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
范云没有跟着唐若上楼,他决定,自己就在楼下守株待兔,反正唐若等阵子就会下来的。
当然,他也不能给新华书店当免费的门童。
走起来。
生命在于运动。
现在范云也像个神医了,也基本上能掐准唐若的脉了。
果然,在他沿着马路又走了一个来回,警告了一个懒懒散散骑着三轮车满大街乱窜的卖烤玉米的老汉,然后又走到新华书店门口后,唐若下来了。
范云笑嘻嘻走到唐若的身边:“等下我过来。”
唐若点点头:“嗯,六点半,别上来太早了。”
“知道,你放心。”范云信誓旦旦地保证着。
他可以把麻烦留给自己,但是坚决不能给唐若制造麻烦。
好舍不得呀!
唐若走了,她去接马雪莹去了,把两眼含情脉脉的范云扔在了原地。
范云低下头,用力踢了一下新华书店门口围着一棵桂花树的大石头条子。
那个石头条子表示严重抗议。
下班了!
范云也下班了。
他这次没钻新华书店了,而是拐到那天夜晚,方科藏在灌木丛后偷听他跟唐若说话的那个小小公园里。
说是公园。
无门无窗。
其实就是铺了几条小石板路,堆了八九堆假山石,种了十来丛灌木树的这么一个公共绿化的小小景点。
园子中间有一只大理石雕刻的酒壶,此时,正有一个身穿红色上衣的姑娘隔着壶身与壶嘴中间的空隙,在给壶身另一边一个一身黑衣服的小伙子倾倒秋波。
一看那个小伙子,就知道他快醉了,不然,他不会笑得见牙不见眼的。
范云不去打扰他们。
君子有成人之美。
范云拐到另一条长满绿油油嫩草的小路上,然后往右一拐,拐过一棵三个人也抱不过来的大银杏树,上了娘娘桥。
娘娘桥畔。
风景如画,走过的那些娘娘们亦如画中人。
范云认为。
如果有哪一位中流砥柱般的大画家愿意耗点时耗点力,创作出一幅灵渠上河图来,想来,也未必比清明上河图差。
如果,用油画的艺术手法揉合进去当今的时代特色,就更好了。
范云跳下桥头,走到渠边。
清泠泠的流水淙淙地淌着,一路向东,仿佛那里,有另一个需要奔赴的故乡。
它会流过无数田园农舍,石闸小汊,向前,再向前,然后,终于来到一处草木深深的堤岸,抵达湘江,纵身而下,汇入那条一往无前的大河。
从此,再也没有什么可以拦住它奔腾入海的脚步。
范云蹲下身子,抄了一点水,洗了把脸。
别说,这春天的水,还真有点儿凉呀!
洗了脸,范云在渠边的一个小木亭子里坐了会,木亭的长椅上,坐着两对青年男女,说说笑笑,看他们的样子,有点像情侣,但又不是特别像,范云也看不出来,他只是用眼扫了一下。
那两个女孩子。
呵!
相貌比起唐若,可是大不如呢!
范云心中就有点骄傲。
范云看看表,时间过得真慢,天上的太阳就像被一块大磁石给吸住了一样,半天也不挪一下窝,真慢!
他奈着性子,看着小桥流水,行人木亭,不知不觉想起一首词来。
马致远的《天净沙·秋思》。
枯藤老树昏鸦,
小桥流水人家,
古道西风瘦马,
夕阳西下,
断肠人在天涯。
呵呵!
范云看了看来回走动的行人,没有一个人的脸上挂着“在天涯”的那种意境。
那些行人,一个个倒是拎包的拎包,提菜的提菜,脚步匆匆往家中赶。
回家,过他们幸福的小日子。
范云的文青症发作过后,又捱了一会子,看看手机,终于六点半了,应该可以去了。
坐在他对面的那两对,意志力比他坚定,一副不到天荒绝不走,不到地老不分开的模样,时不时你给我抛个眼儿媚的眼神,我给你送个浣溪沙的回呈。
好吧,让他们放肆地去打情、骂俏吧。
范云,要走了。
华灯初上的大街,灯火熣灿,夜风袭袭,范云浑身洋溢着一股说不出的气息。
如果硬要说。
就说是青春好了。
他一口气爬上六楼,六楼金灵渠广告公司餐厅的门开着,里面中间一张桌子上,有两个小伙子正懒洋洋的靠在椅背上,拿着牙签剔牙。
范云有点懵。
因为他走得有点快,没刹住车,一只脚已经踩到了门槛上。
那两个小伙子看了看他。
范云急中生智,先发制人,他居然冲那两个小伙子点了点头,摇了摇手。
而那两个小伙子,其中的一个,居然也跟他点了点头。
范云转身上了天台。
转身的一刹那,他还看到了唐若的坏笑,嗯!是的,看上去笑得很坏很坏那种。
马雪莹应该也看到他了,不过她倒很乖的,只是看了看范云,并没有说话。
范云上了天台。
站了一下子。
他抬起左腿,蹬着上次那两个装招牌的工人绑绳子的烟囱,吁了一口气。
范云掏出手机,看了看,准备发个短信息给唐若。
她倒先发来了。
嘀嘀,嘀嘀!
“下来吧!”
呵呵!唐若早看到急中生智的他,仓皇上楼了。
进了餐厅,范云冲唐若苦笑道:“吓死我了,不是说六点半吗?怎么都六点三十七了,还有人没走啊?”
唐若笑道:“谁知道他们两个发什么神经,一直边吃饭,边谈业务上的什么事情,下一次,你还是等我给你发了信息再上来吧!”
范云揉了揉鼻子:“你不担心呀!刚才?”
“担心什么?他们又不认识你,又不知道你是谁,就算你进来了,他们也不知道你找谁的。
再说了,我知道你是一定可以糊弄过去的!”唐若倒挺信任范云的应急处理能力。
范云都不相信自己。
她可真敢相信。
范云走近一点,指了指椅子,示意唐若坐下来:“你腿上磕的那儿怎么样了?还疼不疼?”
唐若笑笑:“不怎么疼了,今天我和章华华逛街,走了挺长时间,没感觉到疼。”
“我看看,我再帮你搓点药!”范云把唐若的裤脚挽了上去,看看她小腿迎面骨上那块淤青,似乎还是那么青,并没有散去一丁点儿。
范云伸手轻轻按了按:“疼吗?”
唐若摇摇头。
范云手指用了一点暗力:“疼吗?”
唐若一撤腿,一皱眉:“疼!”
范云忙伸手摩挲了两下:“哎哟,对不起,对不起,我给你再擦点药!”
那就擦吧!
范云像上次一样,蹲下身子。如法炮制,给唐若擦了红花油,他双手发力,搓得唐若受伤的那个位置如同火烫的一般。
范云一口气替唐若搓完:“这样才有效果,这样才能把红花油搓散,让它渗到受伤的地方里面去,多搓几回就好了,没那么快的,效果要一点点来,你放心,明天绝对会好一些的。”
范云不光负责治疗,也负责安慰与解释。
他还负责打包票。
唐若坐着一动不动,任他这个“理疗师傅”给自己治伤。
她伸出手来,敲了敲范云的帽子:“帽子摘了吧!”
范云随手把帽子放到旁边一张桌子上,他从口袋中掏出那条拴着黄澄澄铜仔钱的红绳脚链,对唐若笑道:“今天上午做的,送给你的!”
唐若接到手中看了看:“挺好看,在哪买的?”
“不是买的,这个铜钱是我奶奶给我的,祖传的,你看看,跟金的一样,这条链子才是买的,在秦皇路过去一点点的一个铺子里现编的。”范云解释着。
嗯!
是的,现编的!
连他“祖传”的瞎话也是现编的!
听到祖传二字,唐若果然郑重地又把那枚铜钱翻来覆去看了一遍,她点点头:“嗯,确实挺好看,颜色挺亮。”
呵!
她和范云简直就是外行中的外行,像这种古钱,没听说磨得亮才好,应该是越有包浆,才越好吧?不过话说回来,古玩文物那一行,水太深,范云与唐若这种毛头小伙子与黄毛丫头,懂什么!
范云看到唐若一本正经的样子,笑了:“逗你玩呢!不是祖传的,那是我在山上挖桔子洞的时候挖的,比祖传的还珍贵!”
唐若轻轻打了他一下,嘟着嘴道:“骗子!”
范云让唐若脱了鞋子,给她把脚链戴上。
傻姑娘,戴上了,就套住你了,一辈子跑不掉了。
据说,很远的东北,大兴安岭与小兴安岭,以及高高的长白山上的那些老参农们,抓人参娃娃的时候,如果找到了人参娃娃,首先,必须要扎一根红绳子上去。
据说,红绳子一扎,人参娃娃就没办法借土遁逃跑啦!
啊哈!
土法子有土效果哦!
唐若温柔地看着蹲在自己面前的这个小伙子,心里,除了美美哒,就剩下美哒哒啦!
餐厅门一响,范云忙从地上站了起来。
唐若把挽起的半截裤管放了下去,起来去开门。
不用看都知道,一定是杨家那两兄弟。
杨峰兴高彩烈提着一只碗口大的甲鱼,走在前面,他朝范云点了点头,直接走到厨房去了:“姐,姐,你看看这个,这个怎么个吃法的?”
马雪莹从桌子前站了起来,她也跟进厨房看甲鱼去了。
杨岭推了推眼镜,冲范云与唐若点点头,小伙子安静,话不多,跟他哥的性格大不一样,他哥说话就爱乍乍呼呼的。
就像现在一样,杨峰在厨房里大声地跟正在热菜的杨姐道:“姐,这个甲鱼,你说清蒸好,还是烧汤好?”
杨姐笑道:“哟……这么小的一只,我看还是给马雪莹养着玩算了!”
马雪莹高兴地小脸绯红,她用力点点头:“真的吗?不骗人?”
杨姐笑道:“真的,不骗你!”
她从杨峰手中接过那只甲鱼,提在半空转悠着看了看,对杨峰道:“给马雪莹算了,太小了,除了壳,没什么肉。”
杨峰看看仰脸看着自己的马雪莹,把甲鱼递给马雪莹:“行,那好吧,那就送给你!”
马雪莹也不害怕,把那只甲鱼提在手中,上看下看。
“别摸,它会咬人的。”杨峰忙道。
那是,别看它小,如果被它咬上一口照样挺疼的。
杨姐对杨峰道:“阳台上有一只四方的塑料渔缸,还是个好的,我去拿来,你到洗手间刷一刷,帮马雪莹把它放进去。”
“行!”
杨姐把渔缸拿来,递给杨峰,马雪莹兴奋地提着那只甲鱼,跟着杨峰去了洗手间。
那只甲鱼此时,方松了一口气:刚才他们,又是清蒸又是炖汤,可吓死人了。
杨姐热好了菜,给马雪莹养甲鱼的鱼缸也已经洗干净了,范云也早就帮唐若的伤擦好药了,先玲也放下书本从房间里出来了,那么,就开饭吧!
马雪莹没吃几口,就去看她的甲鱼去了,唐若挟了一块瘦肉,准备撕一撕给马雪莹去喂她的甲鱼,杨姐道:“那个肉要洗一洗,水里的东西,不能吃盐的!”
唐若也不懂,既然杨姐说水货不能吃盐,那就姑且信之。
她捏着那块肉,去厨房用清水洗了洗,然后撕成一点一点的放在一个小碟子里,递给了马雪莹:“马雪莹,千万不能用手去摸它,一点点扔下去就可以了!”
唐若还不放心,亲自跑到鱼缸那里,给马雪莹做了一个正确投食的示范,这才回到桌上,继续吃饭。
饭桌上,杨峰挟了筷子菜送到口中,他看着杨姐笑道:“姐姐,吃完了饭有事没?”
“没事,干什么?”杨姐道。
“没事就打牌喽,唐若,你们呢?”
他的你们,当然指唐若与范云。
唐若道:“没事。”
“那就好,吃饭,吃完了饭打牌,先玲,你呢?”杨峰问道。
先玲点点头:“好,那就打一会,不要打太久了。”
“行!”杨峰点点头。
他倒是个很有眼色的人,动员组织能力也挺强,不愧是在外面跑业务的人。
主动性好,调动能力好。
吃饭很快,杨姐做的菜,绝对不会让人边吃边犯愁,她做的菜,那是真正的色香味俱全,不一会,大家吃完。
先吃不管,后吃捡碗。
还有点放不开自己的范云,吃在了大家的后边,他帮着杨姐把残汤剩饭收拾到厨房里去。
其实。
范云是故意的,因为他发现每一次都是杨姐吃得最慢,都是她在捡碗,范云觉得自己应该帮她做一点事,不然,这样白吃白喝的,多不好意思。
是。
杨姐是知道他跟唐若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