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双爬行动物的眼睛,它们一眨不眨地盯着我,带着死一般的寂静。我回望过去,听到一声轻微的“咔嗒”声,我心中微微一颤,危险。
我面对的不是一条毒蛇。那是在20世纪70年代,我还是个刚入行的年轻警察,当时刚刚在一个走廊里逮捕了一个小偷,他在行窃时触动了报警器。他没有反抗,顺从地执行着我的指令,所以,我毫不费劲就把他铐上了。我要说的是,我身高1.85米,他也已经被铐住,但当他盯着我时,我竟然禁不住打了个寒战。这种眼神我从未见过。刚才的“咔嗒”声是我的左轮手枪里子弹震动发出的,而就在那一刻我的本能反应过来:我面对的,是一个披着人皮的禽兽,是一个捕食者。回到办公室之后,我查了一下这个人的犯罪记录,果然如此:他是一个惯犯,盗窃、抢劫、伤人,恶行累累。
大多数人听过鬼故事,看过恐怖电影,或读过讲述危险人格的小说,但只有真正面对一个魔鬼,你才真正从内心深处体会到那种恐怖感。我那天的感觉就是这样。那是我永远都无法忘记的经历。当时,潜意识提醒了我——这不是个一般的罪犯。也正是因为那次亲身经历,我后来才对掠夺型人格对别人潜意识层面的影响有了直观的了解。
在人生的某一时刻,大家都曾遇到过这样的人:他们对犯罪和被捕毫不在意;他们对给别人造成的痛苦毫不在乎。在所有的危险人格中,掠夺型人格造成的伤害是最大的。据著名心理学家、精神病学者罗伯特·赫尔博士所说,掠夺型人格的数量高达数百万。也就是说,在你的一生中,在某一时刻,不论是在过去、现在,还是将来,总会至少遇到一个这样的人。
掠夺型人格的目的只有一个:榨取。他们做的事我们无法想象,屡次三番,毫无顾忌。他们活着就是为了盗窃、抢劫、伤害、消灭。大多数人的人生是建立在人际关系和个人成就上的,而掠夺型人格则不是这样,他们想的是如何利用别人、地点、局面来为自己谋利。这就是他们所有行为的根本动机。
这种人的思维方式跟正常人不同。正常人之间是相互关心的,他们则是假装关心甚至根本不关心别人。我们把别人看作跟自己是平等的;但在掠夺者眼中,别人是他们满足个人需求的机会或障碍。想要车了,就偷一辆;想做爱了,就去强奸;想钱花了,就盯上老年人的钱包……即使你逃离了他们的魔爪,也丧失了某种宝贵的东西:或者是对别人的信赖,或者是自我价值,或者是自尊……
信任是正常人的天性,在掠夺型人格面前却是个致命的软肋。他们没有情感依附,目无法纪,没有良心,也没有道德伦理观念,对他们来说,人生没有限制。规则、规定、限制、锁、围栏……这些东西不过是他们做事的小小障碍。正常人都是遵守各种规章制度的,但在他们眼里,我们都是傻瓜、笨蛋、废物,理应受到鄙视、贬损、嘲笑、辱骂甚至消灭。
正常人的成功是通过踏踏实实的努力得来的,而掠夺型人格的成功是抢来的。他们能极其敏锐地发觉别人的弱点,从而很快选定猎物:易受伤害的人、易受骗的人、易受影响的人、有创伤的人、有麻烦的人、年少无知的人、没有抵抗力的人……接着便猛扑过去,其手法或者温柔,或者残暴。
他们能够仅凭别人的举止和外表就能判断出是否适合捕食:那些热心地凑到车前给人指路的人;手拿大包小包的顾客;对陌生成年人毫无戒心的孩子;抄小路的青少年;淳朴的老年夫妇;为陌生访客开门的家庭主妇……他们无须思考,就像是在后台运行了一个软件,时刻在扫描中寻找机会和弱点。
他们知道在哪个聊天室里可以拐走你的孩子,而无须闯入你的家里;他们知道怎样在老年保健医疗计划和医疗补助方案里做鬼,骗取数亿钱财;他们知道哪家银行容易抢、哪家商店容易偷;他们知道该怎样藏身在有名望的组织机构里(如医院、慈善机构、警察局、学校、体育队、教堂等),既能用作伪装,又能利用其职业的合法性谋取利益。
像泰德·邦迪、约翰·维恩·盖西1、杰夫瑞·达莫2这样的掠夺型人格之所以臭名昭著、举国皆知,那是因为他们是连环杀手的缘故,但这样的魔鬼只是冰山一角。
任何一个连环强奸犯、皮条客、恋童癖者、人贩、黑帮成员都是掠夺者人格;虐待老人和儿童的那些浑蛋也是。他们的恶行,有些我们可以在报纸上读到,有些恶名昭著的则被写入书里或拍成影视剧遗臭万年。杰西·詹姆斯3、布屈·卡西迪4、“开膛手杰克”5、约翰·迪林杰6、艾尔·卡彭7、巴布罗·艾斯科巴8、伊恩·布拉迪9、詹姆斯·巴尔杰10、“华衣教父”约翰·高提11这些人统统都是掠夺型人格,他们唯一的区别是罪行的类别和作案的手法。
监狱里这种人已经人满为患,监狱外游走的还有很多。掠夺型人格伤害他人不限于谋杀、强奸等方式,还有殴打配偶、虐待病患、恐吓雇员、贪污钱财、官员腐败、掠夺团体或政党的忠实成员,如果是国家领导的话,还可能是残杀民众。他们可能手拿公文包,携带笔记本电脑,背着双肩包,手拿《圣经》,托着足球,或怀抱婴儿;也可能拿着匕首、枪、砍刀、冰锥、毒药或绳子;他们可能是你的上司、宗教领袖、工作同事、理财顾问、你孩子的营队辅导员、你母亲的监护工、你家的保姆、你的情人或者邻居。
乔治·詹姆斯·特莱鲍是一名训练有素的化学家,智商极高。他对邻居佩吉·凯尔及其孩子心怀厌恶,因为她纵容孩子们在玩耍时大声喧哗。1988年,趁着他们不在的时候,他毫无人性地往他们的可乐瓶中加了铊,差点儿把孩子们毒死。对一个掠夺型人格来说,这就是解决问题的快捷办法。
1978年,约翰·莱昂斯开车载着全家人行驶到亚利桑那州阔茨赛特附近,他看到有辆车抛锚了,就停下来帮忙。作为回报,那辆车上的两个人——盖里·蒂森和兰迪·格林沃特——杀了约翰一家。为什么?跟上面的特莱鲍一样,他们需要一个快捷而有效的方式来解决问题——他们俩刚刚越狱出来,不想被人告发。
哈罗德·西普曼医生在英格兰海德小镇行医,病人们都认为自己身处一个十分安全的医院,对重病患者来说,这是一个理想的治疗场所,但前提是——你的主治大夫不是哈罗德·西普曼。在1971到1998年间,他共杀死200多个病人,通过侵占他们的珠宝首饰、金钱、修改病人遗嘱等方式发家致富。
在整整20年的时间里,外界一直认为蒂姆和瓦内塔丰夫妇非常不幸,因为他们的孩子总是因“婴儿猝死综合征”而死,后来,经过深入调查才发现,他们其实是被瓦内塔故意杀死的。跟哈罗德·西普曼医生的病人们一样,这些孩子也是身在安全的地带,却遇到了危险的人——掠夺型人格。每到孩子长到几个月大时,她就掐死他们;这么做的目的,仅仅是因为他们受不了孩子整日的哭闹。
所以,安全与否,其实跟地点(街区、高速路、医院、家里)毫无关系,其关键在于附近是否潜藏着掠夺型人格。正是因为他们的存在和接近、他们的冷血和麻木不仁,才增加了你受伤害的风险。其结果——是折磨还是伤害,是生还是死——都取决于他们。
这就是犯罪小说作家安妮·鲁尔的亲身经历。20世纪70年代,她在一个犯罪热线工作,后来她写了一本书——《身边的陌生人》,书中记述了她跟一个掠夺型人格共事的经历,而这个人可不是一个普通的掠夺型人格,他就是臭名昭著的连环杀人案凶手泰德·邦迪。而她能免受杀害、好端端地活着去写书,仅仅是因为泰德没把她当成猎物。
如果你对掠夺型人格没有形象的了解,那就试着想象一下飓风或龙卷风的样子——呼啸而过,寸草不留。每一个直接受害者的背后,都有大量间接受害者:亲属、配偶、孩子、朋友……受过掠夺型人格伤害的孩子,可能会伴着心理创伤长大,其影响甚至会代代相传。掠夺型人格的家人也可能会受到公众的指责、鄙视,还可能遭受经济困难。伯纳德·麦道夫的妻子因丈夫诈骗了投资者数十亿美元而受人唾弃和排斥,麦道夫被捕两年之后,他的儿子就上吊自杀了,因为他无法承受父亲的罪过带给自己的苦恼,也不愿再受其连累。
看看天主教神父性侵儿童丑闻被曝光之后,有多少人丧失了对天主教的虔诚。掠夺型人格的影响是巨大的。掠夺型人格频繁出没的街区就是一个危险地带,人们把自己关在家里,生怕遭到抢劫和盗窃。现在的纽约比20世纪80年代早期我当警察的时候要安全多了,这是因为鲁道夫·朱利安尼市长12和纽约警察局重点打击各个层面的“捕食者”。掠夺型人格(甚至包括强行乞讨和街头涂鸦等)没有了,纽约的大街小巷重新回到本分的市民手中。
我很想说“你现在和将来都不会碰到掠夺型人格”,但那都是假话。但是,只要大家能掌握一些相关知识,就能更好地识别出这些危险人格,避免自己的美好未来被他们无情地玷污。这么说不是吓唬你,而是给大家提个醒:因为你在明处他们在暗处,不得不防。所谓“死里逃生”,指的就是了解危险人格的本质和行为方式,从而避开祸患。
掠夺型人格的特征
掠夺型人格往往精于伪装,不刻意观察的话很难将其辨别出来。他们可能非常聪明、友好、迷人、温顺、低调,或同时具有其中几个特点。事业成功、朋友众多、身居高位等优点,跟身为一个掠夺型人格并不矛盾。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的老师、学生、运动队成员、校友等人从杰里·桑达斯基性侵学生这件事中得到的教训就是这个;伯纳德·麦道夫的朋友、同事从其金融骗局中得到的教训也是这个。
这种人精于算计、深谋远虑、掠夺成性。当你从报纸上看到某人精心计划并实施了某次犯罪、某人跟踪监视其“猎物”、某人是常年犯罪、某人不远千里实施犯罪、某人精心策划了“庞氏骗局”……你看到的就是掠夺型人格。同样地,当你听说某人经常违法乱纪、是个连环性犯罪者或“惯犯”,某人阴谋骗取他人钱财……你听说的也是个掠夺型人格。
掠夺型人格经常换工作、改变计划、欠债不还、毁掉或终结一段人际关系、辜负或利用别人、逃避责任,对这些事大家要心里有底;他们会违反法律、背叛信任、取不义之财,欺骗、伤害别人,致人伤残甚至害人性命,对这些事大家也要心里有底。大家一定要作好心理准备,不要认为这种人会变好,也不要幻想他们不会伤害你。他们的魔爪是一定会伸出来的,唯一不确定的是他们的目标是什么、是谁。
掠夺型人格的知识面很广(但都不精通),所以他们能迅速与“猎物”找到共同语言并诱惑其上钩。他们喜欢把人看作木偶并加以控制:用玩具和糖果哄小孩子高兴、在网上花言巧语哄骗女人见面、向涉世未深的年轻人寻求“帮助”、怂恿人们出钱跟他们合资……这种人极其擅长骗取别人的信任,因此才会被称作“骗子”。
跟本书中所述的其他危险人格一样,掠夺型人格的行为也有程度上的区别。有些人的“捕食欲望”较低,他们的行为危害性不大,也许就是偶尔违反个规章制度什么的;跟人相处时,他们虚伪而惯于欺诈;或常常因小打小闹的犯罪而陷入麻烦。
另一些人则极为病态,只要他们高兴,就会无恶不作。从某个角度来看,约翰·爱德华·罗宾逊是个多才多艺的人,但他又是一个集多种罪恶于一身的恶魔:欺诈、盗用公款、伪造信件、绑架、虐待、连环杀人……2003年他供认说自己曾杀了三个人。他被视为互联网时代第一个连环杀人凶手,因为从1993年之后,他的“猎物”都是从网络上诱捕到的。他就是极端掠夺型人格的典型:博学多才与极其危险的结合体。
以上关于极端掠夺型人格的事都是我们听说或在报纸上看到的,他们之所以很难被人发现,其原因有二:一是他们的确精于此道,二是事后没有人报案。但不论其掠夺型人格的程度如何,是高还是低,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那就是他们都能从错误中吸取经验教训,不断进化。说到这里我想起了朱利安(化名)的事,我对他的情况非常熟悉,因为他的母亲是我们家的老朋友。
据我们所知,朱利安开始干坏事时仅仅10岁左右,那时他就偷父母的钱。后来偷的数目越来越大,频率也越来越高。每次父母找到他头上,他就道个歉了事,但过后照偷不误,技术也更加高超。为避免父母起疑心,他开始去偷朋友和玩伴以及这些孩子的父母的钱。
稍大点之后,他开始偷葡萄酒和伏特加,家里的处方药买来之后很快就没有了,有一次甚至被他换成了阿司匹林。你指责他的偷窃行为,他早就准备了一大堆说辞。他的父母不管他,他说什么就信什么,或者也是不想太为难他;据他们自己的说法,他们认为等朱利安长大了这些毛病就都改了。
后来朱利安学会了开车,这下头疼的换成了交警。他的汽车不是今天刮花了,就是明天凹个坑。有一天他开车回家,车上的挡泥板少了一个,一个小时过后,警察找上门来,说朱利安涉嫌肇事逃逸,把人撞伤了。当然,朱利安还是不承认。这是他第一次触犯刑律。应该还有别的类似情况,但考虑到他年纪尚小,每次都被从轻处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