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欧也妮·葛朗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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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葛朗台先生在索莫城享有声望,其中的前因后果,没怎么在外省生活过的人,是没法完全明了的。葛朗台先生,还有些人称他葛朗台老爹,只不过这样称呼他的人都老了,人数也眼见着日益减少。他在1789年那会儿,是一个家道颇殷实的箍桶匠,识字断文,能写会算。法兰西共和国在索莫地区拍卖教会财产那年月,箍桶匠正当不惑之年,刚娶了一位板材富商的千金为妻。葛朗台拿了自己所有的现款和妻子的陪嫁,凑成两千金路易,直奔县府。将岳父给的四百金路易,往监督国有地产拍卖的那位粗暴的官员手里一送,就以极便宜的价格,虽不正当但却合法地买到了区里最好的几片葡萄园、一座老修道院和几块分成制租田。索莫城的居民本来就不怎么革命,在他们眼里,葛朗台老爹成了一个果敢的人,共和党、爱国派、热衷于新思潮的人,其实箍桶匠热衷的只是葡萄园。他被任命为索莫县政府的成员,他的温和做法,在政治上和商业方面,都对当地产生了显著的影响。政治上,他庇护前贵族,全力阻止拍卖流亡贵族的产业;商业方面,他向共和军供应一两千桶白酒,获得的回报,是某修道院一块肥沃的草场,原本留作最后一批拍卖的产业,划到了他的名下。执政府时期[2],和事佬葛朗台当上了市长。他施政有方,葡萄园经营得更好。到了帝国时期,他成了白丁葛朗台先生。拿破仑不喜欢共和党人,有戴过“红帽子”嫌疑的葛朗台被免职,取代他的是一位大地主,此人有贵族身份,后来被封为第一帝国的男爵。丢掉了风光的市长职位,葛朗台毫不惋惜。他在任内以造福桑梓的名义,修了几条出色的路,直达他的田庄。他的房产和田产在丈量登记时得到很大优惠,所以只缴轻微的税。自从他各处的田庄登记之后,靠坚持不懈的悉心经营,他的葡萄园成了当地的“尖子园”。这个专门的形容语是指那些能生产极品佳酿的葡萄园。他简直配得到荣誉勋位勋章。突变发生在1806年。其时葛朗台先生五十七岁,他妻子约三十六岁。他的独生女儿,即他们夫妻合法的爱情结晶,刚满十岁。大概上天见葛朗台丢了官,动了恻隐之心,想安慰一下他吧,这一年他连续得了三笔遗产。先是他丈母娘即拉贝特利埃之女拉戈迪尼埃太太的,然后是他太太的外公年迈的拉贝特利埃先生的,最后是他自己的外婆让蒂叶太太的。三笔遗产数额多大,无人知晓。三位老人生前都爱钱如命,长期积攒金银,为的是私下里摩挲把玩。拉贝特利埃老先生把拿钱去放债称为挥霍,觉得把玩金银比放债获利更来得实惠。所以他们的积蓄究竟有多少,索莫城的人只能根据他们的不动产所得收益进行估算。于是,葛朗台先生获得了新贵的头衔,这是我们所酷爱的平等永远不会抹杀的。他成了本地区的“纳税首户”。他经营的葡萄园有一百阿尔邦[3],遇上丰年,可产葡萄酒七八百桶。他还有十三处分成制租田和一座老修道院。为了省钱,他把修道院的窗子、拱券和彩绘大玻璃窗统统用砖砌死,这还有利于这座建筑物的保养。此外他还拥有一百二十七阿尔邦草场,1793年在上面所种的三千株白杨,正一年年长大。最后,他现在所住的房子也是自己的产业。这些都是他公开的财产。至于他手头的资金的数额,只有两个人粗略知道个大概。一个是公证人克吕绍,替葛朗台放债的,另一个是索莫城最富有的银行家格拉珊,葛朗台审时度势,暗中从他那里分红利。老克吕绍和克拉珊尽管行事诡秘,守口如瓶——在外省这是赢得信任和发财致富的敲门砖——但对葛朗台仍免不了当众毕恭毕敬,阿谀奉承。从他们的这种态度,旁观者就可揣测前任市长必定财力雄厚。索莫城里,无人不相信葛朗台家里有一个金库,一个堆满金路易的密窟。传说他半夜三更必去欣赏那一大堆金子,快乐得难以形容。一般爱财如命的人都确信这绝非虚传,因为他们发现这老家伙的一双眼睛黄灿灿的,仿佛染上了黄金的光泽。凡是靠利滚利赚大钱的人,像色鬼、赌徒、溜须钻营之辈,眼神里定会流露出难以捉摸的习性,躲躲闪闪,贪得无厌,鬼鬼祟祟,绝对躲不过同道的眼力。在金钱迷住心窍的人眼里,这种无声的语言无异于帮会里的切口。葛朗台先生得到人们敬重,那是因为他这个人从来不欠任何人任何情分;而作为老箍桶匠和老葡萄园主,要为自己一年的收成准备一千个桶还是五百个桶,他像天文学家一样计算准确;投机事业从来没有失手过,酒桶的市价比酒贵的时候,他总是有酒桶出售,还会把酒藏起来,等到每桶涨到两百法郎再抛售,而一般小地主每桶一百法郎就销售一空了。1811年少有的好收成,他明智地攥住不放,慢慢地卖出去,结果赚了二十四万法郎。讲起理财的本领,葛朗台先生像猛虎,像巨蟒,善于躺着,蹲着,久久地打量着猎物,然后猛扑上去,张开血盆大口般的钱袋子,往里面装金路易,接着就安安静静地躺着不动了,像吞食饱了的蛇,不动声色,沉着冷静,有条不紊地消化着食物。凡是看见他从自己面前经过的人,无不产生仰慕、尊敬而又惧怕的感情。索莫城的每个人,有谁没尝过被他的铁爪子利索地抓破的滋味?某人要买地,通过克吕绍先生来贷款,利息高达11%;又有人拿了期票,到格拉珊那里去贴现,要扣除一笔惊人的利息。在索莫城里,市场上或夜晚街头巷尾的闲聊中,没有哪一天不提起葛朗台先生的大名。在有些人心目中,这个老葡萄园主的万贯家财,堪称梓里的骄傲。不止一个生意人或客栈老板不无自豪地对外来客说:“先生,上百万家产的在我们这里有两三家,可是葛朗台先生呢,究竟有多少财产连他自己也搞不清!”1816年,索莫城里最会算账的人估计,这老家伙仅地产就值四百万,而从1793年到1817年,他靠地产所得收益,平均每年不下十万法郎。由此推算,他所拥有的现金的数额,大抵与不动产的总值相当。所以,每当打完一局牌,又聊一会儿葡萄什么的,大家扯来扯去扯到葛朗台头上,好卖弄的人就会说:“葛朗台老爹吗?……葛朗台老爹的家产该有五六百万吧?”这话要是给克吕绍或格拉珊听到了,他们就会搭腔道:“你那脑瓜子真比我灵,这总数我从来都没摸透呢!”如果巴黎来的一个什么人提起罗思柴尔德或拉菲特那样的大银行家,索莫城的人就会问,他们是否像葛朗台先生一样有钱?要是那巴黎人不屑地付之一笑,回答说是的,他们便大眼瞪小眼,不相信地摇着头。如此巨额的财富给葛朗台的一切行为披上了一件金子的外衣。即使当初他生活中有些怪异,表现遭到过嘲笑讥讽,这嘲笑和讥讽也早被淡忘了。葛朗台先生的一举一动,都具有铁定的权威。他的言辞、衣着、举手投足乃至眨眼睛,都成了当地的金科玉律。人人都研究葛朗台,像博物学家研究动物本能的影响一样,竟至从他最微小的动作,悟出奥秘无穷、不可言传的智慧。譬如有人说:“今年冬天一定苦寒,瞧葛朗台老爹都戴皮手套了,咱们该摘葡萄啦。”或者说:“葛朗台老爹买进了许多做桶的橡木板,今年的酒一定高产。”葛朗台先生从来不买肉,不买面包。他的佃户们每星期都给他送来足够的食物:阉鸡、母鸡、鸡蛋、黄油、麦子等等,都是抵租的。他有一座磨坊租给人家,租户除缴租金之外,还要来他家拿一定数量的麦子去磨,磨好了再把面粉麸皮给送回来。他家唯一的老妈子,叫作长婆娜侬的,虽然上了年纪,但每到周末还得做全家食用的面包。葛朗台与租种菜园子的菜农说好,由他们供应他家的蔬菜。至于水果,他自家果园里产很多,大部分还得拉到市场上去卖。取暖用的柴火,是从树篱里砍的,或者把地边朽了一半的老树伐倒,由佃户们锯成一段一段,装上大车,运进城,殷勤地搬进他家柴房里码好,讨声谢谢。人们所知道的他家的开销,无非是圣餐费、他太太和女儿的服饰费,以及教堂里座位的租金、家里的灯烛费、长婆娜侬的工钱、炊锅镀锡费、纳税、修缮房屋和各项经营费用。新近他又买了六百阿尔邦树林,托一位街坊的护林人看护,答应给他一点补贴。自从买了这片树林之后,他才吃上野味。葛朗台言谈简朴,说话不多,发表意见时声音柔和,句子简短,好用格言。自从他变得引人注目的大革命年代以来,这老家伙每逢需要长篇大论,或者需要与人家讨论什么问题时,便立刻变得结结巴巴,使人家听起来吃力厌烦。这种口齿不清,语无伦次,连篇废话,思路凌乱,毫无逻辑,人家以为是缺乏教育所致,其实是装出来的。后面的故事中某些情节,就足以说明这一点。另外,凡是生活上和生意上遇到要处理和解决的难题,他总是搬出像代数公式一样固定不变的四句口诀:“不知道,没办法,不行,再说吧。”他从来不说“是”或者“不是”,也从来不落下白纸黑字。你要和他说话,他冷冷地听着,右手托着下巴颏儿,胳膊肘儿支在左手背上,而且无论什么事情,一旦拿定主意,就不回头。任何一桩小生意,他都要盘算很久。经过一番巧妙的对谈,他就把对方的底细摸了个透,对方还以为没对他露半点口风。而临了他却说:“这事儿还拍不了板,我得跟我太太商量一下。”他太太被他压得成了不折不扣的奴隶,在生意上却给他充当称心如意的挡风墙。他从来不上别人家,不吃请也不请客,凡事从不张扬,似乎什么都求节省,包括动作。一贯尊重所有权,所以绝不乱动人家的东西。不过,尽管他声音柔和,态度谨慎,然而箍桶匠的言谈和习惯还是会有所流露,尤其是在家里,不像在别的地方有那么多的顾忌。体格方面,葛朗台身高五尺,矮壮,横阔,腿肚子有一尺粗,膝关节鼓凸;肩膀宽阔,脸圆,黝黑,布满麻点,下巴笔直,嘴唇没有一丝曲线,牙齿雪白;一对眼睛透露出冷漠、贪婪的神色,一般人说那是蛇怪的眼神;额头布满横向皱纹,有一些意味深长的凸起;黄色的头发露出了灰白,一些不知道深浅的年轻人拿葛朗台老爹寻开心,说他的头发是金子里掺白银;鼻尖肥大,顶着一个带红筋的肉瘤,一班下作的人不无道理地说,那里面包藏着一团刁钻的玩意儿。这副脸相显示出一种危险的精明,一种冷酷的诚实,显示出这个人的自私自利,他习惯于把自己的全部情感集中于吝啬的乐趣,集中于唯一一个在他心里具有分量的人,即他的女儿,他唯一的继承人欧也妮。从态度、举止到行为方式,总之他身上的一切,都显示出他的自信,这正是他事业上总能获得成功的习惯使然。所以,葛朗台先生虽然表面上平易随和,优柔寡断,但骨子里有着铁石般强硬的性格。他的穿着一成不变,谁在1791年看见他是什么装束,如今会看见他还是那样的装束。笨重的皮鞋,鞋带也是皮做的;四季都穿一双呢袜,一条带银扣的短裤,一件黄褐两种颜色相间的条绒马甲扣得一丝不苟,外面套一件下摆宽大的栗色外套,系一条黑领带,戴一顶宽檐帽。他的手套跟警察的手套一样结实,可用一年零八个月,为了保持干净,每次摘下来后,总是一丝不苟地搁在帽檐上的同一个地方。关于这个人物,索莫城的人知道的就这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