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这时有一个比你稍微有钱、或者稍微有地位或者比你新鲜一些(甚至下贱一些粗暴一些)对她们表示一些好感,她们便可堂而皇之的离你而去,当初的誓言她们可以毫不脸红地推翻。她们甚至可能因为你从来舍不得揍她而怨恨你没有男人昧。如果你给她们很多钱,她们又会觉得你没品味,浑身铜臭;如果你去全心全意地追求名誉地位,她们便有可能将你控诉成一个没有爱心的势力小人。
如果你亲近她,她会骂你下贱;如果你冷淡她,她会怨你薄情。她们口口声声需要爱,需要温情,需要宽容,可是她们却总是缺少这一切。于是,我翻 看历史,想找到一丝安慰。我曾经很厌恶刘邦,倒不全因为他手段的卑鄙,而是因他说了一句对女人大不敬的话。可是现在我觉有些理解他说那句混帐话时的无奈了。我虽然不明白天下的女人曾经怎样得罪了他,但他那样咬牙切齿地说如果她娘不是女子的话,他要杀尽天下的女人,其恼恨的程度可想而知。无独有偶,在中国的历史上,说女人坏话的还有一个老资格,那个人的名字叫}L丘,小名孔老二。他曾经大胆地将女人和人人痛恨恨不能见而殊之的“小人”并列。
我现在也有些怀疑:那个老顽固并非完全的胡说八道。后来我索性翻了翻拉拉氏、武则天、乃至杨贵妃、西施、陈圆圆等人的履历,竟然发现她们无不令人后怕。从木屋里出来,大地一片银白,雪花飞扬。有女孩蝴蝶般飞舞,很美,令人愉悦。
很久以来,一直幸运地以为自己拥有一份无怨无悔、终生不渝的爱情。因此,活得满足而开心。每天起来的第一件事就便是想如何给自己心爱的人一个快乐而幸福的日子,让她在好好的工作之余,享受我给予她的温馨和爱情。早晨送其上班,下午不管多忙都去接她回家,风也好,雨也好,从没误过。总以为用自己毕生的深情来呵护和体贴自己心爱的人,便能将爱变成永恒。对于爱人的过失,总是迁就、宽容、谅解,宁肯自己受伤也不愿她流泪。日子在这种平静而快乐中悄悄过去了四年。
后来女友被派到县城进修,她嫌周末回家时间相隔太久.便周三也从三十里外的县城赶回来,而等待她的总是削好的水果和那份不变的真情。可是突然有一天,女友带回来一个陌生的男人,她对我说:我们分手吧!我不相信,可她的眼睛告诉我,她并非开玩笑。我看着这个平平常常的男人,问为什么?女友说,没有为什么,我想改变一下生活。再问,她说,你太软弱,没他豪放。
昨天,我们去玩了半天,好刺激,好浪漫啊!我心中说,你当初不就是欣赏我的纯朴和温厚吗?豪放的另一面是粗暴啊!我很悲伤。四年刻骨铭心的爱的结果就是这个样子?一千多个日日夜夜的深情比不过摩托车带你兜一次风?这就是爱情?昨日的爱人,坐在陌生人摩托车后坐上“潇洒”地走了,昨日那旦旦誓言和甜甜情话已在对另一个人叙说。我捧着这颗受伤的心,望着女人离去的背影,心中有些恨恨的,无法明白这个世界感情怎么会淡薄到这种程度;情欲疯狂到如此地步;道德沦丧到这般田地!我在困惑中忽然明白了一个道理:这四年来,我丢掉了自己的事业,成了一个失败的男人。而男人的失败是无法令人原谅的。在我们中国,只有一个失败的英雄,如果他不自刎乌江,世人或许也不会称他为英雄。当我把一生的所有都变成了对女人的疼惜和迁就时,我早就失去了自我,注定了一个男人的失败。我又能怪谁呢?男人的生命里不仅仅只有爱情啊!我知道,我必须重新开始,找回我自己。
白云在蓝天随风飘荡,小鸟在林间自由飞翔、歌唱、嬉戏。这是潇洒;无论是面对十八岁女孩的美丽还是八十岁老太的苍老,你都能无动于衷,或者一样的伸出援助之手,捧出一份爱心。然后义无反顾地走过。这也是一种潇洒;面对他人的困难,掏出最后一个硬币,毫无做作和勉强。这又是一种潇洒;失恋了,真诚地送上一份祝福,然后走到没人的地方哼一首歌,甚至哭上一场,然后擦干泪水,吞下孤独和寂寞,重新上路。这也是潇洒。潇洒是一种特别的气质。潇洒是一种风度,一种教养,潇洒也是自我的不断完善和突破。
潇洒无法做作,正如做作的并非潇洒。为显阔,刳派头,大把大把花钱,这不是潇洒,而且与潇洒风马牛不相及,这是奢侈;失败了,失恋了,对过去耿耿难忘,甚至蒙在被窝哭泣。这是窝囊。潇洒不是一种装饰,潇洒更不是一套漂亮时装。潇洒无形亦有形。潇洒是一种脱俗的气质。潇洒的男人,可能令每个女孩着迷,但他却只会追求一个女孩;故作潇洒的男人会去诱惑每一个女孩,他惯于逢场作戏;潇洒的男人会令一个可爱的女子更加可爱,而故作潇洒的男人却只会掠夺一个美丽女子的美丽。真的,这个世界真正潇洒的人确实太少,而太多太多的人则把潇洒当成了一种时髦。这才是天下第一大悲哀。其实,真正的潇洒一举手,一投足,甚至一个微笑就能体现出来。
点点的故事
点点是我们家唯一爱跳舞的男人。每闻音乐声起,他便手舞足跳、哇哇而歌、令人捧腹。点点也是我们家的“希特勒”。首先,他严重地破坏了我们家的“安定团结”。自从那个五月阳光灿烂的中午他来到这个世界上,我们家就变得很不安宁。最初的捣乱只是大喊大叫令我们彻夜不得安宁,后来天未亮便起床的“良好”习惯害得我们吃尽了苦头。
每天天未亮,他就不管三七二十一,也不管你同意不同意,不管你乐不乐意、更不管你想不想睡,将你拖将起来到街上散步。当然他的籍口没的说呼吸点儿新鲜空气,吃点儿早点。我极不情愿地从睡梦中爬出来与他携手同行,他便开怀大笑。使我真正体会到了初为人父的滋味。
没过多久,他的破坏性更加暴露无遗他喜欢听见瓷碗扎在水泥地上的“音乐”。他也喜欢听见键盘落地时咣啷咣啷的“音响”。他喜欢将手伸进水缸,他还喜欢将水倒进米桶。他将我的眼镜带在脸上到处乱跑。他几乎喜欢听见一切物体损坏的声音。他会在你稍不注意时将电视或电灯开了又关,关了又开,他还会在电脑上强行打一些奠明其妙的字符,将你的文件弄得一塌糊途。我对他说,别这样。他会用刚学会的唯一的一句话大声抗议:……不……啊……!他的声音理直气壮,不容置疑、十分霸道。你再阻止,他便运用他的“核武器”声音轰炸!哭得你心慌、心乱、心烦、直到你无可奈何斗志尽失举手投城为止。
点点还是一个最不讲理的“球迷”。每到球场,他一把将球抱住,全不把裁判和别的队员放在眼中,一副目中无人的情状,令人气愤。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只得采取紧急措施~一买了一个足球。哪知事情却更加不可收拾。第一天,他便砸破了一块玻璃,三付眼镜;弄脏了四套衣服、甚至还创造了一个可以上吉尼斯纪录的新花样将足球扔进了菜锅!看着足球在油锅中滋滋冒着热气,他却如同射中了门的队员一般发出怪怪的大笑和欢呼!由于上述种种原因,加上工作太忙,通过研究,决定将他送交“上级”有关部门“管治”。
于是,在一个阳光温和的秋日,将他送至外婆家。从此应该安宁了吧?不!他走后整个家一下子变得空荡荡的,生活仿佛变成了一杯纯净水般无色无味,毫无生气。因思念心切,在某一日,我驱车到乡下去找他。他外婆老远就告开了状,说他横行霸道,胡作非为,越是脏越是险的地方他越要去。
我正要去教训他,谁知他却视而不见。好一阵子才怯怯地向我靠拢与我玩耍,一玩起来他便哈哈喧天,全然没有一点规矩。玩够了他便扯我上桔园摘桔上栗树打板栗。回家时,我躲在墙角见他屋内屋外寻找踪迹,心中不是滋味。出来老远后,仍听见他震天价哭声,我真是柔肠欲断、忍不住泪水要流。心中说,你这个没有优点只有缺点的小东西怎会令我如此牵肠挂肚,如此爱恋,欲罢不能?点点,你这臭小子,等着吧!等老爸忙完了这一阵子,再来陪你玩个痛快。好在日子还长着呢!你小子才二周岁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