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宋代,酿酒技术经过了上千年的实践,技术得到更大的提高,已经形成了传统的酿造理论,这时还产生了对后世酿酒有重要影响的专著。
宋代,朝廷重视对酒务的管理,开始制定相关的制度和政策,但其中很多源自唐代。
宋代的酒业政策
宋代统治者为充实国库,增加税款,提出了“设法劝饮,以敛民财”的政策,使得民众纵酒畅饮,城乡酒肆林立,酒楼夜市通宵达旦,人人畅饮不息。北宋除了福建路、两广路、费州路实行征收酒税外,其他地方都允许民间酿酒并出售。当时,酿酒的酒曲都由官府的都曲院制造,酒户只有购买了官曲才能酿酒。京都和其他各州都有官办卖酒的机构,它们既是造酒的作坊,又直接卖酒。后来,宋朝还实行了酒税承包制度:一个人买下某一地区的酒税以后,就可以独占这里的酒利,其他的小酒店就成为它的附庸。宋仁宗在天圣五年(1027年)曾针对酒税下过一道诏书:
自矾楼酒店如有情愿买扑出办课利,令在京脚店小户内拨三千户每日于本店取酒沽卖。
由此可知,当时北宋的都城开封已经出现了酒税承包的情况。
南宋时期,除继承了北宋的酒业管理制度外,还创立了户部管理的赌军酒库。绍兴十年(1140年),赌军酒库已有十多处,赌军酒库虽为户部主办,但主要由军队掌管,临安府的酒库由殿前司经营,其他地方的则由所在驻军掌管。仅仅十年之后,殿前司就有近七十处酒坊,其下设的分点更是无数。此外,各地的大户以及达官贵人也私自酿酒,并且私设酒坊和分点,与朝廷在酒业上争利。临安附近的一些城市,私人酒坊最多,如绍兴都指挥使杨存中一人,就在湖州、秀州、临安等地开设了多家私人酒坊。
饮酒风气
宋代政府对酒业的鼓励,以及酒业对政府财政的重大影响,酿酒技术得到了很大的进步,尤其是政府的勉励极大促进了酒类的生产和技术革新。这种发展在北宋的首都汴京和南宋的临安表现得最为明显。
宋人孟元老所著的《东京梦华录》、吴自牧的《梦粱录》、周密的《武林纪事》等书,都对宋代酒业发展做了很详细的记载。《清明上河图》展示了宋代民众当街沽酒,酒肆饮酒,瓦肆听唱饮酒的热闹画面。
苏轼在《书东皋子后传》中说:
予饮酒终日,不过五合。天下之不能饮,无在予者……闲居未尝一日无客,客至未尝不置酒。天下之好饮,亦无在予者。
他“俯仰各自得,得酒诗自成”。那激荡奔放的浩然文气是在酒的作用下从肺腑之中抒发出来的。
宋朝名酒甚多,其中典籍中记载的宫廷名酒有:蒲中酒、苏合香酒、鹿头酒、蔷薇露酒、流香酒和长春法酒;两宋京城的名酒更是多不可数,其中包括香泉酒、天醇酒、兰芷酒、玉沥酒、琼浆酒、玉液酒、流霞酒、清风酒、玉髓酒等等。
延伸阅读
东台陈皮酒
宋朝天圣元年(1023年),范仲淹在东台西溪任盐仓监官。时值范母体弱多病,但生性厌服汤药。侍母至孝的范公一筹莫展,忧心。为寻治病良方,他八方求医。一日,当地一位名医给范公一良方:用糯米配以中药,制成药酒饮用,可治老太太的病。范母饮用甚见奇效。
天圣二年(1024年)冬,雨雪连续下了十几天,东台当地预修河堤,民夫多病不起,范公也令人配制此酒给民夫服用,民夫饮用不久均病愈。由于这种酒酿制后用瓮贮藏,取名“陈酒”,因谐音且又含陈皮,称之为“陈皮酒”,从此便流传民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