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朝萧梁之世,武帝萧衍(464—549)极度崇佛,江南佛教极度鼎盛,佛寺僧尼,遍于国中,仅都城建康(今南京)即有佛寺五百余所,僧尼十余万人,“天下户口几亡其半”。这种局面,自然难免激起反佛思潮的抗击。以刚直不阿、好危言高论讽刺时政的尚书左丞范缜(约450一515),大胆地站出来反潮流,撰《神灭论》,自设问答,对汉魏以来中国佛教徒所宣扬的神不灭论进行了尖锐的批判。
范缜驳斥神不灭论的意图,在论中有坦直的表白:他是从维护世俗政治和传统伦理观念的立场,看到“浮屠害政,桑门蠹俗”,佛教盛传对世俗政治和人心民俗带来危害,认为人们信佛后会“竭财以赴僧,破产而趋佛,而不恤亲戚,不怜穷匮者”,并且会纷纷出家,“家家弃其亲爱,人人绝其嗣续”,破坏现实的封建社会秩序。因此想力陈时弊,摧毁在他看来为佛教信仰建立基础的人死神不灭论,以阻碍佛教之传扬,尽到谏主矫俗的责任。
范缜破神不灭,力论人死神灭,主要是从唯物论着眼,强调形体为精神的物质基础,其析理之清晰、思想之彻底,高出他以前的神灭论者一筹。其论点大致是:
1.“神即形也,形即神也。是以形存则神存,形谢则神灭也。”针对神不灭论者割裂形神联系、以神为离形自在的形神二元论,范缜从形神一元论着眼,强调形、神互不能离,“形神不二”、“名殊而体一”,不可分割。既然形神一体,当然是形存神存、形谢(衰亡)神灭了。
2.形质神用,犹如刃之与利。针对神不灭论者强调神为生命主导、生因,忽视精神对形体之依赖关系的理论漏洞,范缜提出形为神之质(物质实体、物质基础),神为形之用(作用、功能)。他不取以往双方立论所常用的薪火之喻,另设刃(刀)与利(锋利)之喻,说明形质神用。利之名非刃也,刃之名非利也,然而舍利无刃,舍刃无利。未闻刃没而利存,岂容形亡而神在?形体之物质基础一旦不存,凭何能有精神的作用?
3.人有异木之质。针对若形神是一、则草木土石亦应有知觉的诘难,范缜指出,人的形质有其特殊性,与草木的形质不同。草木无人的特殊形质,故无知,人有特殊形质,故有特殊作用——神、知觉。若人死亡,形质发生变化,非同生时,便应无知,如同枯木便非荣木。
4.“心为虑本”。范缜进一步阐明人有能知觉作用的特殊器质,认为人的神只有一个,一统知觉、思虑,思虑功能乃“心器所主”,心,指五脏中的心脏。从何而知心为虑本?从“心病则思乖”,证明思虑是心的作用。
5.凡圣异器。针对神不灭论者以圣人与凡人形体类同而神相异,证明神非由形生的论点,范缜肯定圣人之神超越凡人,必有形质超凡的物质基础,“岂有圣人之神,而寄凡人之器?亦无凡人之神,而托圣人之体”。如古书载大舜“八彩重瞳”,轩皞“龙颜马口”,比干之心七窍并列,姜维之胆其大如拳等。至于说阳货似孔子、项羽像大舜,那必定是“貌似而实非”,其心器必有不同,有如“珉似玉而非玉,鶋类凤而非凤”。
6.鬼非人死而成。针对神不灭者屡引古籍儒书中鬼神、祭祀之言证明形尽神不灭,范缜认为《孝经》言“为之宗庙,以鬼飨之”,是圣人所设宣扬孝道的教化手段,即使有鬼这种东西,那也是“幽明之别”,不过是人眼看不见的一种生物罢了,不可能是人死神存,变成了鬼。
对于范缜激烈反佛的神灭之论,笃信佛教的梁武帝萧衍作为宣布佛教为国教的封建皇帝,态度可以说相当开明。他阅过范缜所上《神灭论》后,写了《答臣下神灭论》示王公大臣和名僧六十二人,表示不赞同范缜之说,列举儒书中有关祭祀鬼神之言,从儒家的立场,判范缜“违经背亲,言语可息”,命臣下就神灭论进行辩论,辩论“应设宾主,标其宗旨,辨其短长”,充分说理,以理服人。当时信佛的大臣文士中,有曹思文、萧琛、沈约、庾黔娄等,撰文批驳范缜《神灭论》。
曹思文,官任尚书论功郎,他先撰《难神灭论》,举两条论点驳难范缜:
一、驳范“形神相即”之论说:形非即神也,神非即形也,是合而为用者也,而合非即矣。生则合而为用,死则形留而神逝。谓形、神不是相即关系,而是合作关系,神自有其实体,故不因形坏而消灭。他举史书所载赵简子因病五日不知人事,神游天宫之事,说若形神相即,则应形体有病,神亦有病,何以赵简子形病而神并未病,能独游上帝之所?
二、儒书教人祭祀鬼神,如《孝经》说周公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以配上帝,若后稷、文王身死神灭,祭祀配天,岂非圣人欺人欺天了?《礼记·乐记》云:“乐以迎来,哀以送往。”若人死神灭,白白哀乐,迎谁送谁?圣人难道会以欺妄之辞设教骗人吗?
范缜览曹思文的文章后,撰《答曹舍人书》反驳说:若如曹言,形神合则有用,那自然是不合便无作用了,这适成神灭之根据,不能作神不灭的理由。至如赵简子、秦穆公神游天上,既然说在天宫耳听钧天之乐,口尝百味等,显然是有身体了,其神若能独存,为何还要依赖身体?若说形神相即,则应形病则神病,那么形神非相即关系,则应形病神不病了,而现实却是伤之则感痛、恼之则生忧,若神与形无干,还用得着伤痛忧恼吗?若以庄子梦为蝴蝶,证明神可离形,则人有梦见作牛作马者,醒后何不见有死牛死马?梦,只不过是“神昏于内,妄见异物”罢了,岂能当作事实!至于儒书先圣祭祀鬼神之教,旨在顺应黎民百姓的信仰,利用神道设教,以宣扬孝道,未必在说明人死神不灭。子路问事鬼神,孔子答:“未能事人,焉能事鬼!”子贡问死而有知,孔子答:“吾欲言死而有知,则孝子轻生以殉死;吾欲言死而无知,则不孝之子弃而不葬。”《说苑·辨物篇》可见孔子是从伦理教化角度对待鬼神有无问题,唯重人事的。
曹思文见信后,又撰《重难神不灭论》,就四个问题反驳范缜:
一、范言:形神合而有用,应离则无用,这不能作为神灭之据。曹思文原文说形神本为二物,合以为用,无理由断言离则无用。如范缜所举形神如蛩駏(古书中所说北方两种互相帮助而生存的走兽)之喻,蛩非駏,駏非蛩,斩駏而蛩不死,灭蛩而駏不亡。
二、若以刃利关系喻形神,“今刃之于利,是一物之两名耳。然一物两名者,故舍刃则无利也”,而形、神是两物之结合,“二物之合用者,故形亡则神逝也”。
三、范缜引证延陵空子之言;“骨肉复归于土,而魂气无不之也。”解释为形消于下,神灭于上,而范又说形神是一体,“今形灭于此,即应神灭于形中,何得云形消于下、神灭于上,而云无不之乎?”
四、范缜说周公以后稷配天、文王配帝而祀,有如商汤放桀、武王伐纣,是权假设教,以救时弊,然有虞氏王天下时,淳风未殄,时非权假,若说是借神道设教,岂不是诬蔑圣人欺天罔帝吗?
范缜的内弟萧琛(478—530)也撰有《难神灭论》反驳范缜。他的主要论点是神与形异、不得共体的形神二元论。认为形体不过是精神的住宅而已,形与神不是一个东西。如人做梦时,形体无知,而精神独自漫游,“形静神驰”,说明精神能离开肉体而独自发生作用。他就范缜以刃利之喻说明形神关系而反驳说:夫刃之有利,砥砺之功,故能水截蛟螭,陆斩兕虎。若穷利尽用,必摧其锋锷,化成钝刃。如此,则利灭而刃存,即是神亡而形在,何云舍利无刃、名殊而体一邪?刃利既不俱灭,形神则不共亡。以利灭而刃存,反证形灭而神不灭。他又反驳范缜“形病则思乖”之言,说若神以形为体,应体全神全,体伤神伤,然而,人有被断手足、伤肌肤的,其识虑并不因此错乱。如孙膑受刖刑失去双脚,兵略却愈明;肤浮被截腕失臂,而儒道方谧。这是“神与形离,形伤神不害之切证也。”对范缜凡圣之别在于形体有异之说,他驳难道:若形神为一,非宿世前因,则圣应生圣,贤应生贤,勇怯愚智,悉应肖其父母,然事实并非如此。如大舜和项羽都是重瞳子,形貌相类,而品格截然不同。若女娲蛇身,皋陶马口,有类虫畜之体了,何以贤明过人?就像马,毛色相同者甚多,而其中不无驽骏之分;人类的形貌相类,精神却千差万别,由此可知,形神为二,圣人之精神,也可寄居于凡人的躯体。
在驳难范缜的诸人中,大文学家沈约(441—513),最称渊通佛典。他撰《难范缜神灭论》,主要驳范缜的刃利之喻,谓刀是全体之称,利为一处之用,刀与利并非相同,神与形不是一物。还说:又,昔日之刀,今铸为剑,剑利即是刀利,而刀形非剑形。于利之用弗改,而质之形已移,与夫前生为甲,后生为丙,天人之道或异,往识之神犹传。与夫剑之为刀,刀之为剑,有何异哉?又,一刀之质分为二刀,形已分矣,而各有其利;今取一牛之身而剖之为两,则饮龁之生即谢,任重之用不分,又何得以刀之为利,譬形之与神邪?一方面以刀可铸为剑而其利之用不改,比喻轮回转世,形体虽异而神不灭。一方面又说一刀分为二刀,而利之用尚有,一牛若截为两半,则生命活动结束,谓以刀与利喻形与神,比喻不当。又说:若形即是神,则神亡之时,形亦顿亡,而眼见有知之神虽亡,而无知之形体犹在,说明“神本非形,形本非神”。沈约还撰有《六道相续作佛义》、《佛知不异众生知义》等,说众生之知(能知之性)与佛之知不异,而且知性相续不灭,所以生生世世修炼,陶练之功积累至极,便能成佛。若无明为因,则所识转暗,沦于六道。
范缜在佛教贵为国教的梁武帝朝,不随大流,不顾个人安危,不受高官利诱,勇敢地挺身而出,宣明自己与众不同的主张,攻击被多数人深深信仰的佛教,这种精神、骨气,的确是难能可贵、令人敬佩的。他驳斥神不灭论,较前人彻底深刻,深化了人类对自身的认识,在思想史上有其突出的贡献。然而,他的反佛高论,应该说在现实中是失败了,他并没有说服谁接受他的思想而放弃佛教信仰,佛教也并未因他大挖其理论台基而垮台,反而是更加繁盛。这恐怕不能仅从社会的宗教需要着眼去考虑其原因,而应对范缜的神灭论作严肃客观的审察,看到其理论缺陷。
应该承认,范缜并未能摧毁佛教的理论墙脚,其思想方法、论证逻辑均不无漏洞,不足以说服佛教徒。何况范缜批判的,只是被尚未吃透印度佛学神髓的中国佛教徒以魏晋玄学思想曲解的、未必完全符合佛家轮回观的神不灭论,并非印度佛教轮回说的本面。当然,反驳范缜的佛教徒们,以中国式的神不灭论反驳神灭论,亦难免有理论破绽,大概也未能说服范缜,如曹思文给武帝的奏章中所承认:“无从折其锋锐”。这场论战,虽然深化了关于形神关系等问题的认识,但论战双方可以说是各执一端,互有得失,范缜既未能取胜,他的论敌们也很难说得胜凯旋。对双方理论上的得失,这里不妨略作总结。
1.形神相即与形神为二。形神关系,乃双方争论的焦点,各自立论的前提。针对佛教徒们以形神为二的论点,范缜首先强调形神相即,一体不离,是符合辩证法的,即从佛家的缘起法则来看,也应予肯定。《阿含经》中即以三捆芦苇互相支撑而得竖立、若去其一余二即倒,喻名色(包括形)与识(当于神)的关系,按此,应说形依神存、神依形存,形神二者不可分离。这很容易从经验事实中取得例证。而神不灭论者们都以形神为二的二元论为立足点,强调神可离形而独在,忽视了精神对形体的依赖性,这从根本上违背了佛学的基本原理缘起法则,必然难以提供可靠的经验事实论据。曹思文和萧琛,都以做梦和神游为神可离形独存之论据,范缜则以做梦、神游时皆感到自己有形体反驳,何况认做梦为灵魂脱离肉体漫游,是不了解做梦原理的原始人的误解,已被近代科学所证伪,范缜的破析也颇为有力。
然而,形神相即,只是缘起法则的一个方面,仅据此不足以全面认识复杂的生命现象,佛家并不据此得出形尽神灭的结论。缘起法则的另一面,是一切现象必生灭相续、因果相续,绝不会戛然灭尽。按此,则形神二者,皆无断灭之理。二者在生前从来都是结合在一起,都是念念生灭、新新相续,这种进程若能因形体衰谢而突然中断,岂非是生灭相续、因果相续的普遍规律不起作用了?佛学依此理说死后非断,五蕴(形神)仍会相续而生,以别种方式继续活动。范缜断言形谢神灭,根本错误便是违背了生灭相续、因果相续的规律。而对这一点,神不灭论者们未能明确指摘。另外,范缜的形神相即还有以形神为一物之义,这就难以回答诸般诘难。对此,清人黄宗羲曾予以指摘。
2.形为神质与神为生本。形神二者,谁重谁轻?孰主孰客?双方各执一端。神不灭论者依佛学“心为法本”的思想,强调神的神妙、主导作用,以神为生命之本,反对把它等同于低级的物质现象,这无疑是正确的。其所举形病神不病的论据,较范缜“心病则思乖”的论据,要显得有力。形病而知痛苦忧恼,正说明精神并未跟着形体一起出毛病。但神不灭论者们将精神孤立,忽视形体对精神的制约作用和精神发生的生理机制,未免片面。范缜正是从他们所忽视之处着眼,强调形为神之质,并说明精神是人特殊器质的作用,“心为虑本”,对启发人们科学地认识自身生理机制,确有贡献。然范缜在论证形为神质时,又犯了简单化的、机械唯物论的错误,如说凡圣之别在其形质之异等,难免被对方击破。而且,即便形为神质,也不见得能证明形谢神灭。物质形态有肉眼可见的,有不可见的,范缜也承认有“幽明之别”——有人不见的另一种生物意义上的鬼,那么有何理由断然否定有不可见的特殊形质,如佛家所言微细四大,作为相续而生的神识所依之形质呢?
至于范缜所用以说明形质神用的刃利之喻,实在算不上高明。任何譬喻,严格而言都可以说是蹩脚的,前人和佛书中以薪火喻形神关系,结果神灭论者和神不灭论者都可以此喻说明其论点。用简单的、低级的、死气沉沉的、冷冰冰的刀刃与锋利,来比喻复杂的、高级的、生气勃勃的人类生命活动,较薪火之喻,更为蹩脚。这在逻辑学上,是以非同类的东西作类比推理,依因明学,则是“同喻依”(正面论据)不能成立。就算能成立,依逻辑学,也只能得出盖然性结论。因此,论敌们得以作多种反驳,甚至用刃利之喻来说明轮回转世,范缜对此根本无法反驳。
3.鬼神之说与神道设教。佛教徒们遵照梁武帝的诏示,辩论中不引证佛典之言,而只依双方共认的道理推论,当时社会尤其读书人共奉为圣典的儒书之说,是佛教徒们最有力的论据。如佛教徒庾黔娄反驳范缜,只引儒书中有关鬼神祭祀的七条言论,其他人也无不引证此类言论。范缜仅认此等言论为先王古圣神道设教以宣扬孝道的的愚民手段,既不符合事实,亦难摘掉对手们给他扣上的“诬谤圣贤”帽子。
4.佛教的社会教化作用。对佛教这样一个内涵极为丰厚、已在中国流传了数百年,根深难动的社会教化体系、文化体系,若不作出客观全面的评估,是难以服人的。范缜反佛的出发点,是看到佛教盛传的某些流弊,便全面否定,力图消灭,这无疑是偏激的、片面的。萧琛即就范缜所举的佛教流辩解说:佛之立教,本以好生恶杀、修善务施,修善以忠信为上,务施以周给为美。这是佛教的本义。至于俗人为贪求福报,竭财以施佛斋僧而不顾亲戚贫病,那是“体佛未深,解法不妙”,不是佛教的过错。何况诸家之说,谁无流弊?先秦六家,各有所失,抓住一些流弊而“罪我如来,贬兹正觉”,无异“忿风涛而毁舟楫”。佛家智慧为本、慈悲为怀,提倡五戒十善、布施利人、普度众生等主要精神,生死轮回、因果报应说劝善止恶的良性教化作用,是一般稍为了解佛教的人都共认的,而范缜竟全盘否定,自不免暴露出其思想方法之偏激,难于被世人所赞同。至于范缜自己所宣扬的神灭论、无因论所可能发生的放纵人欲、助长恶行的负面教化作用,他显然未尝深虑。他大概没有想过:人死永灭、尽情享受,是纵欲主义者和作恶多端者、罪犯们共许的人生观、生死观。
范缜之后,有北齐文学家邢劭(496——?)主张人死神灭,《北齐书·杜弼传》载他与佛教徒杜弼关于神灭问题的辩论。邢劭的主要论点,是历来神灭论者所比喻的:神之在人,犹光之在烛,烛尽则光穷,人死则神灭。谓人死再生之说是画蛇添足。杜弼反驳说:若以人死归无,没有能生之力,那么任何事物在未生之前,本来也是无,凭何怀疑“因前生后”?而且,无情的草木,死后尚能再生,含灵之物的人类,何妨再造?若说草死有种子在,那么人死也应有“识种”;若以看不见识种便予否认,那么神之在形,也是难以目睹的。以烛尽光穷比喻人死神灭,未免失当。因为:烛则因质生光,质大光亦大;人则神不系于形,形小神不小。
神之于形,亦犹君之有国。国实君之所统,君非国之所生,不与同生,孰云俱灭?强调神为形之主宰,与形体非简单的依存关系,故不会随形而灭。邢劭本不懂佛学,思辨水平也不高,经往复辩论,“理屈而止”。
总之,从东晋至北齐,持续了一百五十年之久的神灭、不灭的争论,基本上是中国式、玄学化的神不灭论与反对它的神灭论之争,论战双方都未能准确全面地理解印度佛学的轮回说,各自沿着自己的思路走到了尽头,也还是各执一端,互有得失,实际上并未能真正有效地捍卫或攻击印度佛学中道的轮回观。神灭论者所失较重,社会影响不大,对佛教的传播并未形成多少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