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公关经理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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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公共关系机构(2)

公共关系公司独立于组织之外,它是根据合同受聘来工作的,不会纠缠于该组织年深日久的积弊,也不会有个人的恩怨。因此,看问题不会带有主观色彩。公共关系公司和组织内部的公共关系机构之间的最大区别在于观察角度不同。前者从外部向内看,后者则是从内部往外看。一个不受客户的人事关系约束的公关代理向客户提供的有关信息和建议,往往更为真实可信,这样,就可以防止组织患上豹的狭隘综合征。而且,通常来说,由局外人提出的新观点,会更有助于有针对性地把握客户的特点问题和要求,进而找到最佳的解决方案。

2.职业水准较高。

公共关系公司拥有人员、技术、设备、经验、信息传播、规范操作等方面的优势,有较强的适应性和较大的工作能量,可以为客户提供高水平的咨询意见和策划方案。这些意见和方案能切中要害,因而也容易受到企业决策者的重视。

3.有自己独特的沟通渠道和信息网络。

公共关系公司可以说是信息交流站或储存库。由于公共关系公司在长期的专业实践中,与政府部门、新闻机构、社会团体等建立起密切的联系,信息来源广泛,渠道畅通,因此,客户可以充分利用有关信息作为决策的依据,从而有利于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4.具有扩散效应。

这主要是就一些知名的公关公司而言,因为知名公关公司本身就有宣传效应,聘请知名公关公司就是一种实力的体现。因此对于那些想尽快提高知名度和美誉度的组织来说,可以通过聘请知名公关公司开展一次或一系列的大型公关活动,来充分地享用该公司的形象资源,借机扩大知名度,提高美誉度。

5.具有灵活性和经济性。

虽然公关公司特别是名牌公关公司收费相当高,但综合起来考虑,选择公关公司还是有它的经济之处。一方面,公共关系专题活动经常需要一些专门人才,如摄影师、广告设计人员、声像编辑人员等。而一般企业的公关工作,大多数是属于日常性的,平时并不一定需要这些专门人才,那么公关部长期养着这些人就不合算。所以,在开展某种专业性强的公关活动时,聘请公关公司就显得更经济了;另一方面,公关公司提供的方案往往更合理、更权威、效果更佳。因而,现在很多的企业都倾向于成立一个精干的公关部,高度优先的、核心的工作仍由公关部完成,而把非关键性的职能安排给公关公司。

正由于有这些优势,很多组织不管有否内设公共关系部,都曾雇请过公共关系公司承担业务。如在2004年对广东企业所做的调查之中,发现80%的受访企业都曾多次聘用公共关系公司。

(二)公共关系公司的局限

公共关系公司虽然有上述的优势,但也存在一些局限,主要表现在下列三方面。

1.不熟悉客户情况。

因为公关代理是外来的,因而往往不熟悉特定客户的内部状况和管理层的独特风格,不易对客户各种具体复杂的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了解,因而难以及时对客户提供服务,也难于使公共关系活动持续化和稳定化。

2.难以与组织的领导直接沟通。

公共关系公司往往与客户中的某一主管接洽工作,缺少与该组织最高领导密切交流信息的机会。

3.保密性较差。

公共关系公司咨询人员的效忠并非由某个客户独占,而要由客户共享。

4.远离客户所在的机构中心。

大多数公关公司都设在大中城市,地处较偏僻的企业想聘请公共关系顾问,既要增加往返旅途开支,又耽误时间,不太方便。

七、聘请公共关系公司的标准

企业在需要委托专业公共关系公司代理某些特定的业务时,应着重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一)是否具有好的声望和较高的权威性

这主要是了解该公关公司经营时间的长短、现有的规模,所能提供的服务项目和专长;公司以往的业绩,曾代理过哪些客户,客户的情况及对公司的评价;公司推出的影响较大的公共关系活动有哪些;社会公众对该公司的评价等。资信好、名气大的公司经验丰富,委托其代理业务可靠性强,成功率高,但又可能缺乏创意且需要较高的费用;资历浅、名气小的公司,可能缺乏经验,但所收费用一般较低,也可能有新颖的策划,取得意想不到的效果。对此,客户应进行认真的考虑,最后确定选择哪家公司。

(二)是否拥有需要的专门人才

很多企业之所以外聘公关公司,就是希望借用一些专业人才,使本企业的公共关系工作做得更好,因而要了解专业公关公司是由什么人开办的;公司从业人员具有哪些方面的专业知识或技能的训练;公司拥有哪些方面的专门人才,以往的工作业绩如何;对客户的情况是否熟悉,能否满足客户的要求等。公共关系人员的素质往往决定公司的业务水平,因此,应慎重考虑。

(三)收费标准是否合理

资信好、规模大的公共关系公司往往也是收费标准较高的公司。因此,客户应将该公司可信赖的程度、其服务项目的质量以及公关人员的素质与其收费标准进行比较,综合评价该公司,找出适合自己的代理公司来。

八、客户与公共关系公司关系的处理

客户内部的公共关系部门与外聘的公共关系公司之间,最好能自由交流,使双方对于公司的政策、战略和行动方案等较为熟悉。公司的内部公关部门如果能与公关代理公司建立一种顺畅、互补型关系的话,往往可以给公司带来更为积极有效的沟通效果。因此,客户与代理双方都各要注意做到以下三点。

(1)双向沟通。要让公共关系顾问及时准确地了解组织内外的各种信息,以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2)有效协作。组织对公共关系顾问的信赖与支持是其工作质量的重要保证。

(3)合理期望。公共关系公司并非万能的,因此,对一些非公共关系的工作,如使低质产品畅销,扭转供过于求的局面等,就不是公共关系公司所能解决的。

公共关系部

公共关系部是组织内部针对一定的目标,为贯彻本组织的目标,开展公共关系工作而设立的专业职能的部门,它又可称为公共事务部、公共信息部、公关广告部等。它与公共关系公司的根本区别在于:前者是为实现本组织的公共关系目标而服务,而后者则对所有前来进行公共关系咨询的客户服务。

一、组织内设立公共关系部的必要性

任何组织都热切希望在社会上树立良好的形象,而在组织内设立公共关系部就是树立组织良好形象的有效手段。公共关系部作为组织机构系统的一个职能部门,其承担的角色是其他职能部门所无法代替的。公共关系部有对内对外两方面的工作:对内是协调组织内部的各种关系,建立组织文化;对外则处理各种公众关系,搜集和发布信息,塑造和完善组织的整体形象。一般认为,这些工作似乎可以由组织内的各个职能部门分担,如办公室管接待工作,宣传部做宣传工作,市场部开展调查和推销,等等。但是,这种分而管之的工作效果与专业的公共关系工作有很大的差别,因为一个组织面临的公众是复杂的,组织要树立的形象是多面的,如果没有专门的机构来从事这些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来统筹这种很强调同一性的工作,就势必会造成资源的浪费以及组织内部门各自为政的局面。当然,组织的公共关系工作也无法有效展开,所塑造的组织形象也不够完整。

在组织内设置公共关系部,就能通过其有效的工作,使组织内部的员工、职能部门、领导阶层达到相互了解、相互协调、相互配合,使组织与外部的客户、协作单位、政府主管部门、传播媒介以及竞争对手结成相互理解、相互合作的关系,这样,组织就能获得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并在社会公众中树立起最佳的形象。

此外,组织内设立公共关系部,还可发挥其参谋咨询的作用,为公共关系问题进入组织的决策层创造了条件。公共关系部能开辟多方面的信息渠道,从而获得比别的部门要丰富得多的信息,它还拥有专业的公共关系人员,能对信息进行科学的分析,对公众的心理状态和意向做出科学的预测。因此,公共关系部所提出的咨询意见,对完善组织的管理有其独特的意义,更容易被组织领导所接纳,这种作用也是别的职能部门所不能起到的。

二、公共关系部与组织其他部门的关系

在企业中,公共关系部与市场营销部、人力资源部以及法律顾问处的联系尤为紧密。这些部门的工作在一定程度上互相融合并有所交叉,正因为如此,公共关系部就有可能与市场营销部、人力资源部以及法律顾问处之间产生摩擦。

在一个组织中,市场营销部与公共关系部的职能最容易发生混淆,因为它们都直接面向社会公众,并与其他一些社会组织发生联系,所以有的组织干脆把公共关系归入市场营销部门。事实上,市场营销部主要面向社会公众中的消费者公众这一块,而公共关系部则必须面对包括政府公众、媒介公众、社区公众、消费者公众等在内的所有目标公众,两个部门的工作虽有交叉之处,但并不相同,而在有些工作上有必要加强合作。比如,组织的产品广告宣传一般是市场营销部的职责,但这一广告的设计和发布不仅仅在于推销产品,还关系到组织形象的传播和确立。这就需要公共关系部门的加入,把广告的设计和发布纳入组织形象整合传播的范围内统筹考虑。如果不能处理好这一关系,组织形象的传播中就有可能出现不协调的声音,组织形象也有可能因此而支离破碎。

从20世纪90年代初期开始,我国许多企业开始致力于人力资源开发,并纷纷设立了人力资源部,承担内部人力资源的配备和员工的培训、沟通工作,并与政府有关部门和其他一些社会组织保持某种联系。人力资源部的某些职能和公共关系部有交叉之处,如处理不当,亦容易发生矛盾冲突。在这一点上,公共关系部应主动与人力资源部进行协调,明确各自的职责范围,商定在某些领域互相合作的方法,从而更好地开展组织内部的公共关系工作。

在国外,一些组织的公共关系部门与法律事务部门的矛盾存在已久。尤其当组织发生某种危机事件或诉讼纠纷时,法律事务部门一般希望通过法律法规的途径予以解决,公共关系部门则希望尽可能减少负面影响,通过和有关方面的沟通、协调予以解决,并都希望自己部门能在事件的处理上担任主要角色。其实这两种方法并不对立,关键仍在于从实际出发,选择最有利于组织形象建设的对策,同时加强两个部门之间的合作。即便有些事件的处理不得不诉诸法律,公共关系部门也应主动配合法律事务部门,在社会舆论的营造和各种关系的协调上予以支持,以减少公众对组织的误解,在保证公众利益的同时,合法地保护组织形象不受损害。

三、设立公共关系部的原则

(一)专业性原则

公共关系部是专门开展公共关系工作的机构,它的每一项工作都涉及组织的声誉和影响。因此,在组织上和工作内容上都要保持其正规性。公共关系部的专业性原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是公共关系内容的专业化,公共关系部必须集中力量努力实现组织的公共关系目标,不能把那些与公共关系无关的事务性工作都交给公关部去做;其次是公共关系人员的专业化,公共关系人员必须具有强烈的公共关系意识,接受过专门的培训,具备一定的专业水准和能力,具有积极进取和开拓创新精神等。

(二)权责相等原则

权力和责任是对等的,权力是责任的保障,责任是权力的基础,两者必须平衡。只有明确了公共关系部的权力和责任,才能确保公共关系工作的顺利进行与公共关系目标的圆满实现。公共关系部在公众面前往往被视为组织的代言人,代表着组织的形象,责任重大,因此必须赋予它相应的权力,使其具有相当的权威性。比如可以利用把公共关系部设在组织内较高的层次、公共关系部领导能进入最高决策层、直接汇报工作、提出建议和参与有关措施来确保公共关系部职能的发挥。另外一方面,又必须对公共关系部应承担的工作职责做出明确规定,如此,才能实现权责相等。

(三)精简性原则

要做到这一条,就要因事设人。在能完成任务的前提下,把层次、机构和人员减少到最低限度,做到规模适当、人员结构合理、应变能力强和工作效率高。规模较大的组织,可设人员较多、分工齐全的公共关系部;中等规模的单位,可考虑设人数不多、项目综合的公共关系部;较小的企业则只设一个公共关系秘书的岗位,另聘若干兼职人员即可。同时,公共关系部的内部层次不宜过多,以免影响组织内部交流和工作效率。

(四)协同性原则

公共关系部是组织的职能部门之一,是保障组织顺利运行的一个方面。因此,设置公共关系部还要从方便与其他部门合作的角度出发,注意协调多方面的关系,以取得整个组织运行的整体良好效果。

四、公共关系部的职能

(一)搜集和处理信息

组织的运作决策需要有全面而准确的信息作基础,因此,公共关系部的首要职能就是搜集和处理社会的各种信息。公共关系部通过其建立的信息网络,广泛地搜集所有关系到组织生存和发展的信息,然后对这些信息进行甄别、归类、分析,从而使组织了解现状,预测趋势,据此而制定或调整组织的决策。

公共关系部搜集的信息主要包括:①产品形象信息,即对组织产品的质量、功能、款式、价格等方面的评价、意见及建议;②组织形象信息,即对组织的员工、管理、政策、行为等方面的评价;③行业信息,即组织所处的行业的发展态势,竞争对手的动向;④社会环境信息,即与本组织有关的政治、经济、社会、科技、文化等方面的现状和趋势。

(二)为组织领导提供决策咨询

在这一方面,公共关系部起着组织的“智囊团”、“思想库”的作用,它的责任是帮助组织识别、评估和适应它们周围变动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和技术的环境。公共关系部在对信息进行了搜集、整理、分析的工作后,基于对组织经营环境的判断,向组织领导提出涉及组织的市场动态、发展方向、实施步骤以及社会效果等方面的决策方案,引导组织行为向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公共关系部的这种决策咨询的具体内容为:预测组织活动可能产生的后果;提醒和修正决策者的失误;提供有利于组织与外部环境相适应的决策;分析各种决策的得失利弊等。

(三)对外传播与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