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医学病有所医的回顾—贵州民族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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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贵州民族医药资源调查与研究(1)

贵州民族医药资源调查

众所周知,贵州是一个自然资源丰富的省份,特殊的地理气候条件蕴育了丰富的自然资源;全省野生植物资源不少于7000多种,野生脊椎动物资源921种,人工栽培和各类作物近600种,饲养的主要畜禽30余种。贵州中药资源十分丰富,历来有“川广云贵,道地药材”,“夜郎无闲草,黔地多灵药”的美誉,是全国四大中药材产地之一,得益于贵州立体气候和多样生态类型,孕育了大量丰富的生物资源,尤其是中药材资源丰富。经50年代、60年代、80年代三次大型综合普查:贵州省境内著名的药材有天麻、杜仲、半夏、石斛、何首乌等数十种,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的药用植物有石斛、山慈菇、珠子参、天麻等28种,占国家保护品种的一半。已知的中药材品种共4290种,其中植物药3924种,动物药289种,矿物药77种;在全国列入重点普查的363个品种中,贵州省就有326种,占89.1%。经科学测算,全省中药材资源蕴藏总量约为6500万吨,其中植物药约为195万吨,动物药约为1520吨,矿物药约为6300万吨,被誉为“天然药库”。《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收载的全国52种动物药材中,贵州产40种,占80%,矿物药资源80种。全国属中央管的30种二类药材中,贵州有18种,占总数的60%。这些中药资源绝大多数产在民族地区。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各族人民在这块土地上耕耘、生息的同时,为了生存和发展,在长期与疾病做斗争的过程中利用上述自然资源条件,并通过实践积累了十分丰富的医疗经验,形成各具特色的本民族医药,为各族人民的生息繁衍作出了贡献。在现代医药迅速发展的今天,仍是各族人民医疗保健的常用手段,为各民族的防病治病发挥着重要作用。各民族民间医生利用山区丰富的药物资源,为群众解除疾苦,深受各族人民的喜爱。

继承和发展民族医药是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一贯重视的问题。20世纪50年代施行的《全国少数民族卫生工作方案》指出:“对于用草药土方治病之民族医,应尽量团结与提高。”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民族医药保护发展工作被提到议事日程上来。198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21条规定:“国家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现代医药和我国传统医药”。1984年5月31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40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地决定本地方的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规划,发展现代医药和民族传统医药。”卫生部、国家民委在1982年和1983年先后发出《关于调查民族医药的通知》和《关于继承和发扬民族医药学的意见》,把发展民族医药提高到“不仅是一个重要的学术问题,而且是执行国家大法的问题,是提高民族自尊心、继承发扬民族文化的重要内容,对促进民族团结,巩固边防都有积极的意义”的高度。卫生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曾三次召开全国民族医药工作会议,讨论、指导和规划民族医药的发展。1997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指出:“各民族医药是中华民族传统医药的组成部分,要努力发掘、整理、总结、提高,充分发挥其保护各民族人民健康的作用。”2005年5月,国务院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第26条指出:“各级人民政府加大对民族医药事业的投入,保护扶持和发展民族医药,提高各民族的健康水平。”而在2006年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均明确提出“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的发展”,民族医药作为单独内容提出,足见其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特殊的位置和意义。2011年3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代表国务院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提到要重视保障改善民生中,推进医药卫生事业改革发展时强调指出:“大力发展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落实各项扶持政策。”民族医药作为中国传统医药的组成部分,在法律保护和政策扶持下,在发掘、整理、总结、提高的基础上,发挥了其保护各族人民健康的作用。发展民族医药文化是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从大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去认识它,去发展它。

而民族医药调查是民族医药工作收集基础资料的重要方式,尤其是对于没有民族文字或没有历史医药文献的民族来说更是最主要的方式。这项工作不仅要有相当的面和量的要求,而且由于居住的边远性和分散性、民族习惯的差异性、语言交流的困难性和传统的保守性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导致这一工作是困难而艰巨的工作。但是,对于抢救性地继承民族医药文化,挖掘、发展民族医药,造福患者、促进民族和谐及民族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发展和继承民族传统医药学的宝贵遗产,贵州省积极贯彻1982年由国家卫生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联合发出的关于“调查搜集发掘民族医药的通知”精神,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对处于恢复和发展阶段的贵州省民族医药进行调查,开展整理研究工作。1982年,由贵州省民族事务委员会、贵州省卫生厅、贵州科学院等联合在贵阳召开了“贵州民族传统医药调查研究工作座谈会”,并成立了“贵州省民族传统医药调查研究办公室”,会后组织调查组,配备显微镜、望远镜、照相机等器材,对以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的黄平、剑河,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的荔波,安顺地区的镇宁、关岭,毕节地区的威宁等为重点县的民族医药进行调查工作,全省民族医药的调查工作也随之全面展开。3年多的时间,先后24次深入全省30多个县的民族聚居地区,走访民族民间医生138人,收集64个病种的3694个验方,采集制作药物标本,记录编纂了近百万字的第一手资料。其间,贵州省民族事务委员会、贵州省卫生厅、贵州省中医研究所联合对苗族医药进行了重点调查,组织人员深入全省苗族聚居的18个县市及下属区乡开展了调查,共收录药物340种,单验方247个。1985年以来贵州省中医研究所民族医药室专门立项,对贵州省苗族、布依族、水族等民族医药进行较全面、系统的调查工作。13年间,先后有专业队伍126人。在各地卫生局、民族事务委员会的支持下,在31个县市及部分乡调查访问民族医生308人,召开座谈会22次,收集单验方858个,整理药物505种。并对民族医药的有关史料、抄本、古歌等进行了搜集和考证,在摸清以上几个民族的医药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对其医药历史发展概况、医药基础理论、常用方药以及医药人员状况等进行了系统的整理研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贵州省绝大多数少数民族没有与自己语言相适应的文字,其传统的民族医药文化是靠口传耳授、口耳相传的方式世代相传,作为一种口传文化在民间广泛流传。然而,口传文化其传播范围的局限性和传播知识系统性的严重不足是阻碍民族医药发展的重要因素。长期以来,各民族医药为本地区、本民族以及其他民族的健康和繁衍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至今,特别是在广大农村仍然是一种重要的治疗手段。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现代医学的强势冲击,从事这一行业的人员锐减,而每一位老医生的逝去,都意味着一些医药文化和医药经验的失传。因而,发展民族医药首先要继承,特别是在现正处于快速流失的情况下要采取抢救性的继承方式,这就需要进行广泛的大规模的深入的民族医药调查研究和文献整理工作。

民族药是贵州的一大优势,也是贵州省医药产业的特色之一,经过多年的调查、搜集、整理,基本摸清了贵州省民族药资源状况。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加之对民族医药政策上的扶持,民族药物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逐步开展起来,先后在丹寨、凯里、从江、威宁等县进行了民族药物栽培。1983年在贵州省植物园建立了“民族传统药物标本园”和“民族传统医药标本室”,对民族中草药进行引种、驯化、繁殖。

为了使民族药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提高传统药物质量,振兴和发展民族医药,1993年在贵州省医药局、贵州省卫生厅的组织领导下,根据国家卫生部的要求,组织有关医药专家和部分从事民族医药研究人员,完成了59种药材和135个民族药方制剂地方标准的制定。对一些使用历史悠久、疗效显著的民族药材汇编成《贵州省药标准》,1995年公开出版,作为从事民族药生产、收购、供应和监督的法定依据,推动了民族医药产业的发展,数十种民族药已生产投放市场,一些民族药产品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如贵州宏宇药业公司生产的金喉雾剂(苗族验方),批准生产,当年产值为320万元,次年上升为1730元,1998年上升到3000万元。贵州特色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益肝草(布依族验方),1995年批准生产,当年产值800万元,次年上升到1200万元,1997年升到一亿元。贵州科晖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咽特佳”含片,贵阳新天药业公司的“宁泌泰胶囊”等产品形成了一定的生产规模,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通过民族药地方标准的实施,对开发利用民族药资源,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贵州医药工业的健康发展和农村脱贫致富起到了积极作用。据对56个品种统计,投放市场当年产值达12027.6万元,1997年产值达46602.2万元,1998年产值已达10多亿元。批准生产的民族药,广大患者使用后,普遍反映效果较好,部分民族药已被一些城市列入公费医疗用药范围。

早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夕,许多基础研究工作也还刚刚起步。因此,贵州省民族医药研究人员只有把家底基本摸清楚了,才能谈得上开发和利用民族医药资源,才能为后来民族医药的开发与利用打好基础。

而要发展贵州省内的民族医药,首先要做好民族医药的继承工作。进行民族医药调查不但要有专业队伍,同时,其他学科人员的参与也是很有必要的,比如,语言学、历史学和民族学等方面的科研人员的参与有助于民族医药展开深入而细致的调查。深入到少数民族地区与民族医药先生们进行交流,本身就是一个耐心做民族工作的过程,也是一个向民族医生们学习的过程。实施民族医药调查的目的是继承,其成果是通过文献整理的方式来实现的,是对于民族医药的系统介绍和总结,是实现民族医药从“口传”到“文传”的根本转变,使民族医药的医之灵、药之魂能够长期保存下来,为民族医药向纵深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事实上,各民族都有对本民族医药文化进行总结和整理的共同愿望,但鉴于此项工作的涉及面广、难度大,如果没有政府的重视、组织和支持是难以实现的。

1958年5月16日,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首次中医、民族民间医代表会议在镇远召开。会上代表献出秘方、验方和单方1212个,统计全州有中医和民族民间医生2242人。10月,为发掘和研究整理民间中草药医,自治州成立了卫生科学研究所,下设民族医收集组,草药医收集组和临床疗效观察组。镇远、榕江、凯里、剑河等县也相继成立中草医或中医研究所。1959年,州研究所组织10余名草药医生对雷公山原始森林进行近2个月的普查,采集药用植物300余个品种,制作标本1000余件。到1961年,州研究所成立两年多,收集秘、验方4000余个,筛选出2000余个编写成秘验方第一集分发到基层医疗单位用于临床。20世纪60年代,自治州在农村大量培养卫生员,部分苗、侗医生直接受到现代医学知识教育,在实践中吸取中、西医理论和知识,在坚持以本民族医药治病原则下,能逐步运用中、西医理论总结前辈的经验,成为既有本民族医药知识,又有一定中西医理论的新型民族医生。剑河县民族医院百岁侗族民族医主任医师吴定元,行医90余年,以侗医为基础,取百家之长,熔为一炉,对疾病有独特的理论认识和诊疗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临床经验,擅长妇、儿科,著有《草木春秋》一书,共15卷,约有40万字,两次被评为全国文明卫生先进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