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后。A市。
莫萱背着包坐在公车上昏昏欲睡,昨晚熬的太久,早上差点没起来。她揉了揉睡眼惺忪的眼睛,透过公交车的窗户看着外面。
现在正是红灯,靠近公交车的是一辆BMW,里面坐着一个穿着白衬衣的男人,绝美的侧脸,像极了顾昔城。心里无端端的一紧,莫萱这才发现眼眶已是灼热,原来,过了这么久,心还是回疼。
这么想着的时候,公车已经缓缓启动,莫萱微微闭上眼,靠在窗户上。而车里的男人却忽而偏过头,抬头看着上方公交车里闭目的女子,眼睛里闪出一丝光来。
下了公车,莫萱看了一眼时间,还没迟到,时间来得及。A市不比江城,算不得大的一个城市,甚至连地铁都没有。公司离自己住的地方并不远,所以公交车现在已经成了她最主要的交通工具。
莫萱看时间似乎还够,便转身走进了一边的巷子里,这边是她常来的地方,自从来到A市以后,她过着的,都是一般人的生活,吃路边摊,坐公车,自己去菜市场买菜回家做饭。日子简单倒也平静。
走到熟悉的店铺,老板和她已是熟识,看见她走进来,笑着朗声问道:“还是鸭血粉丝汤,不加醋?”莫萱点了点头,“嗯。还要两块钱蒸饺。”似乎到这里以后,连胃口都变大了,却不见长胖。
自己要的东西很快就端了上来,肚子里空空如也,到现在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了,莫萱拿起筷子便风卷残云一般的吃了起来。
吃完了桌子上的东西,付了钱,莫萱满足的站起身,摸了摸自己的肚子,天真的模样,再掏出手机看,还差一点就要迟到了。她皱眉,抓起自己的包便小跑起来。
一路上跑的上气不接下气,莫萱用左手按住肚子,却是在拐弯处突然冲出来一个男人,两人便硬生生的撞到一起。那男人似乎没什么,倒是莫萱,因为公司要求穿高跟鞋,所以穿着高跟鞋这么一幢一个趔趄便跌倒下去。
她咬了咬唇,伸出手揉了揉自己的脚踝,钻心的痛。
“没事吧?”低沉的关切的声音落入她的耳里。莫萱皱眉,没事?自己这样子像是没事吗?虽然心里这么想着,但自己慌忙忙的,总归是自己不对,她便摇了摇头,“没……”
在触见那张熟悉的脸时,莫萱蓦地怔住,那个“事”字硬生生的停在喉咙里,吐不出来。她看着男人绝美的容颜和薄薄的唇,半晌,方才有些颤抖的问,“顾昔城?”
不是已经不在了吗?明绝并没有给自己电话啊。
男人微微弯起唇角,露出好看的笑容,“我是周逸宁。你似乎认错人了呢。”真正温和的笑容,不像是顾昔城那样看似温和实则冷的没有温度的笑容。
认错人了么?可是,真的很像呢。除了说话的声音,昔城的话,是更加淡漠和冰冷的语调的。况且,昔城从来不曾戴眼镜。
男人伸出手来要拉她,她皱了皱眉,终究没有握住那只伸来的手,脚踝处已经微微发肿,腿上也擦破了皮,还真是狼狈。她的唇角露出一抹苦笑,挣扎着就要站起来,不远处有人也正急急的往公司方向走,莫萱看见那人的模样,像是得了救星一般,“琴姐。”
“小莫?怎么了这是?”琴姐虽然赶着去公司,看着莫萱这般模样,立刻有些慌乱的跑了过来。声音里有焦急的意味。
莫萱正要开口,一边的男人已经说到:“是我不小心撞到她了。能不能麻烦你帮她请个假,我送她去医院。”彬彬有礼的得体模样。
琴姐一听,看了一眼莫萱腿上的擦上,“那我帮你请假。你去医院看看。”她关切的嘱咐道,“都迟到了,我先去公司了啊。晚上我去你家看看你。”琴姐一边说着一边冲她眨了眨眼睛。
看着琴姐离开的步伐,莫萱皱紧了眉头,贴个膏药就能好,用得着去医院吗?自己还没说上话,人都走了。
“起来吧。我送你去医院。”男人伸出手,带着一丝关切的语调说道。
莫萱依旧没有握住他伸来的手,自己扶着一边的栏杆慢慢的站了起来,“不用去医院。”最怕医院里消毒水的味道了,而且,每次去医院,自己总会想起顾昔城。“耽误你时间了。对不起啊。”
她说着便扶着栏杆往回走。此时此刻,看见这个和顾昔城几乎有着一模一样的脸的叫周逸宁的男人,莫萱觉得自己一秒钟也呆不下去了。
男人却是固执起来,上前一步横抱起莫萱,眼里黝黯一片,不管莫萱如何挣扎,双手始终紧紧地禁锢着她。将她放进车里,他才坐进一边的驾驶座上。看着莫萱对自己露出的不满,男人耸了耸肩,看似无谓的说,“我只是不喜欢欠别人的。”
瞥了一眼她脚上那双细高的鞋,他抿了抿唇,“不习惯这么高的话,就不要穿。”
莫萱皱起眉,“第一,是我撞到了你,你不欠我什么。是我欠你,所以,对不起。”她略略弯了弯身子,随即又说道:“第二,我也不喜欢和陌生男人有任何肢体接触。第三,我讨厌别人对我的生活说三道四。第四,我不去医院。”
男人偏过头看着她的模样,唇角的笑意更浓了些。“你还真是伶牙利嘴。去哪儿?”迎上莫萱诧异的眼光,他转过脸,继续看着前面的道路,“既然不想去医院,那去哪儿?”
莫萱不想再去看他的脸,周逸宁,顾昔城,心里缓缓地念着这两个名字。这世间,怎么会有这么相像的两个人。只是,眼前的男人似乎更恶趣味一点,顾昔城的话,是不会戴这种黑框眼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