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短篇稀奇古怪的人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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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回忆二

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也许是十一、二岁,让我拥有强烈的自尊。那时的我,可抛头颅、洒热血,却不能放下自尊,不能丢掉脸面。

后来读书时,我虽然是理科,但对人文和心里学产生浓厚的兴趣。好像是弗洛伊德有过这样的表述:强烈的自尊意味自卑,一种对自我价值的不肯定,对现有生活的恐惧。可那时的我,认为这是男人的气慨,是英雄主义的体现,儿时的教育就是这样的。

为了这份可怜的自尊,我没少犯过事,没少让家人,让自己陷入困境,但每次也让自己浴火重生。可现在身上仅有的五元钱,却要让我在老婆面前颜面扫地。

唉……没办法,为了这张嫩脸,咱只好往厕所里逃遁。花了两块五毛钱买了一包红梅烟,嗅着厕所的臭味,在吞云吐雾中庆幸自己的机智,自我维系着那份阿Q式的自尊。十多分钟后出来时,善良的老婆缩着瘦弱的身躯跺着脚,搓着手,在瑟瑟的寒风中望着我微笑。

恋爱是幸福的,是浪漫的,一件小的饰物,一朵绽放的玫瑰,让你拥有一份温馨。恋爱是痛苦的,是排斥的,一个男(女)人的靠近,一个不及时的通报,换来的是争吵、赌气,让你几天几夜魂不守舍。

这种痛苦不仅是精神上的,还有物质上的。想拥有世界与她分享却做不到,这种心境非常折磨人。

一位和我同事的大姐以过来人的口吻对我说:

“女人在结婚前永远不会把恋人当自己的家人。婚前,她可以在父母亲面前展示真实的自我,但在恋人面前却会保持那份矜持。婚后,自己的家人会变成外人。她可以像管小孩一样管理自己的丈夫,但在父母亲面前却会保持那份虚荣。不知道你们男人是不是也这样这样?”

我不知道其他的男同胞是什么样,但我确实是不会在恋人前把自己完全展示出来。为了活得更自在些,更真实些,那就结婚吧。

浩浩的车队,在我哥们的带领下杀向老婆的娘家。也不知道是我那哥们是有意还是无心,车队围着丈母娘家,像游行示威似的,绕了个大圈,而老婆正望眼欲穿的等我来抢人。第一句话就是:

“怎么来的这么晚?”

那天我发誓,在那哥们结婚的时候,我一定要带着车队围着整个市区绕上一圈,让他老婆也尝尝等待的滋味。

那是1993年的岁尾,二十三岁的我穿着新郎的盛装,就像沫冠的猴子,在伴郎的牵引下,在嬉闹和祝福中结束了我的单身生活。从此把我的身体,我的自由,我的自尊交给了一位女人来掌管。

风萧萧兮长江寒,壮士一去兮进牢房。我怀着悲壮却又快乐的心情,步入我人生中的围城。我将在这围城中自我囚禁并加固它的坚韧,让它牢不可摧,让它风雨不侵,让这围城中的人,生生世世永不分离,直到天老地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