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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谈判 (1)

谈判的准备

谈判是沟通的一种重要形式,随着时代的发展,无论是在国际交往的大舞台上,还是在国内活跃的经济贸易中,谈判向人们展示它日益重要的作用。

商务谈判的类型

随着经济的发展,商务谈判无可替代地成了谈判的重要类型。但是,商务谈判包含的种类也是比较多的,它可分为以下几种不同的类型。

1销售谈判

如今,许多企业都开始认识到,行之有效的谈判方法用途广泛,意义重大。例如,运用谈判技巧做经销权的生意就非常重要。

一切产品和劳务,几乎无一不是通过拥有经销权的分销商来出售的。尽管经销权购买人通常都具有丰富的商业经验,足以筹措必要资金去从事商业冒险,但他们中却难得有老练的谈判家。对谈判的方法固有偏见,往往使他们白白失去本来可以得到的经销许可权。为了使经销权获取更多利润,就需要谈判。

比如,一位经销权购买人,往往只是看到报纸上的一则广告,说某项产品的经销权条件优厚、前景广阔,就去光顾了那个销售办事处。他踱将进去,趾高气扬地说: “好吧!开条件吧。”对付这种人,推销员却是受过精心训练的。他并不理会这位买主的好斗姿态,而是采取所谓“掂掂买主分量”的办法来挫其锐气。他一开始就抛出一连串的问题,诸如姓名、地址、阅历以及信誉保证等,从而把这位买主引入这样的一种境地,使他感到必须向这位卖主证明,自己有能力运用这一定经销特许权,一定能为公司出大力。这样,这位买主就不是在接受“推销”,而是在为推销他自己接受谈判了。

每逢推销这种经销权,就要一再向买主强调:这项经销权是非常难得的,而且,能够完全理解这一点对此提出忠告的人是不多的。然而,买主还是需要得到局外人的证实来使自己放心。对此,结束介绍时就这样回答:“如果你想要购买这项经销权,还得做以下几件事:首先,到工商局去核实一下;其次,根据这份名单,至少找两个已经拥有本经销权的人聊一聊。不妨等你办完了这些事,再来找我们洽谈。”在这位买主兴致勃勃地向那些知情人核实了情况之前,他们就不再同这位可能的购买者接触。因为,一旦这位买主的认识和理解需要由此得到满足,他就会完全信服,最后成交就毫无困难了。

2劳资谈判

集体谈判已逐渐成为一种调解劳资纠纷的手段。劳资双方都认识到,这种方式是谈判的一个分支,他们都开设了关于劳工谈判的课程和研究项目。结果,坐到谈判桌两边来的都是些训练有素的谈判专家。

美国列昂·M·拉贝教授说:“在劳资关系方面有过直接经验的人几乎都会承认,通过集体谈判达成的决议,是唯一完全令人满意的决议。每一桩能够鼓励或促进这类谈判的事情都必须做倒,许多新的谈判方法才得以日臻完善。”在美国,这种行业谈判是在涉及谈判双方的至少两种潜在的威胁下进行的:劳方有权罢工,资方有权停产、迁址或关厂。劳资谈判的双方代表都时刻意识时,一旦不能达成协议,上述的某一种甚至两种威胁,就会成为事实。

3不动产谈判

地产业向来都是炙手可热的,围绕它进行的谈判也就非常多。对此,可以通过一个实例来说明。有一宗地产为一家信托公司(甲方)掌握,报价80万美元出售。在一般情况下,那块地皮本身也许就值得80万美元。不过现在的情况却非一般。一场大火实际上已烧毁了这块地皮上的大楼,剩下的只是一个摇摇欲坠的空屋架。房屋管理部门已经向那家信托公司的管理人员发出通知,责成该公司立即采取安全措施。这次,同管理房地产的按部就班的惯例全然不同,那家信托公司面临着一种很少遇见的窘境,看来颇难对付。那些管理人员能提出来的唯一的办法就是,立即把这宗地产卖掉。怎样帮助他们摆脱困境呢?当然,可以通过谈判来实现。

如果信托公司同意接受一项为期20年的抵押作为买价支付,另一方乙公司愿意出价55万美元;另一办法是现金交割4751万美元。但那家信托公司的地产经理甚至连乙的书面报价也拒绝接受。于是,乙公司就打电话约他见面,对方勉强同意了。

乙方开门见山,一语中的。他对那位地产经理说:卖与不卖,最终要由董事会做决定,地产经理不过是他们的代理人而已。所以,如果拒绝商谈,乙方将越过经理而直接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这一威胁——对这位经理的安全需要的威胁,奏效了。乙方的报价被呈交给了董事会。

董事会正为这宗地产的危险局面忧心忡忡,他们给自己定下的唯一对策是:接受第二个确切的报价。乙方那项现金交割的报价被接受了。不用说,当那位地产经理在电话中把这事告诉乙方时,他真是不乐意到了极点。他说,合同将于星期五下午五点准备好,要乙方最好在五点整到达那里。届时,拿到一份长达39页篇幅的文件。

那位地产经理人心中不悦,面露愠色。“这就是合同。不必找岔子,要就接受,不要拉倒。”看完这份合同,乙方决定接受。就这样,乙方成了这份地产合同的所有人。

在谈判中,往往一个“纯粹的手续问题”就会成为进一步磋商和调整协调的新起点。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就在签署合同后没几个小时,那幢大楼发生了第二次大火,连残存的屋架也彻底烧毁了。因为险情,那片地产周围的街道已被封闭,信托公司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希望这块地产脱手。信托公司和它的那些律师都坚持要乙方立即接受这片地产,排除险情。

他们回到谈判桌旁,乙方提出如下建议:如果信托公司减价10万美元,就立即——而不是在两三个星期后——接收这宗地产。在一阵令人难受的沉默之后,那位地产经理突然大发雷霆。但不出几分钟,双方还是达成协议。甲方减价5万美元,乙方立即接受地产。就这样,乙方成了这块值钱的地皮的“不动产地契所有方”。当然,大楼彻底烧毁,清理地基的开支也大为减少了。

上述关于不动产的谈判,涉及了相当错综复杂的情况。然而,即使是对一个从未做过地产交易的人来说,其中的大部分基本因素也是可以认识的。因为,在每一个行为和由此引起的反应后面,都隐伏着要求满足人的基本需要的愿望。满足需要是一切谈判的共同目标。因此,它能够为我们研究谈判过程提供一种逻辑严谨的方法。

谈判目标的选择

达到商务谈判目标是商务谈判的最终结果之一。商务谈判目标的内容依谈判类别、谈判各方的需求不同而不同。如果谈判是为了取得资金,那么就可能以获得的资金数额作为谈判的目标;如果谈判是为了销售产品,那就以某种或某几种产品可能的销售数量、质量和交货日期作为谈判目标;如果谈判是为了获得原材料,就以能满足本企业(地区或行业)对原材料的需求数量、质量和规格等作为谈判追求的目标。还有一些谈判是以价格水平、经济效益水平等作为谈判的目标。总之,商务谈判的目标因谈判的具体内容不同而有所差异。

由于谈判的目标是一种主观的预测性和决策性目标,它的实现还需要参加谈判的各方根据自身利益的需要、他人利益的需要和各种客观因素的可能,来制定谈判的目标系统和设备目标层次,并在谈判中经过各方不厌其烦的“讨价还价”来达到某一目标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