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诸葛亮:智圣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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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宽猛相济明智治蜀(1)

诸葛亮受遗诏辅佐刘禅以后,仍把农业生产放在重要位置。诸葛亮认为,唯劝农业,无夺其时,唯簿赋敛,无尽民财,只有这样,才能富国安家.

建兴二年(224年)春务农殖谷,闭关息民.建兴五年(227年),在为后主所拟的伐魏诏书中,又提出劝分务穑,以阜民财.

水利是农业的命脉。益州境内虽水利资源丰富,但在生产力不是很高的古代,人们面对强大的自然力量,还是显得软弱无能。一遇天灾,人们的生活依然要受很大的影响。

诸葛亮重视农业水利建设有两件事值得一提。一件事是保护和利用都江堰,另一件事是修筑九里堤。

为了使北伐顺利进行,也为了增加军粮,减轻国家负担,诸葛亮还在前线实行军事屯团。并任吕义,杨敏等人为督农,负责供给军粮。

诸葛亮重视农业生产,命地方官吏重视农耕,不妨农时,保护水利设施,兴立屯田,这些措施都取得了显著成效。诸葛亮治理下的蜀国,不仅农业生产发展显著,手工业生产所达到的水平也令人瞩目。

封建时代的手工业,常常是盐铁并称。盐是人们的生活必须品,铁器是农业和手工业生产的重要工具。尤其是冶炼业,乃是手工业中重要的行业。益州地区的冶铁业自秦汉以来就闻名于世。

为了贯彻其执政精神,诸葛亮依法行事,不避权贵,不徇私情。刘备的养子刘封,便因违反军机,在诸葛亮的坚持下,被刘备处以死刑。

诸葛亮采取不留兵,不运粮的政策,由南中的少数民族自己管理自己,使这个地区成为一个纲纪粗定,夷汉初安的自治区。面对蜀中长期的弛世,特权横行,国家权力不被尊重的情况,诸葛亮采取严刑峻法,抑制官僚、豪强,以确保弱势百姓的权益。因此,在他治理的那段期间,蜀汉政治上的清平,为当世之冠。

其实,诸葛亮早在新野时期,就将大量因战乱流离失所的农民,重新编组,自报上册,称为游民,并加以有效的管理。不但使治安问题获得立即改善,而且提高了生产力水平,对兵员和粮秣的增加,更有直接的帮助。诸葛亮后来在蜀汉所制定的政策,只不过是新野时期政策的继续与发展。

1.孜孜求治,儒法并用

孜孜,意思就是不懈地追求社会的安定与繁荣。诸葛亮所生活的时代,所处的社会环境,所面临的任务,与大禹显然不同,但他们的孜孜精神是一致的。

白帝城诸葛亮接受刘备遗托,他深感任重道远,不敢有丝毫懈怠。在对外联合东吴的同时,对内也进行了一系列治理。

西汉武帝以前,儒、法、道三家都曾作过帝王君主治理天下的指导思想。

而诸葛亮却将儒法相贯通融汇,以之治国,成绩斐然。此外,同样体现出诸葛亮的智慧。应当说,凡有一学说之诞生与存在,都有其部分的合理性。同时也有其片面性,将它们同时并用,使之互补,方能使其发挥更大的效用。诸葛亮领兵打仗,总是兼顾天时地利人和,总是以一种统一的、全局的眼光审时度势,故能常立于不败之地。而对治国之道,治国之术,更应如是。实践证明,诸葛亮是正确的。

诸葛亮对治国之道曾发了很长一段议论,他说:

君臣之政,其犹天地之象:天地之象明,则君臣之道具矣。君以施下为仁,臣以事上为义。

二心不可以事君,疑政不可以授臣。上下好礼,则民易使;上下和顺,则君臣之道具矣。君以礼使臣,臣以忠事君。君谋其政,臣谋其事。政者,正名也,事者,劝功也。君劝其政,臣劝其事,则功名之道俱立矣。是故君南面向阳,著其声响,臣北面向阴,见其形景。声响者,教令也;形景者,功效也。教令得中则功立,功立则万物蒙其福。是以三纲六纪有上中下。上者为君臣,中者为父子,下者为夫妇,各修其道,福祚至矣。君臣上下,以礼为本;父子上下,以恩为亲;夫妇上下,以和为安。上不可以不正,下不可以不端。上枉下曲,上乱下逆。故君惟为政。臣惟其事,是以明君之政修,则忠臣之事举。学者思明师,仕者思明君。故设官职之全,序爵禄之位,陈璇玑之政,建台辅之佐,私不乱公,邪不干正,此治国之道具矣。

看完这段议论,人们可以认为诸葛亮是以儒治国的。而在同一篇文章中,诸葛亮又说:

赏罚不明,教令有不从。必杀可生,众奸不禁;必生可杀,士卒散亡;忿怒不详,威武不行;赏罚不明,下不劝功;政教不当,法令不从;以私为公,人有二心,故众奸不禁,则不可久;士卒散亡,其众必寡;威武不行,见敌不起;下不劝功,上无强辅;法令不从,事乱不理;人有二心,其国危殆。故防奸以政,救奢以俭,忠直可使理狱,廉平可使赏罚。赏罚不曲,则人死服。路有饥人,厩有肥马,可谓亡人而自存,薄人而自厚。故人君先募而后赏,先令而后诛,则人亲附,畏而爱之,不令而行。赏罚不正,则忠臣死于非罪,而邪臣起于非公。赏赐不避怨仇,则齐桓得管仲之力;诛罚不避亲戚,则周公有杀弟之名。诸葛亮这段议论,似乎又给人一个印象,他是个法家人物。

其实,单说诸葛亮是儒家或者是法家人物,都是不全面的。

诸葛亮是一个儒法融通的人物。

历史造就了诸葛亮这位儒法融通的人物。

诸葛亮治蜀兼用儒法,并不是说他有时用儒有时用法,有地方用儒有地方用法,有的事用儒有的事用法,而是说他把儒家和法家理论有机地融合起来。这种儒法融通表现在他治理蜀国的理论和实践上。

先说理论上的表现。

诸葛亮主张治国要礼、法并用,德、威兼举。他在治国的带有总结性的论述中,总是强调训章、明法;劝善、黜恶;礼有所任,威有所施。所谓训章,就是指典章教化;所谓劝善,就是指德治教化,这都是儒家学说的主张。诸葛亮经常把它们与法、威、刑放在一起论述,体现了治国要把礼和法结合起来的原则。

在德法并举的前提下,诸葛亮又特别提倡要以德治教化为先,法治为后。他说:为君之道以教令为先,诛罚为后;又说:政治当有先后,先理纲,后理纪,先理讼,后理罚,理纲则纪张,理令则罚行。很明显,诸葛亮所说的纲,即指德化;所说的纪,即指法纪;所说的令,即指教令;所说的罚,即指刑罚。诸葛亮非常重视德的作用,并赋以德多种内含。比如,他总结历史经验时说:汤、武修德而王,桀、纣极暴而亡。昔在项羽,起不由德,虽处华夏,秉帝者之势,卒就汤镬,为后永戒。他称赞刘备雄才盖世,天下莫不归德,称赞刘禅天资仁敏,爱德下士.他自谦说:

德薄任重,惨惨忧虑;答杜微书称:君但当以德辅时耳。教诫其子要俭以养德.上述德的内含,包括道德修养、德治教化、实施德政三个方面。诸葛亮认为这三者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这是他继承儒家思想最集中的体现,也是他治国思想中不容忽视的重要一面。

诸葛亮对儒家的礼和法家的法的关系有着深刻的认识。他说:陈教令以同其道,兴赏罚以劝其功,行诛罚以防其伪。在他看来,政教不当,法令不从,礼和法二者是相辅相成不可偏缺的。诸葛亮有句名言,叫做:非法不言,非道不行。这里的道,即指三纲五常等仁义道德。就是说,作为最高封建统治者,要言行一致,一切言论行为都必须符合德法并用的政治统治原则,这是诸葛亮对儒法合流的政治思想体系的高度概括,是他儒法融通在理论上最凝炼的阐述。

理论是言,实践是行。

我们听完了诸葛亮融通儒法以治国的理论,再看看他在这方面的实践。

刘备占领成都后,命诸葛亮与刘巴、法正、李严、伊籍等人共同制定蜀国的法典《蜀科》。

《蜀科》已经亡佚,我们无从知道其具体内容,但通过这个记载我们知道:诸葛亮是蜀汉立法的参与者。

作为蜀汉的丞相,诸葛亮日理万机,根据法令处理过许多人和事,他又是一个执法者。诸葛亮执法有以下四个特点。

第一个特点:执法以严。

诸葛亮执法严,包含两层意思。

一层意思,是诸葛亮执法严峻,有罪必治,依法行罚,决不宥赦。诸葛亮当政期间,很少进行大赦。有人曾批评诸葛亮惜赦.对此,诸葛亮答复说:

治世以大德,不以小惠,故匡衡、吴汉不愿为赦。先帝亦言:吾周旋陈元方、郑康成间,每见启告治乱之道备矣,曾不语赦也。若景升、季玉父子,岁岁赦宥,何益于治!诸葛亮的惜赦,是有其道理的。在他看来,轻易行赦,是属于小恩小惠,而小恩小惠是不能达到天下大治的目的的。况且,轻易行赦实际是对法的践踏,是在怂恿犯罪。因为罪犯今天犯罪,明天就可能遇赦而获释,大赦多了,就使法律对犯罪降低了威严和惩治力度,就会使罪犯寄希望于大赦而视犯法为儿戏。所以,西汉丞相匡衡说:臣窃见大赦之后,奸邪不为衰止,今日大赦,明日犯法,相随入狱,此殆导之未得其务也。东汉刘秀的大将吴汉临死前也对光武帝说:臣愚无所知识,唯愿陛下慎无赦而已。前事不忘。后世之师,对于历史的经验,诸葛亮非常清楚,刘表父子在荆州、刘焉父子在益州年年大赦,但却不能治好荆益,诸葛亮怎能蹈袭他们的覆辙呢?刘表、刘璋等人屡屡大赦,也从另一个方面说明他们立法的动机。因为他们搞大赦是为了向人民施小惠,但是要大赦以拢络民心,就得有大赦借以实施的罪犯,为了有足够的罪犯就得密织罪网,使民动辄得罪。这种民殷富而不知存恤的做法是诸葛亮所坚决反对的。诸葛亮在施法方面所追求的是德.何为德?就是执法严峻,恶无纤而不贬,使人民知法治之严而不敢轻易触犯之,就是通过严法来整肃风纪,建立正常的社会秩序,使人民安居乐业。形象地说,刘璋所行宽法似水,看似柔和却诱人自溺,诸葛亮所行严法似火,看似猛烈却使人自警。比起以往统治者视民如土芥,不教而诛,残民以逞,诸葛亮的执法以严则体现了儒家仁者爱人的观念。

另一层意思,是诸葛亮严格掌握执行法律的分寸,不枉杀滥杀。蜀国夷陵战败后,镇北将军黄权因后退无路,迫不得已投降了曹魏。有关部门要逮捕黄权的妻子,刘备没有同意,对黄权的家属仍待之如初。这里面也有诸葛亮的意思。因为黄权的家属在成都,诸葛亮也在成都,要处理黄权的家属得经过诸葛亮。黄权到了魏国,蜀国的降人传说黄权的家属已被诛杀,魏文帝曹丕要为黄权的家属治丧。黄权却说:臣与刘备、诸葛亮推诚相信,他们一定知道我的本志。我怀疑此消息不实,请等落实了再说。后来,果然证实了黄权的家属安然无恙。

不但如此,黄权的儿子黄崇还作了蜀汉的尚书郎。在蜀汉末期,黄崇还随诸葛亮的儿子诸葛瞻抵御前来的曹军,在绵竹帅历军士,期于必死,临阵见杀.不但黄权的家属,孟达的家属也赖诸葛亮的保护得以安全。孟达原为刘璋部将,后投刘备。刘备取汉中后,孟达奉命从秭归北攻上庸等地,与刘封一起落实刘备、诸葛亮打通汉水的计划。后来,孟达拒绝助关羽回救荆州,又与刘备的养子刘封不和,害怕刘备怪罪,便投降了曹魏。据说孟达投降后,有一个叫王冲的人对孟达说:听说您离蜀投魏,诸葛亮恨得咬牙切齿,要杀您的家人,幸亏刘备不听,您的家属才幸免于难。孟达当即就说:诸葛亮对我的照顾有始有终,他不会这样做。诸葛亮听说这件事后,给孟达写信,称赞孟达不信王冲的造作虚语,度量吾心.这表明诸葛亮也是不主张对孟达家属搞株连的。

诸葛亮在对罪犯处以极刑的把握上也是极严格的,除非那些事关军国成败、社稷安危的重大案件,诸葛亮一般都不轻易诛杀,而是既治其罪,又给出路。

诸葛亮严把惩治触犯法规之人的分寸,不搞株连,不枉杀无辜,而是留有余地,给人以改过的机会。这哪里有先秦法家惨刑寡恩、刑杀立威的弊习,分明是体现了儒家恕道的精神。

第二个特点:执法以明。

晋人习凿齿说:镜至明而丑者无怒。丑者之所以承认自己丑,是因为镜子真实、客观地反映了丑者的本来面目。

诸葛亮执法之明,就在于他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待犯罪之人,不因己爱而轻其量刑,不因己恶而重其惩罚。

武陵临沅(治今湖南常德市)人廖立是诸葛亮十分赏识的人物。刘备任荆州刺史时,廖立就被辟为州从事,不到30岁时,又被提拔为长沙太守。刘备进入益州,诸葛亮镇守荆州时,孙吴曾派使节到荆州。当东吴使节问到哪些人在辅佐刘备成大业时,诸葛亮说:庞统、廖立,楚之良才,当赞兴世业者也。诸葛亮把廖立与庞统并提,可见对他是十分看重的。

但是,廖立却是个恃才自傲之人,这种情绪渐渐滋长到狂妄的程度。他自以为以自己之才,地位当仅次于诸葛亮,总认为蜀汉亏待了他。他在军中常常牢骚满腹,任巴郡太守时也不好好尽职。刘备去逝,廖立在为刘备守灵时,居然在灵旁杀人。刘禅即位后,众官普增职号,廖立也随着被授为将军称号。廖立非常不高兴,他找到诸葛亮,当面问他:我怎么适合与将军并列?您为什么不表奏我为卿相,只让我当五校?

诸葛亮回答说:授你将军名号,是根据对你的考察而定的。至于为卿,连李严也没有任命为卿嘛!再说,你只适于任五校。

廖立嘴上虽没说什么,但心里更火了。他一向认为自己仅次于诸葛亮,没想到连李严都不如。从此以后,廖立的怨气更大牢骚更盛了,上至刘备,下至群臣,没有他不抨击的。他埋怨刘备不该争南三郡而不取汉中;埋怨关羽怙恃勇名,作军无法失掉荆州;抨击文恭任治中无纲纪,向朗只会随大流,郭演长毫无主见,王连随波逐流。总之,蜀国朝中上下能人不多。

诸葛亮听到这些话后,立刻感到问题的严重,不处理不行,便向皇帝上了一道弹劾廖立的表章:

长水校尉廖立,自高自大,贬低群臣,公言国家不任贤达而任俗吏,并说万人统帅皆小子也。非但如是,还诽谤先帝,诋毁众臣。有人说国家军队精练有素,部伍分明,廖立听后却举头视屋,愤然作色说:不值一提!如此事例尚有许多,难一一列举。羊之乱群,犹能为害,更何况廖立身居要职,一般人不能认清他的真伪呢!

诸葛亮对廖立的弹劾,有根有据,句句是实,没有想当然,没有莫须有。本来,廖立对刘备的批评,如果从总结经验角度出发,用正当的办法对诸葛亮提出建议,诸葛亮不会听不进去,因为诸葛亮自己也在对荆州的失败作深沉的思考。然而廖立不是这样,而是意在用荆州的失败说明刘备的无能,并在百官中公然散布,说其诽谤,并不为过。

在诸葛亮的弹劾下,廖立被免去官职,废为平民,流放到汶山郡(治今四川汶川县西南绵镇)。

如果说廖立案件是诸葛亮不因己爱而轻其量刑的典型,那么李严案件则是诸葛亮不因己恶而重其惩的最好说明。

诸葛亮对李严并不是一开始就印象不好。实事求是说,李严也是蜀汉政权中难得的人才。建安二十三年(218年),益州发生马秦、高胜为首的武装起义,合聚部伍数万人,并打到资中县(治今四川资阳县)。当时刘备正在汉中,朝中兵力紧张。李严没有向朝廷要求增兵。仅带领5000人便把此事平定。这件事反映了李严的军事才干。正因李严有才,刘备临死时,让李严与诸葛亮并受遗诏辅少主,并让李严任中都护,统内外军事,留镇永安。诸葛亮对李严也很看重,说他部分如流,趋舍罔滞,正方性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