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童书旋转木马上的蒲公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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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达拉段落(1)

About me

世界上最难写的恐怕就是自我介绍。

总是找不到介绍自己的切入口,又觉得东扯西扯的太没有头绪。纸张始终不是一面镜子,它无法令人一目了然,所以我只能用笨拙的笔头一点点地书写自己。

既然不能想到哪儿写到哪儿那样信马由缰,不如就从我最喜欢的食物和人物写起。

我最喜欢的食物是米饭加上点随便什么美味,对我而言最美味的应该就是盖浇饭了,它特别适合我这样的懒人,甚至不用考虑下一口要吃什么菜,只管让味觉平衡就够了。另外,我宁愿选择在冬天吃冰可乐,也不要捧一杯烫口的咖啡,我是这样一个用餐火速的人。

我喜欢逛街走走看看。小店也好,大商场也行,只要够琳琅满目就会让我逛一整天。就是这样喜欢看新鲜的事物,但并不愿意逛得很远,更没想过外出旅行这类更能开阔眼界的事,可见我的志向从来就没有远大过,而抱着些小乐趣也未尝不是件好事。

我喜欢小丸子和Snoopy,一个与自己类似的小孩和一条充满“哲理”的小狗。

我喜欢孙燕姿。应当用崇拜才是吧?最喜欢这样的女孩子——好像永远都做作不起来,坦率地以本色示人,拥有着别人学不来的可爱,并且很有头脑。如果哪天我可以变得像她那么坦率,也许我会更欣赏自己。

我喜欢考试前的日子。这是什么心态?因为只有那样的日子才可以让我充实起来。终日虚度光阴确实是罪过,可是每次一鼓作气之后就只剩下“再而衰,三而竭”了。

我无比热爱大晴天,那种可以肆无忌惮走在街上的天气,空气干燥一点也没什么关系。即使太阳大得一点情调都没有,那也是我愿意接受的天气。不知为何如此偏爱晴天,也不知为何天气对我的心情影响很大,这种太不稳定的情绪对我而言是个挑战,雨季来临时的抑郁令自己都害怕,这是否在暗示我是个胆小的人?

我喜欢写感觉真实的句子。可能又是比较懒惰的缘故,并不愿意在辞藻上多下功夫,甚至很喜欢将一个奇特的故事平铺直叙下去。而关键在于,我不要让你读到阴暗和晦涩,不要让你看不见太阳。我们应该一起相信,明天晴天。

哈,也许这就是我!

郁雨君评语

达拉是一个很天生的写作者,在她的文字里你会读出很天然很独特的趣味,她的叙述从来就是独立的有节制的,语调爽朗眼光通透,她的文字有时还有一种自嘲的反省的清醒和力量。

我觉得,对于女生来说,很难得感性而不泛滥,煽情而不矫情,达拉能自如地抵达那种境地。这取决于她观察的到位,描摹的准确,细节的有力,叙述的张弛有度。

比起很多同龄人的文字,达拉一开始就跳脱出了一些习惯和模式。比如完全跳脱单薄的煽情,情感呈现得自然而有层次,用微冷的叙述调子,克制有节地传递出对于成长的种种真实感悟以及由浅入深的怀想。

比如人物完全跳脱扁平和单一,以独到的描摹能力,透过一连串连绵的细节,微妙又真挚地呈现出种种青春个性。

读达拉的文章,我脑子里时时跳出来“传神”、“爽洁”、“感性”、“灵性”这些字眼。我很惊叹,很赞叹。

一个有天分有光彩的女生,我对她的未来充满期待。

加油,达拉!

动听的色彩 鲜艳的声音

教室里大大小小的石膏像以及枯黄的花花草草和像模像样的假水果统统被临摹得没有任何挑战性的时候,一个诱人的暑假从采光最好的窗口跳了进来。

我完成了这学期的最后一幅作品,时间已经是中午十二点多,教室里的人走得差不多了,连老师都吃午饭去了,他走之前说:孩子们啊,画完了就可以走了,画完了就可以过你们的暑假去了。我很喜欢他叫我们“孩子”,尽管都快成年的人了。

我靠在椅背上伸了个大大的懒腰,双手上举在窗口的阳光下延伸,末端是两把刷子。

椅子承载着我的重量在空荡荡的教室里发出响亮的哀叹。

脑袋往后靠,眼睛里出现了一个头下脚上的人。我惊慌地小叫,叼在嘴里的刷子落到了胸前的白衬衫上,留下了与我的画作相呼应的色彩。从座位上弹跳起来,白衬衫上的色彩却摆明了不能弹跳走了。高宇不停地刷着他的画心不在焉地问:“做啥啊?见鬼了一样。”“是啊是啊,”我说,“你怎么跟个鬼似的没一点动静啊。”“嘿嘿。”他笑起来。我将刷子和调色盒揽到怀里——有一种破罐破摔的悲壮感觉,捧到教室里的水槽前稀里哗啦地洗起来。这是第五件报废的白衬衫,我真讨厌白衬衫上有任何不自然的元素。

下午一点的马路被暑假来临前最后一天的太阳烤得热情洋溢。

我很饿。

可是高宇的单车却将我带到了琳琅满目的小店门口。他单脚撑地没有下车,甚至也没叫我下车。他指了指晒在阳光下的一摊子大毛绒玩具极果断地问:

“喜欢哪个?”我的肚子还在咕噜咕噜地叫,可是忽然间没有了饥饿感。我戳着最外头的那只橙得亮眼的跳跳虎。老板娘喜笑颜开地从仓库里捧了一只更新的跳跳虎出来。果断地付完账,跳跳虎被二话不说地挂在了车前的手把上。他俯身一蹬,车子蹿上了林荫道。很快到了家门口,我无比快乐地跳下车,正打算在工具箱与画板之余找一个姿势拥抱跳跳虎,他却又一蹬车走了,“拜拜”说得飘飘摇摇。嘿!我的跳跳虎!我极度纳闷地看着渐渐消失的晃动的鲜亮的橙色,束手无策。

暑假原来真的就这么来了。

如小丸子般我百无聊赖地躺在地板上睡大觉,然后感叹人生最快乐的事莫过于在如此明媚的一个下午躺在地板上睡大觉了。最无聊的事也许也莫过于此吧!

醒来是下午三点,从地上翻起来,钻进画室继续画我淡得透明的画。高宇总是那么没事找事地劝我多画上几笔,然而我的风格却日趋一日地透明。等了一个礼拜,等关于跳跳虎的解释,最后终于自己找到了解释,这家伙,八成有GF了,真嚣张,拿我当参谋。隔壁装修的人家搞得我的午觉不安宁,真讨厌。

日子过了十几天,什么都没了,颜料干了,作品干了,CD机锁了,唱片丢了,原来暑假就是这样使人蜕变的。将早餐与午餐凑成一顿,将午觉与下午的时光混为一体。某个漫长的午觉里听见了电话铃,从地板上爬起来抓到耳边听见对方在呼救:“跳跳,来一趟……”我邪邪地笑起来,挂了电话整个人精神百倍,简直意气风发。踩着单车一路遛到了高宇家。他穿着睡衣拖着大拖鞋散漫地开门,直接带我到了弥漫着一股焦味的厨房里,只见一只平底锅中躺着n只狼狈的“煎蛋”。“嘿,”我笑起来,“高宇,你几时想到要学烧饭的啊?”“老妈临时出差老爸上班,我想总要弄些有营养的,你说是不?”“这可真不像你的风格啊。”我边忙碌边嘲笑他。其实找我真是找对人了,相信不会有再多的人同我一样认为“烹饪”和“画画”是世间唯一的两门艺术的人了。我在厨房里热烈地忙碌起来,说实话除了煎蛋的声音比较恼人之外,我很爱煎蛋之类的活。完工,我捧着一盘亮晃晃香喷喷的杰作走向客厅。客厅的桌子边,高宇已经坐在那里垂涎。不仔细看的话,不会发现那紧挨着他的座位上还有一个仿佛陷在了椅子里的孩子,圆圆的眼睛盯着我,桌子遮了她大半张脸。

“嘿!”我问,“这是谁?”“我妹妹。”高宇边盛饭边说。“嘿!你有妹妹?我以前不知道耶!”我绕过桌子走到小孩面前蹲了下来,捏了捏她凉凉的小手,她极其迷茫略带胆怯地看着我。“你叫什么?”我问。她提了一下肩膀从我的手中抽走了她的小手,滑下了高高的椅子躲到了高宇身后。“她叫丁冬。”高宇回答,又将她抱上了高高的椅子。“喔……真没劲,我这么可怕吗?”我说,“高丁冬?”小孩不再看我,她开始品尝我的杰作。“她不喜欢说话。”高宇解释,“呃……跳跳,你烧菜功夫如此了得,何不再上一道?”“嘿!你当我保姆?……不过,既然你如此欣赏我的厨艺……”我转身入厨房。时间是下午两点,他们的午餐在高宇的手中阵亡,又在我的手中复活。

下午三点,我赖在高宇家吹空调。

高丁冬,这个孩子一句话都没和我说。高宇从来没有这么有耐心地对待一个人——似乎除了这个孩子。他一直陪她靠在桌子上一张一张地涂鸦,微笑时嘴角时常出现他特有的弧线,很挑衅的弧线在这个小孩面前变得柔软了许多。小孩也时不时地笑,脑袋后的马尾轻轻晃动,幅度不大,粉红色的睡衣蛮可爱。

我靠在沙发上抱着半只大西瓜看电视,顺便看这两个人,电视无聊,这两人看起来让我的感觉更无聊。

攻克完了半只西瓜,我捧着肚子起身说:“走啦走啦我走啦。”高宇为我开门,走之前我出于礼貌朝那个靠在高高的桌子上折纸的小孩说:“嘿,我走了,再见啊。”她没有理睬我,我对这个孩子的印象已经快糟糕到了极点!

暑假过了一半,整天不碌碌也无为,我的日子就是这样过。

某天又被高宇打搅了美梦,他说:“跳跳,你还在睡觉啊?不会患嗜睡症了吧?”我抬起手腕,午间11点,脑袋如气球膨胀,我说:“也许是的,我看我要上医院了。”“说什么呢!”那头的声音着实吓醒了我,“清醒点啊你!天气这么好,出来吧。12点,我来找你,带好画板和工具箱。”12点我站在楼下,吸血鬼似的不适应阳光,感觉就像整个暑假待在地窖里。

非常准时,高宇一手提工具箱一手插口袋出现在了路口,非常不妙的是,紧跟着那个没有礼貌的小孩出现在了我的视线中,拽着他格子衬衫的袖管小步小步地走路,缀着碎花的小中裤倒挺漂亮。

“嘿,你没骑车?”我生气地问。

“呵,我的单车绑不上小孩坐的那种小椅子。”他说。

高宇真是个彻彻底底的怪人,我从来没有见过一个哥哥可以这么呵护一个妹妹的,我替他庆幸他的单车绑不上小孩的座椅,否则他真的要一下子苍老很多。

我沮丧地蹲下身,出于礼貌我摸了摸高丁冬的脑袋,她依旧迷茫的双眼盯着我,嘴角居然出现了与高宇同样的弧线,只是笑得明显敷衍。

天气果然好,风大太阳大。街上人很多,什么角色都有,汽车嘀嘀叭叭肆意鸣笛,自行车也不甘寂寞地叫唤,知了,还有知了在大吵大闹……

我终于发现了高宇作为一个完美哥哥的漏洞——虽然他已经极力放慢了脚步,而他还是没有察觉到小姑娘在大口喘气。一路漫步,最后到了距离最近的免费开放的公园。

公园里除了老人似乎没有其他人群。孩子们都在上补习班。年轻人都在家睡觉。中年人都在加班。狗在看家。猫在打盹。……我们坐到树下的草地上支起画板。斑驳的阳光下铅画纸明亮得出奇。我打开尘封了一个月的工具箱,发现很多颜料都干瘪了。

眼前风光很不错,不知名的树在轻轻摇曳,风送来远处的花香,公园虽然没有从前课本里学到的那样热闹,却由于静谧多了一些意境。

我的左边坐着高宇,高宇的左边坐着高丁冬。她在揪小草,动作无力,脑门上的碎发随风晃动,说实话很可爱。

半个小时过去,我们的画都完成了大半,只是风格实在大相径庭,完全不像是在同一场景下所作。

“不画了,不画了,眼睛都花了。”我放下画板躺到了草地上,侧过头去看见那个小孩也百无聊赖地躺在了草地上,举着手玩弄着一撮小草,似乎是什么东西落在了眼睛里,她开始揉眼睛。

一阵大风吹来,几张画纸翻滚着飞走了,我迟钝地从草地上翻身起来的时候,高丁冬已经追着纸去了,像只小狗似的追着纸跑。

她捡回了所有的纸,喘着粗气递给我。我用心地摸了摸她的脑袋。她笑了起来,笑声短促而沙哑。

发现她的嘴唇已经干裂,我冲着高宇喊:“嘿!你!带饮料了吗?”“没。”高宇挥着爪子刷着他的画,头也不回。“走,”我牵起丁冬的手,“买饮料去。”刨冰柜台前我问她:“要什么味道的?”她低着脑袋趴在柜台上没有回答。我捏了捏她的小手,她抬起头来,我重复:“丁冬要什么味道的?”她指了指装草莓浆的罐头。回来的时候小女孩捧着草莓刨冰没有空再拉我的手。我拽着她走路,感觉她很脆弱渺小。

“嘿,孩子,快走快走。”我率先快步穿过被商贩堆积得狭窄的人行道,未转身就听见了急促的车铃声,带着不祥的预感转身,发现小丁冬已经摔倒在了地上。草莓刨冰扑满一地。

“嘿!”我大声地吼,“人行道!这是人行道!你哪能在这里骑车!蠢人!”肇事者已经消失在人群里。我扶起丁冬,她明显有些因害怕而显得木讷。我掸了掸她小中裤上的灰尘说:“丁冬你没事吧?”她盯着我,然后蹙着眉头抬起右手,小手上有鲜红的血在不断地往外冒……第二天,我带着一些小礼物去看望丁冬,开门的是那个睡眼惺忪的高宇。“我来看丁冬的。你也得嗜睡症了吗?这么晚了还在睡……”我嘀咕着。“丁冬她回去了啊。”“这样啊……好可惜。”我忽然感觉心里陷了一块,那个我昨天才开始有些喜欢的受了伤的小孩回家了,都没跟我道别啊。高宇伸了个大懒腰,然后对我说:“我们一起去看她吧。”“嗯?去丁冬家?”“不啊,去孤儿院。”去孤儿院的路上,高宇讲述了与丁冬初次见面的场景。那是每到寒暑假都会有的活动,那些孤儿院的孩子们都需要有接触外界接触家庭的机会。

据说丁冬那时刚来到孤儿院,这么大一个孩子也被遗弃了,人们都觉得她很离奇。听不见别人的问题,无法回答任何问题,不哭,不笑,安静地出现在孤儿院的门口,似乎连记忆都没有,一下子就可以把孤儿院当成自己的家,唯独在半夜睡觉的时候会像一个孩子那样哭一会儿,又像在做噩梦,声音沙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