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网上电子结算、支付、保险服务
①网上结算。
第四方物流市场将网上运输交易过程中的费用信息进行汇总,生成结算清单。
②网上电子支付。
第四方物流市场提供包括电子支付在内的多种支付方式供交易双方选择。电子支付方式将促成企业的业务信息、财务信息、资金支付与结算信息的网络信息链和集中呈现。通过建设中立的支付平台实现安全的电子支付。
③网上税、费支付。
在线税费支付:进行网上税费支付,使企业能够方便、安全、快捷地办理税费支付业务,享受“一站式”金融服务的便利,还能在网上查询税费单详情。
在线规费支付:在线支付各种规费,如养路费、过桥费、货物附加费、过路费、各种罚款和押金等。
小额费用支付:在线支付堆场、码头和仓库等各处的小额费用。
④网上运输保险。
第四方物流市场通过与保险公司合作,将互联网技术与传统保险服务相结合,提供方便快捷的网上货运保险服务。网上货运保险平台基于互联网,集成专业保险、货运知识和电子商务技术,解决条款、费率、保费自动生成和保险安全唯一性问题。
(3)大宗货运在线招投标
大宗货运在线招投标系统支持大宗货运招投标的在线交易全过程,包括招标登记、发布招标公告、企业投标报名、投标企业资格预审、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企业制作标书、开标以及抽取评标专家进行评标、定标和合同签订等。并由运政、监察和公证等机构和部门对双方资质及整个程序进行严格的审查和监督,以最大限度地降低运输成本,保护承托运双方合法权益,确保运输交易的竞争、发展和规范有序。
3.信息查询服务
示范企业:宁波国际物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四方物流市场平台
业务介绍:宁波第四方物流市场平台提供的物流信息即时服务业务包括货代信息服务、仓储运输企业物流信息服务、保税物流园区管理信息服务、物流短信服务和市内配送信息服务等功能。
(1)货代信息服务
货代信息服务系统在宁波市场有着80%的客户群,其HY2000产品的成功推出后,货代信息服务系统的业务发展势头迅猛,有力地促进了宁波本地及周边地区货代行业和EDI业务对外交往的繁荣和发展。而HY2008系统启用后,更能适应市场所需,将货代、货主、船代、船司和海关等企业紧密联系,提高货代企业的业务的各个流通效率,减少了更多的成本,为企业带来更高的经济效益。
(2)仓储运输企业物流信息服务
仓储运输企业物流信息服务系统将根据企业的内部管理要求和业务的实际状况,开发适应企业需求的信息系统,提高企业的管理效率,降低工作成本。需求包括以下内容:
①企业数据信息管理。
②货物运输状态查询。
利用货运车辆的GPS跟踪监控和在各装运、出入库节点的条码扫描或RFID标签识别等,实现用户对货物在运输与仓储全过程各阶段位置、状态的查询。
(3)保税物流园区管理信息服务
保税物流园区的业务类型多样,功能复杂,涉及政府部门、企业和个人等多类主体,因而业务需求也呈现出错综复杂的态势。但从本质上讲,可以归纳为监督管理、办事申请、物流商务和园区管理等。其中因监管主体不同,可将监督管理需求划分为口岸监管及港城政务两部分。
(4)物流短信服务平台
通过短信群发的方式,将一些有价值的物流信息(如货源信息)及时发送给会员,以此来开展相关业务。各类企业也可以通过短信群发,将自己的新产品或产品功能介绍给会员。会员可以以手机短信的方式发布运力供求信息,如果会员在离线时接收到供求信息,系统会自动以短信形式转发到会员的手机上,适用于经常外出不能上网的车队工作人员。
(5)市内配送信息服务
①车辆和货物跟踪。
利用GPS和电子地图可以实时显示车辆或货物的实际位置,并能查询车辆和货物的状态,以便进行合理调度和管理。
②提供运输路线规划和导航。
规划出运输线路,使显示器能够在电子地图上显示设计线路,并同时显示汽车运行路径和运行方法。
③信息查询。
对配送范围内的主要建筑、运输车辆和客户等进行查询,查询资料可以文字、语言及图像的形式显示,并在电子地图上显示其位置。
4.数据处理业务
示范企业:马士基的单据处理中心——马士基信息处理深圳有限公司(长三角区域需要大力发展和引入此类企业)
业务介绍:AP穆勒马士基集团成立于1904年,总部位于丹麦哥本哈根,全球雇员超过11万人,在125个国家设有400个以上的分公司。集团属下的马士基海陆集团拥有全球较大的船队,以快捷、准时的服务在船运业享有盛誉。除此之外,集团还拥有各种不同专业公司,业务涉及物流、原油开采及运输、药品制造、空运、IT、造船、码头管理和超市等。马士基信息处理(深圳)有限公司是AP穆勒马士基集团全资拥有并直接管理的四个数据、文件处理中心之一。现有员工超过七百人,主要承接集团内位于世界各地的船务、物流公司及码头数据、文件处理业务。
七、长三角港口物流业服务外包发展路径及产业布局
(1)长三角区域港口物流业服务外包发展路径总览
长三角港口物流产业服务外包发展路径示,产业发展分四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区域内各级政府以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为契机,整合各方力量申请物流产业服务外包基地,获得国家的政策支持,并制定相应的产业扶持政策,特别是物流外包人才、技术、知识的引进、培育和储备政策,为产业发展提供前提和基础。
第二阶段:在需求增长的驱动下,政府通过招商引资,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利用区域世界级港口群资源优势,吸引一流物流企业入驻各地物流园区,并进行物流企业整合、并购、合作,从而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人才、技术和设备等要素存量和水平,与外贸、商务、金融以及信息等相关产业互动发展,进行产业升级,实现长三角区域物流外包量和服务范围的扩张。
第三阶段:在物流产业得到逐步升级后,要素约束逐渐消解,产业结构得到优化,物流与相关产业业务得到初步融合,综合物流外包体系逐渐形成,这时物流产业要着重进行业务升级,从物流操作业务升级到基于IT的物流管理、决策咨询业务,最终要提升到供应链全局运作、管理与优化业务。
第四阶段:业务层次得到提升后,要着力建立长三角区域港口物流外包在全球市场中的竞争优势,能够运筹全球供应链,实现对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和商务流的整合管理。
(二)长三角港口物流业服务外包空间布局
港口物流服务外包产业的空间布局要结合长三角各区域物流规划,港口物流业发展水平,以及服务外包产业的特点。
根据《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长三角地区7个沿海主要港口从北至南分别为:连云港、南通港、上海港、嘉兴港、宁波一舟山港、台州港和温州港。主要内河港则包括南京港、镇江港、常州港、扬州港、苏州港、杭州港和湖州港等。长三角地区具有现代港口物流产业发展的坚实基础和条件,区域内各主要城市都有自己独立的物流发展规划和若干物流基地及物流中心。这些区块将能够提供国际物流、制造业物流和城乡配送物流等综合物流服务。同时,物流附属功能和增值服务区域也已经形成或正在建设中,这些区域能提供国际中转、国际采购、国际转口贸易、出口加工、商品服务交易、投资融资保险、航运资金结算、配送、采购、分拨、加工、订舱、结算、报关和报验等外包服务功能。随着经济外向型程度的不断提高,长三角地区越来越深地纳入到跨国公司主导的世界产业体系中。
根据港口物流外包服务的特点、长三角区域港口物流已有基础以及全球竞争背景下国际港口物流供应链的运作要求,长三角港口物流业服务外包布局需以上海国际航运中心为中枢和核心,以上海、宁波两大国际港口物流圈“双引擎”为依托,以上海、宁波和连云港为主,充分发挥舟山、温州、南京、镇江、南通以及苏州等沿海和长江下游港口城市的作用,形成以上海为中心,浙江、江苏为两翼,层次分明、分工合理以及功能定位科学的港口物流服务外包产业格局,推动港口物流服务外包产业在长三角区域的协调发展。
八、长三角港口物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港口物流业是长三角区域发展的重点产业之一,物流服务外包是该区域现代服务外包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发展港口物流服务外包产业对于提升长三角港口物流产业结构,打造国际港口物流服务品牌具有重要意义。基于对长三角港口物流服务外包产业的发展分析,从组织宣传、主体培育和要素支持等三个方面构建促进港口物流服务外包产业的政策体系。
(一)组织宣传
1.成立区域港口物流服务外包专项组织协调机构
建议成立长三角区域港口物流服务外包专项的联席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区域内港口物流服务外包发展的产业规划、政策研究、部门协调和制度建设等工作,强化对长三角区域协调发展港口物流服务外包的指导和支持。
2.制定促进港口物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政策
根据长三角区域港口物流外包产业的发展现状和发展方向,由区域港口物流服务外包专项的联席工作机构整合相关职能部门,对港口物流服务外包业务认定、市场准入、海关监管、规划保障、融资担保、知识产权保护以及财政税收优惠等方面加紧出台专项举措,形成便捷高效、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加快物流服务外包发展的政策体系。
3.营造港口物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氛围
长三角区域发展港口物流服务外包具有良好的港口优势、区位优势和产业优势,港口物流业的服务外包是该区域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发展物流服务外包产业对于推进区域现代服务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应加大宣传,营造长三角港口物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氛围,通过有关媒体、网站及时报道物流服务外包工作成果,普及实务知识,推广先进经验,宣传相关政策,传递业务信息等,为物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二)主体培育
1.降低物流服务外包企业的准入门槛
对于从事物流服务外包的企业在准入审批和工商登记时,在不违背国家现有法规的前提下,给予审批和登记的便利。不涉及准入审批的,工商部门可根据企业的申请,直接在其经营范围中核定服务外包的相关内容。需要准入审批的,审批部 门要简化审批程序,加快审批速度,最大限度地方便企业。
2.鼓励物流服务外包企业和跨国公司落户
鼓励国内外大型物流服务外包企业、物流咨询机构以及跨国公司在长三角区域设立公司总部或地区总部、支持部门、事业部或地区分公司,或者采取接管经营权、收购股权和兼并重组等方式,与本地企业合作设立物流服务外包企业。自开业年度起,视其对地方财政贡献大小,在五年内由同级财政给予一定额度的奖励。对引进全球服务外包百强企业、国内服务外包前20强企业且有实际税收的,给予一定奖励。
3.加大物流服务外包企业财政扶持力度
由各级政府的财政部门安排一定资金,专项用于物流服务外包招商引资、国际市场开拓、专业人才培训、资质认证、企业科技研发中心、平台建设、产学研合作以及与物流服务外包相关的配套服务和特定环境改善等。对在物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中业绩突出的企业、培训机构和个人予以表彰。
4.鼓励物流服务外包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支持和扶持物流服务外包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加大技术创新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和核心技术。建设完善物流服务外包企业的知识产权和个人信息保护环境,加大地方知识产权保护的执法力度,增强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将物流服务外包业务中取得重大社会或经济效益的自主知识产权项目列入政府奖励范畴,激励企业自主创新。
5.推动物流服务外包企业发展离岸外包业务
通过组织产业对接,参加专业展会以及国内外专题招商等活动形式,为有关企业创造更多的接包机会。充分发挥在海外公司工作的中国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专业人士的作用,逐步建立和完善境外接包网络。鼓励和支持离岸外包,以海关出口统计或外包业务合同、出口合同备案证书和银行结收汇单为依据,企业当年离岸服务外包额或软件出口额比上年度增加部分给予适当奖励。对新开展物流服务外包业务的企业,可根据企业注册资金、技术与管理人员、新业务开展规模和发展前景等情况,给予适当奖励。
6.加快物流服务外包企业的园区集聚
以长三角区域内的各保税港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物流保税园区和若干县(市)和区科技园区为特色集聚区域,通过物流服务外包企业园区集聚,增强其产业组织、供应链管理、市场营销和国际接单能力。对入驻的各类物流服务外包企业总部、企业分支机构和研发中心等,按照其经营规模、注册资本、上缴税收和经营期予以资金扶持。按照“以点、连线、带面”的工作思路,通过聚焦重点区域,优化空间布局,支持物流服务外包产业链和产业集群的发展。
7.加强物流服务外包区域合作
鼓励物流服务外包企业积极参与长三角区域合作,开展与上海、杭州、无锡和长三角其他城市物流服务外包企业的业务合作,加强与各服务外包基地城市的合作交流,提升物流服务外包企业业务承接能力,拓展物流服务外包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