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法学家劳伦斯·莱斯格在探讨网络空间的自由时参照现实空间的媒介领域,指出:“在过去的20年里,我们已经看到了媒体领域的两方面变化。一方面的变化是,技术增加了媒体的数量———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以及杂志的数量都在增加;另一方面的变化是,这些媒体的所有权更加集中了。”而关于所有权集中的统计数据是无可否认的,也无须赘言,而所有权集中化的原因,在他看来,则是“政府放松了对集中化的管制,有时是为了经济的原因,信息传输技术的进步给大家带来了巨大的利益。这样一来,就造成了媒体生产的高度集中化。”这种信息传输技术的进步就包括了数字技术、网络技术和光电技术等,正是在技术进步、商业牟利和政府管制放松的基础上,媒介融合趋势才如火如荼地在全球范围内展开。以媒介融合为博士论文研究主题的王菲博士认为,“媒介融合形态是在原有的媒介产业形态上通过生产元素和生产关系的增多而形成的,是基于原有媒介产业形态上的生产形态的升级和演化,从竞争形态的角度来说,是产业内部竞争在技术所提供的必然发展空间下的突破,是以媒介融合为平台的升了级的竞争形态。
所以,以竞争为生产取向的生产形态在新生产形态中必然是延续上一个生产形态的竞争结构的,原有的竞争结构中延伸出来的作用力必然对媒介融合的生产形态继续发挥作用。则将媒介竞争格局引导至上一个形态竞争空间极限的垄断寡头在媒介融合中继续成为生产中的主导力量,主导了生产形态的格局的形成。无论在内容融合、网络融合还是终端融合中,都体现出了垄断寡头的主导性。”虽然她同时也认为,“在一个广泛分布、通向个人和家庭的、双向传输的高速的巨大数字传播网络中,总会不断出现新生力量来参与竞争”。从而,使媒介融合形态的系统内部呈现出垄断性与竞争性共存的作用特征。但莱斯格在《思想的未来》中,在讨论公共资源与控制体系之间的关系时,就清醒地指出:“政治的公理就是:有组织的会击败无组织,既得利益者会有组织地控制未知的变化。”在他看来,在众多推力之下,控制体系正被重建于网络空间中,而这种转变是向主要受大型商业组织控制的旧有体系的倒退。这里所谓的“大型商业组织”在媒介领域,就是具有垄断性地位的媒介组织。而媒介融合的趋势显然更有利于大型媒介组织这些大象(甚至是恐龙)翩翩起舞。在这些越来越大型的媒介组织利用融合带来的种种优势竞逐更大的利益时,公众的表达自由(无论是委托媒介代行的新闻自由和组织“内部的新闻自由”)则越来越面临着被消减的威胁。
虽然作为组织的媒介融合,在信息传播的效率上有助于信息自由的实现,但因媒介所有权过于集中而造成的垄断格局势必威胁到信息民主,威胁到公民的表达自由。利弊都有,只是程度不等。这种情形下,首先要求政府的合理规制可以起到兴利除弊的作用。
一般而言,针对媒介组合的所有权融合及由此形成的产业融合趋势,政府都实行规制的平衡术,即鼓励竞争与抑制垄断,同时,要尽量促使媒介多元化,推进公共传播系统的发展,以制衡商业媒介的单边力量。可以想见,对于媒介组织的融合乃至产业的融合,即使目的并非出于保护公民的表达自由权,单从市场竞争的合理性角度出发,政府也要采取抑制垄断的措施。而媒介组织的公共事业属性,则给了政府对媒介领域的规制的更大的合法性。借用莱斯格的书名,为了“思想的未来”,媒介领域的垄断必须加以抑制,因为“媒体权利的合法性就在于它代表着广泛而不同的观点,而不在于其他。”当然,除了政府对媒介垄断(融合只是加剧了这一垄断的进程)的抑制措施,公众对媒介组织的监督也必不可少,而媒介批评也正是公众表达自由的一种实现方式。这是对自身权利的珍视,公众应该监督自己委托由媒介组织及从业者代理的表达权。
第二节 作为工具的媒介融合与表达自由
作为工具的媒介,是指媒介作为信息生产和传播的技术手段、载体或渠道。
本节笔者结合麦克卢汉的媒介工具观、马克思唯物史观中的生产工具观,探讨作为工具的媒介融合与表达自由的关系。
一、麦克卢汉的媒介工具观
1964年,麦克卢汉出版了他的《理解媒介———论人的延伸》(Under standing Media:The extensions of Man)。据路易斯·拉潘姆(Lewis H.Lapham)在该书的麻省理工学院版序《永恒的现在》中称:“该书首创了一个如今习以为常的术语———媒介。”同时也开启了对媒介本体的研究。而他寓言式的表述,如“媒介即人的延伸”、“媒介即讯息”、“热媒介与冷媒介”等说法,既令人兴奋,又让人费解。本文意不在全面评价麦克卢汉的媒介思想,而主要从信息生产工具的角度挖掘其媒介思想中的可用资源,借以探索作为工具的媒介与人的表达自由之间的关系。
关于“媒介即人的延伸”的论断,基本已为人们所接受。人们对此的普遍理解是,“在麦克卢汉看来,任何媒介都不外乎人的感觉和感官的扩展或延伸:文字和印刷媒介是人的视觉能力的延伸,广播是人的听觉能力的延伸,电视则是视觉、听觉和触觉能力的延伸。麦克卢汉的这个观点是为了说明传播媒介对人类感觉中枢的影响。因此,在他的眼里,媒介的发展史和社会的发展史同时也是人的感官能力由‘统合’—‘分化’—‘再统合’的历史。”笔者则认为麦克卢汉的“媒介即人的延伸”是其技术观的衍生物。
1965年1月,英国广播公司(BBC)邀请麦克卢汉上一个名叫《箴言》的电视访谈节目,由文学批评家弗兰克·科莫德(Frank Kermode)与他对谈。访谈一开始,麦克卢汉应邀解释他的技术观:“我认为技术是我们身体和官能的延伸,无论衣服、住宅或是我们更加熟悉的轮子、马镫,它们都是我们身体各部分的延伸。为了对付各种环境,需要放大人体的力量,于是就产生了身体的延伸,无论工具或家具,都是这样的延伸。这些人力的放大形式,人被神化的各种表现,我认为就是技术。”不仅如此,“每一种技术都立即对人的交往模式进行重组,实际上造就了一种新环境。”应该说,麦克卢汉的“媒介即人的延伸”就是其“技术是人的延伸”的媒介版本,甚至在某种程度上,麦克卢汉把所有人所创造出来的技术产物都当作是媒介,也就是说,所有体现人的延伸功能的技术外化之产物,都属于媒介。这是一种泛化的媒介观。相比之下,我们所理解的媒介只是传播技术的产物。也就是说,我们所持的只是一种窄化的媒介观。这种观念也反映在其《理解媒介》一书中。
翻开这本书,你会惊讶于它涉及的话题之繁杂:口语词、书面词、道路与纸路、数字、服装、住宅、货币、时钟、印刷品、滑稽漫画、印刷词,还有轮子、自行车和飞机,照片、报纸、汽车、广告、游戏、电报、打字机、电话、唱机、电影、广播电台、电视等。然而,在他看来,这些都是媒介,因为都是人的延伸的产物。也正是基于这一理念,对他而言,最令他向往的媒介目标就是让所有感官最优化,实现人的感知平衡,而在实现这一目标之前的所有媒介,只是人的一部分功能的延伸,因而在扩展了人的单方面功能的同时,也割裂了人的整体性。这也就是为后人所津津乐道的麦克卢汉主义的叙事三部曲:“原始的统一(存在于原始的、口头的文化)、分裂化(在书写和印刷中)及重新统一(在电子媒介中)。”在他看来,同为人的延伸,其他一切媒介(尤其是机械媒介)只是人体个别器官的延伸,而电子媒介则是人的中枢神经系统的延伸。中枢神经系统把人整合为一个统一的机体,电子媒介也是如此。所以,电子时代的人应该是感知整合的人,是整体思维的人,也正是以此为基础,并借鉴达尔文的进化理论,保罗·莱文森提出了其媒介进化的人性化趋势理论和补偿性媒介理论,树立起“后麦克卢汉主义”的旗帜,突出了在媒介发展过程中人的理性力量及主观能动性。
媒介演化的人性化趋势(anthro-potropic)理论,是莱文森于1979年在其博士论文《人类历程回顾:媒介进化理论》中首次提出来的。在论文中,针对某些媒介批评家认为媒介使我们的交流甚至是我们的生活带有浓厚的人为性质(丧失人性),他指出,恰恰相反,媒介给我们提供的实际上是越来越人性化的、自然的和“前技术”的交流方式。他在论文中提出媒介演化的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一切交流都依赖生物学的感知和认知方式,表现为眼睛、耳朵、记忆和想象。
然后,我们发明了文字之类的传播技术,借此我们得以跨越生物学极限进行交流,跨时空进行交流。这样我们就进入了第二个阶段。当然,收获是需要付出代价的:文字失去了语音、形象和三维的真实世界。这又逼迫我们寻找更好的媒介,弥补损失,以便我们在跨越生物学极限交流的同时又不失去自然的世界。
电话让我们可以语音交流而不是用莫尔斯电码,收音机给我们提供口播新闻而不是文字写的新闻,电视则给我们提供更加真实的形象。于是我们进入第三阶段。到这一阶段,技术领域给我们提供的一切都是最好的东西,使我们既可以实现远程交流、长时间交流,又可以不失去自然的世界。总之,莱文森认为,人类技术(包括媒介技术)开发的历史说明,技术发展的趋势是越来越人性化,技术在模仿甚至复制人体的某些功能,模仿或复制人的感知模式和认知模式。同时,他还从达尔文的自然进化论中获得灵感,仿效其选择理论,认为是人类在选择技术和媒介,用以维持生存,发展自我,认识世界。
莱文森在《数字麦克卢汉:信息化新纪元指南》一书中曾不无自得地这样表述:“我的媒介理论可以叫做一种‘人性化趋势’的理论。根据这个理论,演化过程中的媒介选择,越来越支持‘前技术’的人类传播模式,形式上和功能上都是如此。因此,我的这个理论,与麦克卢汉媒介观中充满活力和人性的成分,是非常契合的。”而其补偿性媒介(remedial medium)理论,则主要用以说明人在媒介演化过程中进行的理性选择,正是人类的理性选择使得新旧媒介之间呈现出“补偿性”的关系。莱文森认为,补偿性媒介充分说明了人在媒介演化中进行的理性选择。任何一种后起的媒介,相对于已有的媒介,都是一种补救措施,都是对之前的某种媒介或媒介的某种不足的功能的补偿。而经过这种补偿措施,人类的媒介技术则越来越接近完美,越来越人性化。他最喜欢用来说明这种补偿性关系的例子就是墙壁、窗户与窗帘之间的关系:墙壁是为了保护人,使其与外界有所隔离。
而发明窗户,则是为弥补墙上无洞的不足:改善视野。同时,又继续保证墙壁的遮风挡雨功能。但新的问题又产生了:洞开的窗户使主人的隐私难以保证,于是,新的补救办法出现了———窗帘、百叶窗等等形式,使用与否由主人自己决定,既可观看室外,又能保留隐私。这一切,都是“人的有意为之,是用人类理性煽起和完成的逆转。”历数人类各种媒介的演化进程后,他如此讴歌互联网:“互联网及其体现、证明和促进的数字时代,是一个大写的补偿性媒介。这是电视、书籍、报纸、教育、工作模式等的不足而产生的逆转,差不多是过去一切媒介之不敷应用而产生的逆转……数字传播提升了人的理性把握,在这一点上,一切媒介都成为立竿见影的补偿性媒介。”这种“大写的补偿性媒介”,其实就是指其融合了各种媒介功能的融合媒介传播平台。
接着谈麦克卢汉的媒介讯息论。关于媒介即讯息(The medium is the message),在《理解媒介》第一篇同题文章中,他开门见山说道:“我们这样的文化,长期以来习惯于将一切事物分裂和切割,以此作为控制事物的手段。如果有人提醒我们说,在事物运转的实际过程中,媒介即是讯息,我们难免会感到有点吃惊。所谓媒介即是讯息只不过是说:任何媒介(即人的任何延伸)对个人和社会的任何影响,都是由于新的尺度产生的;我们的任何一种延伸(或曰任何一种新的技术),都要在我们的事务中引进一种新的尺度。”同时,他指出:“在电的速度和整体场出现之前,媒介即是讯息这一现象并不显著。”因为如前所述,在他看来,电子媒介尤其是电视(就他所处的时代而言)是人的视觉、听觉和触觉能力的综合延伸,正在再次统合人的感官能力,恢复人的感觉平衡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