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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第十二章

赵昂《正确的废话》序

赵昂的这本随笔集,我有幸看到出版前的书稿。忽然想到一句杜诗,“故国平居有所思”,我读到了他的“有所思”。

此书分为三辑,“长吁短叹”一辑多半是倾诉衷曲,“浅唱低吟”一辑是在日常生活中即兴点评,“咬文嚼字”一辑则流露了作者的机智。

《废话连篇》一文,讲了他对“正确的废话”的看法,也可以看做是这本名为《正确的废话》的书的解题。从他对“正确的废话”的命名,对它产生的语境的分析,可以看出作者于这种时代病的洞察和无奈;如果浑浑噩噩,了无知觉,也便没有无奈了。“正确的废话”就像一股污泥浊水,任其泛滥,黏滞人的七窍,淹没人的心灵,还侈谈什么思想的解放,理论的创新。我要补充一句,作者没提到,这类“正确的废话”也还通过学校里的课程,扼杀着孩子们的精神自由和创造天性!

有所思则有所言,无论所思的对象是形而上,还是形而下。作者在《思想无价》一篇中,讲到身边有人时时在为社会忧患和可能出现的突发性灾难而担心,但绝少表达的机会,偶有表达的机会却也引不起足够的重视。相对于“正确的废话”所拥有的话语权,普通人的“言路”或称言论空间还是过于狭窄甚至阻塞了。

赵昂是一份公安文学刊物的编者,我作为专栏作者,与他有了七八年的合作交往,读其书就有了更多的了解。他的工作使他有广阔的视野,而频繁接触的犯罪案件,不仅锤炼着他的社会责任感和法律意识,而且激发了他的悲悯情怀,加之好学深思,他在有限的业余时间里写下这些所感和所思。他的随笔“言之有物”,总是让人联想到文字以外的地方,而他绝没有居高临下“教育”读者的意图,没有一句属于“正确的废话”,我们在听他叙述和议论的时候,听得入耳,得到启发。随笔这种体裁就应该是这样的吧。

2003年4月1日

辟谣与不辟谣

哈尔滨一辆“宝马”车撞死一人撞伤十二人的案件,在法院对被告“判二缓三”(按交通肇事罪判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之后,由于舆论滔滔,现正由政法机关进行复查。

据说,引发重新审视案件的“舆论风潮”,竟是源于2003年12月30日的辟谣。那次出面辟谣者的级别不高,是哈尔滨道里交警大队负责人。他说,(肇事者)苏秀文不是黑龙江省或哈尔滨市曾任和现任领导(按:指领导干部,或称高级官员)的亲属。新华社记者在一篇综合报道中说,“这个简单得几乎有些含糊的辟谣消息,反而成为引起更多媒体关注的导火线”。

那么,当时如不“辟谣”,不因此引起更多的关注,一定就好吗?

一个案件的判决,网上质疑,媒体关注,不正是加强监督的好事吗?不管复查结果如何,至少促使我们思考。别的不说,就说辟谣吧。

《现代汉语词典》对“辟谣”的解释是:“说明真相,驳斥谣言。”需要驳斥的,可见出于故意乃至恶意的中伤。那个交通大队负责人所“辟”之“谣”,原来就是网上所传的“苏秀文是黑龙江省某领导亲属(更具体地说是儿媳妇)”之说;针对此说,宣布苏秀文“不是黑龙江省或哈尔滨市曾任和现任领导的亲属”,似乎并没有什么含糊之处,这一负责人已经尽可能全面地否定了社会上的传言——不但与省里的而且与市里的高官不沾亲,不但与现任的而且与历任的高官全都无关,正是说得斩钉截铁的。

就在这位负责人的“辟谣”消息发布以后,舆论压力不减,反而加大;迫于压力,黑龙江省政协主席韩桂芝、黑龙江省人大副主任马淑洁都向媒体声明,她们和苏秀文“没有任何关系”;黑龙江省委副书记刘东辉也在1月5日接见记者,“关于……苏秀文是黑龙江省某高官儿媳的传言,刘东辉说:‘绝对不是。’”

对于这几位省级官员的发言,媒体报道时,有的仍称为“辟谣”,有的则说是“澄清”。他们的表态,更应该说是毫不含糊的了。“但是”,据《北京青年报》评论员说,“从网络反馈看,人们仍然倾向于认定苏秀文有着‘领导’背景”;又说,“网络舆论的这种‘偏执’说明了两个问题,一是政府部门和政府官员的‘澄清’没有说服力,二是政府官员在当地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不佳,公众意识中普遍存在‘权力影响司法公正’的‘成见’。”

这就是说,这回来“辟谣”或“澄清”的人的级别,虽比上次的交警大队负责人高多了,说话应该更有权威了,然而还是不行。看来,只有在经过切实的复查后,能如刘东辉对《新京报》记者所说,“不管苏秀文是不是省领导的子女,即使是,也要坚持依法办事,秉公处理”,充分体现了司法的公平、正义、公正,那么,民间,网上,纸面媒体,也就都不会过分关注苏秀文是什么人的亲属了。

然而,是不是说,如有“谣言”(词典的解释是“没有事实根据的消息”),或是“传言”(词典的解释是“辗转流传的话”)失实,就不需要及时“辟谣”或“澄清”呢?

一般说来,“公众人物无隐私”,是现代社会应有的通例;特别是公务员,不管多么高的级别,在公务方面人们自然不会把他们“混同于一般老百姓”,对他们的私产、私德,也有权了解并从严要求。现在由于观念和制度双重滞后,这种来自民间社会、来自新闻舆论的监督还是极其薄弱的。政务公开远远不够,各级官员中的私相授受,更多暗箱操作。缺乏透明度的必然后果是,人们之间口耳之所相传,有的属于“大道不通小道通”的小道消息,有的或“事出有因,查无实据”,或出于由此及彼的推论,以补资讯的不足。这是可以理解的。其间,有的大体属实,个别出入之处难免,有的真假参半,有的水分过多,甚至全是猜测,这也是可以理解的。对这些“辗转流传的话”即“传言”中之不实部分,可以而且应该“澄清”。

不过,我以为,在“澄清传言”的时候,不要轻言“辟谣”。因为词典里固然只把“谣言”释为“没有事实根据的消息”,而在实际政治生活中,我们却经历过“追谣”“查谣”的严酷年代,例如文革中——更集中的是在1976年“四五”清明前后,在天安门广场张贴悼念与抗议诗歌等大小字报的人,都被指控为“造谣”,遭到殴打抓捕,就连所谓“传谣”“信谣”的人也在打击之列。这一记忆的阴影还笼罩着千百万过来人,围绕“辟谣”可能产生的思维定式、行为定式,也应引起足够的注意;当我们对某一流传的说法定性为“谣言”的时候,必须慎之又慎。

这绝不是说,应该辟谣的也不辟谣,应该澄清的也不澄清。我十分欣赏《新京报》一篇署名文章中肯定黑龙江省几位高官的话,他说,这些人的声明开创了一个先例,即“高级官员对不利于自己的舆论进行回应”。恰恰在这方面,过去不是多了,而是少了。比如我们的传媒,现在已经不再讳言巨额国有资产的流失,其中大部分“流”向国外,但只有笼统的数字,而没有明细的账;但我们也从看来并非全无根据的传言中,听说了一些著名的官员有份,甚至有他们在海外银行存款的大数,是耶?非耶?这对他们来说,该是“不利于自己的舆论”吧,却不见当事人出来回应,“澄清”“辟谣”,以至提起名誉权诉讼,而是一味地忍气吞声,你保持沉默,或自以为“默否认”,人们是不是也可以当做默认看呢?

我一向主张,不能让我们的普通公民受委屈,受窝囊,有冤无处诉,人人都应有为自己的名誉、权益和言行真相辩护的言论空间。同样,也不该老让我们的官员包括高级官员“委屈”着,“窝囊”着,受了社会舆论的指责时,不论对不对,也当闷嘴葫芦不吭声,岂不是太欠公道了吗?对不实的传言予以澄清,对故意制造的谣言予以证伪,使事实彰显,上下沟通,不是才更有利于“政通人和”吗?

外国不是什么都好,但是看到国外有些大人物,郑重其事地发表声明,或称辟谣,或称澄清,甚至把恶意中伤者诉诸法律;他们有时让秘书或律师代言,更往往亲自出面,而不仅是在幕后采取强行制止或封杀“不利于自己的舆论”的做法。对方也还可以对他的“辟谣”或“澄清”举证质疑,所谓“且看辟谣者,人亦辟其谣”,这是法治社会中习见的正常现象。无论从法律观点看,从道德人情看,事实是第一位要紧的。事实是顽强的东西,即使暂时被掩盖,终究会披露于世。

2004年1月13日

叫同志,叫官衔,还是称兄道弟?

2月19日《文摘报》摘引16日《新京报》上文章说:

“应该禁止党政部门人员称兄道弟”,四川省人大代表曾朝章在省十届人大二次全会上提交了相关建议。

曾朝章认为,在一些党政部门弥漫着一种不良风气。一些人见面或谈工作时,不是称同志,而是满口的“大哥、老弟”;对上级不叫领导而叫老板,岁数大一点的就叫大姐,甚至有的人还直接叫“干爸、干妈”。饭局上讲一些让人肉麻的暧昧、淫秽之语。

见面就称兄道弟的这种不良习气完全是违背了执政党的纪律,是典型的自由主义和江湖习气,是滋生歪风邪气的温床。如果任其发展的话,不仅影响党、政风,还影响整个社会风气。

因为从摘录上分不清哪几句是提案原文,哪几句是论者的观点,只能一起来评点了。

看来此议并无多少新意,无非重复了历年来三令五申的关于称“同志”的党内规定。不过据我领会,那个规定主要是针对党内不称同志而称官衔,提倡党内互称同志;这位省人大代表似乎把它扩大到行政部门党内党外了。

称官衔或说称职务,我以为未可一律反对。在官方活动的正式场合,不用说国际交往,就是日常办公,各级党员干部各负其责,呼其职务,可以加强他们的职责意识;至于在公共关系中,办交涉,开谈判,不报职名,谁知道你是谁?不但行政部门如此,党内亦然。笼统地互称同志,容易使负责的干部淡化了职责意识,把自己“混同于”一般干部,一般同志。因为,半个多世纪以来,“同志”一词,早被叫“滥”了,许多众目睽睽下的贪官污吏恶霸“坏种”(多年来安徽民间就这样称呼王怀忠了),只要没关进班房一天,无论文件或口头上,还都是“同志”长,“同志”短,你说人们还怎么能把它看成“最光荣的称号”呢?

看警匪片,警员都把公安局长叫“张局”“王局”,刑警队长叫“李队”“赵队”,检查长则是“孙检”“钱检”,把“长”字省略了,简洁干脆。特别是在“临战”场合,级别清楚,职责井然,有什么不好?但这类简称也有毛病,史志专家来新夏教授说,他发现,有些姓氏不宜于这么称呼,如夏处长称“夏处”,而“下处”旧指客店,后来却转义成妓院了;又如钱科长称“钱科”,跟“前科”同音,这恐怕不但科级干部不爱听,厅局级以至省部级干部们也都忌讳这两个字吧。

在以职级相称时,还有一个情况,就是通常都把“副”字省略。这是出于简略的要求,还是迎合某些副职官员渴望“扶正”的意识或潜意识呢?

要避免这样的流弊,“同志”二字当然是又省简,又体现平等意识。但反观现实,一般下级对上级若是不叫官衔,请试一呼“同志”,像曾朝章代表这样的同志是会欣然相应的,但习惯成自然,听惯了人呼官衔的“首长”(在这里我也就不便称他为同志)脸色就未必好看了。

所以,有时候“同志”倒成了上级对下级的称呼,尤其在对下级有所批评——自然还是委婉的批评的时候:“你这个同志是怎么搞的?!”

叫同志,还是叫官衔,这还真是个问题!对于数以千万计的公务员来说,这是一个天天开门就碰见的实际问题。

新问题又出来了:“称兄道弟。”我不知道普遍到什么程度。料想这该是在部分格外亲密的关系之间,并应主要用于对同级乃至下级的。哪位上级对下级叫一声老弟,令那下级感到领导何等的亲切,“平易近人”!不管多么具有平等意识的上级官员,也不会容忍不沾亲不带故的下级拍他的肩膀,叫道“哥儿们”或“哥们儿”的;尽管“同志加兄弟”曾经是毛泽东、周恩来用来形容中国和越南两国两党以至当时双方领导人亲密无间关系的好词儿。

曾朝章代表说“称兄道弟”是江湖习气,也只说对了一半:梁山好汉称兄道弟,属于江湖习气;洪秀全时代虽加个“天”字曰“天兄”,也还是称兄道弟,但他在南京坐了江山,已经算不得江湖中人了。至于“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的古话,却不仅是民间或江湖固有的观念,也是朝廷武将们常奉的信条,野史演义所津津乐道。皇帝高踞“魏阙”,远离江湖了吧,他不会说出这样赤裸裸的俗语,但他们遵守的祖宗成法,还不是世袭——传代——家天下?于是那“奉天承运”君临万民的合法性,竟如鲁迅所说,像是花柳病一样通过性交遗传的。

所以,“称兄道弟”的渊源,不仅在江湖帮会,更不仅是中国的以血缘关系维系的宗法社会观念残余,更是直接从皇权专制的传统那里一脉相承的。我不知道在公开场合“称兄道弟”的官员占多大比例,再多也不足惧,因为这多半是小人得志,虽似兼祧黑白两道,毕竟城府不深,显得浅薄,但形之于外,也还有点“透明”味道;可怕的倒是冠冕堂皇,以同志相称,骨子里却“内举不避亲”,把哥们儿弟兄子侄亲族们通通拉扯上来的。

这样说来,对称兄道弟的现象就不必过问,听之任之,“自由主义”了吗?

谁来管?中宣部?中纪委?甚至人大常委会?

怎么管?下通知?发“条例”?定法规?

看曾朝章代表的意思,是想让省人代会上通过一个相应的决议?

我不知道那省人大全会上最后是怎样办理的。不过,在这里评点此事,则是想弄弄清,这个现象的来龙去脉。上述报道说,称兄道弟这种不良风气,“是滋生歪风邪气的温床”,“如果任其发展的话,不仅影响党、政风,还影响整个社会风气”。

我以为说颠倒了。应该说,“党、政风”以至由它影响的“整个社会风气”才是官场中人“称兄道弟”的“温床”,看大家(在全国亿万人口中,除了曾朝章代表提出异议外)都习以为常,见怪不怪,就可知浸润之深;其结果,自然进一步毒化了“党、政风”以至“社会风气”。

这个问题不解决,还不知道将来于“同志”、官衔、称兄道弟之外,还会冒出什么新称呼来。

至于称“老板”、“干爸、干妈”,污言秽语等等,略而不议。称“大姐”则有“邓(颖超)大姐”“康(克清)大姐”“蔡(畅)大姐”等为例(从来没有称江青为江大姐的,可见是个好词儿),另当别论。

2004年2月21日

办给领导看有什么不好?

听说北京三联书店的《读书》杂志出了一个“公务员版”,竟引起《读书》杂志编辑部编辑们的不满,说他们对此并不知情。奇怪了,为什么一定要你们知情?如果一份杂志扩版,加大了原编辑部的工作量,那自然要打个招呼;至于另外设一个版,由另外的人来编,干吗非得通过你们不可?就像另外办一个刊物,得到领导部门的批准就行了,哪项法规规定,除了向上级请示,还要向下级请示?用老话说,这不是“极端民主化”了吗?

我看,不怪编辑部里的编辑们,怪就怪原先几任主编、老总把编辑部的人员“惯”坏了。套用毛主席的话,那叫“书呆子办刊”,“书生气十足”,你们原来的那一套,从编刊的理念,到工作方法工作作风,早就不适应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了。你到市场化的企业里去看看,就你们几个自命读书人的编辑,哪个老板容得你七嘴八舌,董事会也罢,老板也罢,总之“领导”作了决定的事,你照办去吧,没商量!多嘴?炒你的鱿鱼没商量!谁跟你废话?

再说,《读书》,你们不是说算个“品牌”吗?出个《读书》的公务员版,就是借你们的“品牌”,这是对你们过去工作的肯定,这是给你们脸呀!“同仁堂”比你们的“品牌”老不老?它的无形资产你知道有多少个亿吗?还不是有了“同仁堂这个药业”、“同仁堂那个药业”,也就等于这个版那个版,人家这才是“与时俱进”了嘛。你就抱住一个小小的《读书》,不懂得把蛋糕做大,这不是典型的抱残守缺?

你们不同意办一个《读书·公务员版》,难道你们反对公务员读书吗?你们想叫千百万公务员全都听你们调遣,只读你们的《读书》啊?老实说,你们办的《读书》就是办给少数像你们一样的读书人看的,你去问问,绝大多数的公务员才不要看呢。

公务员要读的书,跟你们要读的书不一样。若是跟你们一个样,不是都变成书呆子脑瓜了吗?一不会做官,二不会赚钱,犯你们的傻去吧你!

《读书·公务员版》就是要办成今天的“干部必读”。这个版要给你们示范:我们要有的放矢,应该找准读者对象,做好读者定位。不但要办好这个版,今后除了教辅读物以外,还要办面向大、中学教师和学生的不同的版;还要针对不同的社会群体办各种版的《读书》,比如“影迷版”、“球迷版”他们都有读书读报的要求嘛,我们就是要满足各类读者的读书要求,争取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双丰收。“证券版”肯定会有读者的,设想《读书·证券版》一办起来,必定有别于一般的证券报,而大大有助于提升广大股民的素质。依此类推。各种“版”的《读书》将形成一个方阵。到那时候,就会让你们这些以保守的观点对待新生事物、对待出版改革的书呆子们,一下子目瞪口呆!

就是“公务员版”,现在已经比你们原有的《读书》联系实际得多,但还要再接再厉,可以在条件成熟时分别办成面向“高级公务员”、“中级公务员”和“一般公务员”的三种版,不同级别的读者对读书有不同的要求,我们要好好体会。读者对象的级别提升了,有些内容更专门化了,不宜扩散了,那不要紧,可以办《读书·高级公务员版·内部版》嘛,这有什么稀奇,早在毛泽东时代,《参考资料》就是专供高级干部的内部版嘛,江青一度负责一天两次从上、下午版进一步圈选出来呈送毛泽东过目,这是毛泽东获取国际资讯的主要来源;至于《参考消息》,当时算是供中级干部的内部版吧,后来才办成一般群众也可以读的普及版。

有人批评某些报刊“不是给一般读者看的,是专办给领导看的”,好像这样的报刊就不好似的,莫名其妙!图书也罢,报刊也罢,办给领导看有什么不好?其实,现在办的“公务员版”,还只是办给一般公务员、小领导看的。但上级领导认可,慢慢办出经验来,办出品位来,什么时候能让高级领导也爱看,不管叫什么“版”,那才叫真正的成功。

看来,《读书》杂志原编辑部的人员,还要好好学习,领会,他们的思想状况距离与时俱进的新要求太远了。

2004年4月19日

形象与气味

形象可见,气味不可见。

走到一个城市,尤其是陌生的城市,却不仅会看到打眼的形象工程,还会闻到扑鼻的气味,这是始料所不及的;正像人有视觉的记忆、听觉的记忆,也会有嗅觉的记忆一样,气味也可以让人从嗅觉感受一个城市,该算是无形的形象工程了。

气味跟气味不同;诉诸呼吸道时,“三秋桂子,十里荷花”是一个样,乌烟瘴气、尘土飞扬又是一个样。

我要说的,是在一个中原大省的省会,一下火车,出了车站,徜徉广场,忽然隐隐闻到一种异味,再细辨时,原来发自广场中心的公厕!

公厕为什么要建在广场中心?为了观赏吗?想起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一个论断,说到了共产主义社会,作为最高贵的一般等价物的黄金,随着商品和市场的消失,将与所有货币一样失去价值,而只能用来修建厕所。然而,现在可离共产主义还远着呢,这个厕所不可能是黄金修建的。

既不是“黄金厕所”,为什么要修建在广场中心呢?这可是所谓城市的窗口,用村言俚语,就是“脸蛋子地”;虽说现在的达官富商乘坐旅客列车的少了,即使乘火车,出站也有车迅即接走,不会有领略车站广场上异味的闲情。但这城市毕竟是一个四通八达的交通枢纽,就不考虑一下四面八方旅客的生理感觉,以至他们会留下什么样的嗅觉印象?

盘桓几圈,那嗅觉已不是隐隐约约,而是令人反胃的恶臭。也许管理者习以为常,“如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也许闻其臭,却认为外来人口交臂而过,不会久久流连,谁也不是天天到这里来,甚至以为,过境者有几个“回头客”?一锤子买卖,你嫌这里臭不可闻,再也别来就是了嘛……这些,都是我“不惮以最恶的用心”来揣想的,其实更大的可能是,真正有权的决策者,根本不知道有这么回事,也没人向他们反映这么回事(反映的都是形势大好,大好形势,或是别的有切肤之痛的事情);他们忙得很,谁又会来这个“贩夫走卒”们来来去去的车站广场走走看看(更不用说闻一闻了)?况且,在这里盖个厕所,不是照顾了行人旅客的方便,体现了城市建设的“人文关怀”吗?

在很长的年代中,我们熟知列宁的一句名言,说资本主义灭亡了,它的尸体还会发出腐烂的臭味。现在,我发现,活着的官僚主义也会发出臭烘烘的气味。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