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尔和我在府中遇到,两人也都会友好地打个招呼,可惜这种友好已经客气到疏离,甚至防范。
我们都在对方的微笑前后,看到了显而易见的提防和警惕。
她应该担心着我在夺去宠爱之后,再夺去她的仅余的嫡妻地位;而我则因为那个一直没能查出来历的艾德对她心怀猜忌。
这个艾德身手高明,来去无踪,我已给吓成了惊弓之鸟,出了叶皎阁,绝对不敢落单,以防被他有机可乘。
四月的时候,陕西那边传来杨家的书信,说是安化王叛乱,陕西不宁,让杨轻蕊暂时别回家。
杨轻蕊不放心,拿了信去和唐逸成商议了几次,又搬回了她舅舅家,为的是同属兵部,和父亲通信方便。
自然,和我的来往还是照旧,我闲得无聊,等于多了一处亲戚家走动,她若哪天不来看我,我也就令人备了马车或肩舆去瞧她。
这日从杨轻蕊处回来,才到阁中,便有萦烟的贴身侍女过来,送上一只白玉匣子:“少夫人说,这是用胭脂花和着春天才采的碧桃、海棠等花儿做的胭脂,用起来效果不错,所以特地送一盒给叶儿姑娘用。”
胭脂……
我打了个寒噤。
到底出现了!
我还以为被那个绑架事件搅了一下,算给用另一场劫数替代了呢!
“放下吧,帮我和少夫人道谢吧!”我笑盈盈地吩咐十六儿,“前儿我和四小姐一起买的那枚凤尾碧玉簪呢?那颜色正适合少夫人那样幽娴优雅的气质,就请这位姐姐带回送给少夫人吧!”
十六儿应一声,规规矩矩地取出送给那侍女,一路将她送下回廊,才回到屋里笑道:“姑娘,这阵子少夫人往这里送的东西越发的多了,我怎么瞧着她倒有几分讨好姑娘的意思?现在也算是掂出自己有几分斤两了!”
我拈着那盒胭脂,抚摸着上面精致的缠枝芙蓉花纹,瞪了她一眼:“别胡说……若是一直这样和和睦睦的,才是幸事呢!”
她担个嫡室夫人的虚名,我即便并不甘为妾,能维持眼前的局面,与自己喜欢的男子相守,也算是勉强可以接受的结局了。
我将那胭脂在手中轻轻地旋转,想着胭脂上的毒性,其实很想将它扔得远远的,连带艾德劫我的事,都扔得远远的,从此彻底忘怀。
哪怕,所有的和睦相处,风平浪静,都只是刻意营造出的假象,也比撕开那些血淋淋的丑恶为好。
可我到底没扔。
另一种好奇心,在我的犹豫中,慢慢压过了对危险的下意识回避。
我很想知道,这胭脂到底有没有毒。
到底是叶儿会为夺正室之位陷害萦烟,还是萦烟会为夺宠刻意毁叶儿的容貌?
临睡前,我忍耐不住,悄悄拧开了玉匣,用一根银簪挑起那嫣红柔润极是明艳的色彩,抹了一层在手腕处最柔嫩的部位。
这一晚,居然睡得格外香甜,连半个梦都不曾做。
只有若无若无的清香,似是花香,却又辨识不出是什么花香,淡而清远地,一直萦在鼻尖,着意去闻时,又闻不出,只在不知不觉间,再度幽幽袭人,令人心旷神怡。
第二日清晨醒来,我忙抬起手腕看时,淡粉轻红,嫣然如醉,依旧是娇艳含情的颜色,肌肤绝无一丝异样,反是锦被上沾染了一星半点的胭脂,溢着极清新温柔的淡淡香气。
胭脂,无毒?
真是叶儿想嫁祸她么?
我苦笑,说不出是失望,还是庆幸。
可惜自刘府出来,叶儿便不再是原来的叶儿,曾经在幻境中出现的那一幕,可能永远不会再发生,也无从再了解曾经的真相了。
我将胭脂随手扔在妆台上。横竖那白玉匣子都异常精致,缠枝芙蓉花朵朵含笑,妩媚得很,当作一个虚华的摆设,也是蛮好看的。
即便没有毒,即便我很爱那不知怎的弄出来的香气,只要是萦烟送来的东西,我都不打算用上一星半点。
唐逸成送来的那些笔记小说不久便看完了,他几日间过来瞧一瞧,大约发觉了,又搜罗了一批送过来,我一边看着,一边已经打算动手记录下一些自己的生活感悟了。
可这时更大的问题来了。
我不会用毛笔,不习惯写繁体,更讨厌一个字一个字地写,而且还是竖着写。这半天写不了几个字的感觉实在让我抓狂。想当年咱们电脑写日志,那字都是一排一排地在往屏幕上跳啊!
可惜我终究是个懒惰平庸的女人。
别说让我发明电脑,就是让我发明一支圆珠笔,我都懒得去研究材料原理什么的。
于是写作之事就此搁下,我依旧游冶看书为乐,继续过我胸无大志的快乐生活。
这日清晨,吃了点早餐,正散着头发卧在榻上补眠时,杨轻蕊一阵风般卷了进来,风风火火地把我抓起就往外拖:“叶儿,快走快走,咱们去东市赏花去,听说今天才开了花市,全是上品的牡丹和芍药啊!”
我迷迷糊糊被她抓着跑了几步,十六儿在内惨叫:“四小姐,姑娘还没梳头理妆啊!”
杨轻蕊松开我,将我一打量,已嗤嗤笑道:“嘿,就这样也不错啊,挺招人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