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生命激荡的印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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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我的婚姻生活

在中国,如果你向年轻人询问恋爱的最佳方式,十个人中会有十个人回答你:自己认识的好。

尴尬之处就在于,我和丈夫的相识不是这样的,我们是由别人介绍结合的,是所谓“介绍婚姻”。更可笑的是,我在北大读书四年,认识的好男孩不计其数,死去活来的爱情也经历过几回,偏偏到最后无一成功。而由别人介绍的只有一回,这一回就使我们结成了夫妻。

那是我从北京分配回南京的第一个年头。我独自住在机关宿舍的一个小阁楼里,吃饭在食堂,下了班便闷在房间里看书写小说,日子过得单调却又自在。那一年里我写的小说最多。人说“曾经沧海难为水”,我自认为对恋爱结婚已经没有太大的兴趣,甚至怀疑自己这辈子是否还能够钟情于某一个男人。

然而我在观念和思维方式上又是相当传统的,我明白女人应该有丈夫,有孩子,否则便很难在中国社会里立脚存身。我就这样矛盾着,迟疑着,对自己的婚姻前景抱一种“隔岸观火”的奇怪态度。

年底的某一天,我接到一位编辑朋友的电话,说要为我介绍个男朋友,对方是正读工科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朋友强调说,这个人的性格正好跟我互成反差,我们两个人在一起或许合适。我当时只沉吟片刻,同意了。现在想起来,同意见面的原因有两个:一是朋友在电话里说得神秘兮兮,引发了我的好奇;二是对介绍朋友这件事本身感到可笑,一心要见识见识送到我面前的是何许人也,还是好奇。

见面地点选得也别致,在南京图书馆二楼的公共阅览室里。事隔多年,见面时谈了些什么已经记不清了,而当时我们双方的衣着打扮以及我对他第一眼的印象却历历如新。是朋友陪着我先到见面地点。我那年27岁,穿一件当时极少见到的黑色羊皮短大衣,披肩头发,额前一排厚厚的刘海。我的朋友选一处僻静地方坐下,刚说了几句话,从楼梯口忽然冒出个戴眼镜的小伙子,对我朋友“嗨”地一声,然后伸手在朋友肩上拍一下,很亲热很熟识的样子。他没有跟我招呼,甚至没有看我一眼,我不明白他是故作矜持还是天性羞涩。我用小说家的眼光打量他:穿一件很旧的黑色毛呢制服(后来我知道那是他父亲的衣服翻改的),个子不高但是壮实,皮肤白皙,面容严肃甚至有些紧张。他的眼睛藏在深色边框的眼镜里,初次见面,我无法唐突地去探究他的眼神,因而也无法知道他心里在想些什么。我们互相很熟了之后他才告诉我,因为我穿的那件羊皮短大衣,他觉得我不像写小说的却像运动员。而他原先的审美趣味偏重纤细,喜欢那种细长纤巧的女人。

我的出现改变了他的审美趣味。

严格的说,当时我们两人对于对方的印象都是一般,不算厌恶也说不上惊喜。朋友勉力在我们之间说了些话,天似乎就暗下来了,图书馆要关门,我们三个人便走到街上。似乎朋友要先走,我丈夫叫他吃过晚饭再走,然后就带我们到街口的一家小吃店。我丈夫抢着去买筹码,买了许多馄饨和小笼包,三个人尽量地吃,还是没吃完,有点浪费了。饭后朋友真的要走,由我丈夫送我回去。一路上有些尴尬,记得都是我寻找话题来问他。那段时间我对建筑发生了浓厚兴趣,恰巧我知道他学的专业又与建筑有关,我就拼命把话题往建筑上引。果不其然,他开始滔滔不绝说这说那。他这一开头便没完没了,全然不顾我的反应。这是一种典型的书生脾气。

走得乏了,就坐公共汽车。下车之后他站在那里迟疑,想走又不想走的样子。我便主动邀请他到我的房间里坐。天很冷,我的房间因为矮小,又因为我用了电炉和100瓦的大灯泡,相比之下就觉得温馨和温暖。我们坐得很平静也很安适。夜深的时候他终于要走,我故意向他借一本建筑学方面的书,请他有空送来,实际上是给他一个再来的机会。

在此之前我极容易对求爱对象感到厌恶,而这一次对他没有那样的感觉。也许是因为我很想尽快完成结婚使命的缘故。我第一次知道谈恋爱也可以这样平静这样清淡,这是否是所谓“介绍式婚姻”的特点?

我没有料到的是他第二天就把书送来了,并且带来了他一个搞绘画的朋友。事后他告诉我说,他朋友对我印象很好,我由此知道他不是一个很有主见的人,他一心要让我得到他朋友的赞同,以确立他自己的信心。

事实上他有很多方面都像个孩子:他缺乏自制力和毅力,不善家务,不会察言观色,也不很懂得关心和体贴别人。他喜欢心血来潮,一旦想做什么事情便立刻就要去做,而不管是否打乱了别人的计划或者给别人增添麻烦。他没有这种细心或说是为别人着想的习惯。尽管这样我们还是相爱的。人不可能没有缺点,只要相爱着,我们便可以一次次地原谅对方。同样如此,我身上也有许多让他受不了的地方,我们彼此原谅。

我们的爱情没有急风暴雨的疯狂,而是一种循序渐进的互相渗透。我们在许多观念上有惊人的相似:关于艺术,关于社会,关于家庭,关于未来。我在许多次的交往中一点一点发现他的长处:他聪明过人,敏捷过人,善于思考也善于钻研,且精力充沛,学过美术,喜欢小说和电影,对体育迷恋到发痴,自己也是球类运动的一把好手,有身上的累累伤痕可以作证。对于学习和研究工作他有天生的适应力,只要往书桌前一坐便如同进入无人之境,外界一切干扰于他无碍,甚至我跟他说话他毫无反应。他的聪明也时时运用在家庭生活之中:装电灯贴墙纸铺地毯修拉链种种杂事,他一一应付裕如。他设计出来的家具和选购的工艺品令许多人走进家门啧啧称赞。

有一件小事,在我们的恋爱进程中起了很大的促成作用。那是在初夏;我的书桌正对窗户,书桌上吊着100瓦的大灯泡,无数细小的蠓虫便从窗户外面飞进来,围了灯泡乱飞乱窜。我大约对此说了一句抱怨的话,他记住了,第二天晚上10点来钟的时候,下了晚自习,他匆匆从学校赶来,带来一块淡绿色塑料窗纱,帮我把窗户严严蒙上,又匆匆地回了学校。我这人平生很少受人照顾,一点点小事便会让我感动不已,那整个夏天我坐在书桌前面对窗纱,心中觉得一片温情。

秋天里的一个晚上,他没头没脑地对我说:“你嫁给我吧。”

我突然地感到浑身上下奇冷无比,寒意从每一个毛孔里渗透出来,竟使我手脚痉挛,牙齿咯咯发响。我想我当时的情况几近于虚脱。婚姻的承诺对我来说太沉重太严肃了,虽然心里面早已经把他和“丈夫”这个字眼联系起来,然而一旦现实逼近,又觉得眼前一片茫然。我知道这一个字便要决定我今后一生的命运,我不甘心就这么失去我自由的身体,从此成为别人的妻子,从此为别人的命运担惊受怕,欣悦悲苦,忍辱负重。那一瞬间我多么希望自己不是28岁而是18岁!我要再过十年自由的日子,无忧无虑的日子,而不必如此匆忙又如此悲壮地走向婚姻。

我对他说:“请宽限几天,让我想一想。”

然而我还能想什么?我崇尚独身主义,可我知道我自己做不到。我做不到便要结婚,要结婚便要选择他。那几天里我对自己最没有把握的问题便是:我能否与他白首偕老,永不分离?我这个人有唯美主义倾向,做任何事都追求完美,追求一种浑圆的境界。我不喜欢离婚这种事情让我碰上,如果这样的话不如当初不结婚。可我不结婚又怎么能知道今后的一切呢?想到这里我忍不住就要想笑。我就这样又想笑又想哭地熬过漫长的两天。

第三天我告诉他,我答应做他的妻子。

我们的结婚仪式实在简单到极点。上午我们去街道办事处领结婚证,中午两个人在一家饭馆叫了四菜一汤,记得总共花了六块多钱。下午又买了些喜糖在我们单位发了一发,就算这事过去了。新房便是我那间10平方米的小阁楼,被褥用具一切照旧。因为他那时候研究生还没有毕业,大部分时间还在住校。至于双方的父母,事先一概没让他们知道,害怕他们要办这办那罗里罗嗦。双方父母本来一心要风风光光喝他们长子长女的喜酒,希望落空之后不免埋怨我们的草率。只好由他们埋怨了。

现在我丈夫常常说,他很怀念我们婚前婚后住在那间小阁楼里的日子,那是我们最轻松最和谐最浪漫的一段时光。我们用不着顿顿饭烟熏火燎,高兴了在煤油炉上烧一点小菜,不高兴了便吃单位食堂。白天我们各自上班和上课,晚上一张小书桌分为两半,他看外语,我写小说,人贴得很近,心也贴得很近。

一年之内我们就有了孩子。我这个孩子是为我外婆生的。外婆那年已经90多岁,最大的心愿是能在死前见到重孙子辈。外婆只有我母亲一个女儿,我又是母亲的长女,这个责任义不容辞地被我承担过来。我那时候没有考虑别的,只想让从小相依为命的外婆高兴一次。我做人的悲剧也就在这里:为别人考虑得太多太多,总习惯把自己置于献身的位置,想当好作家,又想当好母亲,好妻子,好女儿,好媳妇,结果总是力不从心,自己恨自己无能。孩子不满五个月的时候我匆匆忙忙带回老家献在外婆床前。外婆心满意足,不久便溘然长逝。我至今想到外婆,心中便很平静,因为我为她做了唯一能做的事。

跟无数个家庭一样,孩子为我带来欢乐的同时,也带来了无尽的烦忙和苦役。现在想起来,我简直不知道怎么把孩子从一尺多长带到这么大的。我对那一切感到后怕。然而我有时候又想,如果上帝再赐我一个孩子,我照旧会高高兴兴把他养大。我喜欢怀里始终有个吃奶的婴儿,我可以在他身上时时倾注我的梦想和母爱。

我丈夫对于孩子没有尽过责任,他只把孩子当玩具,跟她嘻笑打闹,而从不知道为她的饮食起居和智力发育操心劳神。孩子很小的时候,夏天里他带她睡午觉,结果两个人睡得梦天梦地,孩子尿了床,尿在凉席上流淌开来,把一大一小两个人的短裤浸得湿透,而这两个人居然安之若素,身子都不带动一动的。这样的父亲,我又怎么能放心让他插手孩子的事情?结果还是苦了我自己,从每天早晨穿衣洗脸吃饭,到变换菜肴让她吃得开心,到总也讲不完的故事,到每晚坐在桌旁督促她做功课……每一天都是一场紧张的战斗,每一天都使我精疲力尽,腰酸背疼。

大学时代常跟女友争论家庭生活中谁当底色的问题。我那时候说,我愿意找一个最平凡的人当我的丈夫,只要他肯做我的底色,为我牺牲一切。结果十年之后我发现自己正在十分称职地充当这一角色。多少年来我见得最多的是丈夫趴在书桌前一动不动的背影。他在硕士学位拿到之后又读博士,博士学位拿到之后又一心要出国念博士后。一切如愿以偿了,他却厌倦了只说不做的纯理论研究,想要在实际工作中一显身手。他从英国应聘到了香港,在一家大公司主持高速公路的设计事务。我们夫妻分居多年,成了两只南来北往的候鸟,年年只在女儿寒暑假的时间相会。我觉得这样的婚姻形式也很不错,方便的通讯工具使大家时时可以关心和了解对方,短暂的见面又造成一种新婚蜜月的珍贵和快乐。余下的时间,我们各自忙于自己喜欢的事情,互不干涉。

常有人问我这样的问题:婚姻和事业哪一样重要?我总是尴尬地笑着,为自己不能完满回答这个问题而歉疚。答“都重要”?显得我这人太平常太平庸。硬要找出哪一方面占的份量重些?实在有违我的本愿。我喜欢文学也喜欢家庭主妇的生活。甚至把一应琐事交给别人去做我还不放心。我天生是个操劳的命,为别人想这想那,闲下来反觉无所适从。于是我的小说构思就常常与一天的菜谱和该要上街添置的用物搅和在一起,我没法让自己变得伟大。从前我总把希望寄托在女儿长大以后,以为到那时至少可以得到一些解脱。可女儿是一天天地大了,该操心的事儿又变换着花样找上来了:考中学啦,请家教啦,需要关心她交些什么朋友啦,思想健康方面有没有出问题啦,真是大有大的烦恼。

也许真要出家去当尼姑,才能让自己有一方完全清静的世界,得以写尽生命中的所有愉悦和张惶?

怪只怪自己是个活得太认真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