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典】
鲁共王馀①,以孝景前二年用皇子为淮阳王。二年,吴楚反破后,以孝景前三年徙为鲁王。好治宫室苑囿狗马。季年好音②,不喜辞辩。为人吃。
二十六年卒,子光代为王。初好音舆马;晚节啬,惟恐不足于财。
江都易王非,以孝景前二年用皇子为汝南王。吴楚反时,非年十五,有材力,上书愿击吴。景帝赐非将军印,击吴。吴已破,二岁,徙为江都王,治吴故国,以军功赐天子旌旗。元光五年③,匈奴大入汉为贼,非上书愿击匈奴,上不许。非好气力,治宫观,招四方豪桀④,骄奢甚。
立二十六年卒,子建立为王。七年自杀。淮南、衡山谋反时,建颇闻其谋。自以为国近淮南,恐一日发,为所并,即阴作兵器,而时佩其父所赐将军印,载天子旗以出。易王死未葬,建有所说易王宠美人淖姬,夜使人迎与奸服舍中。及淮南事发,治党与颇及江都王建。建恐,因使人多持金钱,事绝其狱。而又信巫祝⑤,使人祷祠妄言。建又尽与其姊弟奸。事既闻,汉公卿请捕治建。天子不忍,使大臣即讯王。王服所犯,遂自杀。国除,地入于汉,为广陵郡。
胶西于王端,以孝景前三年吴楚七国反破后,端用皇子为胶西王。端为人贼戾,又阴痿,一近妇人,病之数月。而有爱幸少年为郎。为郎者顷之与后宫乱,端禽灭之,及杀其子母。数犯上法,汉公卿数请诛端,天子为兄弟之故不忍,而端所为滋甚。有司再请削其国,去太半。端心愠,遂为无訾省⑥。府库坏漏尽,腐财物以巨万计,终不得收徙。令吏毋得收租赋。端皆去卫,封其宫门,从一门出游。数变名姓,为布衣,之他郡国。
相、二千石往者,奉汉法以治,端辄求其罪告之,无罪者诈药杀之。所以设诈究变,强足以距谏⑦,智足以饰非。相、二千石从王治,则汉绳以法。故胶西小国,而所杀伤二千石甚众。
立四十七年,卒,竟无男代后,国除,地入于汉,为胶西郡。
右三国本王皆程姬之子也。
【注释】
①鲁共王馀:鲁恭王刘余。共:通“恭”。
②季年:晚年。
③元光五年:公元前130年。元光,汉武帝第二个年号。
④桀:通“杰”。
⑤巫祝:从事迷信活动的人。
⑥訾(zī):通“赀”,计算,估量。
⑦距:通“拒”。
本文记述了孝景帝十三个儿子的衰败过程。他们淫乱无度,无视伦理;残害忠良,滥杀无辜;目无纲纪,阴谋反叛。他们把道德,把忠义良心抛在脑后,干尽了人间坏事,最终把千古骂名背在了肩上。对这些丧尽天良的人,司马迁是极其鄙视和愤慨的。同时,这些文字也是对生产出这些人渣的封建制度的无声控诉和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