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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8章 3 儿童用药的五大原则

第十六篇第一章3 儿童用药的五大原则

孩子身体防御机能较差,随着外界气温和环境的变化,机体机能易紊乱,出现各种疾病。这时很多家长往往只看表面现象,在没有医生指导的情况下急于用药,甚至给孩子服用成人药,导致不良反应。

对于儿童疾病来说,并不是药吃多一点,病就会好得快一些。儿童的身体正处于生长发育阶段,肝肾功能、中枢神经系统、内分泌系统尚未发育完善,对许多药物极为敏感。这就要求家长多了解一些儿童用药的原则,给孩子正确用药。

第一,儿童用药应当谨慎选择用药品种,不可简单地用成人的药品直接减量服用,最好选用儿童专用药品。

例如,在使用解热镇痛药时,成人用的去痛片中部分成分易使儿童出现再生障碍性贫血和紫癜;新生儿使用阿司匹林易在胃内形成黏膜糜烂;感冒通可能造成儿童尿血。再比如,12岁以下的儿童尤其要注意禁用或慎用的抗生素:四环素可引起牙釉质发育不良和牙齿着色变黄;诺氟沙星可引起负重骨关节组织的损伤、抑制骨骼生长;庆大霉素可致儿童永久性耳聋及肾脏损害;新生儿使用氯霉素和磺胺类可引起灰婴综合征和溶血。

第二,联合用药要控制。

由于药物之间产生物理吸附或化学络合作用形成配位化合物,联合用药不当时会影响药物的疗效,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亦随之增高。例如部分抗生素与钙、镁、铝等无机盐类抗酸药或含铁的抗贫血药合用,会生成配位化合物,影响药物的吸收,降低抗菌效果,因而在服用抗菌素期间,应暂停服用钙片等药品。儿童用药品种应尽量减少,能用一种药物治疗的,就不用两种或更多的药,一般合用药品种以不超过3~4种为宜。

第三,用药剂量应严格计算。

儿童用药的剂量一般可按照年龄、体重、体表面积三种方法计算。按年龄计算比较简单(肥胖或瘦弱患儿除外),即不同年龄儿童的用药是成人剂量的:1个月为1/14,6个月为1/17,1岁为1/5,2岁为1/4,4岁为1/3,6岁为2/5,9岁为1/2,14岁为2/3。家长同时应注意计算联合用药时同一类药物的总用量,例如服用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小儿速效感冒颗粒)同时使用阿苯片退烧时,因两种药物都含有解热镇痛药成分,剂量应适当减少。

第四,不能滥用营养药。

儿童成长需要的微量元素和维生素主要应当从食物中均衡吸收,饮食正常的儿童一般不必服用营养药。有些儿童因某种原因缺乏维生素和微量元素需要补充时,应咨询医生适当补充。然而不少家长误以为此类营养药多吃点没坏处,就给孩子盲目过量服用,实际上非但起不到保健作用,反而易招致儿童机体功能失调。

第五,尽量使用中药治疗,但也不可滥用。

例如小儿反复呼吸道感染、厌食、哮喘、腹泻、遗尿,还有其他的一些精神行为方面的异常(如小儿多发性抽搐、多动症等),用中药治疗效果都比较好。但使用中药应注意“四慎”:慎服苦寒,苦寒易败脾胃而伐生生之气,如木通、大黄;慎服辛热,辛热易耗阴伤津,如附子、肉桂;慎服补涩,补涩易留邪而滞中气,补益药药性再平和亦有偏性,会使人体阴阳偏盛,而且补益之剂,可能影响消化,使饮食减少,故药补不如食补;慎服毒烈攻伐之品,因其易克伐正气,如全蝎、蜈蚣,若病情需要,用量宜轻,速用速撤。

儿童用药要护脾胃:

儿童脾常不足,所以,用药时应处处护脾胃,以不碍脾不伤胃为原则。如治疗小儿支气管炎时,可加适量白术、茯苓、陈皮等健脾护胃之品,促进消化,增加饮食,使疾病早日康复。总之,要牢记“是药三分毒”的道理,服用中药一定要在医师或药师的指导下进行,切忌自我诊断,私自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