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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被消失的人

1

他来到目的地。首先找了一家宾馆安身下来。

因为公司效益可观,出差可住三星酒店。每次他都会选择带窗的房间。甚至在旺季时为此辗转多处,只为那一扇窗户。

他的这种偏执决定了他的品位,如同他在食物上的挑剔。这些不算劣习,只是一种个人喜好而已。

一边按电视遥控器一边构思近日的活动计划。无意间看到屏幕上的国家地理频道标识。会心一笑。

对于地理他有与生俱来的热爱。至今还能背诵出美国的五大连湖,俄罗斯的主要港口,哥伦布航海的路线。

如果不是出于现实的考虑,他或许已成为现代版徐霞客。而他目前的供职单位是,某传媒集团下属新闻部。

这是他首次光顾的一座城池,中等规模。虽不甚繁华,却也别具风情。街道笔直,树木葱茏,建筑中规中矩,而时兴场所却是应有尽有。

是一个朴实的城市,甚至有些乏味。然而他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这种朴实。因为他发现这里的公共厕所是免费的,而且很多斑马线附近都安装有行人过街按扭。

与其大而无当,不如细微处见功夫。

2

一个人在陌生的城市难免生出寂寞之感。这寂寞,于苏晟而言其实更多的来自近日的遭际。

当一个人孤身离家,身边又无他人相伴,而且还满腹心事的时候,最容易意志低靡。幸好苏晟不同,他这个时候往往就静默起来,想一些平常不曾顾及的问题。

譬如今夜,那些生命中曾经有过交集的人,一个个地从脑海中浮现出来,轮流陪伴他捱过这时日。

他和衣躺在雪白的席梦思床上。空调的温度令房间暖和。电视由地理频道换到音乐频道。正在播一场古典音乐会。很低的音量。

索性闭目养神,任由心旌飘摇。

往事并不如烟。只有未曾获得瞬间感触的往事才如过往烟云。后者是生命中的赘余部分,但不可少。

而那些化作记忆的往事则是支撑起种种人生的框架。坚不可摧。除非人生崩塌。

3

他记不得他的名姓。是幼时的玩伴。一起“冲锋陷阵”过。一起摸鱼钓虾过。记不得名姓了。这是多么令人沮丧的发觉。

那些原本以为将要念念不忘的事情,在时间的沙漏里,终于滤走。

是因为搬迁而失去了联络。他还记得自己在伙伴离开的前夜,黯然伤神过好一阵子。八九岁的孩子,并不懂离别的深意。只知要和身边的人告别了,从此以后见不到这个人了,不能一起说话了,亦不能一起玩耍了。仅此而已。至于离别即将造成的缺憾,则无从考虑。

然而年岁久远,依然忆得起有这样一个人在自己的世界里来过一遭。足矣。

还记得蝉可以捕下来玩味,而蝉蜕则可以当中药换零花钱。那些一起拣蝉蜕的惬意午后时光,是童年记忆里挥之不去的一道绚烂色彩。灼灼生辉。经年不息。

本是午睡之时,提前约好趁大人们熟睡偷偷跑出来,到有树的地方寻找蝉蜕。家家户户的门前屋后,大多种植榆树、椿树和水杉,也有泡桐树枣树;幽静的巷子两侧,樟树腊树为主,当然也少不了杨树;河边则是清一色的柳树,那里蝉蜕最多。

而今窗外是深冬。却依稀听得到蝉鸣。少年伫立在路上,凝神注目未来光景。瞬间长成青年。流年碎影顿时斑驳起来,亘在眼前。

不能说感情多么深厚。在那个特定的年纪里,占据生活大部分内容的就是结交。以为自己可以由此认知整个世界。

你和我和他(她),加起来就是整个世界。

4

还有邻居家的那个女孩。她后来也搬走了。从此杳无音信。

他曾多次去到她家。在无忧无虑的孩提时代。讨要凤仙花的种子。一起做作业。或者研究一只蝴蝶翅膀的纹理。

他最喜欢她家的菜园。那里除了各类蔬菜还有一片专门用来种花的地。芭蕉花鸡冠花太阳花都是为他所熟知的。还有几株向日葵,植株高健,花盘硕大,顶着明晃晃的阳光悄然旋转。而栀子的洁白芬芳,又是另一番景象。

也是夏天的中午。日光如炬。她带他去菜园里寻找一种叫做薄荷草的植物。采集它们的叶片。几枚就够了。

那是绿色的表层有绒毛的发出薄荷气味的叶片。他记得。

然后到她家的厨房里。因为窗外大树遮挡的缘故,厨房内光线稀薄。如同步入海底世界般幽深。厨房的地面是凹凸不平但很匀称的泥面,没有任何粉饰。赤脚踩上去立即感受到舒畅的凉意。

她把薄荷叶片放到一只印有兰花图案的白色陶瓷杯里,于水缸边舀取井水冲泡。一杯薄荷茶就此诞生。

或许出于地主之谊,或许女性温良本质使然,她让他先喝。他也不客气,当即试味。有微甜沁凉的触觉在舌间。唇齿留香。是淡淡的清香。

他清晰地记得两人共饮一杯薄荷茶的情景。数年后读到“共饮一江水”的句子时,心底会有凄婉的暖意。

于是对那个女孩的记忆集中起来。仿佛她等值于夏日里的那杯薄荷茶。

在这里,女孩,薄荷茶,孰轻孰重已无答案。只有记忆回溯至此时,人和物是平等的。

很多时候,不知道是因为先忆起某人才有了与之相关的记忆。或者先有某项事件的记忆再关联到某人。

5

念小学五年级的时候,班上转学来了一个男生。眉目清秀,来自遥远的海滨,有着不幸的家庭背景。父母离异后,母亲远走他乡,父亲的事业遇到瓶颈,遂带着儿子与老母亲辗转异地,靠做些小生意过活。

他在音乐课上教全班唱歌。《星星点灯》。当时在南方沿海已然流行的歌曲,只是苏晟所在的城市并未传唱开来。歌词包含很多意蕴,但可以肯定的是,那不是一首受师长诟病的爱情歌曲。所以才有机会成为学生的心头好。

歌里有对现实的抱怨,有对未来的憧憬,更多的是对自身的激励。少年意气,容易被这样的歌曲打动。

他教男生跳霹雳舞。他会做高难度的伏地挺身。在大家眼里,他是出类拔萃的。并因那特殊的经历,他的身上又有一股落魄的气息。

是发自内心的一种因投缘而生发的友谊。但苏晟依然是保守一份骄傲的,他一边与之交往一边在求索或者说检测。所以这份友谊并没有交深。两个优秀者的暗自较量而已。

只是记得那样一个桀骜的少年。给大家带来未曾见识的勇气和惊奇。

一如晚风自远处的海面掠来,倏忽而过。

类似于明星与追随者的感情。一开始就处于不平等地位的感情。必定生出几分不自在。因而最终如两朵浪花,在生命的长河里湮灭。

纵使相逢不再识。

每个人的一生中会遇到多少个这样的人?

6

初恋对象是一个脸上有着婴儿肥的女孩。齐耳短发。已经忘记是怎么生发恋情的了,只是记得为她做过一件疯狂的事。

周末的晚上。他们相携去夜市。正如那些为青春痘所苦恼的孩子,习惯这样的约会方式。换掉土气的校服,盛装出场。去看一场电影。抱着可乐爆米花。设计一次黑暗中的亲吻。

散场后继续在马路上游荡。她看到街边的自动售娃娃机。欢呼雀跃着要尝试。为一只芭比娃娃苦恼不已。想要得到,却不能如愿。硬币一个个地投进去,总是抓不起来。

他站在一旁看着,终于看不下去,于是也参与到这场本身就不公平的游戏中。无济于事。其实只是吞币机而已。

她满脸失望。他动了恻隐之心。夜色正好,喜欢的人却在身畔着急。于是找来坚硬的石块,把玻璃砸开,从而得逞。然后抓起她的手飞也似地奔逃在空荡的马路上。

因这英雄救美般的壮举,她为他代写了一个星期的作业。

怎么会有那么大的勇气呢?今日想来,再遇类似情况,自己是做不出那样的举动了。

至于这段初恋能否归纳为爱情,他不清楚。反正是牵手过,后来又遗失了彼此。

发乎情。止乎无情。

当一个人沉静下来将过往一一展开,便有了“日三省吾身”的能力。

得失错对,全然不重要。惟有细微感触,弥足珍贵,温暖内心。

7

一个朋友死了。死于疾病。

并非特别要好的朋友。但死亡一旦降临身旁,便会有他意。

这是高中时遇到的事情。本是如骄阳般绚烂的年纪,却因命运的不公染上顽症。于是参加他的葬礼,终于明白生的不易。

即使在某个片刻不无残忍地幸灾过,亦不至于乐祸。他的本性。

死是多么普遍的事。

《圣经》里说,日光之下,并无新事。生和死亦如此,每天轮番上演,不足挂齿。如果不像莎士比亚一样追问“TO BE,OR NOT TO BE?”,大可以安心地活着,微笑哭泣,欢乐忧伤。

只是,人们禁忌死亡这个话题,认为它不吉利。说白了,就是一个字:怕。怕死,怕面对死,自己的,亲友的。于是认为活着是天经地义的。

但是,试想一下,如果某天晚上躺下,第二天早晨再也起不来了……

谁也不敢担保某天是哪一天,谁也不愿意去想这个令人沮丧的事实。实际上,某天随时可能到来,而活着,并不是某个人的权利。

人无权利要求自己必须是活着的,惟有权利审视自己是怎样地活着。

苏晟翻了个身,觉得时候不早,于是给自己盖上被子。但此时脑际愈发清醒,似乎要对回顾再接再厉。

8

一个女友曾经如胶似漆后来分手了。是真正感觉到爱情欢愉的一次恋爱。

所谓欢愉,是内心彻底投入和喜悦过。

有些回忆是美好的。比如携手漫步黄昏巷道。共同游历大好河山。一起跋涉艰难岁月。相拥坐看日升月落。甚至于斗嘴动气,事后想来都带几分甜蜜。

然而事过境迁,更多的只是酸涩。直至最末的淡忘。

一张彩色照片,多久以后褪为黑白?再过多久如一张白纸?

热恋中的男女多是狭隘且愚蠢的。回过头来,会知晓自己当初的井底之见。

任何事情,倘若放置于你我两人之范围内,便显得非黑即白,泾渭分明。实际上是假象。甲的眼里只有乙,便要求乙的眼里同样只有甲。这是根本不成立的逻辑。

因为人的自私,在恋爱中总是喜欢计较彼此的付出孰多孰少。并乐此不疲。仿佛爱情的全然意义只是求得一个公平。

却不知公平只是物理学上的概念。于生活,于感情,是奢侈的。

他并不觉得自己有多伤心。毕竟一些经历是必需的。

或许是时间不够。时间够了,就知道分量了。有估重了的。亦有看轻了的。再去如释重负或者悔不当初。

9

倪浩然的出现使他开始重新考量友情。

少年时的友情由于无所求和大无畏更接近感情的本质。成年后的友情因为要顾及诸多现实种种难免搀合妥协和包容。但倪浩然是个例外。他炽烈,尖锐,又带着一意孤行的坚毅。

这是一种危险的濒临的感情。有如悬崖上的花朵,傲然冷艳。仿佛触手可得,却又遥不可及。自始至终,倪浩然扮演的是一个任性而真诚的角色。

与同龄人不同,倪浩然是以一种少年人的心态来应对成年人的友谊。仿佛他的童年生活一片空白,还未学会走路就要被迫奔跑,因而只能在成人世界里莽撞前行。他是被时间膨胀大的孩子,太多世事还来不及学会。

有棱角是好的,圆滑过头只能让人掩鼻弃之。但于俗世之中,过分讲求棱角亦会招致诸多不便。苏晟就亲见倪浩然因此屡屡碰壁。他较真起来连闯红灯都有道理,“为什么红灯就不能过?”

更多时候他是沉默且乖巧的。他会在儿童节的时候买棒棒糖分给苏晟,会在下雨时盛情邀请苏晟去淋雨。对于前者,苏晟倒无所谓,而后者则不敢苟同并且婉言谢绝。这样的朋友,真是让人欢喜让人忧。

他是那种感情国度里处于懵懂状态的人。只知道与谁要好就是专心专意的好。所以,很多时候,苏晟会懊恼,觉得自己和他格格不入。和其他朋友比起来,倪浩然显然更让人费神。于是一些场合苏晟不愿意他出现在队列中。

请原谅我不能同你尽兴。

10

工作后结识的朋友,大多是泛泛之交。大家为着这样那样的利益苦心经营着。感情,由于具备了一定的功能而不纯粹起来。

都知道自己需要什么。都明白应该将就什么。于是,苟且地延续着交际。还美其名曰为了人脉关系。利害关系恐怕才是重点。

虽然平日同事间也有聚餐唱歌的集体活动,促进感情亦是目的。但这目的多么滑稽。感情,应是前提,而不是目的。

它已成为光尺上的奢侈品,甚至不屑被谈起。

想起那些觥筹交错间拍着胸脯的称兄道弟,苏晟不觉间惭愧不已。

毕竟自己是害怕孤独的人。而且不愿意异于众人。如果这能算作理由的话。

当然,也用不着这般失望。世间之事大抵有意外者,只是需要运气和耐心去遇着。遇着了,是厚礼。遇不着,是常理。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倘使抱定一份赤子情怀行走世间,自有真情逢源。

11

妻子裴雯是大学同学。根正苗红的知识分子家庭出身,父母都是大学教授。

起初她并不怎么起眼,基本上属于被遗忘的类型。但一次主题演讲的出色表现为她博得喝彩和关注。于是一举一动都成为大家茶余饭后的谈资。这个说她其实长相不赖,那个说她有飒爽的气质。苏晟在某一刻亦为之动心。

后来的恋爱顺理成章。他主动接近她,她亦不反感他,于是成为学友;他继续追求她,她的确在意他,于是正式牵手。

然而,婚后的她开始变得百般牢骚,而且得理不饶人。仿佛要把少女时代因矜持而失去的凌厉全都补偿回来。他对此苦恼不已。但兼于求得完满的考虑,以及害怕生变,苏晟一点点地迁就过来。有时站在她的立场设身处地,觉得对方亦有道理。

其实已经不错了。至少没有为自己平添各种麻烦。对待公婆也孝顺。而且现在怀孕在身,辛苦她了。女人自有女人的难处。

只是。我爱不爱她?到底有多爱?这是苏晟不愿细想的问题。

如果按照那日在《佛教的见地与修道》一书中所读到的,他或许至今未实践过“真正的爱”——“只有当你不再被这个榨取所有时间、精力和注意力,而且无休止地试图满足自己,却永不满足的‘自我’所奴役的时候,真正的爱才有可能。只有在你不再一心一意关怀自己的时候,才能真正地关怀别人。”

这不免让他不安。

12

浮生若梦。

有太多的人暂且忆不起。或者来不及忆起。

过往岁月里的光与暗,在内心的细微角落相映成趣,争诉着各自的行迹。

这个夜晚,苏晟思绪万千。

感情,是生命中必要的承担,抑或是生命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