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成功励志左手沉思录,右手道德情操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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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右手《道德情操论》卷五(2)

人的天性决定了我们倾注在孩子身上的感情,要远远超过我们的父母。而且,相比于对父母的尊敬感激之情,我们对孩子的温柔关爱之情通常是一种更为主动的本性。自然决定了孩子来到世上以后的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他的生存完全依赖于父母的抚育;而父母的生存却大多不需要子女同样的照料。从孩子身上,总是可以寄托很多的期待和憧憬,而对老人就不可能寄托什么了。所以在人的天性中,孩子总是比父母更重要,更能唤起我们强烈的感情。老人的去世一般不会让人十分痛惜,而孩子的死则会让我们悲痛欲绝。即使那些最凶残冷酷的人,也会去保护柔弱的婴儿。而只有在具有最高尚美德和人道的圣人那里,老年人才享有和婴儿一样的待遇。

在我们的一生中,我们最先感受到的友谊,来源于兄弟姐妹之间的友谊。我们共同生活在一个家庭之中,而我们的家庭也因此变得其乐融融。兄弟姐妹间互相带来的快乐和痛苦,远比旁人带来的多得多。这种友谊是我们彼此获得幸福的共同源泉。因为生活在共同的环境中,手足之间更能对对方的快乐或者痛苦产生共鸣,而让他们更加相互帮助和照应。

大多数的兄弟姐妹在各自成家立业后仍保持着小时候的情谊,而他们的下一代也由于父母间的这种情谊而保持着天然的感情联系。如果孩子们的脾性相投,这种天然的友谊就会带来很多愉快,反之,这种愉快会慢慢减弱。然而,由于他们不在同一个家庭环境中长大,他们之间的感情会比父母那一代冷淡,并且随着亲属关系越来越远,感情也越来越疏远、淡薄。

实际上,几乎所有的感情只是源自一种习惯性的同情。我们关心亲人的幸福或痛苦,我们让他们得到幸福和避免痛苦的希望,就是出于这种习惯性的同情的具体细节上的感受。亲人们因为生活在同一个环境里,容易产生这种同情,所以彼此产生感情。——这是每一个人所需要的。因此,人与人之间就形成了一条人际关系的基本准则:彼此具有某种关系的人们之间一定存在着某种感情。那些违反这条准则的人,会被认为是不正常的、不通人性的,有时还会被认为是罪恶的。比如身为父母,却不温柔慈爱;作为子女,却不孝顺父母。这些都会招致人们的指责和批评。

然而,在某种并不具备天伦之情产生的环境的特殊情况下,人的本性也往往可以弥补环境的不足,使这种血缘亲情同样存在。比如,一个年幼时因为偶然的原因而没有和父母生活在一起,长大后又回到父母身边的孩子,他和父母之间的孝敬和疼爱之情就会少一些。而如果一个家庭的兄弟姐妹们都在相隔遥远的地方读书,彼此间的感情也会弱一些。但谦逊、道德的人性,仍会让自幼分离、天各一方的父子之间、兄弟姐妹之间,产生血浓于水的感情。他们会不由自主地挂念对方,而且经常盼望着某天的团圆。在分离的时候,远在他乡的儿子或者兄弟姐妹,常常是心中最挂记的人,他们之间也不会产生任何的不快。

他们听到对方的消息,总是感到莫大的满足和高兴。他们还会认为远在异乡的那个儿子、兄弟才是没有缺点的完美的儿子或兄弟,因而对他的种种思念,就会成为一种充满浪漫色彩的憧憬。当他们团圆时,他们会按照家人之间习惯的感情去关心彼此,并且感到非常自然。但是在进一步的接触和了解之后,他们常常会发现,彼此的习性、脾气和爱好,同自己想象的并不一样,这样他们就没法再像以前那样和谐融洽了。而这是因为缺乏一个产生习惯性的同情的环境,缺乏维系亲情的基础。他们的日常交往和言谈很快会变得单调乏味,而且越来越少。当然,他们也可以在表面上做到互相谦让、相敬如宾,在一起继续生活下去。但却绝对没有自幼一起长大的兄弟姐妹之间的那种融洽、同情、推心置腹和坦诚无忌。

然而,上述准则只是对本分和有道德的人才具有这种微弱的力量。对那些胡闹、放荡和自负的人,这些准则是苍白无力的。这些人对天伦之情麻木不仁,除了嘲弄之外,他们几乎从不谈起。因为自幼的分离使他们的亲情十分疏远,他们最多只能表现出一种冷漠和敷衍的客套。即使如此,一旦利益上出现一些微不足道的对立,或者交往中出现一点小小的不快,也会使这种客套完全结束。

现在很多父母把男孩子送到遥远的名牌寄宿学校读书,让更大的青年在远方的大学上学,让女孩子在遥远的修道院或寄宿学校上学,这种做法从根本上伤害了法国和英国上层家庭中的道德伦理,影响了家庭的幸福。我认为,如果希望孩子成为尊敬父母、与兄弟姐妹和睦相处的人,就要让他们在自己的家里接受教育。让他们住在家里,每天有礼貌地离开父母去公共学校上学。这样在日常生活中,出于对父母的敬重,他们对自己的行为会有一种非常有效的约束;而出于对孩子的尊重,也常常会使父母的行为受到有益的限制。这是一种最有效的教育方式,接受公共教育也许真的有些好处,但肯定不能补偿由此带来的损失。家庭教育是最天然的教育方式,而公共教育则是一种人为的教育方法。哪一种方法更优越是不言而喻的。

许多悲剧和恋爱故事中描述了这样一种美丽动人的奇妙感情——亲缘。人们认为亲人们是因为具有这种感情而彼此想念,即使在他们知道彼此有亲情关系之前也是如此。但是我认为这种亲缘的力量只在悲剧和恋爱故事中存在,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存在。即使在悲剧和爱情故事中,这种感情也只发生在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的一家人之间。要说这种感情也存在于表、堂兄弟姐妹乃至叔婶伯侄之间,我认为是十分荒唐的。

聚族而居在从事畜牧业的国家里是一种普遍的情况。这种居住方式对他们共同防御外来入侵是十分必要的。从地位最高的到最低的所有人在这种居住方式下都可以互相扶持、互相帮助。和睦相处可以增进彼此之间的这种感情,不和则会削弱和破坏这种感情。但在他们家族成员之间,他们的联系要比与外部的多得多。同一家族中即使关系最远的成员也有某些联系。不久之前,在苏格兰高地,酋长习惯把自己部族中最穷的人看成是自己的堂表兄弟和亲戚。在鞑靼人、阿拉伯人和土库曼人中,部落的首领对同族人也会特殊关注。因此,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那些同族中关系很远的人所期望得到的关注也比其他人多。我认为,这种情况在其他的民族中都是普遍存在的。

我认为天伦之情在很大程度上更多的是道德联系的产物,而不是父母和子女之间血脉联系的产物。比如,一个疑心重的丈夫,总是怀疑自己的孩子是妻子不贞的产物,尽管他和这个孩子在伦理上还是父子关系。

心地友好的人们常因为必要的交流而产生一种友情,这种友情和家人之间的感情相差不多。办公室中的同事、贸易中的伙伴,常常彼此称兄道弟,并且感到对方真的像自己的兄弟一样。他们的亲密和谐很有好处,而且如果他们把握得好的话,他们也会和谐共处,人们也都认为他们应当这样做。如果他们之间出现了不和,人们会把那看成是一种丑事。罗马人用“必要”(necessitudo)这个词来表述这种互相依附的关系。从词源学的角度来看,它似乎表示的是这种依附是环境对人的必然要求。

住在同一个乡镇中的人们,他们的生活细节也会对道德产生某种影响。如果有一个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人从未冒犯过我们,我们不愿意去伤他的面子。邻居之间可以给彼此带来很多便利,也可以给对方带来很大麻烦。心地善良的邻居们总是自然地和平共处,并且都不愿与恶人为邻。所以,邻里间存在着某种细微平等的互助是被我们赞同的,并且邻居得到我们帮助的次序应该排在其他人之前。

人的天性总是习惯于去迁就别人,从而达成一种和平共处的效果。这就是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的原因所在。一个常常与有智慧、有美德的善人打交道的人,自然会对智慧和美德产生一种敬意,虽然他自己不一定会成为同样的人。同理,一个整天和荒淫无耻之徒混在一起的人,即使他不会变得同样堕落,也至少会很快不再去厌恶那些品行。因此,我们经常看到不同家庭成员表现出相同的品质,除了遗传因素之外,我认为可以部分地归因于这种原因。

如果我们对一个人的高尚行为产生了尊敬和赞同,并在长期的交往中证实了他的高尚品质,我们就会对他产生最牢固、最被尊重的友情。这种友情是很纯洁和自然的,因为它不是出于任何其他勉强的因素,而确实是高山流水的知音和志同道合的同志。但这种纯洁的友情只会在具有智慧和美德的人中间存在,他们彼此之间完全信赖,坦诚相待。有些狭隘的人认为这种友情只能发生在两个特定的人之间,我认为那是把纯洁的友谊和充满占有欲的爱情混为一谈。虽然年轻人之间的亲昵行为,与之有些细微的相似,但其实与这种高尚的友情有本质上的区别。他们的那种亲昵主要建立在同样的关注焦点、娱乐或者消遣方式上,或者建立在某些一拍即合的奇谈怪论上。而这些是很浅薄的,因此这种朝三暮四的亲昵行为不能和真正深刻的友情相提并论,不管它们多么令人快乐。

但是,在人类天性的调节次序下,我们最希望善待的人中,还数那些曾经给过我们帮助的人。上帝曾教导我们对帮助过我们的人知恩图报。虽然人们的感激并不足以回报他的善行,但是旁人对他的赞同和感激,却足以与他付出的善行同等。所以,一个乐善好施的人一定会得到回报。即使不是每个受人恩惠的人都能够报恩,而有些人却是滴水之恩涌泉相报。被同道热爱是我们都渴望达到的目标,要达到这个目标,最好的方法就是用自己的行动证明自己也是同样热爱他们的。

我们在给予别人仁慈的关爱和热心的帮助时,没有去想他们和我们是什么关系,没有去想他们的个人品质如何,或者他们过去对我们有没有帮助。在社会中,施舍人与被施舍人往往地位相差悬殊。被施舍的人往往贫困潦倒,而施舍人往往非常幸福、富裕而有权势。社会的安定与有序需要依赖这种明显的等级地位的区别,而这种区别主要依靠人们对有权势的人由衷的尊敬来支撑。整个社会的安定和秩序,远比个别不幸者的痛苦更为重要。虽然伦理学家告诫我们要兼济天下、普度众生,不被显贵的地位所诱惑。但是人们对富贵的倾慕比对智慧美德的倾慕更多,人们都想成为富人。实际上,判断智慧和美德的操作性是很差的,而财富和门第更容易比较,所以我认为以财富权势划分的社会等级地位,更有助于社会的安定和秩序。人们这么想是有好处的。而在上述所有作为我们关心对象的事物的序列中,善良和智慧也同样是明显的。

如果人们对权贵的崇拜和对善行的钦佩结合在一起的话,就会激起更多善行的诱因,就会促进更多善行的发生。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达官贵人们表现出来的智慧和美德很多时候会引起我们的崇拜和倾慕,如果在这个时候我们抛弃我们的妒忌之心的话。而且,尽管达官贵人不缺少权力和智慧,但他们受到的痛苦却不比那些同样具有美德但地位低下的人少。这在悲剧和恋爱故事中有很多表现:善良、高尚的国王和王子们常常遭遇到不幸。如果他们能够运用智慧摆脱他们的不幸,夺回他们原来的地位和权势,就会得到人们更大的甚至是过分的热情和赞赏。于是,我们原先对他们的地位和品质自然怀有的倾慕之情就变得更加严重了。

精确地规定人的何种感情在先、何种感情在后的做法是不现实的,因为人的各种情感往往是交织在一起的。在何种情况下,友情应当让位于感激,或者感激应当让位于友情;或者个人亲情与全局利益哪一个更为重要,都应该把它们交给我们的心灵——这个冷静的旁观者、我们行为的伟大法官和裁判者来定夺。只要摒弃外界的喧嚣,认真、客观地思考我们的处境,从真实的内心出发,我们就能作出正确的决定。不要用独断专制的准则来指导我们的行为,那些教条式的准则常常不能使我们觉察到不同环境、品质和处境中的各种细微的差别和区分。

论天性致使社群成为我们慈善对象的次序

指导我们把个人作为慈善对象的原则,也同样指导我们把社会团体作为慈善对象。我们的慈善行为最为关注的对象,正是那些重要的社群。

对于我们来说,孕育了我们的生命,并保护我们平安生活的政府或国家是最重要的社群。我们的高尚行为可以为它带来很多好处,而我们的恶行也会为它带来灾难。我们所有的一切都包含于国家之中:我们的孩子、父母、亲戚、朋友和恩人,他们的幸福和安全都依赖国家的繁荣和强盛。所以,国家很自然的成为我们首先关心的社群。而我们的爱国之情不完全是出于私心,也出于我们自身仁慈的美德。因为祖国与我们休戚与共,它的繁荣和强大也会使我们感到光荣。我们为我们的国家比别的国家优越而感到骄傲;为它比别的国家落后而感到耻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