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制度制约下的上市公司高管变更的研究:基于中国上市公司的经验数据
6863800000023

第23章 高管变更实证解释(2)

第三节控制变量结果相同的解释

1、高管年龄与高管变更显著负相关

在本文的分析当中,不管是考虑市场竞争度还是考虑制度环境与高管变更的关系时,高管的年龄都与高管变更负相关,在0.01显著水平下显著。根据第四章可以看出从41岁开始董事长和总经理随着年龄的增大其变更的可能性逐渐下降,按照高管3年任期的体制看从第四章可以看出随着高管任职期限的延长其变更的可能性也会逐渐下降。这主要时因为高管在公司的时间越久,与董事会、经理层,以及控股股东的关系就会越紧密。公司股东出于保证高管团队的稳定性的需求的考虑,将高管继续留任在公司服务的可能性就会加大,高管的年龄也随之增加,而且高管特别是董事长和总经理作为高管控股股东的代言人,只有在拥有控股股东充分信任和保持控股股东在公司的利益时其在公司的地位就会更加牢固,否则在失去控股股东的信任,甚至关系破裂时才会被变更。

2、资产负债比率与高管变更不显著正相关

本文的发现分析中发现市场竞争度和制度环境都不会影响资产负债率与高管变更的关系即正相关,但不显著。由于我国资本市场还不够成熟,金融产品和衍生品的种类还不能够充分满足公司的融资需求,所以在我国大部分公司还是通过向银行进行借贷来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我国仍旧是四大商业银行占据金融市场的主导地位,所以作为公司最大的债权人即四大商业银行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商业银行逐步商业化,银行的独立产权地位逐步确立。作为债权人的银行并没有有效的监督与参与公司的治理活动,从根本上保护自身的利益。这就更别说其他债权人,他们如果要监督或者参与公司治理活动就需要花费大量的成本,所以债权人的主观能动性地位缺失,只有在公司债台高筑且明显无法偿还到期债务时才会发挥其作用来更换其高管,以此来改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自己的利益不会损失。

3、公司业绩与高管变更显著负相关

本文在前边已经提到目前股东还没有有效的方法来衡量高管的能力的指标,只能借助于公司业绩这个重要指标来评估高管的经营管理能力。对于这一点国内外学者的研究结论是一致的。公司业绩指标分为市场业绩指标和会计业绩指标两大类,但是由于我国证券市场处于半强势有效市场,仍旧有暗箱操作的事件发生。所以,市场业绩指标不能反映企业的经营绩效或价值,而且计量也比较困难,所以股东通常采用会计指标来衡量企业的经营绩效或价值。这样衡量高管管理能力做出判断较为容易。如果高管经营不善公司业绩差就可能会导致公司亏损,股东在公司的价值也会受到很大的影响。所以为了保值增值股东通常会在公司业绩差的时候更换高管。

4、股权制衡度与高管变更负相关,但不显著

本文采用第一股东持股比例除以第二大股东到第五大股东持股比例之和作为衡量股权制衡度的指标。这个指标越大说明第一大股东在公司中的持股比例份额越大,对于公司的控制力度也会越强,就越有监控和上市公司的动力和权力。但是在我国证券市场条件下,上市公司的股权高度集中较高,特别是大股东比例较大。在股权高度集中时大股东会有动力和能力来监督约束高管的日常管理行为,在企业业绩表现不佳时能够将其更换以有效维护自己股东利益。但我国上市公司中处于大股东地位的往往是产权主体虚置的国有股东,制衡的第二大到第五大股东也不乏是国有股股东。国有股东在背负社会和经济双重目标的情况下,很难仅仅以公司经营情况的好坏来考核上市公司的管理层。加之公司的高管往往是股东所委派出的代表,人际关系情结的存在也降低了高管被更换的可能,即股权制衡度与高管负相关,但不显著。

第四节控制变量结果不同的解释

1、高管是否领取薪水与高管变更关系不一致

本文在分析中发现高管是否领取薪水与高管变更在董事长变更和第一大股东为国有的情况下两者之间是负相关关系,在0.01显著水平下显著。而高管是否领取薪水与高管变更在总经理变更、董事长和总经理同时变更、第一大股东为非国有的情况下两者之间是负相关关系,但不显著。通常来说,从高管是否在上市公司领取薪酬可以判定其与上市公司的关系。一般来讲,不在上市公司领取薪酬的高管人员一般是控股股东派往上市公司的代表,有的还同时在控股股东单位和上市公司兼职,在这种情况下高管的人事、工资等关系仍保留在股东单位,所以其并不在上市公司领取薪酬。通常这种类型的高管具备两种特征:①由于控股股东对他的信任和权力支持,使他在对上市公司进行改革调整时会显得从容和坚决,尤其他在强制更换条件下继任高管的。②因为他们不在上市公司领取薪酬,所以公司业绩与其物质利益不能有效挂钩,这样他们就缺乏足够的动力和积极性去关注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因为高管成员能力的高低并不关系到其本质利益。在我国总经理的地位时从属于董事长,作为控股股东的实际代言人董事长,特别是在国有企业性的董事长具有行政任命的色彩,董事长在公司领取的薪水越多,在公司获取的利益越多,为了保住既得利益就会与控股股东打好关系,其在国有公司的董事长变更与领取薪水的关系就是负相关,且非常显著。这对于非国有公司的董事长变更下这种关系却是不明显。总经理是由董事长提名在董事会中选举产生,总经理的去留很大程度上受到董事长的影响。当然如果总经理在公司里领取薪水,那么总经理的利益就与公司休戚相关,为了能够获得更大的自身利益越会想办法留在公司里,所以总经理变更、总经理和董事长同时变更的情况下高管是否领取薪水与高管变更负相关,但不显著。

2、公司规模与高管变更负相关,显著性不同

本文在分析中发现公司规模与高管变更在董事长变更和第一大股东为国有的情况下两者之间是负相关关系,但不显著。而公司规模与高管变更在总经理变更、董事长和总经理同时变更、第一大股东为非国有的情况下两者之间是负相关关系,在0.01显著水平下显著。公司的规模在公司治理研究中作为一个常用的控制变量,但是公司规模的大小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高管的变更。在国有企业当中,董事长作为股东即地方或者国家资产管理委员会的代表经营管理着公司。在规模大的国企通常为了保持公司经营的稳定性和实施国家政策的稳健性等多重目的都不会随便更换高管,而对于规模小的国企,国家则给予了更大的灵活性,引入了其他属性的股东公司治理法人治理方式更加完善,以市场为导向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董事长变更的就会增加,但仍以行政任命为主。在我国公司的权力分配是总经理是从属于董事长的,在目前的市场经济下,在非国有企业中总经理只是扮演着职业经理人的角色对公司进行经营管理,大规模企业的股东或者董事会为了考虑公司执行政策的一贯性以及替换总经理所带来的潜在成本通常不会轻易更换其职位,但是小规模企业经营灵活,总经理的更换对其公司治理的影响较小,从而其职位的变更就较为频繁,公司的规模与高管的变更就呈现出显著的负相关。

3、前十大股东关联度与高管变更之间的关系和显著性均不同

本文在分析中发现在第一大股东为国有股的情况下前十大股东关联度与高管变更之间负相关,在0.1显著水平下显著。在第一大股东为非国有股的情况下前十大股东关联度与高管变更之间正相关,但不显著。我国上市公司相对集中,在公司排名前十大的股东就能够控制这家公司,而且上市公司大都是国有企业改制而来,为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在国有上市公司当中排名靠前的大股东大都是具有国有性的股东,既然其他大股东与第一大股东大都是国有股东,他们之间就会具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公司的高管又大都是地方或者国家国有资产委员会行政任命的。即使前十大股东大部分不全是国有股股东,但是只要具有关联,他们就会实施底层合谋选举所信赖的高管来经营管理公司,所以高管变更的可能性就会越小。而在非国有上市公司中这种情况正好相反。在非国有上市公司中前十大股东如果存在关联就会争夺公司的代理权即任命自己所信任的股东,但是并不是前十大股东相互之间都有关联,而是分成两、三群不等的相互关联体,一些具有一定控股权的前十大股东为了自身的利益更换上自己所信赖的高管,而把其他前十大股东的任命的高管替换掉,而被更换掉高管所代表的那部分前十大股东的一部分股东又会反过来再次争夺公司的代理权。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在2007年4月退市的云大科技这家上市公司,就是因为第一大股东和第四大股东合谋替换掉第二大股东和第三大股东联合推荐的高管,反过来第二大股东和第三大股东合谋替换掉第一大股东和第四大股东所推荐的高管。所以前十大股东关联度越高,高管变更的可行性越大,但是不显著。因为这种情况不会经常发生,最终大股东们会通过谈判的方式进行解决,否则一旦公司退市或者经营业绩变差,所有的股东都会受到影响。

4、独立董事比例与高管变更关系不一致

本文在分析中发现在第一大股东为国有股的情况下独立董事比例与高管变更负相关,且在0.1显著水平下显著。但是在第一大股东为非国有股的情况下独立董事比例与高管变更正相关,但是不显著。自从2001年8月16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来,上市公司必须在2003年6月30日前使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职位的出现维护了广大股东的利益,可是现实当中是否真的起到了作用值得我们关注。在是现实当中,国有公司和非国有公司设立独立董事的目的有所不同,所以才会存在差异。在国有公司为了能够更好的监控高管层,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达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设立独立董事一职来保护国家的利益。而且很多国有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都是由地方或者国家的国有资产委员会所指派的,由于国有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的特殊背景,独立董事的意见在很大程度上会决定高管的去留,所以高管为了保住自身的位置与独立董事的关系就会更加紧密,而当独立董事比例越大时,高管能够不被变更可能性就会减少。所以在分析当中第一大股东为国有股的情况下独立董事比例与高管变更负相关,且在0.1显著水平下显著。而在非国有上市公司中独立董事的设立仅仅为了迎合上市公司的规章制度,独立董事与公司的管理层有着一定的联系,所以独立董事并没发挥其应有作用,但是在高管的变更即董事长或者总经理的变更属于公司重大事项,都需要经过董事会2/3的成员同意方可通过,而独立董事的比例就占到了1/3,要想通过对于高管的变更表决独立董事占有重要的地位,所以在非国有上市公司中独立董事的比例与高管变更正相关,但是不显著。

5、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高管变更关系不一致

本文在分析中发现在董事长变更、第一大股东为非国有股的情况下,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高管变更负相关,而在总经理变更、董事长和总经理同时变更、第一大股东为国有股的情况下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高管变更正相关。本文在分析中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是因为在第一大股东为非国有上市公司的情况下,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越大,就想拥有公司更多的控制权,获得更多的利益,而作为自身的代表即董事长变更的可能性就会大大减少。所以在董事长变更、第一大股东为非国有股的情况下,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高管变更负相关。而第一大股东为国有上市公司的情况下,不用担心控制权旁落他人,而主要关心的时如何防止国有资产缩水,并让其保值增值。所以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越大,国有资产所占的份额越大,对于高管经营管理的能力的要求更加严格。在国有上市公司当中董事长的任命是具有行政任命色彩的,而总经理的人选却是职业经理人,经营管理的第一线实施者。第一大股东随着持股比例的增加,就会对高管即董事长要求更加严格。而董事长转而会更加严格要求总经理完成既定的目标,如果不能完成,总经被更换的可能性就会越大。但是如果一致没有能力强的总经理来完成既定的目标,董事长和总经理同时被更换的可能性也会大大增加,所以在总经理变更、董事长和总经理同时变更、第一大股东为国有股的情况下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高管变更正相关。

综上所述,本文对于实证分析当中所发现的异同点进行了深入的剖析,以期望能够更加全面的了解高管变更的深层原因。但是由于我国证券市场的不成熟,上市公司的背景不同导致在剖析高管变更的情况时遇到不少困难。虽然本文的研究成果与国内外学者存在一些差异,也正是发现了这些差异对于今后引发高管变更的成因能够有一个清楚、全面的认识,推动公司治理的完善进程,为提高公司治理效率提高一点新的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