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对象为村两委全体成员。根据具体情况,不是村二委成员的党员村民和各相关组织负责人可以列席会议,必要时邀请上级组织派员参加。“二委”联席会议一般每月不少于一次,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应到会人员参加,实现一事一议,所议事项赞成人数超过到会人数半数以上视为通过,并形成决议。一般事项,经村党支部和村委会联合议事会议形成决议后即付诸实施;重大事项,需提交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再组织实施。如果意见分歧比较大,暂时形不成决议的问题,则不组织实施,而采取以下解决办法:一是报请乡党委协调解决,二是进一步酝酿,待意见基本一致后,再提交“二委”联合议事会议讨论决定。“二委”联席会议议事程序是:(1)确定议题。凡属于两委联合议事内容的事项,根据工作需要,由村党支部和村委会负责人协商确定议题,会议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2)会议通知。在确定议题之后,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必须及时通知应到会人员参加会议。(3)讨论酝酿。召开村党支部和村委会联合议事会议,就确定的议题逐项进行讨论酝酿。(4)形成决议。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采取票决或举手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决议。(5)实行村级事务联章联签制度。
村党支部和村委会联合议事会议决定的事项或向上级呈送的请示报告,都必须经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主要负责人共同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方能付诸实施。此外,村里还建立了《村干部管理制度》,如学习制度、奖惩制度、廉洁制度等。从两年多的运行情况来看,村支部和村委会团结一致,工作效率较高。实践证明,俞源村这套运作机制和工作制度是适合俞源村工作实际的。
二、村民选举、议事、决策和监督
俞源村村民自治有一套比较完整的制度。其中《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工作制度》是纲领性的。《工作制度》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原则和精神,规定:“凡属于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都按本制度实施;“村民会议每年召开一次,由村民委员会负责召集”,如果“本村有十分之一以上村民提议召开村民会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应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半数参加或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代表参加”、“全体到会人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并且须在会后两天将会议结果在村公示栏公示或以其他形式告知全体村民,如果会议事项直接涉及个人利益的,须将会议结果抄送当事人。《工作制度》对会议筹备特别是会议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规定“应在会议前五日,由村民委员会将开会日期和会议的议题告之村民,并提供有关材料”。《工作制度》还对村民会议审议有关部门的工作报告的程序及办法作了规定;对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列出“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清单,包括自筹经费、提留的收缴及使用,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管理和使用,村办学校、村建道路等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统筹管理和使用方案,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各业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及宅基地的使用方案,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全体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制定、修改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等等。俞源村特别强调“村民代表会议是经村民会议授权、行使村民自治权力的机构,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须经村民会议授权”,从制度上杜绝以“村民代表会议”剥夺“村民会议”权利和村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现象发生。
村务公开
村务公开是对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实施监督以保证村民委员会代表村民会议行使权力的最好办法,俞源的村务公开制度详见注释专栏7-2。
注释专栏7-2
俞源村村务公开制度
(一)根据上级党委、政府的要求,结合本村的实际,决定对以下方面的村务,全面推行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
(1)村规民约公开:有关维护本村社会治安、维护集体资产,建设文明新村方面的村规民约,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村二委会审议后,向全村公开。
(2)集体土地有偿出让和宅基地审批公开。在政策和法律许可的情况下,村集体土地有偿出让实行公开、公正办事,村民建房用地审批,实行公开审批。指标公开,要根据建房户的情况,优先最困难户的审批。
(3)村内建设项目工程发包公开。凡村内道路建设、水利工程、公共设施等工程发包,一律公开,做到事先张贴安民告示招标,然后公开投标。
(4)有关村集体的资产,凡发包给个人经营的,一律实行公开招投标,不搞协议租赁,全部公开办事。
(5)上级分配的物资及救灾物公开,上级政府分配的物资及困难户补助等,由村两委集体讨论,做到分配对象、分配数额、分配办法向村民公开。
(6)计划生育管理公开。计划生育是国策,实行计划生育是公民义务。全村计划生育政策上墙,向群众公开宣传;生育政策公开,审批一胎、二胎程序公开,审批名单和审批结果公开,二胎生育的全过程管理情况公开;应参加一年两次查环查孕对象公开,检查情况公开。
(二)接受群众监督。
(1)发挥村民的监督作用,特别要发挥村民代表的监督作用,村民代表有权评议行政村干部,有权对村务提出建议和批评意见,有权直接向上级党委反映村民的意愿。
(2)设立村务公开、民主监督领导小组,小组一般由三至七人组成,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从村民中推选产生,监督小组应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开展工作。
(3)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是村务监督的直接责任人,村党支部、村委会一方面要支持工作,另一方面要认真听取监督意见,并根据多数村民的要求,加强村务工作,推进民主管理,把俞源建成文明新村。
财务公开
每年初俞源村都要编制财务预算,到年终要根据预算执行情况编制决算。如果预算执行过程中因具体情况有变,需进行调整时,要严格执行增支程序,否则不能开支。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预算由村委会执行,执行过程受村务公开监督领导小组指导、监督。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决算,必须向村民代表大会提请报告,由村民代表大会审议并表决通过。与村财务预决算制度相配套的是财务公开和财务监督制度。村财务公开制度非常周密(注释专栏7-3),实际观察的结果表明,财务公开制度执行正常。村委会实行每季账务公开,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村进行行政管理和民主决策。村财务监督小组每年参加村里的财务查账工作,并公开查账结果,规定监督村干部不能向集体借款,不经手现金。
注释专栏7-3
俞源村财务公开制度
(1)设立村级财务公开监督领导小组,小组由三至七人组成,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从村民中推选产生,监督小组应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开展工作。
(2)两次村务公开日应公开的内容,在村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当月发生的村级财务,不定期在村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
(3)先由村报账员每月报镇会计服务站审核,然后由村主管财务领导签字,最后在村务公开栏上张榜公示,当月未发生财务收支的,也须作零收支公示。
(4)在每年的1月、7月两次村务公开日,按照县里规定的要求,做到真公开、全公开;公开当月发生的村级集体资金收支明细账和村民集中反映要求公开的其他村级财务。
(5)配套措施:①财务公示前的联审联签。村务公开日公开的财务必须由村民主理财小组和监督小组负责人共同审核后方可公示;当月公开的财务必须由镇会计服务站负责人和站主管财务领导联合审签后方可公示。②财务公示后的征询、反馈。财务公示后三天内,须有一名村主要干部或财务人员在公示栏旁(或村办公室)征询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在公示栏旁设立“意见箱”,收集村民的意见和反映。针对群众的意见、反映和建议,该当场解答的予以当场解答,一时难以解答的,待集体研究后,须于一星期内在村务公开栏上反馈或在听证会上通报。③对村财务应公示而未公示,或公开内容不真、不全,或故意弄虚作假,欺下瞒上,造成村民强烈不满的,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