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实尘埃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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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章 小学拾遗

我们打过之后也就安分了,我本来就是一时间气冲脑门所为,有小队长上来拉架也就气消了。

我同桌看到了我的疯狂和泼妇的那一面也有点发傻、发怵,头皮发扎,本来他也是欺软怕硬的人,也就顺势借坡下驴了。

我们在小队长严格的看管下,还是一笔一划地完成了我们的名词解释的抄写工作,然后顺利的放学回家了。

回家以后,我没敢告诉我的妈妈,更没敢说我还还手了,我自知妈妈是向着人家不向着我的,我忐忑地小心藏着这件事,就当做从没有发生过这件事,等待着开家长会时老师告状的那一天再说。

第二天,不知道小队长是怎么把我们昨天的表现跟班主任老师反映的,我只是知道老师把我调离了那个座位,让我跟另一个男生——温立志同桌了。

每一次我反抗之后都是我幸运的来临,五年级那次如此,这回也依然如此。

温立志也是我们铁塔厂子弟,但不是我们那个小房房区的,而是铁塔厂楼房房区的。

优厚的生活状态带来了优雅的品质,使得他们同样都是男孩子,但为人的素质和待人处事的态度就是不一样,简直有着天壤之别。

温立志从来不欺负我,有时候还帮助我,就比如我看到黑板上的字迹没认出来或者看得费劲时,温立志都能和我讨论一番,并拿出他写好的本子让我抄,简直是善解人意又温润的君子。

我那时和温立志同桌后,我的学习和表现都好多了。我们一起研究数学应用题,一起互相考名词解释,简直彼此互为助手。

六年级下学期好像有一个时候,我们班级的水泥黑板被换成了玻璃黑板。

以前的水泥黑板我们得经常往黑板上途刷黑板油以保持黑板的黑度,否则随着黑板擦的使用黑板会掉色而逐渐变淡,而且还不能用水擦黑板,因为水会让黑板油溶解掉了而变淡。

这回玻璃黑板就不用了,因为黑色的背景在黑板的毛玻璃背面,不会随着黑板擦的使用而掉色,而且玻璃黑板是可以用水洗刷的,洗刷后的玻璃黑板没有了粉笔沫的干扰透明温润如墨玉,粉笔写在上面字迹清楚漂亮,感觉可好了。

我在山南小学上学时我们学校就使用了这种玻璃黑板,我们扫除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用海绵蘸清洁的水擦黑板,将黑板上的粉笔灰擦得干干净净,一条白道都没有。所以,我知道玻璃黑板是能用水擦的。

起初,我们班同学都不知道玻璃黑板可以用水擦,每天用黑板擦擦过之后黑板就变得白花花的,不管是黑板槽还是黑板表面,都积累了一层厚厚的粉笔灰。

轮到我值日的时候,我打扫完了我们班级的卫生后,还用水擦干净了玻璃黑板表面,并清除了黑板槽里积存的粉笔灰。

第二天,黑板变得又干净又漂亮了,黑板槽里也干净如新,老师看了心里爽极了。因为谁不愿意要一个干净清爽的教学环境?

但老师并没有多说什么,同学们下课后都纷纷地问我是怎么做到的,我只是不好意思地、淡淡地说就是用水擦了一遍。

从那以后,我们班每天值日时,都用水擦一遍黑板,把黑板擦得干干净净,漂亮如玉,让人忍不住都想上去亲上一口。

转学过来后,我小学的时光就剩下一年了,但是此时我还没有入队,也就是加入少先队。

在山南小学我刚刚脱离另类分子,还没等老师反应过来我就搬家离开了,所以,我还没有机会和资格带上红领巾。

如今,在南灵山小学,我们班百分之九十的同学都已经是少先队员了,都带上了鲜艳的红领巾,我比他们差了很多吗?

我也很渴望有一天我能够在老师的引荐下成为一名合格的光荣的少先队员,带上我向往已久的鲜艳的红领巾,成为新时代共和国的骄子。

所以,我各方面很努力,尽我所能地将我自己做到最优。

这个愿望果然在我六年级的时候得以实现了,由于我出色的表现,我顺利的加入了少先队,成为了一名光荣的少先队员。

我高兴极了!这对于我来说很重要!我不再是让人另眼相看的、瞧不起的、孤魂野鬼似的疯丫头了,我是经过审核认定的少先队员了,我为自己骄傲,为自己的付出骄傲,为自己的努力骄傲。

我每天带上棉质的红领巾,感觉我已经脱离了不堪的世俗,融入了由最先进的少年组成的团体里,我愿意为少年先锋队作出自己的贡献。

老师的批准入队让我的自信心又一次大增,我开始为自己的未来打算了,我要想得更远些了。……

我们班现在还能记得的人不多,我们六年一班的班长叫石威,他的妈妈是我们学校传达室的老师,一个小个子小心谨慎的男孩子,有时候屁话挺多让人感觉挺幽默的,但老师也没有安排他做什么大事儿,所以我对他就没有什么特殊印象了,只知道他是我们班的班长,学习不错。

现在能想起他的原因只是我们升入初中后在同一个班级,都是一年一班,而且他还就坐在了我的前面,他是第一排,我是第二排,我们前后邻桌。

我们班男生中还有一个人挺出色,他就是我们大队部的大队长,好像叫王玉钢,有点儿铁血男儿的个性,是我们班第一个来到教室的同学,不但每天给我们的教室开门,冬天时还给我们生火燃旺了炉子。

整整一个冬季,直到我们都升入了初中,生炉子和开教室门这两件事儿他从没有间断过,始终如一。

我很佩服他的这种毅力和为同学服务的这份担当,我感觉他是个做大事儿的人。

同样佩服他的还有我的另一名同学,名叫万艳华,她家住钢绳厂房区,父亲好像是一名因公负伤的警察,常年在家养病,使得他的女儿万艳华早早就承担起了家庭的重任,早早就懂事儿了。

我和万艳华曾经是同一个学习小组的成员,有一天她偷偷地告诉我,她喜欢我们班的王玉钢,并且她还在她的手上用钢笔写着“我热爱玉”几个字,这是只有知情人才懂得它的含义。

我想万艳华的父亲也应该是王玉钢那样有责任、有担当的人吧,否则万艳华怎么会喜欢这么像她父亲的王玉钢呢?

我佩服归佩服,让我喜欢还是不敢的,对那样的人,我有的只是敬畏,别无其他。

我还记得我们班有一个姓赵的女生,我刚转学过来最先和我在一起的就是她,她也是不爱说话,性格内向,我们在一起抱团取暖。

和她在一起我学到了她的节俭,她的本子正面用完了,她经常会在本子的背面上继续写作业。

我后来也跟着她这样用本子的背面写作业,感觉也不错,我还蛮喜欢这种节俭的感觉。

因为妈妈担心我继续偷别人的东西,所以对于我的学习用品,尤其是本子和橡皮,妈妈是绝对供应充足的。

这就导致了我从来没想过节省,而且在市里小房的时候,我还养成了写不好就撕本子的坏习惯,让这种浪费一直持续了好多年,此时看到赵同学,我感到很汗颜,我觉得我应该早些跟这个赵同学认识,早点替妈妈省点钱。

因为,我们的家境毕竟没有那么好,我为什么还不为这个家着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