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场外。
球迷正在陆续进场。
有些小贩在这儿设摊,卖炸肉串的是个大汉,卖冰激凌的是位大妈。
传来“咕噜咕噜”的车轮滚动声,白围裙的柯克推着售货车走来。
柯克将车停下,卷了个喇叭形的纸筒,装上爆玉米花叫卖起来。
他的吆喝带着唱:“玉米花来,脆呀脆又香!”
球迷们走过他的售货车前,没人买他的玉米花,倒是有人买了旁边的冰激凌和炸肉串,然后一边吃着一边走进球场。
柯克有些丧气。
但他忽然心生一计,仍用原来的调调,重新填上词,更大声地唱:“玉米花来,球迷玉米花!”
立刻有个球迷受到吸引,停住脚步。
“为什么叫‘球迷玉米花’?”球迷问柯克,“它跟一般玉米花有什么两样?”
“有什么两样?”柯克被问住了。他只好反问一句:“你说呢?”
球迷立刻努力调动自己的想象力:“依我说,它能吸引真正的球迷。反过来说,对这种玉米花无动于衷的人,不可能是真正的球迷。”
“对呀,对呀,你真聪明,”柯克兴奋起来,“你就跟那两个骗子一样聪明!”
“什么骗子?”
“你应该读过《皇帝的新衣》。那件新衣,只有称职的人才看得见,不称职的人就看不见,跟我们的玉米花不是差不多吗?”
这个跟骗子一样聪明的球迷立刻买了柯克的玉米花,并向别的球迷宣传。为了成为真正的球迷,越来越多的球迷来买柯克的玉米花了。
柯克吆喝得更起劲了:“玉米花来,球迷玉米花!”
但那个卖炸肉串的大汉走过来,脸色阴沉地拍拍柯克的肩,“新来的,我的球迷炸肉串已经出名啦,你别乱喊。”
柯克打量一下对方的大块头,不敢发作。
柯克继续吆喝:“玉米花来,球迷——”
大汉警觉地:“嗯?!”
“唉,球迷卖玉米花——行了吧?”
“不行!”卖冰激凌的大妈说,“‘球迷卖’,这是我的专利,因为我也是球迷!”
柯克唱着他的玉米花广告歌的时候,有个戴墨镜的男子的两只耳朵“唰”地竖了起来。
墨镜走近柯克的售货车。
柯克这时戴上耳机,开始收听球赛实况。
“现在红鳄队的林格接到队友传球后,快速从右路进攻……”随着解说员的声音,柯克的脚下紧张地左盘右带。
“林格轻松地晃过蓝鹰队的一名后卫……再次过人!连过三人,漂亮!”
柯克在幻想中已代替林格驰骋在球场。
“林格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突入禁区……”
柯克到达兴奋的顶点。
这时旁边的墨镜开口了:“对不起……”
柯克被耳机塞着耳朵,没注意到墨镜,只顾急叫:“快打门呀!”
墨镜碰了碰柯克:“对不起,我想——”
柯克发怒了:“要命关头,你捣什么乱!……你瞧,球打在立柱上了,都怪你!”
墨镜不敢作声了。
耳机里传出“噢嘞啊嘞”的球迷歌声时,柯克跟着一边唱一边舞动双手。
“我想——”
柯克不耐烦地摘下耳机:“又怎么啦?”
墨镜说:“我想买你的玉米花。”
“你捣什么……”
柯克忽然想到不能再说人家捣乱了。他给墨镜装了一包玉米花。墨镜付了钱。
“再见,”柯克说,“请继续光顾。”
墨镜却没走开,他向柯克要求:“能不能请你再吆喝一次?”
“你喜欢听我吆喝?行。”柯克遇到知音了,便又声情并茂地唱一遍:“玉米花来,脆呀脆又香!”
“好极了。”墨镜放下玉米花,打着拍子兴奋地欣赏着,并还学着反复哼唱。
“哈,”柯克指着墨镜笑道,“我知道你想干什么了!”
“是吗?你说我想干什么?”
“这不是明摆着的吗,你也想卖玉米花!”
墨镜也笑了,说:“我是搞音乐的。”
“音乐家?”柯克肃然起敬。
墨镜说:“红鳄球迷协会不是在征集会歌吗?我正在到处寻找灵感,突然在你的吆喝里找到了!”
“真的?”柯克好高兴。
墨镜便将柯克的吆喝处理了一下,试唱起来:
红色的鳄鱼红呀红通通,
红鳄球迷热情又英勇。
只要红鳄进了一个球呀,
咱摇旗呐喊叫你耳朵聋!
“太棒了!”
墨镜唱歌时,柯克情不自禁地扭了起来,连旁边的大汉和大妈也一起狂扭。
墨镜激动地说:“我立刻回去谱曲,会歌决选时咱们再见。”
他挥一挥手,匆匆走掉了,售货车上留下他买的玉米花。
会歌决选会场。
主持人宣布:“接下来会歌的作者们将一一登台试唱,由各位球迷朋友评出优秀作品。首先,由不轻夫人演唱她的《啊,足球》。”
柯克和球迷们鼓掌,一个又高又胖的女人走到话筒前。
这首歌一共三句歌词,都是“啊,足球!”。第一句在低音区,第二句到中音区……所有的听众随着音调的拔高而紧张地升高自己的身体。
大家已经踮起了脚。
当第三句盘旋着向高峰冲击时,听众们的脚离开了地面……
最后胖女人停顿一下换口气,大家在空中等待着最要命的那一刻。
“啊,足——”
但胖女人冲刺未成,唱到“球”字突然哑掉,把听众们摔了个人仰马翻。
不轻夫人惭愧地向大家道歉。
柯克从地上爬起来,向会场的入口处张望着:“那个朋友怎么还没来?”
街上。
墨镜一边开车一边哼唱着他创作的会歌,他反复比较着“叫你耳朵聋”的两种旋律。
他太用功了,以致没注意红灯,一直向前开了。
街心站着个警察,他发现了那辆违章的车,便飞快地写好罚单,等着那车开过来。
墨镜把车开到警察面前,他下了车。
墨镜说:“请问你是球迷吗?”
警察有点发愣地答道:“是的。”
“那你帮我比较一下,”墨镜把两种旋律各唱一遍,“你说哪种更好?”
警察说:“我喜欢前面那种。你是去参加球迷会歌比赛的吧?”
“是呀。”
“你闯了红灯,要接受处罚。”警察将手中的罚单捏成一团,塞进衣袋,“我罚你教会我唱这首歌。我比较笨,你要耐心一些。”
“好吧。”墨镜开始教唱,“红色的鳄鱼红呀红通通。”
“红色的鳄鱼红呀红通通。”
这时各种车辆开始堵塞起来,震耳的喇叭声为这首《红色鳄鱼之歌》伴奏着。
会场。
主持人说:“下面大家将听到的是最后一首参赛歌曲——《红色鳄鱼之歌》。”
掌声响起。
柯克慌了。
主持人说:“如果作者因故不能到场,只好放弃参赛资格了。”
柯克急忙举手声明:“我们不放弃!”
柯克上了台,抓耳挠腮一番。要让他凭印象唱出一首歌也太难为他了,何况他五音不全,跑调厉害。但他为了成为半个音乐家,怎么也不肯放弃参赛资格。他硬着头皮唱起来:
红色的鳄鱼红呀红通通,
红鳄球迷痴情又冲动。
只要红鳄输了一个球呀,
咱扔瓶子跺脚——
“什么?!”大家齐声质问。
柯克继续唱道:“不可能!”
柯克被倒彩和口哨轰下了台。
这时响起吉他声,墨镜出现了。他弹着吉他走到台中央,摘去了墨镜。
观众们热烈鼓掌。
柯克身旁一个妙龄女郎特别兴奋:“我终于见到我崇拜的歌星了!”
柯克嘟囔:“他是歌星?”
柯克只认识球星,不认识歌星。
歌星开始演唱《红色鳄鱼之歌》。唱第二遍时,激动的观众们跟着他一起吼叫。
最后主持人宣布:“看来我们的会歌评选有结果了,让我们祝贺我们的歌星!”
众又鼓掌。
歌星说:“我要向大家介绍我的合作者,这首歌曲的最初创作者,就是他!”
大家火热的目光随着歌星的指点集中到柯克身上,几乎把他烤得冒烟。
球场外。
许多人围住柯克的售货车。
柯克连声道歉:“对不起,玉米花全卖完了!”
那位女郎说:“没有玉米花,给我们吆喝几声也行啊。”
“好吧。‘玉米花来,球迷玉米花!’”
旁边的大汉、大妈好无奈,他们的“球迷炸肉串”和“球迷卖冰激凌”没生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