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学习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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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电影产业促进法的立法宗旨是什么?

电影产业促进法开宗明义,从四个方面阐述了立法宗旨和根本目的。

一是为了促进电影产业健康繁荣发展,这是制定电影产业促进法的基本出发点。也就是说,通过法律所制定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具体措施,将我国电影产业纳入法治化轨道,按照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总体要求,依据文化产业“两个效益统一”原则,规范电影产业发展和市场秩序,既使之健康发展,又使之繁荣发展。电影产业作为文化产业的一个重要内容,是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文化建设,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作为文化建设的双轮驱动承担着历史任务,成为“五位一体”“四个全面”战略总布局的一个重要支撑。大力发展包括电影产业在内的文化产业,不断繁荣和丰富文化产品的生产,推动国民经济结构调整,使之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这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增强文化自信的重要实现途径,是提升我国文化竞争力和文化软实力的重要方式和手段。

近年来,在国内经济高速发展、综合国力不断增强、市场需求拉动的背景下,电影产业焕发出旺盛的生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巨大潜力,电影市场规模迅速扩大、市场结构日益完善、市场影响显著增强,我国电影已进入繁荣发展的关键时期,我国已成为电影大国。但是,不容回避的是,在电影产业迅猛发展下也存在诸多问题和不良倾向,其健康繁荣的发展局面面临严峻挑战。例如,在商业化浪潮冲击下,出现了忽视电影精神内涵和社会效益的倾向;一些电影产品存在庸俗化、低级趣味化、过度娱乐化等现象;少数电影从业人员道德水准低下,对社会大众尤其是青少年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我国电影产品结构体系仍不完整,影片的核心竞争力不强;电影工业化、科技化水平不高,未能为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工业保障和技术支撑;电影“走出去”能力不强,人才队伍建设力度不够等。从外部来看,美国电影给我们造成的挑战与日俱增,市场份额竞争的背后是电影所承载的文化和价值层面的争夺,是事关国家文化安全的意识形态阵地的争夺。要解决上述问题,一个必不可少的重要举措就是建立健全法律制度,通过顶层设计和法治保障,坚持我国电影产业发展方向,理顺电影创作、摄制、发行、放映各环节关系,进一步完善审查制度,规范电影市场,明确政府职责和各项促进保障措施,排除各种干扰阻碍,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电影发展道路,推动我国电影产业健康繁荣发展,实现由电影大国向电影强国的历史性转变。

二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是制定电影产业促进法的首要目的。电影产业是内容产业,作为精神文化产品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始终坚持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文化、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放在首位。党的十八大明确指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一核心价值观从国家、社会、个人层面高度概括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价值取向,是凝聚社会共识、实现团结和谐的根本途径,是展现中国形象、提升文化竞争力的重要保证。我们的一切文化活动包括电影产业发展都要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最高准则。

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明确指出:“核心价值观是一个民族赖以维系的精神纽带,是一个国家共同的思想道德基础。如果没有共同的核心价值观,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就会魂无定所、行无依归。”他进一步强调指出:“我们要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之像空气一样无处不在、无时不有,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价值追求,成为我们生而为中国人的独特精神支柱,成为百姓日用而不觉的行为准则。要号召全社会行动起来,通过教育引导、舆论宣传、文化熏陶、实践养成、制度保障等,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人们的精神追求、外化为人们的自觉行动。”“广大文艺工作者要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旗帜,充分认识肩上的责任,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生动活泼、活灵活现地体现在文艺创作之中,用栩栩如生的作品形象告诉人们什么是应该肯定和赞扬的,什么是必须反对和否定的,做到春风化雨、润物无声。同时,文艺界知名人士很多,社会影响力不小,大家不仅要在文艺创作上追求卓越,而且要在思想道德修养上追求卓越,更应身体力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做到言为士则、行为世范。”这些重要指示既为新时期我国包括电影产业在内的文化建设指明了方向,也为包括电影从业人员在内的广大文艺工作者指明了方向,更为制定好电影产业促进法和文化法制建设指明了方向。

因此,电影产业促进法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首要目的,必然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发展我国电影产业和从事电影活动,必须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正确处理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坚持社会效益优先,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电影产业在强调它经济效益的前提下,更多的是社会和文化效益,要把它作为传播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种手段和载体,而不能为产业而产业、为经济而经济。如果将二者割裂,很容易把电影产业引向纯粹追求经济效益的歧路上去,如果电影只注重票房而忽视质量,又会使它的文化社会属性被否定。其实这两个效益并不矛盾,正是需要通过电影产业本身的发展壮大,使文化和社会效益更大、更充分地得以张扬。二是我国电影产业作为内容生产,必须坚持正确的创作导向,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坚持以爱国主义作为电影创作的主旋律,追求真善美,引导人民树立和坚持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增强做中国人的骨气和底气。三是我国电影产业必须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和弘扬中华美学精神。正如习近平同志指出的:“中华民族在长期实践中培育和形成了独特的思想理念和道德规范,有崇仁爱、重民本、守诚信、讲辩证、尚和合、求大同等思想,有自强不息、敬业乐群、扶正扬善、扶危济困、见义勇为、孝老爱亲等传统美德。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很多思想理念和道德规范,不论过去还是现在,都有其永不褪色的价值。”四是我国电影产业必须建立相关规范准则,从电影创作、摄制、发行、放映、对外交流合作等各个环节,通过内容监管制度和措施,抵御腐朽文化侵蚀,维护文化安全。五是我国电影产业从业人员必须不断提高自身道德修养,坚持德艺双馨,恪守职业道德,加强自律,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三是规范电影市场秩序。这是制定电影产业促进法的又一个重要目的。随着文化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我国电影产业蓬勃发展,成效显著。但不可回避的是,在规范产业发展和电影市场秩序方面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必须在立法中予以有效解决。一是简政放权,进一步激发电影市场活力的问题。长期以来,在整个电影活动中,都存在不少审批或许可环节,有些确有必要,有些则略有重叠,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社会力量投入电影产业的发展。因此必须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取消或下放部分行政审批事项,降低准入门槛,整合相关许可制度,完善审查制度,在制度层面对电影产业给予适度松绑,进一步开放电影市场。二是要理顺电影创作、摄制、发行、放映各环节的关系,建立法律规范。这方面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法律规范缺失,责任不明,界限不清,程序不明。立法就是治理的最高准则,就是给电影产业提供一个法治环境,使其规范有效运行,明确从事电影摄制、发行、放映活动的先行条件和权利义务,以使各方权益得到保障,从业者有充分施展才华的空间。三是加强电影活动的日常监管,实践中一些从事电影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存在着多种违法违规现象,应当通过立法建立社会信用档案制度,将其所受行政处罚的情况记入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布。四是加强电影行业自律规范。目前电影产业从业人员中存在着一些突出的不良行为或违法现象,如追逐拜金主义、低级趣味,甚至吸毒嫖娼等,对社会尤其是青少年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社会反响强烈。应当通过立法为电影行业组织和从业人员确立正确导向,电影行业组织要依法制定行业自律规范,开展业务交流和职业技能认证,加强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维护成员合法权益。五是针对电影市场中存在的侵犯知识产权现象,要通过立法,进一步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与电影有关的知识产权,政府有关执法部门应采取措施依法查处各种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维护电影作品包括衍生产品产权发展的良好环境。六是针对电影发行企业、电影院出现的制造票房虚假交易、偷漏瞒报销售收入等现象,要通过立法,明确规定电影发行企业、电影院等应当如实统计电影销售收入,安装影院计算机售票系统,提供真实准确的统计数据,不得采取虚假手段欺骗误导观众,扰乱电影市场。七是应当严格电影放映技术标准,通过立法保障电影放映质量。八是理顺规范电影放映和对外交流活动,打击“地下电影”,对那些未取得放映许可证而从事私下放映和参加国外电影节(展)以及在境内私自举办涉外电影节(展)的现象,应当通过立法为依法管理提供保障。

四是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这是电影产业促进法立法的另一个重要目的。党的十八大指出,让人民享有健康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必须把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作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根本目的,做到文化发展依靠人民、文化发展为了人民、文化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一个文明进步的社会必定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的社会,就是既要让人民过上殷实富足的物质生活,又要让人民享有健康丰富的文化生活。随着经济社会物质财富的积累发展,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日益增长,文化消费进入快速增长期,繁荣发展电影和其他各种文化艺术,提供充足的、多姿多彩的文化作品,不断丰富文化产品供给,是包括电影产业在内的整个文化建设面临的重要任务,也是制定本法的一个重要任务。

在所有艺术门类中,电影被称之为艺术上的皇冠,是一种具有高度真实感和综合性的艺术表现形式,也是一个国家艺术表现力的最高形式,对观众和社会有着巨大的影响力。因此,必须通过立法确立相关原则、制度,引导和规范电影相关市场,通过具体措施鼓励支持优秀电影的生产、消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中华优秀文化精神,培养和提升全民文化品位和审美情趣。一是要通过立法切实加强对电影产品创作生产的引导。要全面贯彻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尊重和保障电影创作自由,倡导电影创作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二是要通过立法加强对电影产业的投入力度,明确扶持那些传播中华优秀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大题材电影、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电影、展现艺术创新成果和艺术进步的电影、推动教育科技普及的电影等。引导电影工作者牢记使命和职责,正确处理两个效益关系,提高电影创作质量,弘扬真善美、反对假恶丑,坚持抵制庸俗现象,创作生产更多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人民喜闻乐见的优秀电影作品。三是要通过立法采取具体措施,充分发挥电影作为公共文化服务重要内容的作用,保障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和其他特殊人群的观影权益;扶持和保障农村、边疆、贫困、民族地区开展电影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