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青春文学靡生活·乱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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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乱掉的房间

桌面上。随意地堆着一些日子,一些水养植物,一些果实,坚硬的,或柔软的。

一杯咖啡,浅了又浅。总要有一杯咖啡的。可以是刚煮好的黑咖啡,也可以是用滚水冲泡的南非速溶咖啡,调雀巢奶粉和红糖后,像足了一杯巧克力饮料,仿佛当年的阿华田,我将其归为完全背离了咖啡气质的咖啡。

书和相框。打开的是别处,框住的是曾经。

彩色铅笔,最经典的乱画都是从那里开始。

音乐。在桌面上流淌,在缝隙里渗透,我的心,终于满涨如潮。

阳光。还没跳过来,因为时间尚早。

还有,还有。还有一张彩色棉线织成的长条脚踏,有棉的流苏,本应放在浴室门口的,可是,我如何忍心把艺术气质的它踩在脚下?

乱掉的房间,是自己的房间,自立、自恋、自由、自然,所以,乱掉的房间,是伍尔夫、波伏娃、桑塔格、阿伦特……这些热气腾腾的名字,都会喜欢的地方。

三寸高跟鞋随意甩落,它在角落里呆满了至少一个礼拜。蕾丝内衣躺在沙发上。几张画稿纷扬着,上面有被踩过的脚印。画架支撑着想像。颜料七零八落。书掉在床头下面,它于昨夜从我疲倦的手中滑落。

乱掉的房间里。北窗台上放了一只玻璃瓶,里面养着神仙鱼,逆光游动。

神仙鱼小的时候,很像蝌蚪,生下来就会游动,长大后,雄鱼体色斑斓,雌鱼腹部膨大。这种鱼很好养,一周不喂,也至于饿死——可它们还是先后死了,只剩下一尾雄鱼,孤单地活着。

我陷在沙发里,透过它的玻璃房子,看见对面的新小区如海市蜃楼。偶尔,我会发呆地看下去,它游来游去,搅了一窗美景。

一个人养一条鱼,那种感觉是很奇妙的。

我也曾养猫。王美丽和王英俊,龙凤胎,长毛,雪白,只在头顶上分散着两撇黑色刘海——公的不规则,母的比较齐整,我以此来分辨它们的性别。

一开始,的确要用这种方法。可用不了多久,雌雄的性别特征就显现出来了,公的显然比母的能吃,木讷;母的惊醒,提防。

美丽和英俊,以极强的破坏力制造出满屋狼籍。它们曾在嬉闹的时候打碎2只花瓶,同时,让所有的花草都受了伤。英俊还在羊毛地毯上撒过3次尿。这两个典型的享乐主义者,在坏事做绝之后,总能为自己找到舒适的地方做白日梦。

在被猫们洗劫的植物中,有一款密密麻麻的草,小心事一样,也可以说成小秘密。我每天都把喜光的它放在窗外晒太阳,偶尔一起晒的,是吃下来的野生鲍鱼壳。那壳真是美,就像大海的微型展览馆,亦是一个微观的海世界,海浪的身形、海水的颜色、其它生物附着的痕迹……都能在上面找到。我不舍得丢,选了最漂亮的几个洗刷干净,晒好后摆在角落里,做细节。

弄弄小景,是我一向的喜好。多年前和朋友一二闲聊天的时候,就发觉了万事万物怎一个“弄”字了得。弄,其语汇意义绝不逊色于英语里的助动词“do”,甚至,民间俗语中,“弄”比“做”的应用更活泛,更能传达意图目的又更能隐藏意图目的。

乱掉的房间里,小景,随手可得。来做客的人,常常为器皿惊叫,或者临走的时候,很想带走一只蜡烛。

房子、男人,这两样,都需要碰,所谓相遇而得。

乱掉的房间,旧了,也不大,好处是离海不过百米,满窗可见风景,与我气场应和。

夏至那天,光亮在清晨5点已然站满整个城市,华丽延展,越过码头一样的窗台,涌进房间。我醒来的时候,阳光和鸟正陆续飞过屋顶。我忽然看到了那些绝美的弧线。

起身,喝一杯温润的水,开始煮咖啡,顺手放了齐豫的歌。全盘的英文翻唱,天籁般遥不可及。2000年购于杭州,过去了这么多年,放在行李里这么趟,来来回回,碟套磨损褪色,碟的本身竟完好无损。

因为喜欢夏天,夏至便如节日一般。

父亲来电话,嘱我晚上回家吃夏至面,是芸豆蛤蜊鸡蛋的卤,面条手擀。挂了电话,我为这碗即将发生的富有仪式感的面,欢喜了一整天,关于夏天的种种犒赏,也一并浮现在眼前。

我在房间里换好泳装,在牛奶般清新的早晨或红茶般浓湮的黄昏,下楼,往大海的方向——这些可以一直发生在整个7月到10月。

月亮是从城市的侧面升起来的。我躺在海面上,看见这一美景的时候,心里先起了疑惑,我真的不确定那饱满而淡定的一轮橘红是新升的月亮。

迎向月亮,我用蛙泳;远离月亮,我用仰泳。这样,月亮就可以永远在我的视线里了。每个美景都会让我泛起淡淡忧伤。美到至极,便想跟谁说一说——你看,那月亮,你看见了吗?橘红的,快看呵。

游了一个小时,仍不舍上岸。我躺在海面上。深色琥珀一样的苍穹,夜航班匆忙而过,我的心就随之远离了这湾温柔之水,到了未名的远方,我以为,我的生命还可以放飞。

我曾突发奇想,选择每年7月下旬的某天,和妹妹呆在乱掉的房间里,懒散、随意,把手机关掉,童话般回访,忘记衰老。

每年一次。日子相同。要专门起个名字。就像纪念日一样的名字。

妹问:为何是七月的下旬?我答:八月一到,暑假就看到底了。而七月,总让人感到夏天是那么漫长,日子是那么富足。

我们嘱咐彼此,那一天只做小时候最喜欢吃的饭,说跟从前有关的事。妹以为,最好吃的就是西红柿炒土豆丝、肉丁烧茄子。我则喜欢青椒炒黄瓜,用单饼卷着吃,然后还有一碗浓郁的西红柿蛋汤,汤面上浮动着红色油花,金灿明亮。

俩姐妹的夏天曾经太美了——在那个莱阳路的老院落,在穿风的德式屋檐下,我们吃到腹腔饱满,便欢闹着出了门。正午12点,烈日当头,青春当前,沿路,梧桐阴凉匝地,知了声声高远。

步行十多分钟,便来到了人群像蚂蚁一样密集的沙滩。我们先在沙滩上捣几个小乱,然后到狭促破败的更衣室更衣,等一切停当,已是一头大汗,心情也就迫不及待起来。可是,踩在滚烫绵软的沙滩上,脚力无处发挥,那通往大海的沙路也越发漫长起来,白花花的,闪着针刺的光芒。

那时,我们以为永远长不大。得过且过的日子里,就那么挂念着今天的开始或明天的尾声。

安坐于乱掉的房间,我通常在大早开始写。手击键盘,如敲打心灵,高高低低,时缓时急,段落章节之间,我看见很多已经流逝和正在流逝的人物在文字里获得了永生。

写和画,是很私人的事,是我生命中的必须品,器官一样不可或缺,没有它们,我就要生病了。

写,改变了我的人生。如果说我的性情因为绘画而蓬勃而奔放,那么,我的性情绝对是因为写作而内敛而含蓄。我在文字中攫取了安静也在文字中找到了出口。写一会,走到窗前看看海与岸、花与树、人与狗,然后,再回到电脑前,继续一个人的救赎。

画画的时候则要有歌声。视觉语言与听觉语言在表意上吵闹,却于概念里有着不可替代的互补叠加,轰隆隆地,从本我库存底部翻卷覆盖上来的,是新灵感还是旧情致,已无须分辨。

画画画,听听歌。都是老歌,新歌不认识。女的,必听小野丽莎。她的声线仿佛麻醉剂,跟着她的沙锤浪费时间,并不犯错。才女雷光夏的太神经质了,我不敢多听。

单纯的音乐如大提琴,悠扬下沉,醇美铺地。艾吉·瓦班的《梦醉西班牙》,拉丁节奏味浓,配合了一点点吉他与钢琴,忧伤变做抚慰。最好听的大提琴曲包括《杰奎琳的眼泪》《圣桑的天鹅》《贝多芬的小步舞曲》《殇》《缠绵往事》。

边画画边听歌,这里面,有一种很完整的叙述内容与言说方式。我渴望像马蒂斯般天真,更多地使用人们熟识的自然色彩,因现实暧昧心绪而调制的中间色,尽量少一些。

天真在我看来是种与生俱来的品质。与修养与营造无关。音符跳舞时,我清晰地感觉着自己对线条派遣的某种热忱与耐心。

早晨刮南风,天空很灰。我站在窗前,看海的表情,楼下的无花果开始落叶,木棉早已散尽,消失在风中。

一年中的最后一段时日,我的心跳由典型的72次每分钟变成了非典型的83次每分钟。慌乱中,我织了一条这样的围脖:“再次确信自己是个遇事坚强的人。没错,我会在第一时间疯掉,像个狂躁型抑郁症患者,但很快地,第三时间里我就自动愈合了,不成也认了,狗屎也认了,甚至开始变通了,强迫自己遗忘了,就算偶尔还会落泪哀叹命运惨烈,但也能够如小说阅读者一般跳脱局外、麻木兮兮地看着别人的故事发呆了!”

放弃本身就是变通。跳脱局外看自己的笑话,本身就是一种冷幽默。困难与挫折面前,需要幽默的力量。硬打冲锋是不灵的。人生并无标准答案,所以,也就没有过不去的坎儿。

至不济,我还可以躲在这乱掉的房间里,吃简单的食物,画画,写字,阅读,浇花,喂鱼,养猫——关起门来,意淫世界。

因为写和画,我变成了一个可以跟自己玩得很好的人。一个人玩,姑且称之为静好的独处。我讨厌欢闹人群。交友广泛是个误解。我原本就是个挑剔的人。 女作家王小妮有一首诗叫《不认识的就不想再认识了》,“到今天还不认识的人/就远远地敬着他。三十年中/我的朋友和敌人都足够了。……从今以后/崇高的容器都空着。比如我/比如我荡荡来荡去的/后一半生命。”

后来,王小妮在散文随笔集《手执一枝黄花》中再次说出了这样的话:三十岁以前不认识的人,三十岁以后就不想再认识了。

朋友不在多,零星几个就可以了,其他的,充其量只能算打情骂俏、相互捧场——凑个乐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