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建设是一个大的系统工程,是关系到国家发展人民幸福的工程,各国政府都非常重视,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更是强调政府的廉政。我国的廉政建设主要有以下特征。
(一)廉政建设体系化
党的十五大以后提出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逐步加大治本的力度,通过深化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要求。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十六字方针,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作出的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战略决策,体现了党和政府从教育、制度、监督等各个环节出发,建立标本兼治的综合体系进行廉政建设的宏观战略和清晰思路,既全面又有重点,摆脱了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局部治理局面,迈出了廉政建设体系化的坚实的一步。
这种体系化的廉政建设方针突出反映在2005年1月中央颁布实施的《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里。该纲要明确提出了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工作目标,所规划的廉政建设体系既是一个着眼全局的体系,又是一个遵循规律的体系,还是一个注重预防的体系,更是一个依靠民主、法治和德治多管齐下防治腐败的体系。
(二)廉政建设制度化
党的十六大以来,党和国家有关廉政的法律制度建设的步伐明显加快。2003年11月,全国纪检监察法规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了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法规制度体系的规划。2003年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颁布实施。2004年《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颁布实施。2005年,《国家公务员法》、《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关于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规定(试行)》等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相继颁布实施。与此同时,还有一系列有关廉政建设的法律和制度正在抓紧制定之中,如2001年7月起,中央纪委法规室和监察部法规司多次组织召开了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廉政法的专家论证会,中国的廉政法正在酝酿之中。
在短短几年时间里,有关廉政制度化建设所迈出的实质性步伐是建党和新中国成立以来前所未有的,其间颁布实施的一系列法律和制度填补了廉政建设的制度空白,为加强廉政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群众利益成为廉政建设的基本出发点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决策,强调坚持以人为本,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的思想,体现在整个廉政建设实践中。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有关部门按照中央的要求,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学校乱收费和挤占、挪用、截留教育经费行为;认真清理、整顿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乱加价、乱收费等现象。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有关部门按照中央的要求,继续纠正在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以及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着力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以及面向农民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问题;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重大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的专项工作,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
以上这些举措,真正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也反映了廉政建设的具体化和微观化。
(四)廉政建设的力度进一步加大
体系化与制度化是廉政建设力度加大的重要表现。从客观现实结果来看,廉政建设的力度加大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依法惩处力度加大。党的十六大以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对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一直有增无减,中央纪委、监察部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严肃查处了一大批有腐败问题的省部级干部。
二是廉政教育力度加大。中国共产党有注重思想政治教育、着力通过化解内因解决问题和预防问题发生的优良传统和丰富经验,党的十六大以来,党更是不断提出新的要求、推出新的措施加强廉政教育,如规定新任公务员必须接受廉政谈话和廉政培训,各级主要公务员在年度述职的同时要述廉等。
(五)通过深层次体制改革推动廉政建设
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强调要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深化改革的精神,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程,积极推进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力争在关键领域和重要环节取得突破,从深层次彻底解决廉政建设的瓶颈问题。
目前各地在干部人事制度、司法、行政审批等领域都进行了深层次的改革。在体制改革方面,各地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精神,重点解决权力制约机制的完善问题,加强对领导机关和公务员的监督和制约,理顺权力之间的关系,保证各部门、上下级之间权力的健康运行。
(六)注重廉政的社会环境建设
廉政建设只有在良好的社会环境中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否则,整个社会对腐败行为麻木不仁,廉政建设就难以取得成效。2005年初,中央颁布《实施纲要》的主要用意之一就是要形成全党全社会高度重视和积极参与反腐败的局面。
从2006年至2007年,中央进一步加强了廉政文化建设,加强对公务员的权力观和政绩观教育,促使公务员为民、务实、清廉,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道德观念,并把这种教育活动深入到学校、企业、工厂等各个领域,大力营造弘扬正气、抵制邪恶的良好社会氛围。
目前,广大人民群众已真正觉悟起来,正以实际行动与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廉政建设的良好社会环境已初步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