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民收入变化特征与增收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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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附录:相关政府文件(1)

关于实施“共同跨越六大行动”加快低收入农户奔小康步伐的若干意见

温委发〔2008〕63号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市党代会精神,加快低收入农户奔小康步伐,促进欠发达地区共同跨越,市委、市政府决定实施新一轮富民攻坚计划。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战略思想,按照省委“两创”总战略的要求,以富民奔小康为目标,以创业创新为动力,以“共同跨越六大行动”为主抓手,以进村入户为切入点,克难攻坚,巩固提升,努力促进欠发达地区又好又快发展。

2.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帮扶和群众自主创业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开发式扶贫为主、救济救助式扶贫为辅的原则;坚持以低收入农户奔小康为基础,整体推进的原则;坚持欠发达地区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坚持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区域联动的原则。

二、重点扶持对象和主要目标

1.重点扶持对象。重点扶持2007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低于2500元的低收入农户和低收入农户比重较高的低收入农户集中村。市本级重点扶持139个欠发达乡镇范围内的低收入农户、低收入农户集中村。各县(市、区)重点扶持其他乡(镇)的低收入农户、低收入农户集中村。

2.主要目标

(1)到2011年,139个欠发达乡镇平均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超过6800元;(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500~2500元的低收入农户70%以上人均收入超过4000元;

(3)低收入农户集中村全面消除,其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每年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4)欠发达地区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协调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健全,基础设施逐步完善,生产生活生态环境较大改善,社会文明程度得到提高。

三、大力实施“人力素质提升”行动

四年内,培训低收入农户劳动力4万人,转产转业1万人;每年培训未能继续升学的农村初高中毕业生1万人;每年培养农村实用人才2000人。

1.大力开展农民培训。深入实施“百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重点抓好低收入农户劳动力的农业技能、就业技能、岗位技能培训和预备劳动力培训。

市财政安排的农民培训资金,向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倾斜。

2.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大欠发达地区职业教育培训基地的建设力度,鼓励开设直接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农业种养技术类专业。优先扶持到欠发达地区兴办职业教育的单位和个人。加大对农村职业院校教师培养培训力度。

3.大力培养农村实用人才。加强对农村实用人才的培训,培养一批生产能手、经营能人和能工巧匠。重视和加强欠发达地区人才队伍建设,相关政策向欠发达地区倾斜。市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支持欠发达地区人才队伍建设。

4.大力发挥科技扶贫作用。启动实施“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重点扶持欠发达县发展科技事业。全面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选派优秀的科技人才到欠发达地区工作。推广责任农技员制度,实施“科技入户”工程,开展农技人员联基地、联低收入农户活动。逐年提高市级科技经费用于欠发达地区的比例。

四、大力实施“低收入农户就业创业”行动

四年内,基本实现有劳动能力和发展愿望的低收入农户至少1人就业或创业,低收入农户中新增劳务输出3万人。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扶持低收入农户就业创业。

1.支持低收入农户自主创业。对低收入农户自主创办个体工商企业,创业经营一年以上并参加社会保险的,经工商、劳动保障等部门确认,按同等条件和标准享受下岗职工创业同等优惠政策。各级政府每年表彰奖励一批低收入农户创业致富带头人。

2.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建立劳动力资源库,组建一批劳务输出服务组织,加强劳务信息交流,规范管理和服务工作。各欠发达乡镇要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具体抓好劳务输出工作。市政府每年评选奖励一批能有效转移低收入农户的优秀劳务输出组织。

3.鼓励企业吸纳低收入农户就业。对吸纳低收入农户劳动力的企业,比照安置下岗失业人员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4.加大对低收入农户的金融支持。在欠发达地区推行扶贫小额信贷制度,各县财政安排一定资金,由农村信用社(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按一定比例放大放贷,为扶贫合作社(互助组)、专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提供贷款,为低收入农户发展特色种养业、来料加工业、休闲旅游业和下山搬迁提供小额信贷,并给予贴息。同时,大力推行农村信用、联户担保、住房抵押贷款等形式,化解低收入农户融资难题。

五、大力实施“欠发达乡村产业开发”行动

四年内,在欠发达地区培育200个效益农业示范村,100个来料加工专业村,50个乡村旅游特色村。

1.深化农业产业化。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以茶叶、笋竹、田鱼、中药材、食用菌、高山蔬菜、食草动物、名优水果、花卉苗木、海产养殖为重点,培育一批区域化布局、组织化联结、专业化生产的效益农业强村。深入实施“强龙工程”和农业品牌战略,重点抓好100家扶贫龙头企业。全面推进“三位一体”农村新型合作服务体系建设,以专业村为依托、生产大户为主体、经营能人为骨干,在欠发达地区组建一批专业合作社。大力推广特色小型农机具,市、县财政优先支持低收入农户购置。加强欠发达地区农产品市场营销,改造提升农村农贸市场,实行农产品“城市直通车”办法。

2.深化工业生态化。坚持“适度、适当、适宜”,以来料加工、农产品加工、水资源开发、矿产资源开发和旅游产品开发为重点,培育一批生态型、无污染、低能耗的生态工业强村。欠发达县要制定来料加工产业发展规划,支持组建来料加工经纪人协会,在税收、用地、贷款、贴息、收费等方面对来料加工业给予扶持。各地经贸部门要积极搭建来料加工市场信息交流平台,为经纪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市财政对来料加工经纪人、专业村和重点企业给予奖励和补助。

市先进制造业资金向欠发达地区倾斜。

3.深化旅游主业化。发挥资源优势,依托农村自然生态、田园风光、民俗风情、农耕文明,培育一批农业观光型、休闲度假型、民俗文化型和特色餐饮型乡村旅游特色村。加强乡村旅游环境、道路、饮水等基础设施建设,农村沼气、乡村道路、人畜饮水、乡村清洁等支农工程项目向乡村旅游点倾斜。市财政每年安排欠发达地区乡村旅游扶持资金300万元,重点用于乡村旅游规划编制、旅游基础设施、宣传促销、从业人员培训、乡村旅游示范村(点)创建等项目。

六、大力实施“欠发达地区环境改善”行动

四年内,力争全市异地脱贫5万人,等级公路通村率、通村公路硬化率均达到98%,农村安全饮用水普及率达95%。

1.加大下山脱贫工作力度。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就近安置”的原则,以整村搬迁为主要形式,引导高山、远山、库区、海岛和地质灾害频发区人口向中心镇、重点镇搬迁集聚,促进农民异地致富。有条件的地方可开展下山脱贫周转房建设试点,其用地指标由各级政府优先安排。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扶持跨乡镇分散移民、集中安置和示范小区建设。

2.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执行康庄工程的有关政策,逐步提高欠发达地区的等级公路通村率、通村公路硬化率。稳步建设农村联网公路,对欠发达乡镇范围内的道路给予优先支持。加大资源型机耕路建设投入力度,逐步解决农产品运输难、成本高问题。提高补助标准,四年内基本解决农村80余万农民的饮用水安全问题。加大小流域综合治理、病险水库、山塘除险加固和节水灌溉工作,提升欠发达地区防洪减灾能力。加快欠发达地区电气化、信息化步伐。

对欠发达地区申报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市有关部门要适当降低门槛,加大扶持力度。

3.加快社会事业发展。加大对欠发达地区教育支持力度,提高学校公用经费标准,提高教师待遇,鼓励发展民办教育。加大对欠发达地区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寄宿制学校和合格学校建设的扶持力度,改善学校办学条件。重视发展欠发达地区医疗卫生事业,改造欠发达乡镇卫生院危旧房,力使每个卫生院都有执业医师,鼓励建设社区卫生服务站,逐步实现人人拥有责任医生。加强欠发达地区文化、体育、广电设施和场所建设,丰富群众的生活。

七、大力实施“社会救助和保障”行动

四年内,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2300元,农民新型合作医疗参合率达90%以上,对低收入农户子女实行免费高中段教育。

1.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将人均收入1500元以下的农户全面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切实做到“应保尽保”。逐年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市财政加大对欠发达县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补助力度。

2.提高医疗救助和保障水平。整合各类救助资金,加大对低收入农户大病的救助力度。支持鼓励低收入农户参加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欠发达乡镇范围内的低收入农户参合资金的个人出资部分由当地财政承担。探索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

3.提高教育救助水平。义务教育阶段的食宿费、交通费资助范围逐步拓展到低收入农户子女。对就读全日制普通高校的低收入农户子女给予经济补助。

4.提高住房和灾害救助水平。采取扩建、改建、新建、修缮、置换、租用等方式,全面实施对农村住房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住房救助,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将救助范围扩大到低收入农户。加大对低收入农户灾害救助的力度,帮助他们尽快恢复生产、重建家园。

八、大力实施“社会帮扶”行动

四年内,全市每年筹措落实帮扶资金2000万元,帮扶低收入农户2万户,促使欠发达乡镇农民收入增长指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1.加大挂钩扶持力度。加强市四套班子领导和部门与欠发达乡镇挂钩扶贫工作,加快欠发达乡镇片区整体推进步伐。市财政每年安排市四套班子领导挂钩帮扶资金680万元。全面建立低收入农户档案,全面推广“一户一策一干部”等有效做法。深化异地温州商会牵手“139富民攻坚计划”活动,积极吸引在外温籍企业家反哺家乡建设。深入开展民营企业与欠发达乡村挂钩结对活动,结对帮扶向低收入农户延伸。市本级实行企业评先评优与扶贫工作相挂钩的政策。

2.加大部门支持力度。整合资金,增强合力,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扶持力度。

四年内,市有关部门要积极调整资金结构,用于欠发达地区的资金每年增幅不少于3%,并不少于专项资金的增幅。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每年不少于财政年度预算的2%。有关部门要通过挂职、任职、智力服务等形式,为欠发达地区提供人才支持。继续组织“551人才”研究欠发达地区发展课题,到欠发达地区开展“扶工扶农”活动。积极安排欠发达地区教师、医生到省、市、县有关单位学习进修。各新闻媒体要加强对实施“共同跨越六大行动”的宣传,努力形成合力推进的良好氛围。

3.加大生态补偿力度。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加大资源费用于生态补偿的比重,进一步提高欠发达地区利用生态补偿发展公用事业的能力。市财政每年安排生态补偿专项资金,用于生态补偿和生态环境保护。

4.加大山海协作力度。深化实施山海协作工程·百村经济发展促进计划,积极开展山海协作项目合作,继续抓好苍南灵江山海协作区。在保障生态安全的前提下,鼓励有条件的开发区和欠发达地区联手建立扶贫项目协作区,重点抓好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与文成樟山、泰顺彭月工业功能区的山海协作。

5.加大考核激励力度。加强对欠发达地区的统计监测,对在实施“共同跨越六大行动”中工作努力、成效显著的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加强对挂钩帮扶工作的考核,各级党政部门的帮扶工作列入同级党委、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帮扶工作分别由国资委和主管部门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加强对欠发达地区的考核,把工作实绩与干部提拔使用结合起来,对取得突出成绩的干部,予以优先提拔使用;特别优秀的,可以破格提拔。

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单位要根据本意见,制定本地本部门的具体政策和措施。海岛地区参照执行有关扶持欠发达地区的政策。

关于实施“139富民攻坚计划”的若干意见

温委发〔2005〕79号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单位:

为了全面落实市委九届五次全会提出的任务,千方百计破解欠发达地区发展难题,促进区域统筹发展,加快现代化建设步伐,经市委、市政府研究,现就实施“139富民攻坚计划”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1.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八八战略”和建设“平安浙江”的总体部署,以奔小康为目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富民为核心,以提高农民素质为重心,强化目标、强化力度、强化机制、强化动力,全力打好欠发达地区发展攻坚战。

2.主要目标:到2007年底,139个欠发达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当年全国平均水平;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1200元以下人口占全市欠发达乡镇人口比率低于3%,约4.5万人;行政村等级公路通达率达80%以上,硬化率达70%以上;安全饮用水普及率达70%以上;农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参保率达80%以上;实现贫困家庭子女九年义务教育和高中段教育免费入学。