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2011年美国对我国光伏产品发起“双反”调查,欧盟、印度、加拿大、澳大利亚也纷纷效仿美国对我国光伏产品发起“双反”调查。“双反”导致我国光伏企业利润下滑甚至破产倒闭,进而造成大批工人失业。因此深层次地探索美对华光伏产品的原因已成为促进我国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当务之急。以美对华光伏产品的“双反”为例,首先介绍了“双反”的判决过程,其次深层次底挖掘了“双反”的政治经济原因,并分析了“双反”对我国光伏产业的影响,最后从政府和企业两个角度提出了应对“双反”的对策和建议。
一、案例介绍
2011年10月19日,美国Solar World联合其他6家光伏企业组成美国太阳能制造联盟向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起申诉,指控中国光伏企业以不公平价格对美倾销太阳能电池及组件,并控告中国政府对晶体硅电池生产者提供多项非法补贴,因此要求对中国晶体硅电池板进行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美国商务部于2011年11月8日正式立案调查,最终于2012年10月10日作出反倾销、反补贴终裁,2012年11月7日,国际贸易委员会给予肯定性终裁。
二、美对华光伏产品“双反”原因分析
(一)政治原因分析
1.利益集团博弈的结果
此次案件涉及两个集团组织:美国太阳能制造联盟和美国平价太阳能联盟。综合两大利益集团的规模人数、组织程度、游说资金,可以看出“双反”是两大利益集团相互博弈的结果。
2.美国政府基于国家利益和政府私利的综合考虑
(1)政府基于国家利益的考虑
(2)奥巴马政府谋求政治私利的表现
综合以上美国政府对国家利益和政治私利的分析可以看出,奥巴马政府为获得政治捐献、赢得选举,也为了维护金融危机后国家在国际体系中的政治利益而采取贸易保护措施。
(二)经济原因分析
1.中美光伏产品贸易不平衡
中美两国在光伏产品开发领域都取得了巨大成果,两国之间的光伏贸易规模近年增速明显。统计数据显示,2005年起中美光伏产品的贸易量不断增加,至2011年时达最大值为40.87亿美元。正是由于中国光伏电池(板)与组件对美国巨大的顺差,造成美国将贸易保护的矛头指向中国。
2.维护国家经济利益,保护国内光伏产业发展
(三)其他原因
1.中国光伏产业“两头在外”的发展格局
2.我国政府不规范的扶持政策
三、“双反”对我国光伏产业的影响
(一)削弱我国光伏产业的竞争优势
自2004年我国光伏产业起步发展至今,我国光伏产业在政府的政策支持以及企业的自身发展下形成了光伏产业的竞争优势。我国拥有充足的、相对低廉的劳动力,我国光伏产业在电池的制造和组装环节形成了优势。美国对我国光伏产品的“双反”使我国光伏产品在欧美各国的出口量锐减。
(三)光伏企业亏损严重甚至破产倒闭
受“双反”的影响,我国光伏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有明显的下降,从而导致我国光伏产品的出口额大幅度下降。此外,除了国内大型的光伏企业的亏损破产,国内中小企业的赢利能力也出现下滑,造成停产或半停产状况。
(四)引发连锁效应
美国对我国出口产品发起的贸易调查常常引发其他国家的跟风和效仿,尤其是一些出口表现比较好的国家,它们效仿美国对我国发起类似的贸易调查,即所谓的“连锁效应”。
四、应对光伏产品“双反”的对策和建议
(一)巧妙利用美国利益集团相互博弈的力量
首先,要认清不同利益集团的立场,识别哪些企业以及利益集团支持贸易保护,哪些持反对态度。其次,要采取一定渠道和方式积极主动地搞好与反对贸易保护方的关系。最后,根据上述分析,两大利益集团的人数、组织程度以及是游说资金对博弈结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积极参与政治私利的提供,以影响美国政府
第一,在美国的中国光伏企业可抱团成立政治行动委员会,通过提供合法的政治捐献来影响美国政府,争取获得有利的贸易调查结果。第二,在美国的中国光伏企业应提高其游说能力。第三,削弱美国共同申诉企业的联合力量。
(三)消除美国对华疑虑,不断改善中美关系
第一,我国政府和企业要不断释放中美光伏产业自由贸易给双方带来好处的信号。第二,建立中美两国的磋商对话机制,不断改善中美关系。
(四)改变光伏产业“两头在外”的发展局面
第一,加强技术研发以提高光伏产业的技术水平。第二,调整光伏安装市场,不断将欧美市场向国内以及新兴市场转移。第三,加大我国光伏产业“走出去”的力度。
(五)严格遵守并充分利用WTO贸易体制
国政府要加强对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学习和运用,充分利用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学习西方的国家利用诉讼手段寻求贸易摩擦的化解方法,进而维护自身权益。
第1章 宏结:世界贸易组织《贸易便利化协定》对中国进出口发展的贸易创造效应——基于改进引力模型的跨国面板数据实证研究
摘要:多哈回合
目前唯一的多边协定世界贸易组织《贸易便利化协定》(以下简称协定)于2015年初达成,对于贸易便利化水平不高,正在进入新常态的中国对外贸易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文章在《协定》对中国进出口发展带来贸易创造效应理论分析的基础上,选用世界经济论坛贸易便利化水平指数,对涵盖中国85%以上贸易额的40个世界贸易组织成员方的面板数据分别建立贸易总额、进口和出口的改进引力模型进行实证研究,并就模型结果在弹性不变的基础上对以我国出口为例进行增长预测。
一、引言
贸易便利化通常指一国贸易主管和相关机构以消减国际分工和资源跨国流动的机械性、技术性和制度性障碍,从而提高贸易运作效率和降低贸易交易成本,为国际贸易提供一个协调、简化、透明、可预见的环境,主要涵盖精简流程、协调法律法规和标准、实施新技术或改善现有设施等措施。与产业补贴、金融体系、外资准入等领域不同,贸易便利化简化贸易环节,降低交易成本,将通过促进贸易和国际分工使各成员国经济受益。在多边和双边经济合作中,贸易便利化都是率先达成的重要内容,也为进一步推动多边或区域经济一体化奠定了基础。因此,作为世界贸易组织货物贸易协定的重要协定,同时也是目前多哈回合唯一的一个多边协定,2015年1月世界贸易组织理事会通过的《贸易便利化协定》打破了世界贸易组织多哈回合谈判的十余年僵局,能深化和促进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国际分工和贸易,同时使各成员方从TPP、TTIP等双边或区域自由贸易协定谈判中稍微重新转向推动世界贸易组织多边体系的进一步深化。
二、文献综述
分析贸易便利化效果的方法主要有引力模型、可计算的局部均衡模型和一般均衡模型,以及以调查结果为基础的分析法。新古典经济学模型虽然预测内容涵盖广,如产业产出、GDP、居民福利等,但是需要大量翔实的数据,并且严重依赖函数形式的设定和弹性参数的估计。目前,学界最为认可的是引力模型,研究者根据其研究目的和所选取的数据,在基础引力模型基础上进行修正,并运用计量经济学方法实证进出口和代表贸易便利化的指标之间的数值关系。
综上所述,2003年以来运用引力模型对贸易便利化水平对贸易流量的实证分析成果丰富,基本思路是构建或引用贸易便利化指标对基本的引力模型根据研究需要进行修正,采用面板数据进行实证分析。结论也基本都支持了贸易便利化水平提升对贸易流量具有正效应,但是针对不同贸易便利化水平的国家、不同贸易伙伴范围、不同产业和不同时期,实证结果有所不同,所以对于特定国家,有必要对特定时期、产业范围、贸易伙伴国范围进行引力模型分析。
三、世界贸易组织《贸易便利化协定》对中国进出口的贸易创造效应分析
学界普遍认为贸易便利化在各国整体层面上是典型的加和博弈,能使各参与国受益。对我国而言,世界贸易组织《贸易便利化协定》对外贸和经济发展意义更加重大。
四、结论和政策建议
贸易伙伴经济规模显著影响我国贸易,特别是出口。贸易伙伴GDP每提升1个单位,我国贸易总额和出口额分别增长0.587和1.378个单位。这说明我国现阶段出口贸易受世界经济形势影响显著,我国一方面要改善外贸结构提升外贸产品质量,增加出口稳定性;另一方面也提示我们贸易便利化带来的世界范围贸易增长能够通过提升贸易伙伴国的GDP间接进一步促进我国的出口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