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文化散文经典系列(套装共4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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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唐朝的驿站

唐朝的驿站

石碑的右侧是潼江,小晌午了,晨雾仍未散去,朦朦胧胧的一脉春江,水势很低调,隐约显现着几块鸭头似的沙渚,却看不到一只先知先觉的鸭,所以也不知水暖了没有。石碑的左侧是历史上著名的金牛蜀道——现在当然修成了国道,编号很豪迈:108,似乎这道上走的都是绿林好汉。国道边的山坡上长满了柏树。柏树威严而沉静,让人想到不苟言笑的武士。没错,这里的柏树相传原先是三国时镇守巴西(阆中)的大将张飞所栽,不要以为这只是“相传”而已,仔细一想,张将军栽的就应该是柏树,他不会栽下春风杨柳万千条,更不会栽灼灼其华的桃树——虽然他们三个好基友结义是在桃园。

石碑上有阴刻的铭文:“唐明皇幸蜀闻铃处。”

唐明皇就是唐玄宗李隆基,清代因避康熙皇帝玄烨的“玄”字,改称明皇。根据这个称呼,不用看上款,我们大致可以断定这是清代的石碑。天宝十五载(756)七月十七日,唐明皇一行来到这里的上亭驿,他是从长安往成都去的,所以叫“幸蜀”。皇帝出行离不开翠华摇摇的排场,但这一次是个例外,不是君王不“好色”,而是时势使然,他是逃难来的,所谓“幸蜀”其实很不“幸”,也就顾不上翠华摇摇了。如果一定要说“摇”,只能说风雨飘摇。安禄山的叛军已经耀武扬威地开进了长安,老皇帝和太子一个往西蜀跑,一个往朔方跑,唐王朝还不够“飘摇”吗?而且现在他也不是皇帝了,儿子给他在皇帝前面加了“太上”两个字,这两个字的意思本来都很高端,但加了以后,他的地位反倒下来了。看来凡是用豪华的大词恭维人的,大多心怀鬼胎。太上皇帝,称号很牛很神圣,但说话的影响力只在户牖之内。诏书更不值钱,洛阳纸贱。那就不说话也不下诏书,枕着窗外的潺潺雨声,做梦。

上亭驿在梓潼城北的七曲山下,所谓的金牛蜀道,即从绵阳、梓潼经剑阁、广元越白水,进入陕西汉中,其中最为崔嵬奇险的则是从梓潼到广元这一段。也就是说,你如果是出川,那么到了梓潼,“蜀道难”的考验才算真正开始;如果你是入川,那么到了梓潼已经坡去平来,再往前朝成都去,路就好走了。唐明皇一行是六月十三日凌晨逃离长安的,这一个多月的经历有如漫漫长夜的梦魇一般,始终在噩耗和惊魂之间颠沛流离。特别是在长安附近的马嵬坡,他心爱的贵妃杨玉环被哗变的士兵用一根白绫缢死在驿站。对于这个叫李隆基的男人来说,杨玉环不仅是一个可以侍寝的美丽的妃子——他身边并不缺乏具有性魅力的嫔妃,何况杨玉环已远不年轻——她早已成了自己生命的一部分。上亭驿的夜晚凄清而孤寂,夏天的雨往往金刚怒目,夜雨却例外。夜雨是慢性子,有如一个老者在翻着发黄的史书,有一搭没一搭的,翻到哪页是哪页。但不管窗外的雨翻到哪一页,太上皇的眼前总离不开贵妃的音容……

诗人后来描写那个夜晚,只用了一句:“夜雨闻铃肠断声。”其中既有写实也有艺术的渲染,说太上皇思念贵妃,恍惚中似听到贵妃熟悉的呼唤:“三郎、三郎……”一声声亲昵如酥。醒来后却四顾茫然,窗外风雨如昨,只有檐角上的风铃“叮当、叮当……”

《长恨歌》为白居易带来了巨大的声誉,在我的印象中,中国历史上抒写爱情的长诗一共只有两部半:《孔雀东南飞》和《长恨歌》,这是两部;另外还有曹子建的《洛神赋》,写暗恋、单相思,只能算半部。这中间,《长恨歌》无疑是成就最高的。正是这部作品决定了白居易在唐代诗坛上的地位,如果没有《长恨歌》,他大抵只能和刘禹锡、元稹等人比肩。现在,他可以跨上一步,勉强和李白、杜甫站在一起了。《长恨歌》是一部致敬爱情的伟大史诗,不能说帝王和妃子之间只有性而没有爱情,他们之间产生爱情的几率和普通人一样高,甚至还要更高一些。因为爱情是需要经营的,他们比普通人有更多的闲情逸致用于经营;而柴米油盐的庸常生计则让普通人的爱情经营成为一种奢侈。对李隆基和杨玉环的爱情,白居易是由衷赞美的。但长期以来,主流评价却认为作者的思想倾向在于讽刺,最多也不过是同情而已。我不知道这些“主流”们在阅读《长恨歌》时有没有被感动过,如果被感动过,那他们的评价就是为了附和某种教条而言不由衷。如果没有被感动过,那只能证明他们自己是冷血动物,而冷血动物有什么资格来评价人类高贵的爱情呢?白居易自己是情场老手,也是在诗歌中描写女性的高手,他那些脍炙人口的诗篇,有好多是关注女性命运的,除《长恨歌》而外,例如《琵琶行》《上阳白发人》《井底引银瓶》《缭绫》,等等。无论关注的对象是宫廷贵妇、风尘娼妓,还是蓬门织女,他的目光中始终流泻着理解、尊重和欣赏,当然也有几分温情脉脉的缠绵意味。大师们都有各自的独门绝技,在对女性的体验和表达方面,白居易超过了李白,甚至也超过了杜甫。也许他写得太好了,以致引来了非议,例如清代的龚自珍。龚自珍这个人才气大,也狂,臧否人物常常惊世骇俗。他说白居易“真千古恶诗之祖”,理由是:“长恨歌‘回眸一笑百媚生’乃形容勾栏妓女之词,岂贵妃风度耶!”这话猛一听似乎有理,其实毫无道理。我想,所谓的“贵妃风度”大抵就是古典版加青春版的“马列主义老太太”吧,那样一副尊容,有多少男人会真心喜欢呢?

杨玉环这个女人不简单,站在唐代诗坛最高端的几位大腕——李白、杜甫、白居易——都为她写过赞美诗,其中李白的三首《清平调》是面对面的赞美。“云想衣裳花想容”,这两个“想”何等好啊!好得只可意会,不可翻译。不信你译译看:“贵妃的面孔像花儿一样美丽。”立马成了小学生作文。有人说李白的诗中暗寓讥讽。扯淡!那是高力士说的,也只有高力士那种心态的人才会相信。在有些人眼里,不光是《清平调》,就连《蜀道难》也成了“讽刺玄宗逃难入蜀之作”。似乎离开了影射,世界上就没有诗了。《蜀道难》和玄宗入蜀有什么关系呢?李白的老家就在梓潼附近的江油,年轻时,他师从赵蕤,送老师回盐亭,梓潼是必经之地。送过了老师,他兴致来了就往上走,去剑阁、广元,体验蜀道的奇丽惊险,虽步履艰难却意气风发。当斯时也,山川、历史、神话、传说,全都成了诗神的奴仆,“噫吁嚱,危乎高哉!”这样气势逼人的诗句就只等着喷薄而出了。但李白出川时并没有走蜀道。蜀道太难走了,他走的是三峡水路。这大概是性格使然。出三峡,一叶轻舟,顺流直下,何等倜傥轻捷。他是“仰天大笑出门去”的人,如果走蜀道,一步一蹉跎,他还笑得出来吗?

就在唐明皇夜宿上亭驿大约三年以后,诗人杜甫从秦州辗转入蜀。他一路走一路写诗,一直写到剑阁。写诗易,蜀道难,一家人走走停停,整整走了一年才到了成都。他当然也要夜宿上亭驿的。驿站檐角的铃声依旧,触景生情,他会想些什么呢?在长安的大街上,他是见过杨家姊妹的,这有诗为证(《丽人行》)。他也曾因杨贵妃的死讯而吞声饮泣,这也有诗为证(《哀江头》)。无论是对贵妃的美,还是对李杨的爱情悲剧,他都是由衷赞美也由衷哀悼的。细心的读者可以发现,他的《哀江头》其实已为五十年后白居易创作《长恨歌》定下了基调。请看:“清渭东流剑阁深,去住彼此无消息。”马嵬之变后,杨玉环孤独地葬在渭水之滨,唐玄宗则往剑门关的深处渐去渐远,一对情侣,彼此再无消息。这样的句子如果混在《长恨歌》里,粗心的读者还真不一定看得出来。所以后世的学者认为,《哀江头》和《长恨歌》可以互读。

其实杨玉环也是从蜀道走出去的,他父亲曾在蜀中做官,她亦在蜀中长大,山温水软的四川盆地滋润了她的好颜色。一个绝代佳人沿着金牛蜀道走向了京师长安,走进了王朝的权力中心。从她的背影里,人们读懂了一个词:乱世之美。在所有的美中,这是最无法无天所向披靡的,是美中的极致。极致的美和极致的权力结合在一起,那就莫怪天下大乱了。

好吧,现在让我们看看石碑的落款。果然是清代的。上款:“光绪二十年岁次甲午仲夏月”;下款:“知梓潼县事昆明桂良才书”。

我对“光绪二十年”没有什么感觉,但一看“甲午”、而且是光绪年间的“甲午”,心头便不由得一阵黯然,随即又想到,梓潼的地方官为什么要在这个甲午年发思古之幽情呢?

这可能牵涉到对唐明皇夜雨闻铃的另一种解读,说当夜唐明皇在上亭驿遇见神仙托梦,告诉他唐军大捷,叛乱即将平定。第二天果然驿马来报,安禄山已死,请太上皇回銮。这是一个关于否极泰来挽狂澜于既倒的寓言,而在那个世纪末的甲午年间,危如累卵的大清帝国是多么需要这样的寓言。由此可以想见,那个叫桂良才的知县倒是一位忧时之士呢。

但我还是喜欢第一种传说,相对于成王败寇的政治游戏,只有爱情是不朽的。

文章西汉两司马

长安西北的茂陵原先只是一片荒原,自建元二年开工修建皇陵以后,这里就日新月异地繁荣起来。陵墓的主人是当今皇上刘彻,也就是后来被人们称之为千古一帝的汉武帝,他登基时才17岁,但从18岁就开始为自己修建陵墓,一直修了52年才派上用场。后来的历史证明,他的这项记录几千年一直无人打破,可见“千古一帝”并非浪得虚名。和平年代,皇陵是天底下最浩大的工程,据说开支为国家财政的三分之一。把全国三分之一的钱都砸在这里,还能不砸出点声响来?皇上是个喜欢轰轰烈烈地闹腾大事的人,大概害怕自己死后太清冷,又下令官员、富豪,还有文艺界的明星大腕们迁居于此。由是新城人气飙升,灯红酒绿,很快就成了长安附近著名的富人区。

元狩五年,也就是汉武帝登基的第23年,茂陵发生了一件不大不小的事,一位名满天下的大作家死于糖尿病,临死前还留下了一篇《封禅书》,为皇上后来兴师动众地封禅泰山、访求长生不老之术提供了理论根据,这当然让皇上很高兴。而就在这期间,当时还默默无闻、但后来同样名满天下的另一位大作家正好风尘仆仆地采风归来,正准备开始他的写作生涯。历史似乎有意在茂陵安排了这两位文章高手的交接。这两个人一个叫司马相如,一个叫司马迁。

司马相如名气很大,这固然由于他与卓文君惊世骇俗的爱情,更重要的却是由于他恣肆汪洋的才华。他的文章写得好,特别善写辞赋。赋是当时最风行的文体,一篇赋的影响力,往往可以让作者名声鹊起甚至上达天听,此前贾谊的“宣室夜对”和此后左思的“洛阳纸贵”都是由于赋写得好。而当今皇上又特别好这一口,在杀人和玩女人的间隙里,他喜欢摇头晃脑地吟诵辞赋作为激情过后的消遣和自娱,以寻求快感的延时效应。赋者,敷也,就是铺陈,满篇尽是华丽生僻的词藻,洋洋洒洒地铺陈开去,对偶、排比、连句层层渲染,让你目不暇接。这种文体多用于描写都城、宫宇、园苑和帝王穷奢极欲的生活,说到底是给权势者歌功颂德捧臭脚的东西。二千多年后有一位伟人在文艺座谈会上说:歌功颂德的作品“未必不伟大”。但睽诸文学史,为权势者歌功颂德,这类作品中“伟大”的比例实在太少,因为伟大的作品多是面向民众且具有悲悯情怀的。但权势者喜欢有人向他献媚,为他歌功颂德。献媚是献媚者的通行证,写那样的作品,作家往往名利双收。司马相如就凭几篇大赋当上了皇帝的文学侍从,并且住进了茂陵的富人区。毋庸置疑,该同志是个文学天才。但天才的第一声啼哭也决不会就是一首好诗,比他年轻三十多岁的司马迁后来给他作传时,说他“口吃而善著书”。也就是说,他口才不行,但能写。这样的大作家倒也不少,例如现代文学史上的曹禺和沈从文。说起来很有意思,司马相如原来的名字叫司马犬子,这说明他并非出身于书香门第,不然不会取“犬子”这样土得掉渣的名字。他最早的文学自觉是给自己改名为“相如”,这名字不错,不光文气,还有几分软软的奶油味——他本来就是个吃软饭的嘛,甚好!

但软饭也不是好吃的,你不仅要仰承鼻息,善于揣摩皇上的喜好,还要在艺术上有两刷子。赋那种东西尽管很主旋律很马屁,也尽管华而不实虚张声势,但要做到妙笔生花,在题材、立意和文笔上让人眼睛一亮也不容易,那是需要有几分才情的,至少也要有几分聪明气。司马相如当然不缺少才情和聪明气,要不然皇帝手下有那么多文学侍从,衮衮诸公,竞相献媚,为什么只有他独领风骚呢?还不是因为人家活儿干得好?你看他的《上林赋》《大人赋》和《子虚赋》,那真是翠华摇摇仪态万方啊!平心而论,司马相如还说不上厚颜无耻,司马迁在《史记》中说他“与卓氏婚,饶于财,其进仕宦,未尝肯与公卿国家之事,称病闲居,不慕官爵”。因为他老丈人给了他一大笔财富,小日子过得很滋润。再加上糖尿病缠身,对升官发财就看得比较淡,有时甚至还敢说几句别人不敢说的话,例如劝皇上打猎要适可而止之类。在御用文人中,他还是有底线的。

司马迁也住在茂陵,他父亲是朝廷的太史令,这是个小官,俸禄很少,在茂陵那种地方,他们家只能算是穷人。对于一个天资聪颖且志存高远的少年来说,这种生存境遇只会是一种激励。父亲是史官,他从小就受到很好的史学熏陶。20岁后他又花了整整七年时间游历四方,一步一个脚印地阅读广袤的帝国版图,全方位地感知这片土地上的历史积淀和风俗人情。人们常说,机会总是青睐有准备的人,现在,司马迁已经为写作一部旷代史书做好了准备。而且就在他游历归来不久,他又接替了父亲的职务。这个太史令闲曹冷灶,清汤寡水,唯一的好处就是可以自由地进入皇家图书馆,想看什么书就看什么书,想查什么档案就查什么档案。对于一个有志于史学的写作者和思想者来说,有了这个“唯一”就足够了。

一切都为一部史学巨著的诞生做好了铺垫。

但如果不是后来发生的一件事,这部被称为《史记》的巨著也许不会完全是现在我们看到的样子,它当然会很丰厚,有文采,体例也别出心裁,古今中外,包罗万象,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总体品格远远高出历代的那些史书,这些都没有问题。但很可能不会有后来那种长风烈火般的激情和精神高度。

就差那么一点,或者一点点。

上苍似乎很在意这“一点点”,一定要用作者个人惨痛的悲剧来成全一部巨著的完美。

天汉五年,司马迁因李陵冤案被祸,在死刑与宫刑之间,他选择了后者。这是一种比死刑更加惨痛也更为耻辱的刑罚。司马迁不是怕死,而是由于心系《史记》,这部书是属于他的,但又远远大于他个人的生命、痛苦和屈辱。正是这种对史学的苦恋情怀,让他活了下来。但“刑余之人”,活着比死去需要更大的勇气。在《报任安书》中,他用了一个不大多见很可能是自己生造的词:狂惑——内心的痛苦和矛盾足以让人疯狂。然而痛苦恰恰又是一种更深刻的生命,在痛苦的重压下,他完成了一次悲壮的涅槃,这个世界上少了一个男性,却多了一个男人。知耻而后勇,他连死都不怕,还怕什么呢?下笔时,他用不着再看皇帝的脸色。他不是在历史的大地上亦步亦趋地爬行,而是出神入化,雄视千古,天马行空,快意恩仇。在他的笔下,除去对历史真相的深度揭示,对历史细节的精微把握,对历史人物的冷峻逼视,以及那种百科全书式的繁复丰茂,还有一种精神性的光芒,给人以灵魂的震撼与颤栗。那是对专制王权的鞭挞,对正义和良知的呼唤,对自由意志和尊严的渴求。不懂得屈辱就无法理解自由,谁说他“大势已去”?一颗苦难的灵魂,当他因屈辱而雄起时是多么强健阳刚!一部被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巨著诞生了。

司马迁是皇家的太史令,这是一个体制内的职务。严格地说,他和司马相如一样,也是文学侍臣。但他一点也没有那种职业性的奴颜和婢膝,他对皇权有一种宁静的藐视,他的心灵是自由的,皇皇52万字的《史记》就源于那颗自由的心灵。仅仅这一点,就让他超越了那个时代所有的文人而崭露峥嵘。如果说司马相如只是一只撅起屁股卖弄唯美的孔雀,那么司马迁就是一只傲视苍穹自由飞翔的雄鹰。司马相如也许可以称得上优秀,但司马迁却是当之无愧的伟大。无论在什么时代,什么领域,优秀者可以有很多,伟大者却总是凤毛麟角。

公元20世纪初,中国政坛上有一个叫吴佩孚的军阀,因为是秀才出身,又写得几首歪诗,便处处以儒将自诩。他的“孚威上将军”行辕有一副自撰联,曰:“文章西汉两司马,经济南阳一卧龙。”这当然是借古人上位,自吹自擂,没有什么说头。但有一点我们却又不得不说,即,同样是以文章名世,“两司马”的分量是不可相提并论的。

九品县尉

人们往往以为旧时的文人考取进士就一步登天了,其实不是,那只是取得了做官的资格,起步官阶并不高,一般的是在中央机关当办事员,也有的被派到基层去当县尉。古代的“尉”多是武职或司法官,县尉专管衙役、捕快之类抓人放人的勾当,大致相当于现在的公安局长,官阶九品。

文人的官场梦古已有之,诗人杜甫在科场上的运气总是不好,考了几次都名落孙山,却并不曾因此改变“官”念,起初是为了治国平天下,到了后来则是为了养家糊口。天宝十二年左右,杜甫潦倒长安,诗写得好,但换不回银子,只能卖草药补贴家用,那就和乞讨差不多了。为了生计,他辗转朱门,到处投递求职信,当时称之为“干谒”,现在叫跑官。跑官也不容易啊,“朝叩富儿门,暮随肥马尘”,其间的屈辱和辛酸可以想见。也许是跑得多了,天道酬勤,终于跑来了朝廷的一纸任命,派他到河西县担任县尉。这是进士的起步官阶,作为“杜陵布衣”,他能得到这样的安排算不错了。而且县尉有实权,抓人放人都在他手里,上下其“手”,可以权力寻租,搞点钱如探囊取物,不要说养家糊口,发点小财也并不困难。

那就赶紧走马上任吧。

但杜甫没有去,因为他的好朋友高适几年前曾当过封丘县尉,不久就辞职了。辞职不是嫌官小,而是因为心情不好。在题为《封丘县》的诗中,高适坦露了自己的矛盾和痛苦,其中最锥心的是这么两句:

拜迎长官心欲碎,鞭挞黎庶令人悲!

在上司面前卑躬屈膝,是俯首帖耳的哈巴狗;在百姓面前凶神恶煞,是张牙舞爪的疯狗恶狗。这种“两面狗”的差事,高适干不下去。

也许有人会说,这位姓高的诗人也太清高了。既入官场,这种“两面狗”的生涯便是一种常态,不要说你只是区区县尉,就是县令、知府,以至于督抚高官,不都是这样的吗?因为你的乌纱帽是“长官”给的,在他们面前,你只能低声下气做孙子。同样,作为朝廷命官,你牧民有责,催逼赋税,要粮要钱,你能不“鞭挞黎庶”吗?你既不肯做孙子,又不忍做打手,那就只有卷铺盖走人了。

但诗人毕竟是诗人,所谓良知和人文关怀从来就是他们心头最柔软的那一块。他们的目光总能穿越利益集团的藩篱,投射到幽暗的底层,犹如穿透乌云的阳光,传递着人性的温煦和亮色,这是大诗人之所以“大”的一种精神特质。相反,如果只知道为权势者捧场凑趣,再华美的辞章也只是随风而逝的马屁而已。

杜甫没有去上任,他走向民众,也走向中国诗歌的圣坛,不久,被誉为史诗的《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问世。“穷年忧黎元,叹息肠内热”,“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这种散发着大地的苦难气息的诗句,让千秋万代的读者泪流满面。

但同样是大诗人,同样面对着这份九品县尉的差事,也有周旋得差强人意的,例如白居易。

白居易是正牌的进士出身,而且名列第四,差一点就是探花。唐代的官制,进士及第后还要参加一次吏部组织的选拔考试,及格后才授予官职。人们把这种考试叫作释褐试,“释褐”就是脱去老百姓的粗麻布衣服。白居易又很顺利地通过了释褐试。脱去了麻布衣衫,接下来就准备穿官服了。

老规矩,他的第一份差遣是到长安附近的周至当县尉。

到了周至,正值麦收。“田家少闲月,五月人倍忙”。新任县尉下乡调研,也收获了一首《观刈麦》。看到农人的辛苦,想想自己的不劳而获,诗人心生愧疚,他也是一个有良知的文人。

麦子收上来了,县令就叫他下去催逼赋税,没有钱粮就抓人,下到牢房里鞭打,直到打出一个“有”来。所谓横征暴敛,这几个字县尉全占了。白居易不忍心向那些可怜的农夫挥鞭子,但又不能公然抗命,就想出了一个消极怠工的办法:装病,不上班。

县令是个官油子,按理说这种小伎俩是瞒不过去的,但这厮却不敢拿他怎样,因为他上头有背景。

背景就是在朝廷里担任左拾遗的元稹。元白是至交,这人们都知道。元稹的才华虽不及白居易,但科场上的运气好,他与白居易同科登第,他中的是第一名。再加上人长得帅,金榜题名紧接着就是洞房花烛,娶的是京兆尹的女儿。京兆尹者,首都市长也。周至是首都辖下的郊县,元稹的老丈人就是县令的顶头上司,这种关系县令能拎不清吗?他当然不敢得罪白居易。白居易装病怠工,县令不但不揭穿,反而上门慰问,叫他安心休养,不要挂念公务,说那边的工作有人顶着。这当然也是实话,抓人放人、鞭打农夫的事,想干的人多的是,因为那中间有油水。有油水的事,悍吏们总是争先恐后,那些人其实巴不得你一直生病才好。

由于有了京城的背景,白居易的这个九品县尉当得还不算太憋屈,他大致既用不着在上司面前装孙子,也用不着对老百姓挥鞭子。而且就在这期间,他还写出了流芳千古的《长恨歌》。可诗人的心情终日不好,他在诗中相当刻薄地把自己称之为“趋走吏”,也就是狗腿子,认为:

一为趋走吏,尘土不开颜。

可见对这份差事深恶痛绝。

白居易做过的几道模拟题

我曾在一篇文章中说到白居易当年在进士科考试中名列第四,接着又信口开河,说“差一点就是探花”,这就说错了。所谓状元、榜眼、探花是宋代实行殿试制度以后才有的,唐代没有探花一说,因此,即使白居易的名次再进一位,也只是第三,而不是探花。

白居易进士及第以后,又参加了由吏部组织的释褐试。释褐就是脱去平民穿的粗麻衣衫。也就是说,只有通过了这轮考试,你才能脱去麻衣而穿上官服。而且考试的名次越高,所授的官职也相对较好,可见兹体事大。虽不能说一考定终身,却能决定你会不会输在起跑线上。如果说进士科考量的主要是文才,那么释褐试侧重的则是吏才,一般是拿两个案例让你分析,要你写出判决词,除去要求文理通达、有辞采,更重要的是看你处理政务的实际能力。为了应对考试,考生们往往要做大量这方面的练习,即使像白居易这样天资聪颖的人,也不敢偷懒或耍大牌。他和好友元稹躲在长安郊外的华阳观,几个月足不出户,作了许多模拟考试的策文。后来他自己回忆,在那段时间里,他几乎“不遑寝息”,以致“口舌生疮,手肘成胝”。可见拼得很苦。今天我们看惯了高考指挥棒下的莘莘学子沉沦题海的疲惫身影,对当年白居易们备考的情状应该不难想见。正所谓人生能有几回搏,前贤未必让后生,据说白居易做过的模拟题竟有上百道之多。好在《白居易集》中收录有部分题目,我们不妨挑几道出来看看:

其一,甲的妻子在甲母前骂狗,甲非常生气,要把妻子休掉。甲妻来控诉,自称没有违反“七出”条例。甲说,妻子犯了不敬的罪过。

其二,甲准备把女儿嫁给乙,乙送了彩礼,而后甲又反悔。乙控诉甲不守婚约,甲说没有立结婚的契约,不算数。

其三,甲的牛把乙的马抵死了,乙要求赔偿。甲说牛马是在放牧的时候相抵的,请求赔半价,乙不同意。

有意思吧?全是家长里短,鸡毛蒜皮,但要判得合情合理,还真不容易。都说科举制度害死人,其实那是到了明清以后。在唐朝那个时候,这一套文官选拔制度还是很有道理的。仅就上面的几道模拟题而言,我倒觉得对来自底层的草根考生相对有利。也不是说这类题目就能考出多大的真才实学,但你至少对社会生活要有所了解,而且还要通达人情事理,用现在流行的说法,叫接地气。什么人不接地气呢?一种是两耳不闻窗外事的书呆子,一种是来自豪门世族的纨绔子弟。面对这种充满了人间烟火气的题目,他们大抵只能像盲人分大饼一样,瞎掰。

更可笑的是,有些人甚至连瞎掰也不会。

唐代张鷟的《朝野佥载》里记录了一个这样的故事,有个叫沈文荣的人,考前足足背下了200篇判词,可到了考试时,却连一个字也写不出,交了白卷。别人问他怎么回事,他苦着脸说,试题中的案情与我背的都不同;有一个挺相似,可人的名字又不一样。还有一个关于水磨案的,我背的案子发生在蓝田,可试题中的案子却发生在富田。你看,就这种猪脑子,日后怎么能当官理政呢?名落孙山,活该!

这位沈某人是一个死记硬背的典型,另有一个官二代——御史中丞张倚的儿子张奭——参加考试,主考官见他老子很得皇帝的宠幸,想借机巴结,就让人替张奭作了判词,并取为优等。这事后来被人揭发出来,告到范阳节度使那里——该节度使就是那个后来把唐王朝搅得天翻地覆的安禄山,安禄山立即向唐玄宗报告。玄宗很生气,下令重考。这下张奭就活丑了,他也和那位沈某人一样,一个字也写不出,交了白卷。最后的结果可想而知,所有的涉事者大概都不会有好果子吃的。

白居易是从底层走出来的,他从小就跟随母亲远走江南,寄居在亲戚家,后来又辗转河北山西,在漫长的颠沛流离中,他对社会生活应该有更多的关注。再加上那段时间在华阳观的精心准备,他考得不错,顺利通过了释褐试,不久就被派到长安附近的周至县当县尉去了。

我一直觉得白居易做过的那几道模拟题挺有意思,曾试图用文言文写一份判词,终因国学根底太浅,只得作罢。

贺知章的悲剧

唐代的文坛真是灿若繁星,像贺知章那样的人物,在那个时代也只能算个二三流的角色。他虽然作品不多,但后世的知名度却颇高,这恐怕主要得益于那两首《回乡偶记》,该诗曾入选《千家诗》和小学课本,因此,往往黄口稚儿在牙牙学语时就会背诵“少小离家老大回”。贺是江南会稽人,从小就以文词知名,中举亦很早,后来便一直在京城做官,这两首七绝大概就是他晚年致仕回乡时写的吧?诗确实不错,于平白晓畅中写尽了那种久客他乡的游子情怀和沧桑感喟。

贺知章最后官至秘书监,这个职务大约相当于今天的中央办公厅主任或书记处书记吧,算是高级干部了,手中自然很有一点权的。人事问题历来为权中之重,《新唐书》《旧唐书》都说他用人时“取舍不公”,这是一个比较含混的评价,取舍不公有可能是眼力问题;也有可能是感情用事,属于文人的天真;还有可能是卖官鬻爵,中饱私囊。这些,《唐书》中都没有说。但宋人笔记中却有一段关于他用人的记载,情节性很强,也颇有意思,且姑妄听之。

事情是这样的,贺知章任礼部侍郎时,恰逢祁王去世,朝廷追认其“惠昭太子”的荣誉,需增补一批挽郎办理丧事。这属于礼部的职权范围,贺便利用这机会大收贿赂,被豪门子弟成群结队前来叫骂,一时群情汹汹,吓得小吏赶紧关上大门。为了平息风波,贺只得登上梯子,探身对墙外的众人许愿。他许的这个愿很有意思:“诸君且散,见说宁王亦甚惨澹矣。”翻译成现代汉语就是:你们先回去吧,听说宁王也不大行了。言下之意,等宁王死了,一定优先安排你们。

这是一则贪官发“死人财”的故事,有点类似于笑话,既然连一个小小挽郎的职务都可以卖得热火朝天,平时的作为也就可想而知了。但贺知章毕竟还玩得不够老练,官职又不是萝卜青菜,可以摆在大街上公开出卖的,何至于闹得这样沸沸扬扬?其实也难怪,在升迁礼部之前,贺一直担任太长博士、丽正殿修书使、太长少卿之类的冷官,转来转去都是清水衙门。如今好容易有了一点权力,岂可不狠捞一把?却不知这中间也有一套游戏规则,例如堂而皇之的高调和官腔,以及犹抱琵琶半遮面、不见兔子不撒鹰之类,当然还要善于梳理各种关系,并不是对什么人都能狮子大开口的,要看背景。这些贺知章都拎不清,他只知道急吼吼地直奔主题,卖完为止,结果闹得狼狈不堪,只得期盼另一位亲王也早点死掉,再添几个职务摆平关系。说到底,他还是个老实人,一般来说,老实人往往容易触霉头。

但出了这点小乱子并不要紧,贺知章在仕途上一直还比较顺畅,因为老实人也会变得老练起来的。他渐渐尝到了当官的甜头,觉得不一样就是不一样。到后来,官做得大了,便越发贪恋官位,一直到七十多岁才退休。退休前,他还想为子孙捞点好处,在向皇帝辞行时,提出要玄宗为他的小儿子赐名。这确是一个很不错的主意,你想,一旦皇帝赐了名,这位贺公子将来的前程还用愁吗?玄宗听了,随口便扔过来一个:“为人之道,信义最为紧要,孚,就是信的意思,就取名为‘孚’吧。”按理说,皇上如此爽快,老臣该受宠若惊了。但当事人的贺知章却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后来他对人说:“皇上怎么这样取笑我,‘孚’字是爪下一个子,不是把儿子叫作爪子吗?”

不知这个名字以后有没有用,想想老先生也实在难处理:用吧,意思不好,堂堂贺家公子,叫什么“爪子”,让人耻笑;不用吧,皇上是口含天宪的,臣下岂能抗旨?最后到底用没用,不得而知。《新唐书?贺知章传》载贺子名曾,幼子未具名。这位“贺孚”遂就成为一桩小小的历史疑案。

最后一根稻草没有捞到,贺知章就这样回到了江南老家。他已经老了,官场已成过眼烟云,出外这么多年,连家乡的儿童都不认识他了,“惟有门前镜湖水,春风不改旧时波”,很令人伤感的。于是写了这两首《回乡偶记》。诗确实不错,后人知道的贺知章大抵只是这八句诗的作者,至于他曾当过礼部侍郎和秘书监之类的大官,知道的人不多。

冷官

唐代的作家协会叫广文馆,始设于天宝九年。其实,当时很大程度上是因人设事,有一个叫郑虔的人贬官多年奉诏回京,唐玄宗觉得他很有点文才,不愿让他外放(历来做皇帝的都有这种癖好,喜欢把天下的好东西都留在自己身边),但中央各部委一时又没有合适的安排,就特地增设了这样一个机构让他去负责。组织部门的人向他介绍情况时说得很动听:“新设立的广文馆是用来管理文士的,因为你名声久著才任命你去,而且让后代人称你是第一代广文博士,你看,这不是美事吗?”郑虔听了当然很高兴,乐颠颠地过他的官瘾去了。

其实这个广文博士是个冷官,一般人都不愿去做的。不信,有杜甫的《醉时歌》为证:

诸公衮衮登台省,

广文先生官独冷。

甲第纷纷厌粱肉,

广文先生饭不足。

诗人笔下可能有点夸张,但广文先生的清冷却是毋庸置疑的。并不是说他们的工资特别低,像广文馆这样的机构,至少也算个副部级,工资待遇并不比六部侍郎少。“冷”是因为清水衙门没有什么权,人家不买你的账,用不着来趋附逢迎,也就没有那些各种名目的孝敬。一般来说,当官的若光凭那点死工资,要维持日常的油盐柴米和交际排场肯定吃不消,即使是一品大员那点工资也吃不消。所谓“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主要是指工资以外的隐形收入。因此,“广文先生官独冷”也就不足为怪了。当然,清水衙门中也有不甘清冷的,看到别人发财,心理便不平衡,想方设法也要捞点小钱,例如那个写《三国志》的陈寿,他的官职是著作郎,也就是专业作家,没有什么花头经的。但他脑子比较活络,当时的人都称赞他有良史之才,其实这个人的品行并不好。丁仪、丁訥哥俩在魏国影响很大,青史留名应是不成问题的。陈寿就对他们的儿子示意:“可拿千斛米给我,我定为令尊大人作佳传。”偏偏丁氏兄弟自恃名高,不肯出钱,陈寿竟不为他们作传。可以想见,像丁氏兄弟这样死心眼的并不多,陈寿利用这种有偿服务,大概是捞了一点好处的。

但尽管如此,冷官毕竟是冷官,捏捏掐掐地弄点小钱也毕竟不容易,人们一般还是不愿到这样的衙门去;即使去了,也要钻天打洞往外调,有时甚至为此丢了乌纱帽。明代设南北两京制,南京称留都,也设了一套内阁班子,级别和待遇都是享受的,其实没有什么事干,没有事干也就没有油水。嘉靖年间,有一个叫吴廷举的人,从巡抚都衙史调任南京工部尚书,这算是提升了,但吴某人嫌那是个冷官,先是不接受任命,接着又称病请求退休,实际上是想挪个好一点的位子。皇帝随口说了几句冠冕堂皇的好话慰留,他便以为是迁就他,又上表请假,索性把话挑明了。他在奏章中用了白居易和张咏的几句诗:“月俸百千官二品,朝廷顾我作闲人”、“幸得太平无事日,江南闲煞老尚书”,都是挑肥拣瘦发牢骚的句子。这一下把皇帝惹火了,一纸诏书勒令他回苍梧老家去了。有关史料中评价这位吴某人“躁动好名”,其实在“好名”背后恰恰潜藏着一种利益驱动,他的信条大概是:做官不能捞外快,不如回家种白菜。

这么说,清水衙门的冷官就没有人做了?非也!不仅有人做,而且还有人做得有滋有味。在他们看来,冷官也有冷官的好处,其最大的好处恰恰就在这个“冷”字,清静、淡泊,没有那么多应酬和干扰,也少了官场上的争斗和倾轧,可以平心静气地做自己想做的事,这些人大多是学者型的,他们有一种文化使命感。翻开一部中国文化史,不少有大成就者生前都是冷官,或者说,他们的成就主要是在做冷官期间奠基的,这时候他们的文章往往写得特别好。而一旦宸恩垂顾,被提拔到一个炙手可热的位子上,整天忙于那些没完没了的官场争斗和应酬,文章和人格也就渐趋平庸。清代朱彝尊原在皇家史馆当值,这本来是个冷官,但他却甘之如饴。为了充分利用那里的图书资料,他不惜违反纪律,私下里将抄手带进史馆,专门抄写各地进呈的宫禁要籍,后来终于被同僚弹劾而丢官。朱为此在他的书匣子上作铭曰:“夺侬七品官,写我万卷书,或默或语,孰智孰愚。”他当然认为是值得的,因为他的人生目标并不在于七品乌纱,而在于“万卷书”的学养和建树,这是一种超越了官场人格,也超越了世俗价值观的文化品格。

挂剑

季札离开姑苏时,正是春寒料峭的二月。他走的是水路,船出盘门水关,河面渐渐宽阔了,浪拍船舷,有了点喧哗的意味。他站在船艄,望着姑苏的城堞在视线中远去,渐至化为一抹阴影,心中便有了一种解脱的轻松感。

临行时,吴王余祭亲自把他送到码头边,两人正要揖别,余祭突然盯着他的腰间露出诧异的神色——原来季札没有佩剑。作为吴国的使者,又是吴王的亲弟弟、王室贵胄,剑是必备之物。这不是为了防身,而是一种富于仪式感的身份标识。“带长铗之陆离兮,冠切云之崔嵬”,这也不是奇装异服,而是当时的贵族风范。在姑苏,每天出入于王城宫苑,季札是不喜欢佩剑的,他没有这种习惯,以至这几天准备出行时,礼品、信札、盘资、地图皆应有尽有,唯独忘记了一把必不可少的佩剑。余祭倒也爽快,他哈哈一笑,当即解下自己的佩剑递给季札。吴王的剑无疑是天下绝品,上好的青铜,经良工千锤百炼,剑棱上镂着精美的花纹,剑柄上镶着名贵的玉石,从鱼皮剑鞘轻轻抽出一截,有一股青光泠然生寒。这种剑只有吴国的工匠才能锻造,世人都说“吴戈越剑”,其实吴国的剑也是天下第一,其代表作干将莫邪更是用生命的血光和智慧铸就的无敌之剑。季札身材挺拔,三尺长剑佩在他身上恰到好处,玉树临风的儒雅中又平凭了几分英武之气。他谢过了吴王,转身跳上甲板,橹桨腪乃一声就开船了。

眼下是吴王余祭四年,公元前544年,季札代表吴国出使北方,一路将访问鲁、齐、卫、郑、晋五国,风尘数千里,任重而道远。

顺风顺水,从姑苏到延陵只走了两天。延陵是季札的封地,自16年前他到这里逊耕以来,原先人迹罕至的江滩已面貌大变。他移民垦殖,兴修水利,民众都很拥护他,他也在底层民众中收获了一种全新的生命体验。但现在王命在身,他在延陵只能稍作停留,便摆江北上。过了江,他又舍舟乘车。以他的身份,他本来应该乘坐四匹马拉的轩车。但他这个人不喜欢排场,而且江淮之间多湖沼湿地,路道条件较差,乘那种驷马高车反倒不便。他乘的车只用两匹马,随身只带一名随从一名车夫。这种清简朴素的生活习惯,都是这些年逊耕延陵养成的。

为什么叫“逊耕”呢?因为他是吴王寿梦的儿子,品德和才能都广为称道,寿梦很喜欢他,想让他继承王位。季札认为那样不好,按照规矩,继承王位的应该是长子,他上面还有三个哥哥,依次是诸樊、余祭、余昧。一个国家的规矩如果坏了,以后的事情就不好办了。而且他也由衷地觉得,国君那个位子不好坐,为了那个位子,有多少父子反目、兄弟相残、君臣火并。这是个礼崩乐坏、天下大乱的时代,不光各诸侯国之间“天讨”不断,各诸侯国内部围绕着王权的更迭亦时见刀光剑影,至亲骨肉动辄五步喋血,真所谓砍头只当风吹帽。这样的事情季札看得多了,自然很寒心。那个看似高高在上风光无限的王位,其实是积淀着千百年的血腥气,也是和深宫孽债的阴谋维系在一起的。既然如此,自己何必去锳那股浑水呢?那个王位,他们谁想坐谁去坐,反正我不想;我只想为国家和民众做一点实实在在的事情。因此,16年前,寿梦死了,为了避让王位,季札便跑到延陵来种地,让大哥诸樊顺利继承了王位。3年前,诸樊死了,又有人提出让季札执政,他还是不肯,也还是躲在延陵不出头,让二哥余祭当上了吴王。季札的“逊耕”其实只是一种政治姿态,并不真的就去晴天一身汗雨天一身泥地当农民,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他都是代表吴国在外面当巡回大使的。这样长期游离于权力中心和政治旋涡之外,也就省去了当权者的猜忌和防范,自己也落得潇洒自在。

这是适合出行的季节,风吹在脸上变得软和了,杨柳的枝条有了些许绿意,小草也开始返青——这些当然需得细看,若大略望去,满眼仍是萧索的风景。候鸟一队一队地越过马车的顶篷,向北方飞去,这是欢乐的迁徙,像是去赶一场青春约会似的,全不像去年秋天南迁时那样仓皇。“燕燕于飞,差池其羽”,季札想到邶国的歌谣。邶国早就灭亡了,但歌谣仍旧在被人们传唱,可见音乐的力量比王朝和君主要长久得多。

季札访问的第一站是鲁国,但去往鲁国必须先经过徐国。徐国的国君早就仰慕季札的名望,他设宴招待季札。席间,徐君很喜欢季札的剑,但又不好意思开口索要。季札看出了徐君的心思,因为还要出使他国,而剑是他的身份标志,现在当然不能解剑相赠。他暗暗许下心愿:徐君,我答应你了,待我访问归来,一定把这把剑送给你。有道是红粉施佳人,宝剑赠壮士,你虽然说不上壮士,却真心喜欢它,好东西一定要送给最喜欢它的人。

到达鲁国时,已是一个多月以后。走了一千多里路,季节的脚步似乎停滞了似的,眼界所及,还是江南地区一个月前的风景。鲁国是各国中礼乐最完备的,鲁国的国君听说季札精通音律,便向他展示了全套的宫廷礼乐,还加上古往今来各国的民间歌谣。这当然有炫耀的意思,因为在北方人看来,南方的吴国是夷人,制度粗糙,文化落后,季札可算是那里文化素养很高的人了,那就让你开开眼界,领略一下什么叫泱泱之风吧。

这是一次空前规模的音乐会,乐师们整整演出了三天。这三天里,都城的民众都停止了生计,聚集在宫廷外免费欣赏。乐师每演完一章,季札便发表一段评论。他的评论相当精辟,不仅能就音乐说音乐,还能透过音乐分析其中的道德趣味、社会风尚和政治兴衰,那真是纵横捭阖,酣畅淋漓啊。例如,对于《周南》和《召南》,季札认为:这些乐章很美啊!从这些乐章中可以看出周朝的教化已经奠定基础了。可惜的是尚未达到尽善尽美的程度,然而它唱出了百姓勤劳而不怨愤的声音;对于《郑风》,季札则认为音节过于细弱,象征着郑国政令的苛细烦琐,说明人民无法忍受了,郑国大概要先灭亡了;听罢《齐风》,季札感慨于音乐的深远宏大,有大国之风,齐国的前途实在不可限量;而从《秦风》中,季札听出了这是西方的音乐,能为西方之声,音节就能宏大,这应该是来自周室的旧地。

鲁国的国君被季札的才情征服了,他想不到蛮夷之地的吴国竟有这么优秀的人才。季札刚来的时候,他倨傲地坐在宫殿的宝座上,等待客人拜见。等到季札离开的时候,他扶着车辕,把客人一直送出了城门。

从鲁国向北,进入齐国;从齐国向西,进入卫国和郑国;从郑国向北跨过黄河,进入晋国,季札消消停停地行走在北方的大地上,走过了莺飞草长的春天,走过了万物峥嵘的夏季,转眼间已是秋风拂面。寂寞的时候,他便解下腰间的宝剑弹铗而歌。走的地方多了,一路观风俗,论兴亡,对政治这东西看得越发透了,人也变得更加超脱。在齐国,他劝告当时正得宠的晏平仲说:“你太走红了,赶快把封邑和权力交还给国君,不然就要大祸临头。”晏子是聪明人,马上照办了。没有了封地,不参与国政,他果然逃过了后来的政治倾轧。季札的这种政治敏感有时甚至到了神经质的程度,在卫国,他住在招待所里,听到不远处孙文子钟鼓作乐的声音,不禁叹息道:“这样下去,孙文子要倒霉了。”因为做臣子的正常心态应该是心怀畏惧犹恐不及,怎么能够这样放肆地钟鼓作乐呢?若恃才傲物、得意忘形,那么倒霉还会远吗?有人把这话告诉孙文子,这位孙某人当下吓出了一身冷汗,从此以后,竟连琴瑟的声音也不敢听了。

深秋时节,季札在归途中又经过徐国。春天在这里时,他曾暗许把宝剑送给徐君。想不到再到徐国,物是人非,徐君已经去世。他就解下宝剑,挂在徐君墓前的树上。随从不解:“徐君已经死了,为什么还要送他宝剑呢?”季札说:“当初我内心已经答应送给他了,难道就因为他死了,就违背我的本意吗?”

那时候的人是很喜欢为时而歌的,他们唱道:

延陵君子兮不忘故,

脱千金之剑兮带丘墓。

袅袅兮秋风,江河波兮木叶下。越往南走,季札的心情愈加苍凉,这不是季节使然。在出使北方诸国期间,他是很放达的,“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他可以自由地指点江山,朗歌纵笑,充分展示自己健全的生命本体。那时候,佩剑是他风神的外化,象征着他的男儿本色,可现在要回国了。回国了,还带着佩剑有什么用呢?既不能仗剑自卫(君王要杀你,你仗剑何用);也不能说剑谈兵,那样更会招致猜忌;甚至连寂寞时弹着它唱几段小曲也不能——人家知道了,还以为你在发泄怨气呢?为什么不弹别的,单单要弹宝剑呢?可见心怀杀机。既然这也不能那也不能,那么就挂之墓树吧。因此,季札的挂剑实际上是回国途中的一次心理调整:告别巡回大使的宽松和放达,收敛起生命本体的自由张扬,重新回到那有如囚笼般的游戏规则中去。

季札的谨慎并不是多余的,吴国的深宫里看似风平浪静,其实一直暗流汹涌。14年后,余祭死,余昧即位。又过了4年,余昧死,他的儿子僚即位。这就有点不正常了,如果按照兄终弟及的规矩,继承王位的应该是季札;如果季札不干,那就应该是老大诸樊的儿子光。正如季札所担心的,规矩一坏,以后的事情就不好办了。王权的诱惑太大了,而且这些人的腰间都有一柄青锋宝剑,主人的欲望之火在燃烧时,嗜血的宝剑也在剑鞘中跃跃欲试。吴王僚13年,僚被公子光派人暗杀,刺客是将宝剑藏在烤鱼里,在宴席上下手的,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专诸刺王僚”的故事。公子光即后来很有过一番作为的吴王阖闾。阖闾这个人很会玩政治,王僚陈尸后庭,他又假惺惺地要季札继承王位。季札很识相,也很懂得这中间的游戏规则,他说了几句相当得体的话:我没有任何怨言,只有哀悼死者,事奉生者,以顺应天命。谁即位为君,我就听谁的。他当然又跑到乡下种田去了。

季札活了92岁,他清醒、理智,没有政治野心,又能在民众中吸取生命的养料,因此他能长寿。要在严酷的政治斗争的夹缝中独善其身,又要对国家和民众有所贡献,他实在很不容易。他死的时候,已经是吴王夫差11年。他一生经历了七位国君,也经历了吴国的鼎盛和衰落。他死后12年,越军就攻入姑苏,吴国灭亡。

作为一名王室贵族,季札的陪葬品中大概没有剑——他生前不喜欢佩剑。

题匾说趣

旧时的建筑讲究一块匾额,其重要性就有如一件艺术品最后的点睛之笔,少了这一笔就没有精气神。题匾的当然必须是名流政要,字要好,有时还要连带着给楼堂馆斋之类的取名字。对于有资格题匾的腕儿们来说,这是既风雅又实惠的美差,酒酣饭饱,大笔一挥,何其潇洒放达!红包自然是当仁不让的,因为这是一种身价。而主人这边亦觉得门面上很风光,足可蓬荜生辉,双方皆大欢喜。清人笔记中有这样两则关于题匾的轶事,很有点意思。

一则出自《履园丛话》,主人公是清初“江左三大家”之一的吴梅村。吴是太仓人,太仓东门有一王某,以皮工起家,累至巨富,于是建了一座楼房,为了装点门面,一定要吴梅村为他题匾。吴倒也没有摆大名士的架子,为之题了“阑玻楼”三字。人们都不明其意,以为一定有什么古奥的出典,问吴,吴笑道:“没有什么其他意思,不过是大实话——东门王皮匠罢了。”人们听了,皆捧腹大笑。

吴梅村只是开了一个玩笑,并没有多大的恶意。但另一则故事中的主人公就有点刻薄了。说的是松江有一个叫郭福衡的文人,知名度颇高,同乡有一以武弁起家的暴发户,性喜奢华,但目不识丁。一次新居落成,求郭为其书一匾额。郭提笔写了“竹苞堂”三字。主人很高兴,拿回去挂了起来,且四处夸耀。有人对他说:“这里面隐含了‘个个草包’四个字呀!”但那人却认为堂名取得好,字也漂亮,始终不肯取下来。

从“阑玻楼”到“竹苞堂”,两块匾额中折射出的某种社会心理是很值得玩味的,文人看不起那些皮匠武弁者流,这是一种传统的思维定势。但此刻面对着没有文化的暴发户,他们的心态又颇为复杂,既要矫情镇物,显出自己的清高;又不能端足架子,拂袖而去。这一则固然是为了那可观的润笔,再则也因为到了明末清初那个时候,江南地区商风大渐,商人阶层已成为一支不可小视的社会力量,不大好得罪的,于是玩点文字游戏的恶作剧,算是对暴发户的一种反击,以求得心理平衡。对于这种扭扭捏捏的反击,倒是暴发户们玩得比较大气,特别是那位“竹苞堂”主人,明知文人在挖苦他,偏是不肯把匾额拿下来,他大概对文人这种咬文嚼字的把戏很不屑,红包你已拿了,字也写了,银货两讫,“草包”便又怎样?我“草包”照样活得很滋润。这样一来,倒显出文人的酸腐和小家子气了。

当然,不为区区润笔所动的文人也是有的,例如清代的大书法家傅青主。京师打钟庵的寺僧想请他题写庵额,傅因厌恶那和尚品行不端,推辞不允。此僧知道某公与傅友善,就转用重金贿请他代办此事,某公知道傅的为人,就想出一个办法:一日买了好酒,请傅来痛饮,又预先写好五言绝句一首,将“打钟庵”三字嵌在其中,乘傅微有醉意时,便拿出此诗,以“家里有块屏风,要将此诗刻在上面,自己又写不好”为由,请傅代写。傅自然乐意,大笔一挥,字写得尤胜于平时。事后,某公将诗中“打钟庵”三字剜出,给寺僧题在门上。这种事情当然瞒不长久的。当傅青主知道自己被朋友出卖后,遂愤然与某公绝交。

这是一则文化掮客智赚书呆子的故事,故事中的“某公”也算是一个文人吧?但其人格却极为卑俗。以他的诡诈,耍一个天真的文人自然游刃有余。这种人有相当的社会交往,圈子里外都兜得转,但眼光所及,无非孔方兄耳。利益驱使之下,坑吓诈骗都来得。君不见当今那些上蹿下跳、春风得意的“穴头”吗?但在傅青主那个时代,“某公”干得还算风雅,因为傅青主是风雅中人,他只能以诗酒为媒,在一片氲氤的文化氛围中完成自己的诈骗。眼下的腕儿们当然没有这等档次,穴头和他们也就无须“文化”和风雅,只需赤裸裸的金钱交易。至于个中龃龉,大抵属于黑吃黑而已,被穴头坑了也是活该。他们一般也不敢与穴头“绝交”,因为以后还用得着这些人,只能玩假唱、偷税、临开场了赖在后台讨价还价之类的把戏,拿观众撒气。

同样是为寺庙题写匾额,明末的周顺昌则又是另一种情怀。周顺昌是东林党的“后七君子”之一,因反对阉党专权,魏忠贤派人到苏州逮捕他。启程前,周神色自若地对家人说:“前些日子有个和尚要我为他题庵匾,现在该把这事了却了。”便命家人拿来纸笔,题了“小云楼”三个大字。写完后,把笔一扔,笑着说:“此外再没有什么事要我牵挂了。”周顺昌冤死北京后,他的朋友在悼诗中因此有“锒铛犹勒小云楼”的句子。

周顺昌与那位和尚似乎没有多深的交往,在请他题匾这件事上,也不存在金钱交易。在这里,他体现的是一种从容赴死的凛然正气,一种中国知识分子的人格风范。缇骑呼喝,大限临头,到了这时候,名利之类已没有什么意义,只有人格力量凸现得如此亮丽峥嵘。“锒铛犹勒小云楼”,难得!

心香

弹铗归来抱膝吟,

侯门今似海门深。

御车扫径皆多事,

只向慈仁寺里寻。

这是孔尚任(号东塘)《燕台杂兴》中的诗句,诗中要找的人是当时的文坛领袖王士禛。王士禛名气很大,官也做得不小,要找他,为什么不登堂入室,却要跑到慈仁寺去呢?原来王士禛的龙门十分高峻,要见他很不容易,曾有人为此去走徐乾学的路子。徐是康熙年间的状元,又是内阁成员,通过他的引见,拜会王士禛应是不成问题的。但徐乾学却指点了一条更便捷的路子,叫那些追星族每月十五日到慈仁寺的书摊去等候,因为王士禛喜欢读书,亦喜欢逛书摊,到时候包你一找一个准。所谓“御车扫径皆多事,只向慈仁寺里寻”,本事即由此而来。

这样的小掌故不仅有趣,而且很有意味,让我们有一种如坐春风般的温煦。一位名满天下的大诗人在书摊前寻寻觅觅,而那些崇拜者则利用这机会得以与他结识,这大概就叫以书会友吧。

以书会友,那是很令人神往的。

经常有这样的事,接到朋友的电话,叫出去散散心,问他在哪里,说在老地方等。“老地方”是我们常去的一家书店,不很大,却很有品位。我当然立马就去了,在某一排书架后面看到了友人的身影,他也看到了我,却用不着像平日那样打招呼,只一个眼色就够了,仍是低头翻书。我走过去,看看码在他面前的几本书——显然是已经通过初选了的——极随意地评点几句。这里容不得高谈阔论,也没有人想在这里高谈阔论,因此那评点总是大而化之的,却又一语中的:“这一本不错”,“可以”,“这本书意思不大”,比脂砚斋和金圣叹的批注还要简约。店堂里很静,只有窸窸窣窣翻书的声音,有如春蚕咬桑一般好听。书香飘逸在四处,若有若无地浸润着你。于是,你不由自主地就变得矜持起来,甚至绅士起来,一举一动都显得那么善解人意,彬彬有礼。素不相识的人,在这里偶尔发生点小碰撞——例如你碰落了他手上的书,或他踩了你的脚之类。要是在另一种场合,即使不会恶语相加,也要怒目相向的;但是这里绝对不会,这里只有宽容的一笑。说不定你还会眼睛一亮,因为碰落在地上的那本书正是你喜欢的。这时候,对方就会指点你在哪一排书架上,并捎带着自己的评介。这样,你或许就结识了一位新朋友,下一次见面时,话题就会从这本书开始。这不同于在宴席上结识的朋友,再见面时,无非是谁谁谁赖掉了几杯酒之类打着饱嗝的无聊话题。书店里的氛围似乎天生就与油滑、媚俗、浮躁、哄闹无缘;也天生就与打哈哈、黄段子、瓜子皮以及颐指气使的长官式的面孔无缘。即使不买书,在这里也是温馨惬意的消受,一个眼神,一阵沉思,一段窃窃私语中,都流溢出心灵深处欢悦的吟唱。若是觅到了自己梦寐以求的好书,那就不仅仅是心旷神怡了,和友人一起走出书店时,那种天高地广的感觉,仿佛拥抱着整个世界似的。

有感于此,遂戏改东塘先生诗云:

淘书归来抱膝吟,

开卷犹觉学海深。

以书会友诚快事,

心香一瓣此中寻。

萧瑟南朝

前几年,在图书馆偶尔翻过一本《丹阳志》,是清朝康熙年间编撰的吧。其中说到大诗人陆游路过丹阳陵口时,看到齐梁陵墓前的大石兽凋零偃仆于荒野之中,十分伤感。宋代离南朝大约五百多年,还不算很远。诗人肯定会想到那个风华旖旎的南朝,沧桑之叹,兴亡之慨,他不会没有诗的。只是《剑南诗稿》中没有收录,或许是散佚了吧。

触摸历史上的南朝确是很伤感的,它会令人想到一种有如烟雨凄迷般的时代氛围。天空似乎总没有多少亮色,后宫里浮艳的歌舞带着湿漉漉的苔藓味。乡野间酒旗在望,吴歌相闻,寺庙的楼台在萧疏的雨雾中若隐若现。那是一个靡废羸弱的时代,又是一个文采风流的时代。其中齐梁两代帝王的故里都在丹阳,死后也大都归葬于此。现在我们所能看到的文化遗存,除去几本写得很讲究也很漂亮的山水诗和宫体诗外,就是那些陵墓前的石刻了。

那么,就到丹阳去看看吧。

从陵口沿萧梁河北去,一路上不时可以见到那些雄硕而精致的石刻散落在旷野中,让人心头一惊一乍的,也无端地生出许多感慨。在齐梁那个时代,王子公卿们来丹阳谒陵,大致也是从这条路线走的。他们自都城建康沿秦淮河上溯,经陵口转棹萧梁河,再乘车到所去的陵冢,那种翠华摇摇的排场和威仪自然可以想见,但历史已经过去了差不多1500年。

有什么生命能延续1500年而风采依然呢?大概只有艺术。

终于到了三城巷。在丹阳境内,现今发现的齐梁帝陵有12座,而三城巷一处就有4座。这里是荒村僻壤,除去偶尔光顾的几个文化人和学者,到这里来的人不多。这很好,真正有价值的东西大抵总是不喜欢抛头露面的,它高贵而矜持地等待着人们来朝圣,绝不肯做出姿态来媚俗。

久仰了,南朝石刻。现在,我终于走近了你。如果不是因为你守护的那几具与蛇虫为伍的腐骨,我真想向你顶礼膜拜。因为,你是如此精美又如此残破,如此高贵又如此荒凉,如此威猛又如此天真,如此古典又如此与我们灵犀相通。

我曾经游览过国内一些颇具盛名的帝王陵墓,它们大都修葺得很好,络绎不绝的游人也很热闹。但必须承认,我的心灵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被深深地震撼过。虽然这里早已落尽铅华,只有旷野里几只遍体鳞伤的石兽,但正是这种萧瑟和荒僻,令每一个目击者惊心动魄。试想,如果把这些石兽放到博物馆里,配上现代的灯光和伶牙俐齿的解说,我们会产生这样的震撼吗?这是一种苍凉和残缺之美,它指向一种超越时空的艺术至境。这里有诀别,有固执,有从容和宁静,有岁月的残梦和历史的泪痕。真应该感谢这1500多年的雪雨风霜,它们让该朽的与草木同朽,不朽的与岁月共存。

走近石兽,轻轻地抚一把六代风华,我生怕惊扰了它那优雅的沉思。

这里没有重复。虽然大略望去,它们都一样的雄硕端庄,但仔细看看却各有各的神貌。工匠们的慧心灵性和独特的艺术趣味喷薄跃动,酣畅淋漓地释放为造型和线条,每一尊石兽都是一阕生命的欢舞。它们或憨态可掬有如顽童;或在前足下攫一小兽以示勇猛;或长尾垂地,向内收进再外旋,既增加了整座石雕的支撑,又巧妙地填补了两足交错形成的空间,在视觉上给人以稳定感。今天,我们已无从考证这些工匠的姓名,即使是如此雄迈精美的大制作,也没有留下一点关于作者的蛛丝马迹。他们或许来自北方的苍原,随着晋室东迁辗转江南。起初,他们的刀斧下还不经意地流泻出北方的雄浑和粗犷,但渐渐地,变得优雅流丽了,秀骨清相了,丰腴圆润了,有如江南的丝竹和吴歌。他们有自己的悲欢,自己的爱情,自己的成就感吗?我们不知道。我们只知道,当时北方的工匠正在敦煌和云冈的岩壁上雕凿佛像,用自己超迈的才华演绎那些因果报应的佛教故事。那是一个神的世界,当然,那是人格化的神。而南方的他们则在用自己同样超迈的才华制作陵墓前的石兽。这里没有故事,没有道德说教,没有苦难和慈悲,只有造型的风骨和神韵。这是一个兽的世界,当然,这也是人格化的兽。麒麟、天禄和辟邪都是世界上莫须有的巨兽,但它们身上却包含着人类生生不息的欲求,折射出世俗的理想之光。它们有足、有翅、有角。有足可以奔驰,有翅可以腾飞,有角可以决斗。它们是强健和自由的生命,是中国南方的飞天。

离开三城巷时,我在照相机里定格了一个镜头:一个老农荷锄倚在石兽边,神态悠闲地点燃了一袋烟。烟雾在斗笠上袅袅升腾,老农眯着眼睛,极惬意地望着远方。远方,是一轮又大又红的夕阳。

我一时想不出该给这幅照片取什么名字。回望夕阳下雄峻的石兽,我只是在心底里呼喊:请不要用粗陋的钢筋水泥修复它们,现代人的仿真技法无法支撑那古典的精致和神韵;请不要把它们搬进博物馆,在那里平头整脸地接受人们的观赏;请不要让这里游人如织,红男绿女摩肩接踵。就让它们孤寂地遗落在这里,遗落在这荒草萋萋的夕阳下。

因为,这才是历史。

这才是历史上的南朝。

大哉吴门

这座小镇叫夏港,镇名是有典故的,地方志上说:“相传禹迹所经,故名。”传说的东西只能姑妄听之,但中国的地名往往喜欢攀附名人,这是又一个例证。

夏港姓夏的并不多,多的是吴姓,据说占总人口的一半以上,因此有“吴半天”的说法,也因此有了“夏港吴门”的称誉。旧时镇上有吴姓宗祠,供奉的是吴太子季札,说他是夏港吴门的老祖宗。季札当年曾逊耕于延陵,称他是吴门的老祖宗当然也说得过去,但总觉得有点自己给自己戴高帽子的味道。

正是江南好风景,细雨嫩寒三月天,仲春时节,我来到了夏港镇河东的一座老式平房前。这是三间极普通的民居,在四周近年来崛起的鳞次栉比的小楼前,显得破败而寒伧,墙壁上泥灰斑驳,瓦楞间枯草飘零,屋脊向中间弯下来,有如佝偻着身子的龙钟老人。特别是那低矮的门楣,即使我这样的身材进出时,也忍不住担心会碰了头。若站远了看,迷蒙的雨雾中,极像是某部陈旧的黑白电影的空镜头在缓缓地摇过去,背景音乐充满了感伤的情调,最后定格在门框两侧那几块已经风化了的水磨砖上。

但随行的镇文化站的朋友告诉我:“吴文藻当年就是从这里走出去的。”

我不禁肃然!吴文藻,著名教育学家、人类学家和民族学家,中国现代社会学的奠基者,就是从这低矮的门楣下走出去的吗?

那么就让我走进去吧,走进那尘封已久的如烟往事,走进一则事业和爱情比翼齐飞的金色童话……

夏港吴门是当地的一个望族,也是崇尚读书明理的书香门第。但吴文藻的家世并不算好,父亲是个小商人,也没有读多少书。也许正因为这一点,吴文藻从小对读书很珍惜,他早年就读于著名的南菁中学。1916年,16岁的吴文藻背着简单的行囊走出了自家低矮的屋檐,他考上了清华大学留美预科班。此一去就是13年,出门时少年意气,青衫飘零;归来时,他不仅带回了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的博士学位证书和该校“最近十年内最优秀的外国留学生”奖状,还带回来一位名满京华的才女,她的名字叫冰心。

吴文藻和冰心的最初相识,缘于一场小小的误会,或者更确切地说,那次邂逅有点类似于中国传统喜剧中的某个情节。

1923年8月17日,美国邮轮杰克逊号从上海启程前往西雅图,船上的头等舱位住满了去美国留学的中国学子,吴文藻和冰心也在其中,但他们并不相识。喜剧的开始是冰心请她的同学许地山去找一个姓吴的清华男生——她是受一个先期赴美的同学之托,找她的弟弟。结果马大哈的许地山把吴文藻带来了。待问起名字才知道找错了人。错了就错了吧,反正都是同学,彼此都不介意的,他们便倚在船栏上闲聊起来,谁知这一聊就聊出点意思来了。

吴文藻是个书呆子,对文学也没有多少兴趣,他并不知道,眼前的这位女孩子在国内早已才名远扬,在此之前,冰心的诗集《繁星》和小说集《超人》都已经出版。在船上,凡经过介绍而认识的朋友,一般都会很客气地说:“久仰,久仰。”这些,书呆子吴文藻一概不知,听说冰心想到美国学文学,吴文藻就列举了几本著名的英美评论家评论拜伦和雪莱的书,问冰心看过没有,冰心都没有看过,吴文藻便说:“你如果不趁在国外的时间,多看一些课外的书,那么这次到美国就算是白来了。”这当然是很唐突的,要知道,冰心还从来没听见过有人用这样的口气对她说话;但正是这种毫不恭维的坦率进言,使高傲的才女不由得怦然心动,也对面前这位广额高个的青年另眼相看了。

让我们感谢这场小小的误会吧,因为,对于这样两个志存高远而又意气相投的青年来说,他们既然相识了,就必然会走到一起的。

冰心走进夏港吴门的这座老屋,是在1929年的夏天,当年6月,她和吴文藻在北京结婚,这次是利用暑假回江阴省亲。

由海军世家的朱门,走进寻常巷陌的夏港吴门,我们今天无法想象当年冰心女士的心态,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对吴家的贫寒,她并不在意,因为她拥有文藻,这就够了。吴门虽小,却走出了夫君这样饱学坦荡的好男儿,这是吴门的荣光。对吴文藻的“呆”气,冰心是很欣赏的,这种呆气,源于江阴人豪侠尚义的地域文化性格,爱一个人不仅仅是因为他的才学品貌,更重要的是对一种性格的认同。人们一般总认为冰心是个柔弱清丽的大家闺秀,却往往忽视了她性格中那种长风烈火般的雄迈之气(请看看她那篇惊世骇俗的散文《一个最充满了力量的汉字》),这究竟是因为“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还是因为“近朱者赤”,受吴文藻熏陶使然,我不敢妄加揣度。但至少,她对吴文藻的这种性格是心仪神往的。80年代末期,冰心在为江阴“二刘纪念馆”所作的序言中有这样的回忆:

只记得刘半农先生常到我们的燕大教授宿舍,和文藻谈些关于语言学的问题。对于这些问题,我是一窍不通,也插不上嘴。有一次在送茶的时候,我对他们说:“怪不得人说江阴强盗无锡贼,你们一谈起打家劫舍的事,就没个完。”半农先生大笑说:“我送你一颗印章,就叫做‘压寨夫人’,怎么样?”我们都大笑起来……

想必当年那笑声是很畅快的,而且直到晚年,那笑声仍常常回响在冰心的耳边。冰心又何尝不想得到一颗“压寨夫人”的印章呢?只是当年笑过了也就过去了,刘半农并不曾当真,而且此后不久,他便因猩红热过早地逝去。

离开夏港的时候,我突然想起一则往事:十多年前,我在南京大学进修时,听著名戏剧理论家、红学家吴新雷教授讲课,吴教授讲课自然是极好的,无奈一口冷僻的方言,让听者很吃不消。课间他自我介绍是江阴人,但不是出自夏港吴门,为什么要强调这一点呢,因为“夏港吴门的名声很大,其中是出了不少人物的”。然后,他随口说出了一串名字。

这一串名字中,当然也有吴文藻。

大哉吴门!

十七年的分量

写下“再版”两个字时我颇为踌躇,因为一般认为“再”就是第二次的意思。这本书1996年在东方出版中心面世,其后又由台湾尔雅出版社出版了中文繁体字版,由上海书店出版社出版了修订版。东方出版中心还出版了一本带眉批和评注的中学生版,当时让我很有点受宠若惊,似乎享受了金圣叹对《水浒传》和脂砚斋对《石头记》那样的规格。后来一想,其实也就是换个花样促销而已,原本用不着自作多情的。若以版式和装帧而言,前后也已经有了五六种不同的面孔。现在借助江苏文艺出版社重出江湖,说是第二版显然不妥。好在“再”还有再三再四之类的意思,那么就“再版”吧,再版之前照例要絮叨几句的。从1996年至今,整整十七年了,革命样板戏中李奶奶有一句二黄散板:“十七年风雨狂怕谈以往。”这十七年我平淡庸常,也无风雨也无晴。我不怕谈以往。而且觉得二黄散板正好,舒缓且从容,一唱三叹。

校订若干年前自己的作品,有点像人过中年以后翻看箱子底层那些字迹漫漶的情书,心中难免五味杂陈。这些年来,我常常要面对“你为什么写作”之类的提问,回答也几乎千篇一律地标准:起初是在那个特殊的年代里为了寻找出路;及至后来,个人的兴趣加上养家糊口的需要,就成了一种生命的惯性。这样的回答大体实在,算不上矫情。但,并不是全部。我想有不少干这一行的人,其实是在自觉或不自觉地追求一种表达的快感。这样说吧,你是一个作家,也取得过一些所谓的成功,这些都似乎风光堂皇甚至名利双收。但在当今这个荡漾着铜臭的社会里,一个作家的名利和风光几乎如同太监的春梦。世俗中的你也许低能且逼蹙,虽有时自矜清高,但为了一点实际的利益亦不得不在权势面前低眉顺眼甚至强颜欢笑,这些都是你生命中不能承受之重。而一旦拿起笔,你就是帝王。你驾驭一切,掌控一切,心雄万夫,气吞万里;你呼风唤雨,令行禁止,为所欲为,无法无天;你风度翩翩,顾盼生姿,水性杨花,倾城倾国。你的那种感觉配得上一切诸如此类的动词和形容词。斯时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你的臣子就是文字。文字是多么驯服啊,或望风披靡,或天花乱坠,袅袅且婷婷,恣肆而飞扬,简直就是梅兰芳的水袖和高尔基的海燕。文字如此多娇,有声有色而又浩浩荡荡,这大概就叫“欣然命笔”吧。毛泽东在一首词的引语中用过这四个字,其得意洋洋之色,跃然也。他在现实生活和写作中都是领袖,而我们只能在写作中南面而王,但这也就够了。这种调遣文字的帝王感是一个作家的自由,甚至可以说是一种权势。虽然这种自由和权势常常有如笑话中所说的尿裤子——你自己觉得热乎乎的,别人根本无所谓,但我仍然很享受那种“热乎乎”的感觉。

在上一次的修订版自序中,我曾引用了伯父说过的一段话,略云:

人和人比,说到底最后就比谁多一口气。书也是。若干年后,你这本书要是还有人看,你就赢了。

老人说这话时92岁,显然对自己的身体还相当自信。后来他活到103岁,无疾而终。如今,又是若干年过去了,当这本书由江苏文艺出版社再版时,我又想到了伯父的那段话。在这个世界上,时间的权力是绝对的权力,无论人还是书,最大的对手只有时间。有人说,美好的秘诀是速朽,大凡美人、爱情、鲜花、彩虹,概莫能外。但文学肯定是个例外。

在这本书的几次出版过程中,我有幸结识了几位值得尊敬的责任编辑,他们是雷启立先生、隐地先生、欧阳亮先生、唐丽芳女士。他们的学养、操守和情怀都让我受益匪浅。这中间除去雷启立先生而外,其余几位我始终缘悭一面,所谓“结识”只在电话或信笺之中,但这并不影响我内心的温暖和感动。“鸿雁几时到,江湖秋水多”,他们在远方关切的目光亦一直成为鞭策我行走的动力。在这个世界上,有些人低头不见抬头见,却互相咫尺天涯,如履薄冰,可见心灵的接纳并不在于时空维度。而即便是一纸小笺或萍水相逢,也是可以积淀于心底且念念于久远的。江苏文艺出版社的刘佳女士我也未曾谋面,前几天和家人谈及这本书的再版及责任编辑时,我说:“通过电话和短信接触了几次,感觉不错。”这是一种直觉。到了我这个年纪,又长期从事与人的心灵有关的职业,直觉应该是值得信赖的。

(本文为《湮没的辉煌》2014年再版自序)

一条大河的故事

我老家的北面有一条大河,地图上标记为老通扬河,民间则称之为官河。以这条河为界,河北为里下河地区,河南为高沙土地区,其风貌、物产、语言习俗以至人物秉性亦大见异趣。

临河的曲塘是一座古镇,我们那一带的人上街,就是上曲塘。上曲塘单程十二华里,这是一个很恰当的距离:不算很远,在那个两条腿走路的年代,一天来回足矣;也不算很近,不可能有事没事的一滑脚就去走一趟,让我们对上街始终充满了向往和新鲜感。上街,过官河上的东大桥或西大桥,在沿河的老街上且走且看。老街长可百丈,从东到西,印象最深的有饭店二,商场一,八鲜行一,铁匠铺一,照相馆一,染坊一,药店一。商场门前总是贴着枪毙人的布告;照相馆的橱窗里陈列着各种姿色的大幅照片;药店里有图文并茂的招贴画,收购蝉蜕、龟甲、蟾酥、蜈蚣之类。这些都让一个乡村少年觉得津津有味。走累了,就坐在河边的石阶上看来来往往的船队。船的体量都很大,吃水有深有浅,或风樯快马,或艰涩逆行,无论是艄公纤夫的身姿还是那“哥呀妹子”的船夫谣,无不凸现着生命最原始的质感。有时候,我会呆呆地想:这些船都是从哪儿来,往哪儿去的呢?

官河和官道一样,并不是说只有当官的才可以通行,而是一种习惯性的荣誉。如果一定要说有什么含义,那就是它最初是由官府组织开挖(或修筑)的。我家北面的这条官河,最早为西汉吴王刘濞所开,从扬州东下入海,称运盐河。刘濞是吴楚七国之乱的始作俑者,他之所以敢于向中央政府叫板,就因为他在扬州煮海铸钱,富得流油。“煮海”就是烧盐。盐是生活必需品,一般都由国家专营,盐税亦是国家财政中重要的一块。现在他自己生产销售,自然是很来钱的。再加上开山铸钱,等于是搞了一套独立的金融体系,那就更加财大气粗了。一个人有了钱就容易不知道自己的斤两甚至想入非非。刘濞后来兵败自杀,但他开挖的运盐河却一直滋润着这里的土地和民众,成为苏中大地上的一条母亲河。

早年头有一首很流行的歌,歌词中有“瓜儿离不开藤,藤儿离不开瓜,藤儿越壮瓜越大”之类的句子。运盐河蜿蜒于苏中大地,就如同一根壮硕的常青藤,沿河的那些市镇就是它结下的或大或小的瓜。就在曲塘西边不远,有一座叫白米的小镇。以我的孤陋寡闻,这恐怕是全中国唯一以某种粮食命名的集镇(另外我所知道的还有一条以高粱命名的河,在北京附近,因北宋初年宋辽之间的高粱河之战而小有名气)。名为白米不是因为这里出产的米有什么特别,而是因为这里是苏中地区重要的稻米集散地。曲塘历来有“买不尽的东南卖不尽的西北”的说法,运盐河两岸成熟的农业经济让这些市镇舟车辐辏,商风大盛。

里下河的出产以稻米、棉花和水产为大宗。而在我老家一带的高沙土上,经济形态则是所谓的“猪油酒”。这是一条很有意思的生物链:高沙土干旱贫瘠,作物以高粱、花生和黄豆为主打,高粱除用于人的口粮而外,大多用于煮酒。花生和黄豆则用于榨油。煮酒和榨油下脚的糟渣豆饼又是猪的饲料。最后,猪粪再回归土地,开始新的一轮循环。高粱红了,猪仔肥了,烧酒的香气在天地间弥漫,豆油和花生油清亮而淳厚,挂在陶壶嘴子上有如绸缎一般。这种以土地为支点,以种植和养殖为作用力的自然经济格局相当合理,你找不出有一样东西是多余的,一切都自然丰足而溢彩流光,呈现出农业文明特有的古意和温馨。运盐河就从这中间流过,屈指算来,它已经流过了2200多个春秋……

1999年初夏的一天,东方出版中心的施伟达先生和雷启立先生来到我寄食的这座小城,无意间说到可以写一写中华大地上一些“大块头”的东西,例如长江、黄河、长城、大漠之类,用散文的笔调,把人、物、史、地、自然和社会熔于一炉。书名自己定,但一律以《X X传》为副题,这样组成一个系列。他们当时并没有说到大运河,但我却感到心头似乎被某种温热的东西轻轻撞击了一下,便说,我可以写大运河,因为我是在古运河边长大的,有那里的生活情调打底子。甚至还牛皮哄哄地放言,要通过一条河的历史,写出一个民族的文化性格和心灵史。

这是不是有点孟浪呢?要知道,我老家后面的那条运盐河并不是大运河,它只是大运河的一条支流。但是这不要紧,因为我要写的是“一个民族的文化性格和心灵史”,这种基因其实早就在我的心底潜滋暗长,就等着喷薄而出了。就正如运盐河和大运河源流相通一样,伟大和伟大也是相通的。创作的原动力是爱,我要检阅一下自己对乡土的爱情以及在一个伟大生命面前的力量感和创造力。既然一个欧洲人——埃米尔?路德维希——通过几次考察就写出了《尼罗河传》,一个从小在古运河边长大的中国作家为什么不能写大运河呢?

于是,两年后便有了《旷世风华——大运河传》。

平心而论,这是我自己较为满意的一本书,特别是笔触涉及苏北运河以后,那中间流动着我的少年记忆和乡土情怀。一个人哪怕当一辈子作家,但最后回过头来看,写来写去还是脱不出十八岁之前的心灵历程,因为那是你生命的底色,怎样打磨也不会褪脱的。一个五十岁的中年人怀着“归来感”走向运河,走向自己的衣胞之地,走向母亲身边。他当然会想到曾经的苦难,但更多的还是温暖和爱。全书的节奏感也把握得不错,就像当初的那个少年在临河的老街上且走且看,目光中满是好奇与陶醉……

大不满意的是前面的“序篇”和书名《旷世风华》,轻狂,甚至嚣张。一个人如果沾染了这两点,他的品格不会很高。文章更忌。“序篇”是因为刚刚动笔,用力过猛,不够从容。但说到底还是不自信。也罢。书名则是出版社的统一策划使然。我当然还是觉得用《大运河传》更好,堂堂正正,有如土地和阳光一样既高贵又平易。但自己的初恋终究抗不过包办婚姻,虽然不满意,《旷世风华》还是明媒正娶地登堂入室了。为此我一直耿耿于怀。

感谢江苏文艺出版社给了我这次修订再版的机会,现在,我终于可以把钟情已久的《大运河传》扶正了。这不是篡位,而是早该属于它的名分。今年是这本书初版后的第十二个年头,在这期间,原先的副题实际上一直在悄悄上位,不管我自己还是别人在提到这本书时,一般都称之为《大运河传》或“那本大运河的书”。因为《旷世风华》指向太空泛,大而无当,就像眼下有些人的名片,一大堆不着边际的头衔,却偏偏看不出他究竟是干什么的。经过了时间的淘洗,《大运河传》走到了前台,这是作者和读者共同的选择。至于“序篇”,我几度操刀在手,想杀个片甲不留,但最后还是没有大动。轻狂和嚣张虽然不值得欣赏,但放在一个特定的年龄段还是可以原谅的,那是一种血性和激情,其中还有几分率真。我想,好的石头上是要有“眼”的,那其实是一种瑕疵。且留下那一通轻狂且嚣张的狗血吧,即使不能成为全书的“眼”,至少也可以作为我创作生涯中的一份病理档案,那曾经的浮躁和幼稚,会让我知耻而勇,逐步走向沉静和淳厚的。

“一阵咆哮预示着河的来临。”这是《尼罗河传》开篇的第一句,也是全书的最后一句。我很喜欢这本书,洋洋四十余万言,恣肆无羁,丰沛而华美,写出了一个伟大生命的故事。也许我永远也写不出这样好的书,这是一个作家的宿命。我只能把自己的书名改成《大运河传》,向埃米尔?路德维希致敬。

(本文为《大运河传》修订版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