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迈向成功的境界:国学智慧新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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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讼卦第六

求同存异和为贵

人与人之间难免会产生矛盾纷争,应学会化干戈为玉帛,求同存异,以和相交。进一步头破血流,退一步海阔天空。

【原文】

讼:有孚窒惕,中吉,终凶。利见大人,不利涉大川。

【译文】

讼卦:有诚信的人要谨防前面出现堵塞,要警惕戒惧出现各种情况。接近有德行的人是有利的,贸然前进是不吉利的。

【原文】

《彖》曰:讼,上刚下险,险而健,讼。“讼:有孚,窒惕,中吉”,刚来而得中也。“终凶”,讼不可成也。“利见大人”,尚中正也。“不利涉大川”,入于渊也。

【译文】

《彖传》说:《讼》,上卦为乾,乾为刚,下卦为坎,坎为险。为人外刚健而内阴险,这是喜斗好争之性,亦是讼的卦象。“讼卦辞说:人虽有诚信之德,但须警惕戒惧,之所以中间吉利”,因九五、九二之爻居于上下卦的中位,象征刚健之人得中正之道。“后来凶险”,因为诉讼终不获胜。“有利于会见位尊且有德行之人”,因为九五、九二之爻象表明其人坚持中正之道,必获贵人之助。“不利于涉水过河”,说明不能鲁莽冒进,恃强倚勇,否则会陷入如深渊一样的险境。

【原文】

《象》曰:天与水违行,讼。君子以作事谋始。

【译文】

《象传》说:上卦为乾,乾为天;下卦为坎,坎为水,天水隔绝,流向相背,事理乖舛,这是讼卦的卦象。君子观此卦象,以杜绝争讼为宗旨,从而在谋事之初必须慎之又慎。

【原文】

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终吉。

《象》曰:“不永所事”,讼不可长也。虽“小有言”,其辩明也。

【译文】

初六:做事不要为一些小事而与人产生争纷,即使受到一些责难排斥,最后还是吉利的。

《象传》说:“做事不要为小事与人产生纷争”,如果产生纷争,时间不能太长。虽然稍有责难,但争讼双方的是非曲直终将会辨别清楚。

【原文】

九二:不克讼,归而逋,其邑人三百户。无眚。

《象》曰:“不克讼”,归逋,窜也。自上讼下,患至掇也。

【译文】

九二:因为讼事失败,情况恶劣,回去并逃到有三百户人家的村子里。没有什么灾祸。

《象传》说:“讼事失败”,回到家里,这是躲避争讼的行为。因为自己没有地位,与比自己势力强的人进行争讼,很容易招致更大的灾祸。

【原文】

六三:食旧德。贞厉,终吉。或从王事,无成。

《象》曰:“食旧德”,从上吉也。

【译文】

六三:继承祖先的余荫。只要坚持纯正,即使遇到困境,但最后是吉利的。但是,如果去依附权贵,谋取利禄,却不会成功。

《象传》说:“承继先人的遗业来生存”,并且坚守祖先的美德是可以获得吉祥的。

【原文】

九四:不克讼,复即命,渝。安贞,吉。

《象》曰:“复即命,渝”,“安贞”不失也。

【译文】

九四:争讼失败,败讼回家,服从判决。卜问平安,得吉利之兆。

《象传》说:“败讼回家,服从判决”,安守本分,不失正道。

【原文】

九五:讼,元吉。

《象》曰:“讼元吉”,以中正也。

【译文】

九五:争讼是合理的,公正的,大吉大利。

《象传》说:“争讼之所以大吉大利”,因为九五之爻居上卦的中位,内心纯正并遵循正义。

【原文】

上九:或锡之鞶带,终朝三褫之。

《象》曰:以讼受服,亦不足敬也。

【译文】

上九:王侯赐予他一条华美的腰带,但不满一天,三次赐予三次被革夺。

《象传》说:某人因为讼事而得到赐予腰带的殊荣,这是不值得尊敬的。

导读启示

讼,是诉讼的意思。从卦象组合来看,乾上为刚,坎下为险,内险阻而外刚强,刚险相接,这就会发生诉讼。随着人类历史的不断向前发展,人的意识观念不断发生变化,讼争的意识也随之而来,这是人类对事物认识不同看法的结果。争讼之事,古已有之,至今尤甚。争讼不是为了攫取个人利益,也不是为了将矛盾激化,而是有理有节,坚持中正的美德,心虚理明,主持公道,伸张正义,不徇情枉法,不曲意偏袒。同时,要运用正确公平的手段消除矛盾冲突,减少纷争,求同存异,建立和谐、公平、有序的社会环境。

学生运用

讼卦的本意是启示世人要消除纷争矛盾,减少冲突,以礼待人,以和为贵。作为处于求知阶段的青年学生,首先要学会以礼修身,尊师重道,友爱文明。礼不立则无以行也,持礼是一个人的最基本修身规范,只有知礼懂礼,才能做到安身立命,才能做到进德修业。在面对学习生活上的矛盾之时,要真诚友好沟通,不意气用事,不争强好胜。学会辩明是非,相互包容,互相谅解,建立和谐友善的学习氛围。

处世运用

古人说:“冤家宜解不宜结,各自回头看后头。”求同存异,消除矛盾冲突,是讼卦的真正旨意。待人以诚,文明处世,和谐相交是我们立身处世和进行社会活动的基本原则。讼卦提到“君子以作事谋始”的思想,启示我们在处世中要慎始,在处理事情时,从一开始就应当谨小慎微,知白守黑,心平气和,方可防止争讼,做事如此,交友亦如此。李世民曾拥有世间稀有宝弓,请天下最著名的造成弓匠鉴赏,工匠说:“确实是世间难得好弓,可惜造弓的木材纹路有些不直,影响精度。”李世民对此慨叹不已,这说明事情处于开端初始的重要性。

管理运用

中华民族历来倡导以和为贵,“和”是儒家文化的重要思想。管理之道关键在于以德服人,以德御人,以和为要。秉持阳刚的德行和中正的理念,守持中道,行为不偏,才能有效地开展管理工作。在管理工作的过程中,不冲突,不争讼,不对立,时刻以一种理性平和的态度去面对各种复杂的工作,是管理者的基本修养。讼卦提到“虽小有言,其辩明也”,启示管理者即使面对各种责备误解,也要以中正柔和的态度去面对,以理服人,以德化人,所有的矛盾自然会得到消除。

经商运用

中国人一直提倡“和”文化价值观,“和”文化对中华民族影响深远。在商业中,商家素来提倡“和气生财”,指待人和善能招财进宝,这一至理名言,一直被人们奉为经典。商贾以谋利为目的,但必须要以义取利,以和生财,遵道秉义,这样更符合道义和社会规范。也只有这样,才能建立一个公平有序、中正和谐的商业环境。做事先做人,商道即人道,经商、做生意的道理和做人的道理是相通的。修身治财,和平共处,和气生财,实现美德与财富的和谐丰盈,才能获得真正的成功和持久的发展。

故事案例

杨魏纷争,两败俱伤难善终

在三国蜀国的诸葛亮后期时代,有两个很重要的人物,他们是杨仪和魏延。可以说,这两人在蜀国都具有一定的地位,是诸葛亮集团重要的谋士和将领。尤其是魏延,其一生毁誉参半,历来为后人关注,对于其功过,众说纷纭,各执一词,难以定论。而杨仪和魏延两人的恩怨又被后人评说,对于他们之间的各自命运走向都慨叹不已。

通过有关史料我们可以得知,杨仪是三国时期蜀汉大臣。初为荆州刺史傅群主簿,后私自投奔关羽,任为功曹。后来,由关羽推荐至成都,受到刘备的赞赏,擢为尚书。因与尚书令刘巴不和,降为弘农太守。到了建兴三年,任丞相参军,成为诸葛亮军委办公室的重要军机秘书。至建兴五年,杨仪随诸葛亮出军汉中,由于他工作能力强,埋头苦干,表现突出,受到诸葛亮的重视,三年后升迁长史,加绥德将军。由此可知,杨仪本来是一介书生,以文发家,以文取得官职。

然而,威望日渐提升的杨仪却与蜀国集团的核心大将魏延发生摩擦,而且矛盾日增,最终发展到不可收拾的地步。

时至建兴十二年(公元234年),杨仪跟随诸葛亮出军屯扎谷口。当年秋天,诸葛亮病情加重,秘密向长史杨仪、司马费祎、护军姜维等重要成员交代后事,并对撤军做出部署方略。诸葛亮本意是令魏延断后,并叮嘱姜维提防魏延,如果延不听从命,就随他的便。诸葛亮死后,秘不发丧,杨仪令费祎前往揣摩魏延意图。魏延咄咄逼人地说道:“丞相虽然身亡,但还有我呢,怎么能因一个人的死而荒废天下大事呢?再说,我魏延是何人,怎么能受杨仪摆布,做断后的将领呢?”

大军都随杨仪、姜维徐徐撤退,魏延知道消息后,勃然大怒,日夜兼程,赶在杨仪大军前面,所走过的地方都烧毁栈道,以绝退军的道路。杨仪和魏延都互相上表刘禅说对方谋反,刘禅问侍中董允、留府长史蒋琬,到底是谁想造反,董蒋二人都担保杨仪而怀疑魏延。魏延先占据南谷口,率军出击杨仪大军,杨仪命令王平在前抵御魏延。王平大骂魏延的先头部队:“丞相才去世,尸骨未寒,你们这些人怎么敢如此!”魏延大军知道错在魏延,不听魏延的命令,都一哄而散。只有魏延与其子数人逃亡,逃到汉中,杨仪派遣马岱追上了魏延并且斩了他,将头颅献于杨仪,杨仪用脚践踏魏延的头颅,并且骂道:“庸奴!你还能再作恶吗?”于是诛灭魏延三族。

杨仪完成了诸葛亮所托付的后事,又为朝廷诛除了逆贼魏延,自以为立了大功,将会继诸葛亮之后掌政。于是,他情绪开始高涨,骄矜自负,孤芳自赏,不将同僚们看在眼里。尔后,他并没得到所期望的官位,于是开始对朝廷不满,并且出言不逊,口不择言,有诋毁朝廷之意。至建兴十三年(公元235年),杨仪被废为平民,流放到汉嘉郡。杨仪到了流放地,再次上书诽谤,语气措辞激烈,激怒了蜀主刘禅。于是朝廷派人下到郡中捉拿他,杨仪只好畏罪自杀,他的妻儿老小回到蜀地。蜀汉时期的杨魏相争,双方最终以悲剧收场,令人一声叹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