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月亮与六便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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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在那个钟点,克利希大街很拥挤,一个想象力活跃的人很可能在过往的行人中看出很多庸俗浪漫小说中的人物。有小职员和女售货员;有一些大概是从奥诺雷·德·巴尔扎克[44]的书页中走出来的老家伙;有利用人性弱点赚钱的行当中的男女成员。在巴黎较贫穷地区的街道上,总是人潮涌动,充满活力,让你热血沸腾,让你的心灵准备接受出乎意料的事物。

“你对巴黎熟悉吗?”我问。

“不熟悉。我们度蜜月时来过。以后我没再来。”

“你究竟是怎么找到你的旅馆的?”

“是别人给我推荐的。我想找一个便宜的地方。”

苦艾酒端上来了,我们郑重地把水滴在正溶化的糖上。

“我刚才想,我最好马上告诉你我为什么来看你。”我不无尴尬地说。

他的眼睛闪亮。

“我想过迟早会有人来看我的。我收到了艾米的很多信。”

“那你很清楚我要说什么了。”

“我没看那些信。”

我点了一支香烟,让自己有片刻思考的时间。我不大清楚现在该怎样执行我的任务了。我先前编排好的动听的词语,无论是悲伤的还是激愤的,在克利希大街上都显得格格不入。突然间,他咯咯地笑了。

“对你来说,这是个烦人的差事,对不对?”

“唔,我不知道。”我回答。

“嘿,你听着,你把话都说出来吧,然后我们可以高高兴兴地过一个晚上。”

我犹豫了。

“你想过吗,你的太太特别难过?”

“她会放下的。”

我无法描述他回答时那种格外冷酷的口气。那种口气让我深感不安,但我尽最大努力不表现出来。我效仿我那位当牧师的亨利叔叔,用他劝说亲戚给“编外助理神甫协会”[45]捐款时的口吻说话。

“我跟你开诚布公地谈谈,你不介意吧?”

他笑着摇摇头。

“你这样对待她,她应该承受吗?”

“不应该。”

“你对她有什么意见吗?”

“没有。”

“你们结婚共同生活了十七年,你又挑不出她有什么错,那么你这样离开她是不是太不仗义了?”

“是不仗义。”

我惊奇地瞟了他一眼。他对我说的每句话都真诚地表示同意,让我的说理失去了意义。这让我的处境变得复杂,已不只是可笑了。我本来准备说服他,打动他,规劝他,训诫他,给他讲道理,必要时甚至骂他,对他发火,冷嘲热讽;可是当一个罪人直率地认罪时,劝导者还有什么可做的呢?这方面我没有经验,因为我自己一贯的做法是矢口否认。

“那又怎么样?”斯特里克兰问。

我噘了噘嘴。

“好吧,如果你承认这一点,那就不用多说了。”

“我想也是。”

我感到我执行任务并没有任何高超的技巧。我为此特别恼火。

“真见鬼,你离开一个女人不能一分钱不给吧?”

“为什么不能?”

“她怎么生活下去呢?”

“我已经养活了她十七年。她为什么不能换个活法,自己养活自己呢?”

“她不能。”

“让她试试。”

当然啦,对于这一点我本来有很多话可说。我可以谈妇女的经济地位,可以谈已婚男人普遍接受的婚姻契约关系(无论是默认还是公开表达的),还可以讲很多别的问题;可是我感到真正有意义的只有一点。

“你难道不爱她了吗?”

“一点儿也不爱了。”他回答。

这件事对相关各方来说都是非常严肃的,可是他回应时竟是那么高兴,那么大言不惭,我只得咬住嘴唇以免笑出声来。我提醒自己,他的行为是很可恶的。我调动自己的情绪,达到义愤的状态。

“他妈的,你要想想你的孩子们。他们从来没伤害过你。他们并没要求你把他们带到这个世界来。如果你这样不管不顾的,他们就要流浪街头了。”

“他们已经过了好几年舒适的生活,比大多数孩子享受得都多。再说啦,总会有人照顾他们的。必要的时候,麦克安德鲁夫妇会给他们付学费。”

“可是你难道不喜欢他们吗?他们是那么善良的孩子。你的意思是不是说,你不想跟他们有任何关系了?”

“他们小的时候,我确实很喜欢他们,可现在他们长大了,我对他们没有什么特殊的感情了。”

“简直太没人性了。”

“我想是的。”

“你好像一点儿都不觉得羞耻。”

“不羞耻。”

我试着变换一种说法。

“大家都会认为你是个十足的猪猡。”

“随他们说吧。”

“别人讨厌你,瞧不起你,你难道没有想法吗?”

“没有。”

他的简短回答透出鄙夷的口气,倒让我顺理成章提出的问题显得荒唐了。我思考了片刻。

“我不相信,如果一个人意识到他的伙伴们都不赞成他的行为,他还能舒服地生活吗?你能肯定这不会困扰你吗?每个人都有良心,你早晚会受到良心的谴责。假如你的太太去世了,你难道不会受到悔恨的折磨吗?”

他没有回答,我沉默良久等他说话。最后我只得自己打破沉寂。

“你对这事有什么要说的吗?”

“我只想说,你是一个混蛋。”

“不管怎么说,总有人可以强迫你养活自己的妻子和孩子的,”我有些恼怒地反驳道,“我想法律能给他们提供保护。”

“法律能从石头里挤出血来吗?我没有钱。我只带了大约一百英镑。”

我比以前更困惑了。他住这样的旅馆确实显示出经济拮据的状况。

“这些钱花完以后你准备怎么办?”

“去挣点儿。”

他十分冷静,眼睛里始终保持着嘲讽的目光,让我说的一切都显得很愚蠢。我停顿了一会儿,考虑下一句该说什么。可是他却先开口了。

“艾米为什么不能再嫁呢?她还比较年轻,也不是没有魅力。我可以推荐她,说她是优秀的妻子。如果她想跟我离婚,我可以给她提供必要的证据。”

现在轮到我笑了。他虽然很狡猾,但这一点显然是他真正的目的。他有掩盖他与一个女人私奔一事的理由,他在使用各种预防手段来掩藏那个女人的去向。我决然地做出回答。

“你的妻子说,不管你用什么手段都别想让她提出离婚。她已经下定决心了。你干脆别考虑离婚的可能性了。”

他惊讶地看着我,这肯定不是装的。微笑从他的唇边消失了。他很严肃地说:

“可是,我亲爱的朋友,我不在乎。是这样还是那样,对我一点儿都不重要。”

我大笑起来。

“啊,算了吧;你不应该认为我们都是那样的傻瓜。我们偶然得知你是跟一个女人一起走的。”

他稍稍一惊,随即突然笑出声来。他笑的声音那么大,坐在我们周边的人都朝我们看,有的人也笑了起来。

“我看不出这有什么可笑的。”

“可怜的艾米。”他笑着说。

然后他的脸上显出了鄙夷的神情。

“女人的心多么可怜!爱情。总是爱情。他们认为一个男人离开她们只是因为想要别的女人。你以为我应该当个傻瓜,把曾经做过的事为另一个女人再做一遍吗?”

“你是说,你离开你的太太不是因为另一个女人吗?”

“当然不是。”

“你能以你的名誉起誓吗?”

我不知道为什么要求他起誓。那是一种天真的举动。

“我发誓。”

“那么,以上帝的名义,你为什么要离开你妻子?”

“我想画画儿。”

我盯着他看了很长时间。我不明白。我认为他发疯了。读者必须记住,我当时非常年轻,把他看成中年人。我只记得当时自己感到惊诧,别的细节都忘掉了。

“可是你四十岁了。”

“正是因为这个,我才想我早就应该开始了。”

“你画过画吗?”

“我小的时候就想当画家,可是我父亲让我学做生意,因为他说靠艺术赚不到钱。一年前我才开始画一点儿。最近这一年来,我一直在上夜校。”

“当斯特里克兰太太认为你在俱乐部打桥牌的时候,你是不是去了夜校?”

“是啊。”

“那你为什么不告诉她呢?”

“我愿意保密。”

“你会画了吗?”

“还没有。可是我能学会的。这就是我来这里的原因。在伦敦我得不到我想要的东西。也许在这里能得到。”

“你认为一个人在你这个年龄开始画画儿,会有好结果吗?多数人都是从十八岁就开始画了。”

“我现在学,可以比十八岁时学得更快。”

“你怎么就认为自己有天赋呢?”

他一时没有回答。他目不转睛地看着熙熙攘攘的行人,但我认为他什么都没看见。他的回答算不上回答。

“我必须画画儿。”

“你这样是不是太冒风险了?”

他看着我。他的眼神怪怪的,让我觉得很不自在。

“你多大了?二十三岁吗?”

在我看来,这个问题跟我们讨论的事毫不相关。我冒点风险是很自然的事;但他已不再年轻了,他是个有身份有地位的证券经纪人,有妻子和两个孩子。对我来说是自然的道路对他来说则是荒谬的。我希望对他公正一些。

“当然啦,奇迹有可能发生,你有可能成为伟大的画家,但你必须承认,你成功的机会只有一百万分之一。如果你到头来不得不承认搞得一团糟,那就成笑话了。”

“我必须画画儿。”他又说一遍。

“假如你充其量也就是个三流画家,你还会认为抛弃一切是值得的吗?毕竟在别的行业里你不太出色也无所谓;如果你干得够好,就可以舒舒服服地过日子;可是对于艺术家来说就不一样了。”

“你这个倒霉的傻瓜。”他说。

“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这么说,除非你认为我把明显的事直说出来是干傻事。”

“我告诉你,我必须画画儿。我没法控制自己。一个人跌进水里的时候,他用什么姿势游泳、游得好与差都不重要:他必须游上来,不然就会淹死。”

他的声音透出真正的激情,我不由自主地受到感染。我似乎感觉他的心中有一股激愤的力量在挣扎;我感觉那是一种非常强烈的、势不可当的力量,打个比方说,这种力量控制着他,对抗着他的意志。我不能理解。他似乎真被魔鬼附体了,我感到这魔鬼可能会突然转过脸把他撕碎。然而他看上去还是个普通人。我好奇地注视着他,我的目光并没有让他表现出一丝尴尬。他坐在那里,穿着诺福克外套,戴着没刷过的礼帽,我不知道陌生人会把他当成什么人;他的裤子肥大,手不干净;他的脸笨拙而粗野,没刮过的下巴上满是红色胡子楂,眼睛很小,鼻子大而突出。他的嘴较大,嘴唇厚而性感。不行;我无法给他归类。

“你不打算回到你太太那里去吗?”我终于说话了。

“永远不回。”

“她愿意忘掉发生过的一切,重新开始。她永远不会责备你一句。”

“她可以下地狱。”

“如果人们认为你是个彻头彻尾的恶棍,你就不在乎吗?如果她和孩子们不得不去要饭,你就不在乎吗?”

“一点儿也不在乎。”

我沉默了片刻,为的是让我的下一句话更有力量。我尽可能字斟句酌地说:“你是个最不可救药的无赖。”

“你可把憋在心里的话说出来了,那咱们一起去吃晚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