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妇女:最漫长的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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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模仿与性别反抗

通过性别被引进语言的两分的实体是什么?它是一种不可能的存在,它是一种不存在的存在,是一个本体论的玩笑。

——莫尼克·威蒂格(Monique Wittig)

在物质的重复和物质的或形而上学的重复之上,是不是有一个本体论的重复?……这一最终的重复,这一最终的剧场,把一切事物以某种方式聚合在一起;以另一种方式,它毁掉一切事物;以第三种方式,它从一切事物中作出选择。

——吉利斯·德鲁兹(Gilles Deleuze)

一、以女同性恋者的身份搞理论?

本来我想写一篇不同类型的文章,一篇带有哲学色彩的文章:变成同性恋者的“存在”。把自己变成任何一种类型的人的预期,即使是为了挣钱,也总是使我感到某种程度的焦虑。因为“变成”同性恋者,“变成”女同性恋者,似乎不仅仅是变成我已经是什么人或什么东西的一个强制性的命令。即使告诉我,这些性质仅仅是我的“一部分”,也丝毫不能平息我的焦虑。以一个女同性恋者的身份来写作或说话,似乎只是“我”的似是而非的形象,使我感到既非真,亦非假。它通常是这样一种东西,是对问题的回答,是以某种身份的名义现身或写作,这种身份一旦形成,有时会起到在政治上极为有效的精神作用。“女同性恋理论或男同性恋理论”,这种说法听上去令我感到不舒服,正如我在另一篇文章中阐述的那样,身份类型会成为规则统治的工具,无论是作为压迫结构的规范化类型,还是作为对那种压迫的自由主义竞争的焦点。这并不是说,我不会冠以女同性恋者的符号出现在正式场合,而是说,我愿意使这一符号的确切含义永远处于模糊状态。因此,我应当怎样为这本书作出贡献,以及在这一标题之下我应当以什么形象出现,就变得模糊不清了,因为它所使用的一套术语,恰恰是我要向它们提出挑战的对象。我会冒一个危险,那就是被这种我以它的名义写作的符号所殖民化,这正是我试图加以描述的一种危险。依赖身份的帮助通常是危险的,这并不是说,抵制这一身份就一定是或仅仅是自我内心冲突的同性恋恐惧症的表现。实际上,福柯主义的观点或许会认为,对“同性恋”一词的确认本身,就是同性恋恐惧症话语的延伸。然而,在同一页上他又写道:“话语可以既是一种工具,又是权力的后果,同时又是一个障碍,一块绊脚石,一个抵抗点,一个反抗策略的起点。”

因此,我很疑惑“我”这个词在女同性恋的名字之下是如何定义的,对于它的同性恋恐惧症式的定义,我感到不舒服;而对于那种由“男同性恋或女同性恋社群”的其他成员提供的规范性定义,我也并不觉得听上去就更舒服一些。对于身份类型这种东西,我一向感到十分不安,我把它们看做一种避不开的障碍,我把它们理解为或者说是提升为一种不可避免的麻烦。事实上,如果这些类型不引起任何麻烦,我就会对它丧失兴趣:恰恰是这些类型的不确定性造成了一种愉悦,这些类型包括了复杂多样的性实践,使我成为某种类型的候选人。把我自己放进一个身份类型之中,将会使我转而反对那个类型所代表的性倾向,而对于任何身份类型都是这样,只要它想要控制这种性欲倾向,它认为自己可以描述和恩准这种性倾向,至少是想去“解放”这种性倾向,我就会去反对它。

更糟糕的是,我不理解“理论”这个词,不愿意成为它的辩护者,更不愿意被视为男女同性恋精英理论的一部分,这种精英理论努力寻求的目标,是使男女同性恋研究在学术界建立合法性并获得宠爱。在理论、政治、文化和传媒中是否存在着一种先天的区别?这些区分又是如何压制某些可能会产生出完全不同的认识论背景的写作的?然而我现在正在写作:已经太晚了吗?这种写作,或者任何写作,能够拒绝这些术语吗?这些术语甚至可以在某种程度上被当做殖民话语本身,它造就了这种障碍,这种抵抗。我又该如何处理这种既要依赖它又要拒绝它的自相矛盾的情况呢?

如果政治的抱负在于表明,抛开思考的意义,理论从来不仅仅是理论,而完全是政治的(思想甚至就是实践),那么为什么不把这种活动简单地称为政治,或者是它的某种必要的变体呢?

我是从战战兢兢的忏悔和一系列的弃权声明开始的,但是事情或许会越来越清楚,弃权并不是一个简单的行为,而必定会成为对同性恋恐惧症的某种规范性运作的正面抵抗形式。“现身”的话语已经起到了这种作用,然而它同时又为我们带来了哪些危险呢?在这里,我所说的不是失业,不是公开批判,也不是暴力,这些遭遇对于那些被视为已经“现身”的人来说是越来越清楚,越来越普遍了,无论他们是自愿现身的,还是不自愿的。那些“现身”的“主体”使他们的主体获得自由了吗?他们最终明确了自身的主体了吗?事情会不会变成这样:一旦宣布“现身”,隶属于男同性恋或女同性恋主体的这样一种归属行为,继续以某种方式不知不觉地压迫着我们。当我声明自己是个女同性恋者时,这种“现身”所展示出来的,所充分暴露出来的究竟是什么东西,或者说,是什么人?我们这时所了解到的究竟是些什么?在这样一种承诺将性倾向彻底曝光的语言行为中,哪些东西是永远藏而不露的?一旦把性倾向交付给透明和暴露的观察,它还是性吗?也许就在它获得了充分的明确性时,它已经不再是性了?没有一点点由无意识产生的暖昧和模糊,任何一种性倾向可能存在吗?这就意味着,那个想要声明自己性倾向的有意识的“我”,也许就是能够懂得它所说的话的意义的最后一个人。

声明我是什么人,就是提出了一种对这个“我”的暂时的全称描述。但是,如果这个我能够如此确定其自身,那么它就被排除在外了,以使这种确定性能够继续保持为确定性本身的组成部分。换言之,这一声明预设了一个前提,即“我”超越其自身的确定性,甚至是由于这一行为或通过这一行为产生了这种超越,这一行为所寻求的是穷尽那个“我”的语义学范畴。在这一将会揭示那个“我”的真情和全部内涵的行为中,造成了某种彻底的隐瞒。因为求助于女同性恋标签这种做法究竟有什么意义,通常最终是不清楚的,因为这一标签总会在某种程度上超出人的控制,而且因为它的特殊性只能由排除法来划分,这就打破了这一声明的一致性。女同性恋者究竟有什么可以被指出的共同点?谁又能决定这一问题,以谁的名义来决定?如果我声明我是一个女同性恋者,我的“现身”只不过是制造出一个新的不同的“壁橱”而已。我现在为之“现身”的那个“你”,又进入了一个不同的模糊不清的领域。确实,这个模糊地带简单地换了过来:在此之前,你不知道我“是不是”,而现在你不知道那是什么意思,也就是说,那个系词是空的,它不能由一套描述来代替。或许这是一种有待评价的情况。一般的情况是这样的,一个人要走出壁橱(然而,当我们年轻而没有资源之时,事情常常是我们被“揭发”出来),于是我们走了出来,可是我们走到哪里去了呢?我们走到一个什么样的新的无边无际的空间里去了呢?一个房间,一个私人工作室,一个阁楼,一个地下室,一所房子,一个酒吧,一所大学,一片新的圈地,它的大门就像卡夫卡的大门,制造出对从未有过的新鲜空气和灿烂阳光的期待?奇妙的是,正是壁橱的形象制造了这种期待,也保证了它的不能实现。因为“出来”总是在某种程度上依赖于“进去”,它只是在这种两极性中才有意义。因此,“走出来”必定会制造出一个又一个的壁橱,以便使自己保持“出来”的状态。在这个意义上,“出来”只能造成新的模糊状态,壁橱却能够制造出揭露的承诺,而这一揭露正如其定义那样,绝不会到来。揭露“同性恋身份”这种无止境的推迟,正是由“走出来”这一行动本身造成的,这是不是令人感到遗憾呢?或许这种推迟本身是有价值的,它会制造出一套价值,是不是恰恰因为这一术语现在拥有了它不能拥有的生命,它不可能拥有的生命,它才永远地得到了控制?

可以这样说,虽然“女同性恋”和“男同性恋”不能够提供对一个人的特征完全彻底的揭露,但还是保留了一种政治的命令方式。这一方式为了召集这一批被压迫的选民,为了表达他们的存在,利用了这种不可避免的错误或者说是类型错误[斯皮瓦克(Gayatri Spivak)会称之为“误用”行为:对正确的名称的不当使用]。我必须在此声明,我并不是阻止人们使用这个词。我的问题十分简单:哪一种使用方法才是合法的?合法性与对这一术语如此使用之间是什么关系?怎样才能使“身份”的工具性利用不会变成规范性的命令?如果说“女同性恋”和“男同性恋”从传统上看就是一个不可能存在的身份,是分类的错误,是法律医学话语中违反自然的灾变,或者与此相类似,是一种需要被分类、被规范、被控制的模式,那么也许这一整套混乱、错误、迷惑和麻烦,恰恰是对于这样的分类和身份的某种抵制的焦点。

问题并不在于公开承认或不承认女同性恋或男同性恋的类别,而在于为什么这一类别会成为“伦理”选择的基础。公开承认某种分类,而这种分类只能通过对原先不承认的表演才能保持其特殊性和一致性,这究竟意味着什么?这种做法是不是使“现身”成为对不承认的承认,也就是说在逃避的伪装之下回到壁橱里去?这并不是像异性恋或双性恋那样的东西,不必由分类来承认,而是一套身份及其在这些类型的实践之间的交叉点,其中每一个独立的类别都同样可疑。难道人不可能在保持和追求异性恋身份时以同性恋实践为目标,或者在保持和追求同性恋身份时以异性恋实践为目标?如果说一种性倾向是用来被揭露的,那么应当把什么东西当做它的意义的真正决定因素:是幻想的结构,是行为,是器官,是性别呢,还是解剖结果?如果实践包括了所有这些因素的错综复杂的交互作用,这些性维度中的哪一种应当被选出来作为要求所有这些因素在场的性的代表呢?女同性恋理论所应阐释的是女同性恋实践或女同性恋欲望或女同性恋的性的特殊性吗?这样的阐释只不过而且通常是制造出一整套的论争和反驳。事到如今,应当看得很清楚的是,在女同性恋者中间,并不一定存在着什么共性,除了也许我们全都知道的一些事,如同性恋恐惧症是怎样反对女人的——即使是这样,我们所使用的语言和分析也会有所不同。

主张女同性恋的性可能存在着一种特殊性,似乎是对于下列观点的一种必要的反驳,这种观点认为,女同性恋的性不过就是去掉了异性恋的性,或者是异性恋的性的派生物,或者根本不存在这样一种性。但是,强调其特殊性的一方面,和强调其派生性或者不存在的一方面,也许并不像乍一看那么矛盾。难道没有这种可能性,即女同性恋的性是一个重新承认它所抵制的权力统治的过程,它部分地是由它本想取代的异性恋公式本身建构而成的,它的特殊性并没有在重新命名或重复言说的建构之外建构起来,也没有超越它,而是其模式和后果的本身的重新命名。换言之,把女同性恋视为一种假冒的或低劣的复制品,可以被看做是异性恋优越论的翻版。在某种意义上,我希望阐明的是,女同性恋的性可以被理解为,为了取代异性恋霸权规范而重新发展起来的“派生物”。从这一角度来理解,带有政治性的问题,就不再是把女同性恋的性的特殊性建立在其派生物之上,或者反对将它建立在其派生物之上,而是将这种劣质复制品式的同性恋恐惧症的建构,转变为反对把异性恋当做是原创物的思维框架,反对以同性恋为异性恋的“派生物”的思维框架。这一描述要求我们重新思考模仿行为,男扮女装行为,以及其他形式的跨越性别界限的行为,这些行为符合女同性恋的性的内在复杂性,它部分地建构于权力机制本身之中,它既导致肯定,又导致反对。

二、关于成为同性恋是必要的麻烦

同性恋的职业化,要求某种程度的表演和对于“自我”的制作,这是一种话语建构的后果,尽管这一话语声称它以先天真理的名义“代表了”自我。当我1989年在一个会议上谈到同性恋问题时,我发现自己在会前告诉过一位朋友,我要去耶鲁做一个女同性恋者。这当然不是说我以前就不是女同性恋者,而是说在某种意义上,在我讲话的那个背景之下,我是在以一种更完全更彻底的方式成为一个女同性恋者,至少在当时是这样。因此,我是一个女同性恋者,我的资格甚至是相当明确的。从16岁开始,我就一直是一个女同性恋者。于是,什么是焦虑?什么是不适?它和那个重复有关,和我说那句话的方式有关,那就是,我要去耶鲁做一个女同性恋者,而女同性恋者是我长期以来的身份。我怎么能够既“身为”一个女同性恋者,同时又要努力去做一个女同性恋者呢?我做一个女同性恋者这一行为是从何时何地开始扮演的,扮演女同性恋者这一行为又是在何时何地建构起像我本人这样的一个人的呢?说我是“扮演”某人,并不是说我不是“真的”,而是说我如何扮演、在哪里扮演某人,正是那个“存在”得以被建立、被构成、被交流、被肯定的方式。这并不是一种我能够对它保持很大距离的表演,因为这是一场根基深远的表演,一场心理深度定型的表演。这个“我”不是把女同性恋当做一种角色来表演的,而是通过对这种性向的重复表演,“我”执著地反复地建构作为女同性恋的“我”。在这里,有点自相矛盾的是,这种重复的表演本身,同时也造成了它所建构的这种类型本身的不确定性。因为如果那个“我”是不断重复的产物,也就是说,如果那个“我”仅仅是通过某种对自身的重复而获得的身份的外表,那么我总是要不断地被维持这种重复本身的实践所取代。换言之,那个“我”是不是或能不能正确地重复它自身,引用它自身?也许从过去的某个时刻开始,就总是存在着一种替代,是它建构了那个“我”永久的非自我认同的身份,建构了它的“做一个女同性恋者”的行为。“表演”并不会穷尽那个“我”,它并不会用明确的术语表达出那个“我”的全部内容,因为如果表演是“重复的”,那么总是存在着一个问题,即当它重复时,每一个认同的时刻之间会不会有什么差异。而如果那个“我”是某种重复的后果,是一种延续性或一致性的外表的产物,那么就不存在先于性别表演的“我”。重复和重复的失败,制造出一系列的表演,这种表演建构和争夺那个“我”的一致性。

奇怪的是,在1989年12月,这一事件在男女同性恋研究中心的会议上被提出来,根据那些告诉我这件事的人的说法,我对那位社会工作者的愤怒的指责被当做一个“理论家”在和那些积极从事艾滋病实际工作的人打交道时的政治冷淡的表现。这种说法暗示,我没有做过艾滋病工作,我政治上不投入,反而认为那位提问的社会工作者不学无术。不许说,我作出的愤怒反应是代表了一位没有到场的患了艾滋病的朋友,他曾到伯尼·赛哥那里寻求帮助。当我向那位社会工作者道歉时,我也满怀希望地等待那位误解我的男女同性恋研究中心的成员向我道歉。

然而,我认为,从政治上看,坚持女同性恋和男同性恋身份是非常重要的,这难道不是因为这些身份受到了来自同性恋恐惧症方面的要把它抹杀和毁掉的威胁吗?难道不是因为存在着上述那些理论与那些政治力量同谋想毁掉男同性恋和女同性恋身份的可能性吗?这种关于身份的理论论争出现在通过法律和政治手段抹杀同性恋身份的政治气氛中难道是偶然的吗?

我想提出的反问是这样的:这种抹杀的威胁应当支配那些从政治上抵制它的话语吗?如果应当这样,那么这种同性恋恐惧症的做法在何种程度上从斗争的一开始就成了赢家?毫无疑问,男同性恋和女同性恋受到了公众抹杀的暴力威胁,但是在坚决对抗这种暴力时必须警惕,不要用另一种暴力来代替这一种暴力。女同性恋或男同性恋的哪一种版本应当公之于众,而这一公开的版本应当包含着哪些内在的拒绝?这一身份的公开版本仅仅被当做一种政治策略是不是就足够了?或者说,它可不可以仅仅作为一种呼唤政策变更的策略干预的起点?当身份变成管束它自身的政策,同时带来那些从各个方面“管束”它的人时,难道它不会成为对公共政治失望的符号吗?这并不是说,应当回到沉默或者隐蔽中去,而是在运用一种会引起质疑的类型时,把那些被遗漏的内容重新包括进来。对身份的任何强化,都要求保留某些差异和例外,这一点是很清楚的。但是哪些内容应当受到重视?我现在所使用的身份符号有它的目的,这似乎是正确的,但是没有办法预言或者控制这种符号未来的政治使用方法。也许这是某种公开性,如果对它的危险忽略不计,它就应当由于政治的原因受到保护。如果男女同性恋的身份的公开版本现在就事先假定会有一些例外,那么这种必要的例外的组成部分,也许就是这一符号的未来使用方法。现在对一些符号的使用具有政治上的必要性,于是我们这样做了,但是怎样才能使它未来的含义不至于使我们后悔?怎样才能既使用这个符号,又承认它时间上的暂时性?

在承认这一符号策略的暂时性(而不是它的策略的本质主义)时,身份能够成为一种竞争和修正,它确实能够具有未来的意义,具有我们当中那些现在使用它的人难以预见的意义。它是未来政治意义的安全保证——保存重新定义的一套意义——是拉克劳(Laclau)和莫夫(Mouffe)所说的民主承诺。

在当代美国政治中,人们以多种多样的方式把女同性恋理解为它不能或不敢成为的事物。杰西·海姆斯(Jesse Helms)抨击国家艺术基金会,抱怨它容忍了罗伯特·迈普瑟普(Robert Mapplethorpe)的作品中对“同性性欲”的表现,在某种意义上,这一批评集中了关于同性恋男子是什么和做什么的同性恋恐惧症的各色各样的幻想。对于海姆斯来说,同性恋男子在某种意义上是作为被禁止的对象存在的,在他扭曲的幻想中,他们是对儿童的虐待狂式的剥削者,是“淫秽”的范式样板。在某种意义上,女同性恋甚至不够格在这一话语中作为被禁止的对象提到。在这里,重要的一点是应当认识到,压迫不仅会通过公开禁止的行动来实施,而且能够通过隐蔽的可行的主体建构来实行,还能够通过一种不可行的主体统治的自然建构来实行。我们可以认为,女同性恋是卑贱可怜的,它在法则的经济中既没有被命名,也没有被禁止。在这里,压迫是通过一种不可想象、不可命名的范畴的产物来实行的。女同性恋没有受到公开的禁止,部分地原因在于它甚至还没有进入可以被想象、可以被描述的程度,还没有进入那个实在与可被命名的文化智力层次。那么,怎样才能在这样一种女同性恋并不存在的政治背景中“成为”一个女同性恋者呢?换言之,女同性恋的处境是一种对她们施加暴力的政治话语,这种暴力的一个组成部分,就是把女同性恋排除于这一话语之外。某种事物受到公开的禁止,它就占据了一个话语空间,在其中某种反面的话语可以被表达出来;而被秘密地禁止则是被剥夺了被禁止对象的资格。虽然在当前的气氛中,各种类型的同性恋都受到抹杀、贬低,并且由此构成强烈的同性恋恐惧症幻想的基础,但重要的是,去追究探寻各种不同的途径,通过这些途径,同性恋被一再建构为不可想象的事情。

把一种事物从话语中删除,而让另一种事物作为永久的谎言出现在话语之中。也正因为如此,就出现了一种政治的强制观念,想让女同性恋变成公开的,可以看得见摸得着的。但是,在既存的规范统治之外,或者通过这种统治,怎样才能做到这一点?脱离开本体论的自我能够成为抵抗的起点吗?在这里,我准备写一点类似忏悔的东西,而它仅仅说明了忏悔的不可能性:在年轻的时候,有很长一段时间,我很痛苦,我猜很多人也有过类似的经历,那就是,人们明确地或隐讳地告诉我,我所“是”的那种人,仅仅是一个复制品,一个模仿物,一个派生的样品,一个真实事物的影子。强迫性的异性恋把自己打扮成原始状态、真理和真实的事物。确定何为真实的规范暗示,“做”一个女同性恋者,通常总是某种类型的模仿,是一种徒劳无功的努力,要想加入像自然化的异性恋幻影那样伟大的行列,无论怎样努力,总是要失败的,也只能是失败的。然而,我记得相当清楚,当我第一次读到艾斯特·牛顿(Esther Newton)的《男扮女装的母亲:美国的女性模仿者》时,作者指出,男扮女装者并不是对先天的真正的性别的模仿或者复制。根据牛顿的说法,男扮女装者像所有的性别一样,在模仿的结构中扮演角色。男扮女装者并不是在扮演某种实际上属于其他群体的性别,也就是说,这并不是一种借用或挪用的行为,并不是假定性别是性的合法财产,并不是说“男性气质”属于“男性”,“女性气质”属于“女性”。“恰当的”性别并不存在,不可以认为,某种性别对某种性是恰当的,对另一种性是不恰当的,也不可以认为,性别在某种意义上是性的文化财产。在“恰当”的概念运作的地方,它总是而且仅仅是作为一种强迫体制的后果在运作。男扮女装者建构了一种世俗的方式,在其中性别被适应,被扮演,被穿戴,被完成。它为我们作出的暗示是,所有的性别都是某种模仿和近似。如果这一点可以成立,似乎就可以说,并不存在什么原来的或初始的性别供男扮女装者模仿,而只能说,性别是某种没有原型的模仿,事实上,它是这样一种模仿行为,它制造了原型的概念本身,而这种原型却是模仿本身的结果。换言之,异性恋化的性别所显示出来的自然的效果,其实是通过模仿策略产生出来的,它所模仿的是一种虚幻的异性恋身份的理想,是一种以模仿作为其后果的产物。在这个意义上,异性恋身份这一“现实”,是通过模仿而表演性地建构起来的,而这种模仿把自己当成了原型和所有模仿的基础。换言之,异性恋总是处于模仿和接近它对自身想象中的理想化的过程之中,而且这一过程总是失败的。恰恰因为它必定会失败,却又拼命地想要成功,建构异性恋身份的事业才会推进一种对其自身不断地重复。在使其自身自然化为原型的努力之中,异性恋确实必须被理解为一种难以抑制的然而又是强制的重复,它只能制造出一种其自身原创性的效果。换言之,强制性的异性恋身份,那些本体论地对“男人”和“女人”的幻想的强化,不过是一种制造出来的戏剧效果,它只不过是在假装成基础、原型和现实的规范性标准。让我们重新来考虑一下同性恋恐惧症对异装者、男角女同性恋者和女角女同性恋者的一个谴责,即说他们是对异性恋现实的模仿。在这里,“模仿”的意思是指“派生”或者“二手货”,是对原型的复制,而这一原型才是所有复制品的原件,然而,它本身又是一种虚无之物的复制品。从逻辑上说,这一“原型”的概念是值得怀疑的,因为如果肯定原型的原始性质的第二手后果并不存在,那么某种事物怎么能够作为一个原型来运作?原型要求它的派生物,以便肯定它作为原型的资格,因为原型只是在与由它派生出来的派生物的区别中才有意义。因此,如果没有把同性恋当做复制品的观念,就不会有把异性恋当做原型的建构。在这里,异性恋必然先于同性恋而存在。而如果作为复制品的同性恋先于作为原型的异性恋而存在,那么似乎只有承认复制品在原型之前,说同性恋是原型而异性恋是复制品,这样才是公平的。

然而,简单的互换其实是不可能的。因为只有作为复制品,同性恋才能成为先于异性恋的原型。换言之,关于复制品和原型的整个思维框架证明,当一方转换为另一方时,双方都极不稳定,确定这两个术语时间或逻辑的前后顺序的任何稳定方式的可能性都是令人怀疑的。

但是,让我们从心理学和政治学的角度想一想这种令人质疑的互换。如果性别模仿的结构在某种程度上是通过模仿(参见德里达在“双重场合”中关于模仿的转换和取代的论述)产生的,或者不如说是再产生的,那么男同性恋和女同性恋身份就是同异性恋规范或者霸权文化联系在一起的,而不是从正常当中派生出来的。相反,模仿并不是对原本的复制,而是制造和颠倒原型和派生物这些术语本身。因此,如果说同性恋身份与异性恋有关,并不等于说同性恋被异性恋所决定,或者同性恋从异性恋派生出来,也不等于说,异性恋是同性恋与之有关的唯一文化网络。确切地说,存在着颠倒的模仿,它是被模仿者与模仿者的顺序的颠倒,在这一颠倒的过程中,揭示出“原型”对于所谓由它派生的第二手后果的基本依赖。

如果我们从一开始就承认,同性恋身份是与异性恋身份本身相区别的派生的转换,那会怎样?如果异性恋是对其自身的不可能的模仿,是一种表演性地将自己建构为原型的模仿,那么对“异性恋”模仿的模仿物——它此时此地存在于同性恋文化中——则必定是也仅仅是一种对模仿的模仿,是一个复制品的复制品,其原型根本不存在。用另一种方式来说,同性恋身份的模仿效果既不是复制异性恋,也不是模仿异性恋,而是揭示出异性恋是一种对其自身自然化的理想形态的连续不断地诚惶诚恐地模仿。异性恋总是在不断地建构自己的行动之中,其证据就是它永远处在危险之中,也就是说,它“知道”自己有被打破的可能性。因此,它有一种反复出现的冲动,对于所有威胁其一致性的可能性,要立即取缔。存在着,种永远不能根除的危险的证据,就是异性恋对同性恋深刻的依赖性,而这正是它一心想要根除却永远根除不了的。异性恋一心想把同性恋搞成二等公民,而同性恋却总是作为一种初始的可能性在那里存在着。虽然将异性恋自然化这一努力的失败,有可能是造成异性恋本身病态的原因——它的理论家们常常称之为不舒服的那种感觉——但是它还是能够成为对于性别规范的具有颠覆性和扩散性的拙劣的模仿,在这种性别规范中,声称自己是原型、是真实的这种做法本身就表明,它是某种被自然化了的性别表演效果。

重要的是,应当辨认出异性恋规范在同性恋身份当中重新出现的方式,可以肯定地说,男同性恋和女同性恋身份不仅是部分地由占统治地位的异性恋框架建构起来的,而且这种身份并不是由他们自己决定建构起来的。他们也批评那些被自然化了的立场,拙劣地模仿异性恋概念,重新为精确的异性恋结构赋予意义,将同性恋的生活划入不真实和不可想象的话语范畴。然而,我要再次重复以下看法:部分地由压迫同性恋者的异性恋规范来组成或建构,并不等于就是那种结构本身,也并不等于就由那种结构所决定。而且也不必因此认为,这种异性恋的概念就是“正常的心灵”的有害干扰,是必须完全铲除的东西。在某种程度上,在男女同性恋身份当中,无论异性恋概念和观点以何种方式出现,都有一个预设,即存在着一种男女同性恋对正常人性的重复,其自身术语存在着一种对正常人性的投降。它对自己身份的重复和投降,是使各种类型的重新赋予意义和模仿性重复成为可能的基础。模仿性的重复,以及在非异性恋框架中对异性恋概念的重新赋予意义,使得完全是建构而成的所谓原型的概念得以解脱,但它还是表明,异性恋仅仅是通过不断重复的表演,将其自身建构为原型的。这种“表演”被使用得越频繁,就越暴露出异性恋声称自己是原型的说法的虚假性。

虽然我在上述论述中关注的是性别实践的现实效果、表演、重复和模仿,但我并不是想说,男扮女装者是一种可以随心所欲地上妆或卸妆的“角色”。在人所选择的模仿角色的背后,并不存在什么意志的主体,决定性别过去是什么,今天是什么。相反,成为一个可变主体的可能性本身,就已经在要求某种性别模仿了。去“成为”一个主体,不过是一种去“成为”某种性别的自我认同。事实上,具有一致性的性别,正是通过对于同一事物的明确的反复重复获得的,它制造出一种效果,即一种先天的有意志的主体的幻影。在某种意义上,性别并不是一种先于主体选择的表演。我所说的性别是表演性的,是在这样的意义上说的:性别是作为主体本身的一种效果而建构起来的。性别在遵循异性恋规范做表演,这种规范有它一整套的排斥、惩罚和暴力,以及由这种禁制本身所产生的越轨的快乐,在这个意义上,这是一种强迫性的表演。

认为在被表演的东西之前不存在表演者,认为表演是表演性的,认为表演构成了作为其效果的“主体”的外貌,这是很难让人接受的。造成这一困难的原因在于,以某种间接或直接的方式把性与性别“表达”为一种先验的心理现实。无论怎么说,对主体先天性的否定,并不是对主体的否定。事实上,我拒绝把自我与灵魂混为一谈是为了说明,灵魂超越了有意识的自我的范畴。这种灵魂的超越恰恰是被有自由意志的“主体”这一概念系统否定的东西,这一“主体”按照自由意志选择在某时某处成为哪一种性别,或选择哪一种性倾向。正是这一超越在那些重复的动作和行为的间歇之中爆发出来,这些行为建构了异性恋观点的表面上的一致性,它迫使其自身不断地自我重复,而这就导致了它永远是失败的。在这个意义上,在异性恋的生存之道中,正是这一超越隐蔽地将同性恋包括进来,它成为一种永远存在的威胁,要打破通过对同一种东西的强迫性重复。然而,如果说重复是权力运作的方式,以便建构一个天衣无缝的异性恋身份的假象,如果说异性恋是一种强迫性的自我重复,以便建立一种其自身和谐与身份认同的假象,那么这就是一种永远处于危险之中的身份,因为如果它不再能重复自身时,或者说,如果这种重复行为自身是为了一种极为不同的表演目的而制造出来的,那该怎么办?即使这种重复的冲动一向存在,总会存在,仅靠重复也绝不会完全建立起一种身份。存在着一种重复的需要这件事本身,就是一个标志,它表明身份不是自我认同的。它要求被一次又一次地建构起来,也就是说,它冒着在每一个间歇都会解体的危险。

这一灵魂超越的是什么?是什么构成了这种颠覆性的或解构性的重复?首先,性总是要超越任何既定的表演、表达或者描述,这就是性不可能从任何既定的性别表演中派生出来的原因,这也是不可能从任何既定的性别表演中解读性倾向的原因。此外,性可以被认为是超越了任何权威性描述的。性绝不会在一种表演或实践中被充分地“表达”出来,有被动的男性的女角女同性恋者,还有女性的富于进攻性的男角女同性恋者,也有以上两种特征兼备的人,以及在解剖学意义上或多或少比较稳定的“男性”和“女性”。在性、性别、性别表现、性实践、性幻想和性之间,并不存在可以直接表达的分别或者是因果的界线。这些术语中没有任何一种能够涵盖或决定其余的术语。性的一个组成部分恰恰是某种没有表达出来的东西,在某种程度上,它永远都不会表现出来。这或许就是性的隐蔽性的最根本的原因,性在某种程度上总是隐蔽的,特别是对于那个要通过自我暴露的行为来表达它的人来说更是这样。在给定的性别表现想要“成为”的那种样子当中没有被包含进来的东西,也许恰恰就是性的真实情况,即一种一向存在于性别与性别表现之间以及性别表现与性之间的“颠倒”的关系。另一方面,性别表现和性实践这二者全都导致这样一种情形:前者“表达”后者,然而二者又是由某种缺席的性的可能性本身建构起来的。

这一颠倒的逻辑在女同性恋的男角女角性别风格化上显得特别有趣。一位男角女同性恋者可以表现为有能力,有强迫性,大包大揽,而一位铁石心肠的男角女同性恋者也许能把她的情人搞成一个除了性感对象和快乐源泉之外什么都不是的人。然而,这个“养家的”男角女同性恋者似乎首先重复了某种像丈夫一样的角色,发现自己陷入了一种颠倒的逻辑之中,在其中,她的“养家糊口”变成了自我牺牲,这意味着她落入了女性的克己自制这个最古老的陷阱之中。她也许会发现自己处于一种极大的需求之中,这个需求恰恰是她想在她那个女角女同性恋情人身上找到和实现的。结果这位男角女同性恋者转换为女角女同性恋者,或者继续陷在那个颠倒的幻象中,或者从中得到快乐。另一方面,那位女角女同性恋者则像安波·赫利波夫(Amber Hollibaugh)所说的那样,“改编”性的交换形式,也许会将某种依赖性充分地性感化,而她之所以这样做,只是为了去理解改编的权力本身,她的依赖性恰恰揭示出她自身的不容置疑的权力,这时,她却变成了一个男角女同性恋者,或者陷入交换角色的幻象之中,在其中自得其乐。

三、灵魂的模仿

构成或形成一种性感风格或性别表现的东西——它使这种类别先天的不稳定——是灵魂的一整套认同,对它是不能做简单描述的。某些心理分析理论有这样一种倾向:将身份和欲望解释为两种不同的与爱情对象的关系,这两种关系是相互不包容的,它们迷失在长时间的禁制或隔离过程中。因此,可以把所有强烈的感情关系划分为两类,一类是希望得到某种人,另一种是想成为某种人,但人从不会同时想这两件事。下列观点是十分重要的:身份和欲望可以共存,而且这一公式在相互不包容的对立面的意义上是为异性恋的方程服务的。然而,我更关注的是对这一情形的另一种解释,即“想成为某种人”和“想得到某种人”可以起到一种特殊的作用,那就是区分女同性恋者的性感交换中相互不包容的两种角色的定位。身份认同总是会遗漏某些内容,而且会包括一定程度的模仿实践,以期在一个人所保持的那个“身份”之内保留失去的爱情。这就是弗洛伊德在1917年“悲伤与忧郁症”一文中所提出的命题,这一命题继续出现在当代心理分析学关于身份认同的讨论之中。

然而,根据心理分析理论家迈可·伯克-杰克伯森(Mikkel Borch-Jacobsen)和露斯·雷斯(Ruth Leys)的观点,身份认同,尤其是身份模仿,是先于“身份”的,它把身份建构为基本上是“它自身的他者”。这个他者的概念本身是指,自我和他者的区分基本上不是外在的(这一命题导致了自我心理学的强有力的批判);自我从一开始就强烈地包含在“他者”之中。这个原初模仿的理论不同于弗洛伊德的忧郁症组合理论。在弗洛伊德看来,组合——一种心理模仿——是对丧失作出的反应和抵制,我认为这种观点仍然是有用的。性别作为一组心理模仿物,是由多种多样的他者建构而成的,这些他者被爱恋,又被丧失,而失去的他者通过一种抑郁症和想象的组合(和保存)进入灵魂。原初模仿的理论超越并反对组合和抑郁症方式的灵魂模仿理论,提出了一种更加强烈的观点,这种观点强调灵魂主体的非自我认同。模仿的动机并不一定来自丧失的事件和故意的挽回,而是先于欲望而存在的,它构成了欲望(和动机)本身。在这个意义上,模仿应当说是先于丧失的可能性以及爱恋的失望的。

无论是丧失在先还是模仿在先(这或许是一个难以确定的问题),灵魂主体毕竟是由不同的性别他者内在地建构起来的,因此作为一种性别,它从来不是自我认同的。

在我看来,自我之成为自我,仅仅由于下列条件,它在经受了分离的痛苦的条件下才会形成(语法在这里不可能正确,因为“它”恰恰是通过分离才成为不同的事物),丧失通过对某些“他者”的抑郁症式的组合得到缓解和暂时的解决。因此,建立在自我中的“他者”使得“自我”永远不可能获得自我认同,它一向受到而且永远会受到他者的干扰,存在于自我的核心部位的他者的干扰,成为自我的可能性的条件本身。

对灵魂的自我认同的这种看法,会破坏任何稳定的分类体系的可能性,这些分类体系一直在对像男同性恋或女同性恋身份这样的事物作出解释或描述。而提供这种分类的任何努力——如卡亚·休沃曼(Kaja Silverman)近来对男同性恋的研究——都会出现简单化的毛病,而且会随意地去迎合诊断性的认识论统治的规范性要求。如果说在1914年,弗洛伊德意义上的组合是一种保存丧失和爱恋对象的努力,是为了拒绝或者延缓对丧失的承认,并因此是一种痛苦,那么一个人变得像母亲或父亲或兄弟姐妹或其他早期的“情人们”,也许是一种重复或取代他们的爱恨交集的努力。我们怎能为这种模仿组合的心灵深处的模糊状态“分类”呢?

对灵魂的自我认同的思考把我们带回下列问题:颠覆性的重复是由什么构成的?错综复杂的身份认同又是怎样出现在文化实践中的?要回答这些问题,就让我们想一想异性恋通过制造在性、性别和欲望之间存在着某种连续性的假象把自己自然化的方式。当阿雷莎·弗兰克林唱着“你使我感到自己像个天生的女人”这句歌词的时候,她似乎首先假设,她的生理性别具有某些天生的潜质,这些潜质通过她扮演的“女人”的文化角色得以实现,而这个“女人”是为异性恋所承认的对象。于是,存在于她的“性”当中的某些东西通过她的“性别”表达出来,这种性别在异性恋情境中是大家全都知晓并奉为神圣的。在“性”的生理事实和本质之间,或者在性别和性之间,是没有断裂和不连续性的。虽然阿雷莎似乎感到很欣喜,因为自己的天生气质得到了肯定,但是她似乎强烈而自相矛盾地感到,这种肯定不是绝对有保证的,这种先天性的效果仅仅是作为被异性恋承认的结果才获得的。说到底,阿雷莎唱的是,你使我感到“像”个天生的女人,这是一种比喻的替代,是某种冒名顶替的行为,是某种绝妙的值得纪念的参与,是对异性恋者的日常运作所产生出来的本体论假象的参与。

但是,如果阿雷莎对我唱这句歌词会怎样?如果她对一位其表演在某种程度上肯定她自身的男扮女装者唱这句歌词又会怎样?

我们应当如何看待这种身份认同?我并不认为存在着一种叫做“性”的东西,它存在于某种模糊不清的生理形式之中,它在某种程度上通过步态、姿势、手势表达出来,于是,某种性倾向就能够或者从性别的外观、或者从或多或少具有魔力的性上面呈现出来。如果性别是一种装束,如果它是一种模仿,如果性别在有规律地制造它试图接近的理想,那么性别就是一种表演,它在制造着一种内在的性或者是本质或者是灵魂的性别内核的假象,它通过手势、动作和步态(可以被理解为性别表现的肉体舞台的一整套服装)在皮肤上制造出来,它是内心深处的假象。性别变成天生的事物的一个途径,实际上是通过被建构成一种内在的灵魂或者肉体必然性而实现的。然而,它永远是一种表面的现象,一种为在公众场合出现的身体赋予的意义,它制造出这种内心深处的必然性或本质的假象,这种本质用某种奇妙的因果的方式表达出来。

然而,对作为内心深处本质的灵魂质疑,并不等于完全否定灵魂。相反,灵魂应当被重新定义为强迫性的重复,它是身份的重复表演的条件,但又使这种表演难以进行。如果说每一个表演都重复它自身,以造成身份的效果,那么每一次重复都要求在动作之间留有一个间歇,在这些间歇出现时,冒险和超越就威胁要打破身份的建构。无意识就是这样一种超越,它使得每一次表演成为可能,它参加每一次表演,但是它从来没有通过表演本身完全表现出来过。灵魂并不在肉体“当中”,而是通过肉体的表演过程本身显现出来的。它是重复及其强迫性的失败,它恰恰是对表演所寻求的东西的拒绝,因为这种表演从一开始就是被迫实行的。

从这个表演的链条中找到那个反复言说的不稳定性的灵魂的位置,是不同于那种认为它的内在核心等待其充分与自由的表达的观点的。相反,灵魂的表达永远是失败的,这种失败有其价值,由于它强迫进行不断的重复,因此也就重建了断裂的可能性。那么,在强迫性的异性恋中不断寻求断裂的重复又意味着什么呢?

虽然强迫性的异性恋常常假定,首先存在着一个性,它先是通过性别,然后通过性行为来表达,但是,现在已经完全有必要去颠覆和取代这一思想的运作。如果一种性的统治要求强制性的性表演,那么也许只能通过那一表演,性别的两分体系和性的两分体系才是可理解的。或许性、性身份和性别的分类本身就是由这种强制性表演的后果制造出来并加以维持的,是一种被不真实地命名为原因和起源的后果,它被不真实地列入一种因果关系表达的系列,异性恋的规范在其中制造出它自身作为所有的性的起源的合法性。那么,如何揭示这一因果关系其实是一种由回忆和表演制造出来的虚构之物?它把性别本身变成一种不可避免的虚构之物,这种虚构的性别表现为,每一种自称是原型、是内在的、是真理、是真实的东西,都不过是包装的效果,其破坏性的可能性应当被一而再、再而三地表演,以便使性别的“性”成为一种固执的政治表演的基础。这或许是一种承诺,承诺让性对抗身份,甚至对抗性别,让那些在任何表演中都不能充分表现出来的东西执著于它自身的断裂性。

(李银河 译)

莫尼克·威蒂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