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实又是春风轻轻吹
60110100000052

第52章 买鞋

不过。

唐若的提议也是可以考虑考虑滴!

看鞋子去。

华华伸出左脚,把唐若踢回的那只高跟鞋扒拉到面前。

唐若看着华华的脚,感觉她的脚型很好看,此时,如果站在唐若的位置,恰好从她这个侧面看到华华脚背的话,就会发现华华的脚背有一个上弦月般的美妙弧度,看上去,如同一道起伏的山脉,该隆的地方隆,该陷的地方陷。

华华的脚。

不止能让男人的目光沦陷,亦可让女人的目光为之着迷。

唐若是另一种脚型,她的脚型有点婴儿肥,所以穿高跟鞋的时候,两边有点挤脚。

唐若不爱穿高跟鞋,是有理由的呀!

华华站了起来。

穿上高跟鞋的她,看上去脚踝与腿部的轮廓变得更加美了,被高高的鞋跟拉长的腿部,不但显得十分颀长,而且性感。

华华举手投足之间,都摇曳着晚霞坐爱夜来香的绰绰风姿。

那双高跟鞋,迷一样让华华的两只脚看上去更小了一些。

她的足弓和脚背,曲线十分优美柔和,给她增添了一种女性独特的妩媚与柔情。

那是一种独特的美感。

连唐若都觉得有点着迷了,孰论男人也!

走。

逛鞋去。

华华走得不快,动作与她的性格不相匹配,唐若就想,原来亲爱的华华也是出得厅堂,入得内房的呀!

慢。

不是诗人的潦草一生微微一停,而是他看到了远方,诗一样的女子袅娜娉婷。

这个女子,就是华华了。

她的慢,不是太阳下山时,等待万物的慢,而是春风吹开大地时的慢,是嫩芽徐徐吐绿,与枝条一点抽条时的那个慢,是高跟鞋的鞋跟,清脆地敲在瓷砖与男人们心上嘀嘀嗒嗒的慢。

行于所当行,止于所当止。

华华与唐若在一家卖运动鞋和休闲鞋的铺子门口停了下来。

“唐若,你看那双鞋,看上去挺漂亮的!”华华指了指鞋架上一双白色红标识的运动鞋。

“嗯!进去看看。”唐若也觉得华华指的那双鞋挺好看的。

“妹妹你的眼光真好,这双鞋,是我这里现在卖得最好的一双。”

那个伶牙俐齿的老板娘一个劲的夸着华华与她的鞋。

“你看看,这个鞋透气性非常好,还软和。

妹妹你看看这个鞋底,弹性好、防滑耐磨,穿在脚上又轻便、又舒服,绝对不挤脚。”

华华褪掉高跟鞋。

眼里全是活的老板娘赶紧扯过旁边一张纸板,垫在华华面前,待华华穿了鞋踩在了纸板上后,老板娘蹲在地上,给华华绑上了鞋带。

打个蝴蝶结。

让春风剪个彩。

愿美丽的人儿,天天好运来。

她这个服务,如果换成男人来付款买东西,肯定会额外再给她点小费的,太周到细致了。

她甚至还细致到把华华的裤脚给挽了挽,不然,华华的裤脚就扫在地上了。

“怎么样?唐若?”

唐若是华华的总参谋长。

诸如此类的一些什么事情,她必是先征循一下唐若的意见的,如果唐若也觉得她选的东西好,那没说的,可以打包了。

但如果唐若与她意见相左的话,她又会认真的盯着唐若看上两眼:“不好吗?唐若,我觉得还可以啊!……真的,我觉得还行。”

如果此时唐若顺着她说:“还行吧,也不是不好……”那她有百分之五十的购买可能。

如果唐若摇摇头道:“不好,我觉得跟你的气质配不上。”

那她就会将东西放回原处,而对一直跟着她,为她服务的售货员道:“我觉得不太合适,再看一下。”

然后。

然后就走呗,“再看一下”,就是不想买呗。

看来,闺蜜是可以相互影响的,有时,在有些事情上,甚至起关键作用。

感谢闺蜜。

互相陪伴,一路相随。

唐若觉得这双小白鞋挺好看的,秀秀溜溜地,穿在哪个女孩子的脚上,都好看:“嗯,还行,我觉得就是这儿,窄了一点,你觉得呢,华华?”

她不能当着老板娘面夸人家的货吧?

帮华华挑点毛病。

方便杀价。

华华点点头:“嗯,是窄了一点,感觉这儿的做工,收得太急了一点。”

她与唐若指的是脚面最宽处的那道弧。

老板娘一迭声道:“这个款式就是这样的,这样,脚显小,真的,这个地方如果再宽一点,就有点呆头呆脑了。”

华华没说话,她抬起右脚跟,曲膝转身看看后面,然后又转过去看看左边。

这时,铺子外嘻嘻哈哈进来了三四个三十多岁的女人,一个戴着金项链的指着华华脚上的鞋道:“那鞋有没有三十九码的?”

老板娘点头:“有!”

“拿一双来,试一下!”

老板娘去里面鞋架下,翻腾了一阵子:“三十九码的,你试试!”

金项链女人的另一个左腕上戴着一只玉镯的同伴对老板娘喊道:“老板娘,老板娘,架子上那双帆布鞋,有没有三十七码的?”

“有!有!”

一对一的精准服务,一下了变成了一对三,老板娘就有点管头不顾尾了,她拿出一只内置帆布鞋的白色鞋盒递给玉镯女人,随玉镯女人自己坐在旁边的塑料板凳上,自个捯饬自个去了。

金项链女人的脚,勉强挤进了那双三十九码的鞋,她跟老母鸡下蛋一样,发出一阵“咯咯嘎嘎”的笑声:“太小了,穿不了。”

老板娘偷偷对金项链女人翻了个白眼:太小了,你还不把鞋子脱下来,再穿几下,鞋子都给撑大了。

“不行,不行,太紧了!”金项链女人把她那对富态的脚从鞋子里抽出来。

她的另一位拎着一只四方黄皮小坤包的女伴,微翘着小拇指勾着鞋带,把鞋架上一只白色磨砂小羊皮的休闲鞋扔到她面前:“试试这个,这个你应该可以穿!”

唐若看着这三个女人,那个玉镯女人已经穿好了帆布鞋,正站在地上扭来扭去地看,她看到唐若在看自己,对唐若微微笑了一下。

可惜唐若是个女滴!

如果唐若是个男的,玉镯女这一笑,估计魂都被她勾走啦!

金项链把那双小白鞋扔进鞋盒里,她试了试同伴推荐的那只休闲鞋。

不得不说,她那同伴比她还了解她,推荐的鞋子不大不小正合适。

莫非,人们通常都对自己身上的问题毫不自知,而对他人的问题却洞若观火?

金项链女人弯腰低头拂了拂那只休闲鞋的鞋面,又用手摁了摁:“这鞋,感觉还可以,穿着挺舒服的。”

挺舒服,那你就买吧!

那鞋。

就跟一个人的婚姻一样,舒不舒服,合不合脚只有你自己才知道,别人的意见与建议,也只能仅供参考。

爱亦然。

外人以为自己站在了上帝视角,对他人那些爱得死去活来,要生要死的爱情感觉幼稚的可笑,总以为当事者迷、旁观者清。

可是。

如果把人这一生全部看透,可能到了垂垂老矣之时,一个人才会幡然悔悟,为什么自己,从未拥有过一段撕心裂肺的爱情?

而让自己的人生,在回忆中找不出哪怕一点值得回味的亮点。

所以爱。

请深爱。

像范云爱着唐若,唐若爱上了范云那样爱。

也可以像华华那样,深深地爱着那个来自北京的大男孩。

那个大男孩对她可真好,百依百顺地好。

给她浪漫,给她温暖,让她每天都过得充实美妙,如同梦幻中一般。

所以,当唐若问着一边试鞋子,一边回答她问题的华华:“华华,你再过几天回南宁?”

华华道:“两三天吧!后天,后天回去。”

华华还有点懊悔自己的票为什么买了后天的,而不是明天?

回来玩了一阵子了,也应该回去了,去给她亲爱的北京大男孩洗衣服,做饭,整理家务,然后坐在热气腾腾的饭菜前,一边等他下班回来,一边在他开门的时候撒着娇扑到他的怀里,咬着嘴唇儿娇滴滴地对他说:“亲爱的马亮,我可想死你了!”

那个北京大男孩。

叫马亮。

然后,马亮就会把包往旁边一甩,弯腰俯身,给她来一个大大的公主抱,再亲一亲她的唇与脸,让她银铃般的笑声阳光般撒满房间的每一个角落。

唐若点点头:“那你去南宁,要不要带一点咱这边的什么东西挺呢?比如酸豆角,干笋子什么的。”

华华摇摇头:“不带了,上次带的干笋子,还没有吃完,搁在冰箱里都长毛了。”

华华把那双小白鞋脱了下来,穿好自己的高跟鞋对老板娘道:“老板娘,这鞋多少钱一双?”

“75块。”

老板娘可真敢喊价。

不论她喊多少,至少拦腰砍一半再说,这是规矩。

“30块。”

“太少了,不行,卖不了。”老板娘将头摇得跟拨浪鼓一样。

“35块。”华华又加了她五块钱。

还是摇头嫌少。

“40块,卖就卖,不卖算了。”华华道。

仍是不卖。

华华拉着唐若:“走,唐若,咱再到那边逛逛。”她指了指另一边挨成一排的几家卖鞋铺子。

老板娘把那双小白鞋收进鞋盒里,40,开玩笑,不卖,不开张也不卖。

可是。

待华华真的挽着唐若,头也不回走出去了好几步后,老板娘咬着牙,仿佛下了诺大一个决心一样招呼道:“哎,哎哎,那两个妹仔,40就40,卖给你了。”

华华抿嘴一笑。

回头。

成交。

无论买货的,还是卖货的,如果认真起来,还是蛮可爱的。

玩的,就是双方心理的博弈。

给你的价格,如果接近你心中的预期,那么,基本上就可以成交了,至于其它小动作,不过是为有可能继续深入一点的谈判布的迷魂阵罢了!

比如。

刚才卖鞋的老板娘,在华华还价到40时,故意假装收起鞋子的动作。

她当着华华的面,从地上慢慢拾起鞋子的动作,看上去像收回,其实却更接近展示。

不然,她不会故意把那双鞋在华华面前摆了又摆。

怎么样?小丫头?看中了吧?

看中了就不要再拼命压价了,40块可以成交了。

唐若挽着华华,从小香港下来了,她看了看表,现在去接马雪莹还早了一点点,而华华也累了,就对华华道:“华华,要不,今天不逛了吧,你说呢?”

“嗯,不逛了,累死了,下次出来逛街再也不穿高跟鞋了。”华华说到做不到。

她问唐若:“那你去哪里?”

“我去公司。”唐若道。

“好,我送你过去,正好順路,然后我直接回去,晚上我就不陪你玩了,亲爱的。”华华笑道。

晚上她要跟马亮挂长途。

唐若点点头,指指远处:“出发,亲爱的。”

出发,粉色小毛驴!

出发,亲爱的!

出发,这颗坐地日行八万里的蓝色星球!

华华开着摩托车,一溜烟将唐若送到了金灵渠广告公司的楼下,暨新华书店门口。

唐若老远就看到了正在不远处的路边走来走去的范云。

范云也看到了她,激动地朝唐若挥了挥手。

一日不见。

如隔三秋。

华华也看到了范云,她看看范云,又看看唐若:“喂!唐若,那个男的是谁?我看他在朝咱们摇手。”

那个男的是谁?

自然是唐若亲爱的范云喽!

唐若笑道:“不认识,八成是看上你这个漂亮妞了吧?”

说完,她从摩托车上跳了下来,顺着楼梯,“噔噔噔噔”上了楼。

华华瞟了瞟越走越近的范云:哼!一个毛头小伙。

在她心里,谁也比不上她的马亮,她上下打量了几眼范云,感觉这个穿着制服的小伙子虽然看上去相貌比她的马亮差那么一大截,不过,还凑合,还行。

她睁着大眼,看着快走到自己面前的范云,倒把范云看得有点不好意思了。

章华华的性格就是这样的,热情似火,敢爱敢恨。

她跟唐若不一样。

唐若那种温柔似水的性格,才不会像她那样打量别的男人呢!每当有男人的目光落在唐若身上时,她总是轻轻地低着头,最多,就是抿一抿嘴唇,一笑而过。

范云看看楼梯。

唐若早上去了。

他又看看华华,华华的背影,已经随着她那只粉色小毛驴欢快地叫声,一去三四里,又过五六村了。

范云没能跟唐若说上话,心里有些微微的失望,一失望,就想抽烟,他摸了摸裤袋。

没烟。

他不是决定戒烟了么?

范云将手从裤兜里抽出来,有点小失落,他又将手插进了裤兜,如此,反复几个来回。

裤兜心想:兄弟,不必如此,男子汉大豆腐,应该提得起,放得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