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青春文学靡生活·乱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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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偏执狂的临界状态

我的墙壁上挂着达利的经典形象——达利在水中,水漫过他的肩,朝脑后去的乱发,脸朝上仰,眼珠朝上翻,白多黑少,两撇小胡子编成小辫往两边高翘起,翘起的胡须上各插上一枝雪白娇嫩的花蕾。在这张表情怪诞的脸上我可以感觉到达利所试图表达的潜意识的体验——迷惘的幻觉以及沉沦于神秘状态中的那种恐惧。

那一段时间在欧洲,达利的疯狂尽人皆知。他放言,撒点达利在云彩上,在风景中,在忧郁里,在谈话时,仅仅是一点,一切就都有了种刺激的诱惑味道。

达利从来不管旁观者会不会疯,他所在意的是,只要自己不疯就好了,因为天才和疯子只有一步之差。“疯狂只能存在于艺术,存在于科学则为假设,存在于现实生命则是悲剧。”

达利很聪明,他通过假想的疯狂催发他的灵感,正如他所说,他没有疯,也不可能疯,在他生存的领域里他是自在自为的,疯和不疯,由他自由地把握着。事实上,他一直站在疯狂的对面,疯狂是他排练的戏,例如和伟大的布努艾尔一起制作的超现实主义电影《一条安达鲁的狗》。

上世纪二十年代,达利接受了弗洛伊德心理分析学,便疯了似的一头钻进去,于是,一个崭新的另类的怪诞的自恋的画家在世界上出现了,为了创作,他在梦幻中生活,他幻想思索、思索幻觉,让自己沉沦在一种似醒非醒似睡非睡似梦非梦的生理状态,将梦幻和梦境中的所见所感涂抹在画布上,这就是世人所知的“达利梦境”在现实之中的表达,他将这种由自己诱发的生理和心理相结合的感觉过程称为“偏执狂的临界状态”。

他的画可以让旁观者产生一种压抑之中的张扬,不是暴雨闪电式的,而是像握着一把尖尖的锯,一点一点地将凝固的思维和空间割裂开来。

晚年,他安静了,真正的安静了,他累了,于是远离了疯狂的超现实,那曾是他生命史上的巅峰时刻。他回归到艺术的古典主义,回溯到了上几个世纪,那里是文艺复兴的金碧,是路易十四的金碧,喧哗的贵族,不再是恐惧的怪诞的和静寂的。

也许,真正的疯狂应该是安静的。晚年,他的古典画风精美无比,他回归传统,之后雍容闲适地活了很久,很久,淡淡地,他从人们记忆中渐渐淡出。

我的涂鸦从5岁开始。我在所有能乱涂的地方,随意乱涂。后来,我的这一禀赋被母亲发现并挽留下来,进一步接受了系统的专业绘画训练。此种训练的好处是,我找到了更多端视世界的角度,包括在打量男人的时候,也更加注重层次感和质感。

我就是这样打量美国涂鸦大师凯斯·哈林的。

哈林1980年开始在纽约地铁里作画,此前,他曾经在一所视觉艺术学校学习过。那所学校“将艺术带到大街上”的观念或许对哈林产生过影响。哈林的父亲是动画师,所以他从小就喜欢画线条,他一直说他的图案和嘻哈音乐有关,“像一个技艺高超的说唱乐手,能够在一个永无止境的乐章中一行接一行地押韵,从没有终止的韵脚。”

哈林曾经把那些在纽约地下铁里闲置的、准备用来发布广告的黑色板面,统统用白色粉笔进行涂鸦侵略。涂鸦显然是最快乐的绘画方式,带着一点点被警察追捕的刺激,尽情反叛。

那些单色、空心的抽象图案,有着统一的面目,好像在动手前已经结束了完善的构思。哈林作品的第一个主题是爬行的光芒四射的婴儿——这成了他的标志图案。后来他又在此基础上添加了一系列其它形象,譬如狂吠的狗,活动的器具,跳舞交媾图等。他的作品中蕴含着一种可以立刻感动人的孩童的天真和成人的深刻,并直接触及诸如生和死这样严肃的话题,谴责毒品、种族主义、对同性恋的恐惧、对艾滋病的警告……他既想非常严肃又想大众化,他的画是纽约人生活的符号。

地铁中的人来自世界各方,形形色色,哈林在涂鸦的时候同围观的人交谈,听取他们的意见,有时候还把他们的想法加到作品中去。1983年以后,哈林慢慢出名了,这时候他在纽约各地已经留下了数千张涂鸦作品,连美国哥伦比亚电视台都来采访他,采访极富戏剧性,这边记者正在提问,那边警察突然冲出来逮捕了他。

一时间他家喻户晓。有一次,他正在像往常一样在街头作画,行人看了很奇怪,就相互嘀咕,这人怎么画得同哈林一模一样?他一定是在模仿哈林。于是有人冲哈林喊道:“嗨,你以为你是哈林吗?”

哈林抬头一笑:“谢谢你,我正是哈林。”

他的作品也得到了艺术界的认可。1985年,法国国立当代美术馆及荷兰国立美术馆为他举办了专题展。

1986年,他在纽约市开了一家贩卖自己作品的小店。除了印有空心人、三眼怪物、重叠人、红心的T恤,还有印刷品、油画、雕塑、壁画、钮扣和旗帜。他甚至后来还为麦当娜设计过演出的夹克。

通过那些记录哈林生前的图像,我看见哈林的消瘦与苍白,眼镜片后面藏着神经质。1990年2月18日,爱男人的哈林死于艾滋病。

女作家毛尖曾在《万象》杂志里写了一篇怀念毛姆的文章,字里行间全是崇拜——崇拜这个着名的同性恋大师,活了91年,性生活到88岁,包括地中海海滨招之即来的水手和东方之旅中不断涌现的美少年。

从某种意义上,我把毛尖视为知音也视为情敌。这个毛尖太霸道了,仰仗着自己也姓毛,就可以妄为地撰文《我的叔叔毛姆》。

毛姆死了整整四十年。在旺盛的一生中,毛姆用法文读拉辛,用西班牙文读柯尔德隆,用意大利文读但丁,用德文读歌德,用俄文读契柯夫,这还不算英文。毛姆做过助产士,做过间谍,做过演员,做过救护车司机,做过二战宣传员;写过短篇,写过长篇,写过戏剧,写过电影剧本。毛姆拘谨,酸腐,势力,厌世,嫉俗,但是,缺点再多,他在里维埃拉的莫雷斯克别墅,奢华又淫荡的邀请从来也没有人拒绝过。

当时的社交界有一个说法,如果你不认识毛姆,那你就不是名流。

名流都配有秘书。毛姆的秘书便是长达30年的同性爱人——那个比他小16岁、棕色头发、脸上有小巧麻点的小哈。小哈鲜活,他那天涯比邻的交际能力为毛姆带来了潮水般的快乐,他的故事更成为他创作的源泉。他从来不独占毛姆,不断地为毛姆介绍美少年……反正,与小哈在一起,世界上到处都是惹人疼爱的小伙子。

不知道是毛姆艺高人胆大,还是伦敦的上流社会都被他收买了,反正他比前辈王尔德幸运多了,从来没有因为他的性取向而受到社会的惩罚。1944年,小哈死于肺病,毛姆心力憔悴了,但英国上流讲求绅士不应该于大庭广众流露感情,这样,毛姆在哀伤小哈之死的同时,还不动声色地讲笑话。

毛姆的别墅莫雷斯克曾经是这个世界上最美好的地方,他集合过多少名流!全欧洲,没有谁的沙龙可以用来争风吃醋,在他的七间卧室睡过的作家画家和诗人,就是整支欧美文学和艺术队伍;用过那四间盥洗室的美人和美男,可以重整一个好莱坞;而餐桌上的政客,可以把世界格局定下来——即便如此,毛姆临死的时候,仍然坚持让好友向他保证:人死之后,没有来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