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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类风湿患者,激素真是“救命药”吗

现象描述 Xianxiangmiaoshu

类风湿性关节炎在医学上素有“第二癌症”之称,缠绵难愈,2年致残率高达50%。迄今为止,尚无特效治疗药物,尤其是止痛颇为棘手,往往导致滥用激素的恶果。

一句话点评 Yijuhuadianping

不可否认,类风湿病人用了激素,几乎都可收到药到痛除之效。服药几小时后,疼痛多能耐受;用药第二天,晨僵基本消失,疼痛进一步减轻;用药1周,关节明显消肿,活动范围加大;用药约1~2个月后,病情可获得最大限度的改善。

专家解析 Zhuanjiajiexi

1.依赖激素“好景”不长以后继续用药,疗效反而倒退,即使增大剂量亦无济于事。一般在用药的第二年末,相当一部分病人用药所带来的好处,如症状减轻等,已抵不过药物不良反应所带来的危害,如食欲亢进、向心性肥胖、多毛症、痤疮、水肿、高血压、糖尿病、月经紊乱、肾上腺皮质功能低下、骨质疏松等不良反应相继而来。因此,长期滥用激素的后果,甚至比类风湿疾病本身更为严重。

2.激素要用在“刀刃”上皮质激素如强的松、地塞米松等,虽能抑制炎症,却不能根治炎症,更无法阻止关节破坏的进展。从类风湿病人的X线片上发现,在用激素治疗期间,即使临床症状和化验检查都有好转,但软骨和骨的破坏却在加剧。长期滥用激素的危害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导致对激素的依赖,停药困难;

②再用其他药物治疗无效或效果不佳;

③逐渐出现上述的不良反应;

④破坏了人体自然免疫功能。所以,有些人认为激素对类风湿具有特效,显然是错误的。

一般来说,在治疗类风湿时,愈是经验丰富的医师,愈不愿以激素作为开始治疗的药物。临床上应用激素有严格明确的指征,那么,哪些情况下可以应用呢?一般认为类风湿急性期或活动期,全身症状严重,而其他药物治疗无效或有全身性多脏器损害、严重贫血、眼损害、高热或病情危重者,才考虑用激素治疗。待病情稳定后逐步撤药,以力争早日停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