如果我们将它换成“皇帝秘书”,则我们可以发现,历代擅权乱政的皇室“身边人”,基本上就是四类人:皇帝秘书、外戚、宦官与女谒(后妃)。

宋代对此四类皇室“身边人”都防范甚严。先说皇帝秘书—唐代时有“内相”之称的翰林学士,到了宋代已经成为宰相控制下的政府系统的一员,而不再具有皇室私臣的身份,当然也失去了唐代“内相”那样的权势。

对待外戚,宋室则一方面“养之以丰禄高爵”,另一方面又“不令预政,不令管军,不许通宫禁,不许接宾客”,所以两宋也没有出现招权擅事的外戚集团。虽然也有个别外戚通过科举当上大官,如南宋权相贾似道,但从身份认同上看,其外戚身份意识已非常淡化,反而是士大夫身份意识更为明显,也就是说,贾似道并不认为自己是皇室“身边人”,而是帝国公司名正言顺的CEO,旁人也倾向于认为贾似道是权相柄政,而不是外戚擅权。

宋代对宦官势力的遏制也远比汉、唐、明三代严格而有效。宋人自认为本朝“宦寺供扫洒而已”,当然不够实事求是,因为宋代宦官实际上是允许参与政务的,包括率军作战。但我们又不得不承认,宋代确实没有出现宦官窃权乱政的情况。原因何在?《宋史》的《宦者传序》说得很清楚:“祖宗之法严,宰相之权重。”“祖宗之法严”代表了皇室对宦官的抑制态度,唐代宦官乱政的前车之鉴就在眼前,不能不令宋代皇帝对内臣专权充满警惕。宋室的防范措施包括限制宦官的数量,如太祖强调宦官“自有定员”,不得超过五十人;到宋哲宗时,宦官改为限额一百人。宋代虽然有宦官率军作战,但都是临时性差遣,并不能长期独掌兵权(童贯是唯一的一个例外)。

对宦官集团更重要的掣肘力量来自以宰相(CEO)为首的政府,即所谓“宰相之权重”。宋代采用“以外统内”的治理框架,外廷宰相领导的文官集团有权过问内廷事务,包括参议宦官之任用、升迁;而内廷则不许干预外廷国政。用宋人吕中的话来说:“我朝所以无内朝之患,以外朝之除拜,在内不得而知,内庭之请谒,在外可得而知之也。”举个例子来说明:宋仁宗时,有个叫做杨怀敏的宦官因有过失,被罢免了“入内副都知”的职务,但皇帝比较宠信他,准备下旨让杨怀敏官复原职,但是皇帝的意见(当时称为“词头”)却被政事堂(宰相机构)下面的知制诰驳回了。知制诰告诉仁宗皇帝,根据本朝制度,被免职的副都知,是不可以官复原职的,所以臣不敢草拟这道诏书,封还“词头”。

最后来看看宋代对后妃权力的约束。此前,汉武帝为防止女主祸国,狠心杀了太子刘弗陵的生母钩弋夫人。以历史经验来看,应承认汉武帝的忧虑并非全无道理,因为汉初已发生吕后集团专权的情况,但刘彻所采取的铁血手段实在是下下策。宋代多次出现过太后“垂帘听政”,但总体上看,垂帘的太后都谈不上专权、乱政,反倒留下一些贤名。宋孝宗就曾夸耀说:“本朝后妃却是多贤。”宋室后妃临朝而不擅权,原因其实不在于她们“多贤”,而是因为在宋代君臣共识及实际所形成的治理惯例中,君主本人都要“守法度,事无大小,悉付外廷议”,后妃只是特殊情况下的暂时代行皇权,更不可能下侵宰相之权,而且,一旦她们出现权力膨胀的苗头,还将受到宰相的抗议和抵制。比如,在仁宗朝前期垂帘听政的刘太后,曾经以皇帝年幼起床晚为由,提出由她单独临朝的要求,但宰相坚决不同意。

总结一句,在赵、宋公司内,始终没有产生侵夺CEO职权的内朝系统,没有发生“自古亡国乱家”的“身边人控制”现象,可谓为历代所少见。

CEO执掌公司治理大政

遏制住了四类“身边人”,宋公司的治理框架,基本上能够保持“权归人主,政出中书”的二元分权,执政的法定权力,基本上掌握在宰相团队手里。《宋史·职官志》这样形容宋代宰相的职权:“佐天子,总百官,平庶政,事无不统。”《宋会要·职官》也说宰相之权为“掌邦国之政令,弼庶务,和万邦,佐天子,执大政”。

许多治史学者认为,与汉、唐相比,宋代君权更为集中,而相权则被削弱了。其中的理由是,宰相的权力被多个机构分割,比如宋代军权由枢密院执掌,中书省管不着军事;宋代又设三司,将财政大权从宰相身上分走。但这种看法并不准确,因为就宰相个人而言,宋代宰相的权力可能不如汉、唐时集中,但宋代宰相所率领的CEO团队,作为一个整体,其权力又远比之前之后任何王朝的相权都要稳固,基本上不曾受到帝王及其“身边人”的侵占。

虽然从法理说,宋代的皇帝保留着最后的决策大权,可以直接颁布圣旨,但在实际的权力运作过程中,又形成了这样一种惯例:皇帝旨意“非经二府者,不得施行”。宋之“二府”,指政事堂与枢密院,为宰相机构。

不但皇帝承认“凡批降御笔处分,虽出朕意,必经由三省、密院(宰相机构)”,而且臣下也认为,“不由凤阁鸾台(宰相机构),盖不谓之诏令”,意思是说,如果皇帝绕过政府,直接发号施令,将是不合法的。对这种不合法的“诏书”,臣下则有权力进行抵制,“凡不由三省施行者,名曰斜封墨敕(非正式文件),不足效也”。

南宋度宗朝,由于皇帝“今日内批,明日内批”,老是绕过宰相机构下发“批示”,破坏“权归人主,政出中书”的惯例,御史刘黻便上了一道奏疏,不客气地告诉皇帝:“政事由中书则治,不由中书则乱,天下事当与天下共之,非人主所可得私也。”

宋代官员并不是这么说说而已,而是常常这么做的,比如仁宗朝的宰相杜衍,对皇帝私自发下、要提拔某人当某官的诏书,一概不予通过,“每积至十数,则连封而面还之”。皇帝也拿他没办法,只好称赞他“助我多矣”。

类似的例子在宋代不胜枚举,再举一例:南宋时,内廷国手赵鄂有一次向宋孝宗跑官要官,但官职非皇室私器,随便授予人是有违法度的,因此,赵鄂的意思是要孝宗法外开恩。宋孝宗告诉他:“降旨不妨,恐外廷不肯放行。”让他去央求宰相,可是宰相“坚执不从”,并且表示:“纵降旨来,定当缴了。”孝宗唯有一声浩叹:“书生难与他说话!”

赵鄂终日陪皇帝下棋,与孝宗关系极好,按说是颇有隐权力的,但宋代比较健全的权力结构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抵御皇帝私臣的隐权力,连皇帝本人也不敢肆无忌惮地破坏这个权力结构。宋代之所以无女主、外戚、宦官窃柄乱政,没有出现“身边人控制”的乱象,当然也应归因于国家能够保持着这样一个“权归人主,政出中书”的治理框架。

王朝公司治理框架在明、清两代出现倒退,实在不能不说是中国历史演化的一大遗憾。宋代传统在元灭宋后已然断裂,而朱元璋起于草莽,不学无术,要做独裁帝王。由此可见,公司治理结构与创始人的特点和组织架构设置直接相关。

桓温“标志性工程”的算盘

话说公元356年,东晋权臣桓温趁中原大乱,收复了西晋故都、已沦陷四十五年之久的洛阳城,从那时起的八年间,他一次又一次上书偏安建康(今南京)的东晋朝廷,鼓动他们“还都”,却一次又一次被后者借故推脱,直到洛阳再度沦陷给鲜卑人也没能成事。

东晋君臣之所以如此不急不慢,愣把事给拖黄了,并非仅仅因为洛阳周围敌情复杂,军事形势险恶,后勤供应困难,更不是他们已习惯了南京城的美食,不想回洛阳啃干面饼,最根本的原因是从皇帝到大臣,都已看透了桓温场面活儿后面藏着的小心思。

要说对“还都”的热情,桓温那是没得说,或者说有些热情过头了:356年第一次上书时,洛阳根本就还没收复,仍在叛将周成手里;362年最著名的一次上书,不但要皇帝搬家,还敦促自“八王之乱”起拖家带口逃到江南,如今在北方已无寸土的世家大族们一律“回归故里”,可他上书那会儿,前燕大将吕护正围着洛阳城群殴呢,就算“还都”是天大的好事,也不至于急到连好时辰都不挑一个吧?

奥妙就在于建康城里的老爷们心里明镜似的,知道“迁都”不过是桓温一心要搞的“标志性工程”,之所以要搞,并非真的想让东晋王朝通过“光复神州”重新崛起,从此做大做强,恰恰相反,他是想借助于这个可以完全归功于自己一人的重大“标志性工程”,让自己的个人威望压倒怎么看都有些废柴的东晋朝廷,进而来个新桃换旧符,让江山社稷改姓他这一个“桓”字。

既然知道这小心思,那么建康的老几位自然也不含糊,正像扬州刺史王述所分析的那样,我只管原则上答应,然后把预算打得高高的,您就算想让“标志性工程”上马,也最终迟早“烂尾”。

问题在于,像桓温这号野心家既然打定主意要改朝换代,也认准了自己缺的是威望和知名度,更认定搞“标志性工程”是获得这两种东西的终南捷径,那么他就会此路不通走彼路,硬是要把这费时、费力、费钱的大项目搞成而后快。“还都计划”流产后,手握兵权的桓温转而谋求军事阶段性成果,先后对北方两个少数民族大国—盘踞长安的前秦和占据邺城的前燕发起总攻,双双功亏一篑后,索性在371年底跑回南京城换了个皇帝,把废帝司马奕送去软禁,换了个著名宅男思想家司马昱上来。

砸锅卖铁不惜代价的后果

任何组织都存在接班、上位的问题,不可能每次都顺理成章、毫无争议,非正常上位的黑马,或硬挤进争夺者行列的有雄心壮志者,自古至今都不乏其人。但凡这类争位者,其上位的过程必然充满质疑、争议和反对,原先的既得利益者不愿他人喧宾夺主,曾与上位者地位相当、抱着“凭什么是你而不是我”心态的竞争者,也多半咽不下这口气,在这种情况下,搞一些“标志性工程”收买人心,那还是必要的。

问题在于,搞“标志性工程”必须量力而行,不能砸锅卖铁不惜代价地去搞。就拿桓温来说吧,他的还都洛阳计划牵扯那么多朝中实力派不说,自己还没守住洛阳城的实力,如何能搞得成?还都洛阳计划好歹还有个洛阳在手里捏着,后面两个“替代性方案”—攻前秦、打前燕,是带着一支远征孤军,在后方“自己人”不断捣乱的背景下,去跟两个已成气候的虎狼之国正面搞你死我活的对赌,难度甚至比还都还要大。

既然“标志性工程”的上马目的是为自己积攒上位的功绩、人望,那么执行起来必然患得患失,唯恐失败,因为所系者大,着实输不起。背着包袱搞“项目”,执行起来磕磕绊绊就难免。桓温攻打前秦时本来顺风顺水,都打到渭水边,渡过河就能直捣长安,他却唯恐有失,行动犹豫迟缓,最终让对手抓住破绽反败为胜。

如果“标志性工程”失败,后果自不待言。王莽篡汉,搞了诸如改币制、改田制、开疆拓土、讨伐匈奴、“祥瑞工程”等一系列“标志性工程”,结果币制弄砸了经济,田制弄散了人心,开疆拓土劳民伤财,讨伐匈奴得不偿失,“祥瑞工程”弄到谁也不信的泛滥地步,让曾经众望所归的“大新皇帝”闹了个自焚的凄惨结局;隋炀帝的“标志性工程”—开运河、征朝鲜,也因贪大求全,难以消化,弄得个烽烟四起、客死异乡的下场。

选择不当,造成周期过长、损耗过大,同样可能造成严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