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这里,你一定会喊起来:太荒谬了,难道你是你的感觉生出来的吗?是的,连贝克莱自己也觉得太荒谬了。为了避免如此荒谬的结论,他不得不假定,除了“我”的心灵之外,还存在着别的心灵,甚至还存在着上帝的心灵,一切存在物因为被无所不在的上帝的心灵所感知而保证了它们的存在。这种假定显然是非常勉强的,我们可以不去理会。值得思考的是贝克莱的前提:我们只能通过感觉感知事物的存在,因此,对于我们来说,事物的存在是与它们被我们感知分不开的。从这个前提能否推出“存在就是被感知”的结论呢?这里实际上包含两个问题:第一,事物的存在是否等同于它的可被感知的性质的存在?在这些性质背后有没有一个不可被感知的“实体”,用更加哲学化的语言说,在现象背后有没有一个“自在之物”?第二,事物的可被感知的性质是否等同于“我”(主体)的感觉?在“我”的感觉之外有没有使“我”产生这些感觉的外界现象,用更加哲学化的语言说,在“主体”之外有没有“客体”,在“意识”之外有没有客观存在的“对象”?这是两个不同的问题。贝克莱主张第一个等同,否认现象背后有“自在之物”,这是今天大多数哲学家都可赞成的,但他进而主张第二个等同,否认现象在“我”之外的存在,这是今天大多数哲学家都不能赞成的了。
庄周梦蝶的故事
睡着了会做梦,这是一种很平常的现象。正常人都能分清梦和真实,不会把它们混淆起来。如果有谁梦见自己变成了一只蝴蝶,醒来后继续把自己当作蝴蝶,张开双臂整天在花丛草间作飞舞状,大家一定会认为他疯了。然而,两千多年前有一个名叫庄周的中国哲学家,有一回他梦见自己变成了一只蝴蝶,醒来后提出了一个著名的问题:
“究竟是刚才庄周梦见自己变成了蝴蝶呢,还是现在蝴蝶梦见自己变成了庄周?”
好像没有人因为庄周提出这个问题而把他看成一个疯子,相反,大家都承认他是一个大哲学家。哲学家和疯子大约都不同于正常人,但他们是以不同的特点区别于正常人的。疯子不能弄懂某些最基本的常识,例如不能像正常人那样分清梦与真实,所以在日常生活中会遇到严重的障碍。哲学家完全明白常识的含义,但他们不像一般的正常人那样满足于此,而是要对人人都视为当然的常识追根究底,追问它们是否真有道理。
按照常识,不管我梦见了什么,梦只是梦,梦醒后我就回到了真实的生活中,这个真实的生活决不是梦。可是,哲学家偏要问:你怎么知道前者是梦,后者不是梦呢?你究竟凭什么来区别梦和真实?
可不要小看了这个问题,回答起来还真不容易呢。你也许会说,你凭感觉就能分清哪是梦,哪是真实。譬如说,梦中的感觉是模糊的,醒后的感觉是清晰的,梦里的事情往往变幻不定,缺乏逻辑,现实中的事情则比较稳定,条理清楚,人做梦迟早会醒,而醒了却不能再醒,如此等等。然而,哲学家会追问你,你的感觉真的那么可靠吗?你有时候会做那样的梦,感觉相当清晰,梦境栩栩如生,以至于不知道是在做梦,还以为梦中的一切是真事。那么,你怎么知道你醒着时所经历的整个生活不会也是这样性质的一个梦,只不过时间长久得多而已呢?事实上,在大多数梦里,你的确是并不知道自己在做梦的,要到醒来时才发现原来是一个梦。那么,你之所以不知道你醒时的生活也是梦,是否仅仅因为你还没有从这个大梦中醒来呢?梦和醒之间真的有原则的区别吗?
这么看来,庄周提出的问题貌似荒唐,其实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哲学问题。这个问题便是:我们凭感官感知到的这个现象世界究竟是否真的存在着?庄周对此显然是怀疑的。在他看来,既然我们在梦中会把不存在的东西感觉为存在的,这就证明我们的感觉很不可靠,那么,我们在醒时所感觉到的我们自己以及我们周围世界的存在也很可能是一个错觉,一种像梦一样的假象。
感觉能否证明对象的存在?
在中国和外国,有相当一些哲学家与庄周抱着相似的看法。他们都认为,我们只能通过感官来感知世界的存在,而感官是不可靠的,所以我们所感觉到的世界只是一种假象。至于在假象背后是否存在着一个与假象不同的真实的世界,他们的意见就有分歧了。有的说有,有的说没有,有的说没法知道有没有。也有许多哲学家反对他们的看法,认为我们的感觉基本上是可靠的,能够证明我们自己以及周围世界的真实存在。就拿庄周梦蝶的例子来说,他们会这样解释:庄周之所以会梦见自己变成一只蝴蝶,正是因为他在醒时看见过蝴蝶,如果他从来没有看见过蝴蝶,他就不可能做这样的梦了。所以,庄周和蝴蝶的真实存在以及这个真实的庄周看见过真实的蝴蝶是一个前提,而这便证明了醒和梦是有原则区别的,醒时的感觉是基本可靠的。当然,这种解释肯定说服不了庄周,他一定会认为它不是解答了而是回避了问题,因为在他看来,问题恰恰在于,当你看见蝴蝶时,你怎么知道你不是在做梦呢?凭什么说看见蝴蝶是梦见蝴蝶的原因,其间的关系难道不会是较清晰的梦与较模糊的梦的关系吗?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都怀着一个朴素的信念,相信我们凭感官所感知的事物是真实存在的。没有这个信念,我们就不能正常地生活,哲学家也不例外。上述解释实际上是把这个朴素的信念当成了出发点,由之出发认定醒时看见蝴蝶的经验是可靠的,然后再用它来解释梦见蝴蝶的现象。在哲学史上,这样一种从朴素信念出发的观点被称作“朴素实在论”或“朴素唯物主义”。可是,在庄周这样的哲学家看来,这种观点只停留在常识的水平上,不配叫作哲学,因为哲学正是要追问常识和朴素信念的根据。所以,如果你真的对哲学感兴趣,你就必须面对庄周提的问题。你很可能不同意他的观点,但你必须说出理由。你得说明:我们如何知道我们凭感官所感知的现象是真实存在的,而不是一个幻象?感觉本身能否提供这个证据?如果不能,还有没有别的证据?只要你认真思考这些问题,不管能否找到最后答案(很可能找不到),你都已经是在进行一种哲学思考了。
思维能否把握世界的本质?
不信任感觉,认为在感官所感知的现象世界背后有一个本来的世界,这实际上是以往多数哲学家的立场。区别在于,有的哲学家断言我们永远无法认识这个本来世界,有的哲学家却相信,我们可以依靠理性思维的能力破除感觉的蒙蔽,透过现象看本质,把握这个本来世界的面目。可是,最近一百多年来,这种长期占统治地位的立场发生了根本的动摇。
理性思维真的能够把握世界的本来面目吗?为了解答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弄清什么是理性思维。所谓理性思维,就是我们运用具有普遍性的概念进行判断、推理的过程。让我们举最简单的加法的例子来说明这个过程。譬如说,桌子上放着一个苹果,椅子上也放着一个苹果,问你一共有几个苹果,你不需要把这两个苹果挪到一起就可以回答说:“两个。”事实上,当你作出这个回答时,你已经飞快地进行了一个运算:“1+1=2”。这就已经是一种理性思维了。仔细分析起来,这个过程是这样的:你首先把“一个苹果”这样的具体现象变换为抽象的数字概念“1”,然后运用了一个数学公式(判断)“1+1=2”,最后又从这个公式推导出“一个苹果加一个苹果等于两个苹果”的具体结论。
现在的问题是,我们凭感官并不能感知到像“1”、“2”这样的抽象概念和“1+1=2”这样的抽象命题。那么,它们是从哪里来的呢?对于这个问题,有三种可能的回答:
一、我们凭感官可以感知到一个一个的具体东西,也可以感知到它们的集合,抽象的数字概念和算术命题就是从我们的感觉材料中归纳出来的。假定这个答案是对的,那么,以不可靠的感觉为基础的理性思维同样也是不可靠的,并不比感觉更接近那个本来世界。
可是,这第一种回答本身还有着极大的漏洞。我们的感官只能感知个别的具体的现象,从中怎么能得到抽象概念呢?感官所感知的现象总是有限的,从中又怎么能得到适用于一切现象的普遍真理呢?譬如说,我们只能看到一个苹果、一个茶杯、一个人等等,永远看不到抽象的“1”,思维凭什么把它们抽象为“1”?我们只能看到一个苹果和一个苹果的集合等等,思维凭什么断定1+1永远等于2?由于感性经验不能令人信服地解释抽象概念和命题的来源,有些哲学家就另找出路,于是有以下第二、第三种回答。
二、抽象观念和普遍命题是人类理性所固有的,它们如同大理石的纹理一样潜藏在人类理性之中,在认识过程中便会显现出来。像“1+1=2”这样的真理,人类理性凭直觉就能断定它们是绝对正确的。正是凭借这些先天形式,理性才能够对感觉材料进行加工整理,使之条理化。这个答案仅是一种永远无法证实的假说,我们姑且假定它是对的,那也只能得出这个结论:思维形式仅仅属于人类理性所有,与那个本来世界毫不相干。
三、那个本来世界本身具有一种理性的结构,人类理性是与这个结构相对应的。可是,这一点正是需要证明的,而主张这个观点的哲学家们没有向我们提供任何有说服力的证据。
总之,无论在上述哪种情况下,凡我们不信任感觉的理由,对于思维也都成立。所以,看来我们只好承认,只要我们进行认识,不论是运用感觉还是运用思维,所把握的都是现象,它们至多只有层次深浅的不同。世界一旦进入我们的认识之中,就必定被我们的感觉所折射,被我们的思维所整理,因而就必定不再是所谓本来世界,而成为现象世界了。
世界有没有一个“本来面目”?
好吧,让我们承认,我们人类所能认识的世界只是形形色色的现象世界。那么,在这个或者这许多个现象世界背后,究竟有没有一个不是现象世界的本来世界呢?康德说有的,但我们永远无法认识,所以他称之为“自在之物”。我们且假定他说得对,让我们来设想它会是什么样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